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办理了假离婚证明,现在征信中心显示是离婚,在法律上这是真离婚吗?

作者&投稿:兆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是,夫妻关系解除,买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知道是欺诈行为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于婚姻关系是不能恢复的,婚姻关系身份关系,身份关系是不能恢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假离婚假离婚买房属于欺诈行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您好,首先,离婚无真假,只要双方通过合法程序离婚,婚姻关系即解除;其次,只要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协议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履行该协议,对方可以在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若仍不履行,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虽然法律有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在审理之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假离婚需慎重,一旦在协议上签名,就没有什么“假离婚”,而只有“真责任”了。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__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__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____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____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你好!这个在法律上面不是真离婚,只有民政部门出具离婚证才算真正离婚。对于你这样的情况,如果被发现,就是诈骗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法律上不是真的离婚了。因为你们办了假的离婚证明,才使得征信中心显示你们的婚姻状况是离婚,但事实上,你们并没有离婚,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档案中,你们应该仍是夫妻关系。

现在没有什么假离婚,这一说。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通过合法手续。办理的离婚证。那就不存在是假离婚。这一说。

买房的时候如果已经办理了假离婚的证明,现在征信中心里面肯定显示离婚的状态,在法律上面并不是真离婚,但是会影响你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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