继母有权要求继子履行赡养义务吗

作者&投稿:闻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
有扶养关系的继母,可以要求继子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一方或双方再婚而形成的,它是一种姻亲关系,根据情况的不同,可以产生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
一是“名分”型。即继子女没有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也没有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的义务,关系松散,仅有继父母子女名分,他们相互间仅有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二是形成抚养关系型。即继子女尚未成年,与继父或继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这种类型是一种因相互间存在着抚养事实而产生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
三是收养型。即继父或继母依照《收养法》规定,经继子女及其生父或生母的同意,明确收养了继子女,该继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是一种因收养事实而直接产生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也是法律拟制血亲关系。
四是双重法律关系型。即生父或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既受到生父或生母的抚养教育,同时也受到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的权利义务是双重的,继子女既和生父母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与继父母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那要看继母与继子之间,有没有构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抚养关系,那就没有赡养义务。


后妈对继子有监护权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若孩子跟父亲一起生活,跟继母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这样继母享有的不是监护权,而是监护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这样的监护义务是无法放弃的。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时,可否获得继子女的抚养权
(2)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虽主要由生父或生母负担,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维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律师补充: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继子不赡养后妈可以起诉吗
对于老人生活的住所环境不能太差,老人自己有房子的,子女不能侵占,不能擅自改变房产名字。如果房子需要维修的,子女有维修的义务。2.不能要求老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老人就应该是安享晚年的,子女不能要求老人干重活,力所能及的可以适当做,就当是锻炼身体。3.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

继母对继子有没有抚养义务
那么,继母对继子有没有抚养义务?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继母对继子有没有抚养义务 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 2、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

后母有义务抚养继子吗
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还需履行赡养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母对继子有抚养义务吗
继母的法律地位和权利:1、继母与继子女的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建立起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2、继母的抚养义务:继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时,有义务对其进行抚养;3、继母的监护权:作为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继母有权对继子女进行监护和教育...

继父可以要求继子履行赡养义务吗
如果继父与继子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可以要求继子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成年继子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答案:要看该成年继子女是否曾与继父母形成过“抚养关系”。\\x0d\\x0a一、法律依据\\x0d\\x0a《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x0d\\x0a《婚姻法》...

后妈对继子继女有抚养义务吗
”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

潼南县15977943606: 后妈是否可以告继子不赡养
主田新达: 有抚养关系的后妈能告继子不赡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潼南县15977943606: 继母是否可以要求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主田新达: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6年3月21日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淑梅诉李春景姐弟等赡养费一案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所作的《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指出:“王淑梅与李春景姐弟五人之间,既存在继母与继子女间的姻亲关系,又存在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尽管继母王淑梅与生父李明心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王淑梅与李春景姐弟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失.因此,有负担能力的李春景姐弟等人,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王淑梅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潼南县15977943606: Y继母可以要求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赡养吗? -
主田新达: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按照自己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赡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潼南县15977943606: 离婚了的继母享有继子的赡养权吗,继母从继子5岁开始抚养,抚养了20年. -
主田新达: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潼南县15977943606: 继母子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在法律上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有,那老人要怎么通过法律来捍卫这样的权利 -
主田新达: 这个首先要看 继母是否尽到了 抚养的义务 考虑的情况很多 比如继母子关系成立时候双方的年龄 继子是否已经成年等等 一般来说 继母子关系成立时候 继子未成年 仍然需要抚养 而继母承担了 抚养义务的 继子应当尽到赡养义务 如果 没有抚养关系 那就没有赡养义务

潼南县15977943606: 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母吗? -
主田新达: 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

潼南县15977943606: 二婚的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有权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吗 -
主田新达: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作了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即已经转化成为拟制血亲,则继子女须对其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必承担.承担与否的分界点在于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就没有有权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

潼南县15977943606: 继子对继母有无赡养义务 -
主田新达: 广东胡律师;如果继子与继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母子关系,并且继母对继子尽到抚养义务,继子在法律上就对继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潼南县15977943606: 继子对继母有赡养的义务吗? -
主田新达: 赵力生母去世后,赵父与于兰结婚,当时赵力年仅3岁,随父与于兰一道生活.两年后赵父因病去世,于兰便承担了抚育赵力的义务.但赵力在结婚后不仅不对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于兰尽赡养义务,反而经常辱骂,甚至殴打于兰,致使双方关...

潼南县15977943606: 后母子女是否有赡养权 -
主田新达: 赡养是义务,不是权利.后母子女和继父形成过实质性的被抚养和抚养关系的,那么后母子女对继父就有赡养的义务.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