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作者&投稿:素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继承人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继续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就是说只要是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他的子女都可以在他死后继承该林地,即便是已经分户了,子女依然享有此项权利,可以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时,由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要求和形式,可以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人死后土地使用权归家庭成员所有。因为根据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15条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实际上是农户,农户的家庭原来的户主死亡之后,其家庭其他的成员是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法律分析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1、农村承包权的标的即农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对农地不享有所有权,农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发生继承问题。2、在农村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人之间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此种合同关系因当事人的一方(如承包方)死亡而终止,根本就不发生继承。3、因为承包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利,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围,故此种权利不能继承4、农村承包绝大多数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的个别成员(多为长辈)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5、包方也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6、如果发包方撕毁合同,承包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从而维护承包制的稳定性。7、因此,那种只有承认承包权的继承才能稳定承包制的观点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分析:一、老人无子女 如果老人是孤寡老人,无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下,2018年土地确权,老人去世后,土地由集体回收,归村集体所有。

二、老人有子女 老人有子女的话,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主要看土地是老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以及土地类型来来进行判断,有些土地可由子女继承确权,有些则由村集体回收。

(一)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 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

(二)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三)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四)老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由老人的子女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的子女进行农村房屋的确权。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宅基地也可进行确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在登记备注一栏写清楚,非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大家都知道在农村大部分人都是依靠种地来生存的,可以在自己所有用的土地上种植各种粮食。那么,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呢?土地确权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正常情况下是归死者家庭成员所有,因为按照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来说,在其离世之后,只要家庭...

土地确权给老人死后能继承吗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与土地继承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有的土地能继承,有的则不能,看土地类型。《民法典》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农村土地确权,老人死后的地是不是要收回
二、林地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老年人即使去世,其子女也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户头上还有一名以上成员存续,且是...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死人地会收回吗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不是收回土地,也不是调整土地,老人死后的土地是不能收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

人死后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
人死后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土地确权后可以变更,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确权,老人死后的地是不是要收回?
农村土地确权,只要在承包期内,老人死后地不会收回,因为承包人是整个农户家庭不是某个承包人。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

五保户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而且农村的土地是按照家庭承包制进行承包,农村的五保户家庭去世之后,其承包的土地没有共有人,所以其土地应该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如果老人去世了,老人的地确权给大儿子,小儿子有小麦补贴,地归谁
(一)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

土地确权后,要是老人去世了,已分户的儿女还有继承权吗?
当然,如果在分户时,已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会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户口拥有的承包地。另外,承包地虽然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用等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2.家庭承包林地,继承人可以继承收益并继续承包 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经营权...

户口分开土地确权在一起老人去世了土地收回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老城区13862995436: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归谁所有
言研英佰: 1、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版农户,权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老城区13862995436: 确权后的土地,如果人死了,土地怎么办 -
言研英佰: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

老城区13862995436: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怎么规定
言研英佰: 1、如果土地由老人一个人进行承包的老人去世后由村委会进行回收;2、地确权是属于老人的家庭承包的土地,只要土地确权的期限没有到,就可以由家庭其它成员继承.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老城区13862995436: 土地确权以后,老人去世土地怎么办 -
言研英佰: 土地确权以后,老人去世土地一部分是会由子女继承. 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您和子女分户,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农民朋友也不必过于担心. 林地...

老城区13862995436: 土地确权人死后地怎么办 -
言研英佰: 你这问题有些寒碜人..土地确权后,土地使用权人如果死亡,其名下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办理..

老城区13862995436: 农村土地确权时,已经死亡的人口的土地怎么处理 -
言研英佰: 您好: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

老城区13862995436: 土地实名制人死后土地归谁 -
言研英佰: 哪有什么土地实名制,土地使用对象是家庭,家里死一个人其他人照样还是个家庭,依旧继续使用,如果没有其他人,那就是这个家庭自然消失,没有符合法律的其他情况就是收归集体

老城区13862995436: 土地确权,请问有的家庭的人死完了,没有继承人.这些土地归谁呢? -
言研英佰: 中国土地是国有制,个人去世后地会被收回再分给别人

老城区13862995436: 人死了,继承人又有土地,那么死的那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
言研英佰: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

老城区13862995436: 人死了土地确权怎么办? -
言研英佰: 土地承包人死了,其承包地由其家庭有农村户口的成员申请确权;属于土地承包家庭户消亡的,原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予确权.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