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对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定

作者&投稿:勤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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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什么是临时用地?如何使用?
铁路、公路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应科学组织施工,节约集约使用临时用地。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建设用地方式或者临时占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土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

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最新
一、临时用地审批的规定:1、为尊重历史和维护城市管理部门的权威,对临时用地的申办,按深宝府工作会议纪要宝安区建设系统工作协调会议经要”第十二条执行;2、对于临时用地的申请将严格审批,一般不再批准新的临时用地申请,对于曾同意但未办理正式报点手续的,在补办报建手续时予以重新审核,从严掌握;3...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法律的约束,才能更好的保障每个人的利益,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和大家简单说明一下。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土地使用权和临时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 村民委员会 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 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

临时用地到期后怎么办
2、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恢复达到可供利用的条件。3、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切实保障临时用地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

取弃土场属于临时用地,能否作为永久用地征用?
取弃土场作为临时用地,不能将其改为永久用地并进行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五十七条(临时用地):五、临时用地的性质不得改变。临时使用土地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只能是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不能将临时用地改为永久建设用地。不得建永久性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使用结束后,...

临时用地手续怎么办理
临时用地单位根据土地权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正式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办理有关手续后,临时用地单位可以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

临时用地使用费收取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

临时用地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吗
法律分析: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做好对农民的补偿,不能按永久用地办理征收手续。临时用地无法避让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由有关市、县统一报省厅批准,并报部备案。按照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和要求,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占用基本农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

临时用地手续未完善是否可以动工
违法批准临时用地的与其他违法批准土地一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处理。一是违法批地的批准文件无效;二是要收回违法批出去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地论处;三是违法批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违法批地的相关当事人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违法...

和静县19363662228: 临时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冉侄重组: 《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和静县19363662228: 什么是临时用地? -
冉侄重组: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使用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临时性和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特点.(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

和静县19363662228: 房产证上的“临时用地”是什么意思? -
冉侄重组: 临时用地是这样: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临时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在两年内如遇拆迁,应该给予适当补偿.2、在实际中出现临时用地可能有三种情况:1)在建房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申请临时使用土地;2)不具备申请建房资格,只好采用“临时用地”的方式审批.3)在办理土地登记发证过程中,实际面积超过审批面积,发证时超过的面积以临时用地方式登记.需要看你的这个临时用地使用是否超过2年,没超过就会有补偿的,看你的实际情况.

和静县19363662228: 临时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
冉侄重组: 临时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该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和静县19363662228: 临时占用土地农民可以不给临时占用吗 -
冉侄重组: 临时占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铁路建设需要在你们的承包地上堆放物料就是典型的临时占地. 对于临时占地如何补偿,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

和静县19363662228: 取弃土场属于临时用地,能否作为永久用地征用? -
冉侄重组: 取弃土场作为临时用地,不能将其改为永久用地并进行征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五十七条(临时用地):五、临时用地的性质不得改变.临时使用土地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只能是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不能...

和静县19363662228: 有关临时用地的法律一般包括哪几个方面? -
冉侄重组: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

和静县19363662228: 临时建设用地什么情况下土地部门可以撤消土地使用权 -
冉侄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42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

和静县19363662228: 新开发的地,只有临时用地协议书,怎么写证明,具有使用权? -
冉侄重组: 有的.临时用地审批程序 一、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二、审批权限 全部占用非耕地的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

和静县19363662228: 搭一临时建筑,请问法律上有什么限制吗? -
冉侄重组: 在农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属于临时用地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57条的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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