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文学》 李大钊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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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文学~

凡是可以带来革命性新思潮的文学,具有启蒙和划时代意义的文学就是新文学。比如从古文到白话文的过渡就是一种新文学思潮。

另外,新文体的尝试也是一种新文学,如微博文学、短信小说等等。

新文学指“五四”运动以来的中国现代文学体系。新文学是以白话文写作,具备“五四”精神,并依赖于新媒介传播的文学样式。新文学在思想上强调人本意识,在体裁上以新诗、小说、散文为主,既积极吸收西方的文学资源,亦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学的精华。以一九一五年《新青年》杂志(第一卷名《青年杂志》)创刊为开端、作为新文化运动一部分的新文学运动,表现出强烈的反传统姿态;其主要代表人物如陈独秀、胡适、周树人(鲁迅)、周作人 新文学包括现代文学(1917—1949)与当代文学(1949—今)。文学革命正式发生于1917年,根据其发展的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917年1月以前,为文学革命的酝酿阶段。《新青年》同人在宣传新思潮,开展启蒙运动的同时,已经注意到了文陈独秀学革命的必要性。《新青年》创刊后不久,针对国内文坛状况,陈独秀就发表了《现代欧洲文艺史谭》等文,介绍西方近代文艺思潮从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到写实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的演进过程,并在与张永言的通讯中明确表示了文学改革的愿望:“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后当趋向写实主义。文章以纪事为重,绘画以写生为重,庶足挽今日浮华颓败之恶风。”(陈独秀:《答张永言信》,《青年杂志》1915年12月第1卷第4号。)这一主张曾得到一些人士的赞同。1916年10月,在美国留学的胡适给陈独秀写信,在批评旧文学腐败的同时,从“言文一致”的要求出发,首先提出“文学革命”的概念和改革旧文学的“八事”主张,即:一曰,不用典。二曰,不用陈套语。三曰,不讲对仗(文当废骈,诗当废律)。四曰,不避俗字俗语(不嫌以白话作诗词)。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六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七曰,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八曰,须言之有物。(胡适:《寄陈独秀》,《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32页,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对胡适文学改革的“八事”,陈独秀“以为今日中国文界之雷音”,除对“五八二项”提出不同见解,其余六事他都“十分赞同”。以上这些讨论虽然在当时没有引起大的反响,但可视为文学革命的酝酿阶段。? 胡适1917年初到1918年初,是文学革命的倡导时期。1917年1月《新青年》发表了胡适《文学改良刍议》一文,这是文学革命公开发难的第一个信号。此文是胡适1916年文学革命“八事”思想的系统阐述,尽管文章语气比起《寄陈独秀》的信已变得委婉,“革命”已变成“改良”,但是胡适以历史进化的眼光,反对旧文学言文分离的现象,主张文学语言同口语的接近,提出白话文学应为“中国文学之正宗”的思想还是得到了新文学倡导者的积极响应和较高评价。陈独秀宣称:“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1917年2月第2卷第6号。)蔡元培也曾说:“民元前十年左右,白话文也颇流行,……主张以白话代文言,而高揭文学革命的旗帜,这是从《新青年》时代开始的。”(蔡元培:《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6年版。)可见胡适当时的影响。但是真正高张文学革命大旗的是陈独秀,他在1917年2月《新青年》上发表的《文学革命论》,可以说是文学革命的纲领和宣言。他说:“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陈独秀把矛头直接对准封建主义文学,他不仅反对旧文学形式上的“雕琢”等毛病,而且着重地反对了“黑幕层张、垢污浑积”的封建思想内容。他把文学革命当作“开发文明”,改变“国民性”并借以“革新政治”的“利器”。他反对“文以载道”的封建文学观,要求作家“代表时代”,以真诚的态度,“赤裸裸的抒情写世。”后来他还表示:“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陈独秀:《答胡适之》,《新青年》1917年5月第3卷第3号。)这种坚决的态度,扩大了文学革命的影响,很快得到一些同道和青年的响应。钱玄同写信最早表示“绝对赞同”的态度,并对封建旧文学的种种弊端进行了猛烈的抨击。1917年3月他在致陈独秀的信中第一次把专事拟古而风行一时的骈文和散文大家们指斥为“选学妖孽”和“桐城谬种”。他还从语言文字演化的历史事实为“言文一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刘半农也发表了《我之文学改良观》等文,探讨了应用之文与文学之文的界说,对于破坏古文的迷信,建立美的白话散文,破坏诗歌旧韵,重造新韵,以及使用新式标点符号等,都进行建设性的探讨。这些文章和意见,猛烈地冲击着封建文学的堡垒,促进了文学革命的发展。 1918年夏到1921年春,为文学革命的发展阶段,其发展的标志为:首先是文学革命的性质发生了变化。1918年以前的文学革命,就其指导思想来看,还是属于激进的小资产阶级发动的旧民主义思想启蒙运动的范畴。到了1918年特别是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之后,文学革命的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批先进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受到十月革命曙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逐渐转变成为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他们同一些激进的民主主义知识分子一起,成为新文化运动统一战线的领导和骨干。文学革命的主张带有更为鲜明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色彩。1919年初,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更高地举起科学和民主这一既是思想革命也是文学革命的旗帜,向封建专制和封建文化作了坚决的斗争。鲁迅在斗争中看见了新世纪的曙光,以他最勇猛热忱的战斗,成为文学革命的伟大旗手。1919年夏秋李大钊发表了《新纪元》 、《什么是新文学》等文章,李大钊不仅批判了封建主义旧文学的僵尸,也批评了刚刚萌蘖的资产阶级文学的“新毒”,深刻地论述了新文学的实质。他指出:“刚是用白话作的文章,算不得新文学。刚是介绍点新学说,新事实,叙述点新人物,罗列点新名词,也算不得新文学,”“我们所要求的新文学,是为社会写实的文学”,它必须具备“宏深的思想、学理,坚信的主义,优美的文艺,博爱的精神”。联系到半年前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这里所谓“坚信的主义”是隐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的。因此五四运动前后,文学革命的性质是属于新民主义性质的。?其次是文学思想理论的发展。如果说文学革命倡导时期主要注重对旧文学特别是对形式方面破坏的话,那么这时主要注重新文学的建设。1918年4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把新文学建设的目标概括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虽然胡适的这种主张只是从形式方面考虑,并且“国语的文学”也有其模糊性,但是却引起了大家对新文学建设的思考。鲁迅显然注意到了文学革命中思想革命的重要性。1918年11月他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渡河与引路》一文中说:“倘若思想照旧,便仍然换版不换货;……所以我的意见,以为灌输正当的学术文艺,改良思想,是第一事”。周作人则注重新的文学价值观的阐述,1918年12月他在《新青年》上发表《人的文学》一文,首次提出了“人的文学”主张,即以人道主义为本,观察、研究分析社会“人生诸问题”,同时坚决反对宣扬“儒教道教”以及鸳鸯蝴蝶派、黑幕派等“非人的文学”。1919年初周作人又发表了《平民文学》一文,把“人的文学”具体化,即以普通的文体,真挚的思想,反映“世间普通男女的悲观成败”。接着李大钊、沈雁冰等人对文学革命的理论都有新的要求。1920年沈雁冰发表了《现 在文学家的责任是什么?》等文,提出了为人生的新文学主张。他认为“文学家所欲表现的人生,决不是一人一家的人生,乃是一社会一民族的人生”,现在文学家“积极的责任是欲把德莫克拉西充满在文学界,使文学成为社会化,扫除贵族文学面目,放出平民文学的精神。下一个字是为人类呼吁的,不是供贵族阶级赏玩的;是‘血’和‘泪’写成的,不是‘浓情’和‘艳意’做成的,是人类中少不得的文章,不是茶余酒后消遣的东西”,表现了文学为人生理论的成熟。 鲁迅第三,新文学创作的初步开展。随着文学革命的倡导和深入发展,新文学的创作也逐步开展起来。从1917年2月《新青年》首次发表胡适1916年试作的《蝴蝶》等8首白话新诗以后,经过刘半农、刘大白、沈尹默、鲁迅、周作人等人的努力,特别是郭沫若后来收集在《女神》里的新诗等,以其强烈的叛逆精神和不拘一格的新形式,奠定了现代文学白话新诗的基础。1918年5月《新青年》上发表了鲁迅的《狂人日记》,宣告了现代白话小说的诞生,后来鲁迅又陆续发表了《孔乙己》、《药》等小说,不仅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也奠定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基础。 第四,白话文终于成为“国语”。以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为初衷的文学革命,在这一时期内语言形式上获得了大的解放。1918年4月《新青年》全部改用白话,随后又有新白话刊物如《新潮》、《每周评论》等出现,特别是在五四爱国运动的推动下,白话文已越出纯文学的范围,几乎席卷了整个文化领域,从1919年下半年起,全国白话文刊物风起云涌,据统计有400多种,包括当时有名的三家著名的副刊即北京《晨报副刊》,上海《民国日报·觉悟》、《时事新报·学灯》等都是白话文的重要阵地,甚至连《东方杂志》、《小说月报》等旧派文人掌握的期刊,也都改用了白话。到1920年,在白话取代文言已成事实的情况下,北洋政府教育部终于承认了白话,通令国民学校采用,实现了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正宗地位的历史性变革。 本世纪之初兴起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带来了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文学从思想内容、语言、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全面革新,形成了各种流派百舸争流的新局面,从此,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新文学。新文学在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绩,涌现了大批杰出的作家。三十年代左翼文艺的兴起,推动着新文学的深入发展,文学与人民、与时代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在民族危难的时期,作家与国家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创造了许多受到人民欢迎、具有强烈感染力的优秀之作。四十年代,以表现新的思想、新的人物和新的生活为特点的解放区文学,同国民党统治区的揭露黑暗、向往民主自由的文学创作交相辉映;这二者的汇合,为新中国文学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文学的发生和发展,适应了现代社会变革的需要,它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也创造了自身的辉煌。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西河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编辑本段]清朝末年的守旧派与立宪派
  戊戌时期有两个阵营。一个阵营是守旧派,那么守旧派的头头就是老佛爷。其他的王公大臣,可以说都是守旧派。例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恭亲王,北京有个恭王府,恭王府的主人就是守旧派。除了恭亲王之外,还有一个掌握大权的庆亲王,“庆”是庆祝的“庆”,恭亲王是奕欣,庆亲王是奕劻,这个庆亲王也是守旧派。所以当时清朝朝廷里边的王公大臣几乎没有例外的,都是守旧派。维新派只有少数的几个人,而且他们没有实权。
  在清廷与统治集团内部立宪派相对立的是守旧派,这是一个思想保守、反对立宪的政治派别,其成员包括三种人:一是排汉思想颇强烈的满族亲贵,如军机大臣兼户部尚书铁良、军机大臣兼学部大臣荣庆、醇亲王载沣、陕甘总督升允、贝勒毓朗、旗人良弼等。他们认为“立宪政体利于汉人,而满人历朝所得之权利皆将因此尽失,故竭力反对之(《梁启超年谱长编》第5册,第473页。)”;二是既善于揣摸亲贵心理,又与袁世凯等人矛盾较深的汉族大臣,如大学士王文韶、孙家鼎,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瞿鸿机,吏部尚书鹿传霖,都御史陆宝忠等。这些人都是“久处要津广蜚令誉者”,担心“立宪利新进不利耆旧,”(《时报》丙午年八月二十九日、三月十九日。),一旦变更政治体制,自己的权势地位将为袁世凯所取代,故附合亲贵反对立宪;三是闭目塞听、恪守祖宗成宪不能变的顽固官吏,如内阁学士文海,京师大学堂总监刘廷琛以及大批号称“清流的御史胡思敬、赵炳麟、刘如冀等。在他们看来中国固有的政治制度“乃历代圣神文武垂创后世,我朝列祖列宗损益至三”(《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139),是“至善至美”的,立宪是“窃外国之皮毛,纷更制度,惑乱天下人心”(《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432),是“速贫、速乱、速亡”之道。这三种人中前两种身居高位,深得慈禧宠信,后者人数众多,且善于摇唇鼓舌。他们的结合就不能不形成一股强大的反立宪势力,影响和阻碍着预备立宪的进行,同时它又与统治集团内部的争权夺利混杂在一起,更使清末政潮迭起,新与旧、新与新、旧与旧、汉与汉之间的倾扎十分激烈。
  在清末预备立宪活动中存在着一个统治集团内部立宪派,统治集团内部立宪派主要由四种人组成:一是原先的洋务派,如袁世凯、张之洞、周馥等;二是出国考察大臣,如端方、载泽、戴鸿慈、达寿、李家驹等,三是驻外公使,如孙宝琦、胡惟德、汪大燮、张荫棠、梁诚等;四是较开明的满族亲贵和汉族大臣,如善耆、锡良、赵尔巽、瑞□、岑春煊、林绍年、沈家本、张百熙、唐景崇、程德全、袁树勋等。这些人之所以主张在中国立宪,是与他们的经历,尤其是资产阶级化倾向分不开的。
  第一,他们大多是清末新政的积极倡行者。
  第二,他们大多对“西学”颇有了解。
  第三,他们大多与民族资产阶级上层联系密切。
  如果我们将统治集团内部立宪派的职务加以排列,就会发现他们是以地方督抚为中坚的。如以预备立宪宣布的1906年为例,在全国8个总督中,赞成立宪的就有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端方、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周馥、云贵总督岑春煊、四川总督锡良、闽浙总督丁振铎7人,而反对立宪的仅陕甘总督升允。自太平天国后,地方督抚的权力急剧膨胀起来,成为享有一方用人、财政、军事大权的地方割据势力,“西人尝谓,中国二十一省,无异二十一小国”(《时报》丙午年八月二十九日、三月十九日。),他们的政见与他们的实力相联系,因此在清政府的重大决策中拥有较大的发言权。尤其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不仅掌握着一支六、七万人的北洋新军,而且还兼有参预政务大臣、督办关内外铁路大臣、督办商务大臣、会办练兵大臣等八项要差,成为中外推崇的“强人”,加上他又深得慈禧的宠信和有首席军机大臣庆亲王奕□作后台,故在清廷中地位举足轻重,当时“朝有大政,每由军机问诸北洋(指袁)”(张一□《心太平室集》卷8)。袁世凯和多数督抚赞同立宪,就不能不促使清政府作出立宪的选择,实际上清末预备立宪就是在统治集团内部立宪派尤其是袁世凯、端方等人推动和主持下进行的。
  [编辑本段]宋仁宗时的变法派与守旧派
  富国强兵是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根本目标,达成这一目标就需要培养大量的人才。而国家积贫积弱、人才缺乏的根本原因是风俗日薄、法度不立,因此当神宗问变法以何为先时,王安石明确表示:“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
  所谓变风俗,最根本的就是以先王之道取代陈腐的儒术,使皇帝择尧舜之术而行之,自上而下,从而达到“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的目的。儒家思想的弊端当时已经暴露无遗,成为变法革新的主要障碍,不革除这些弊端,改革就不可能推行下去。变法派与守旧派的争论,不光是在具体的法令和措施上,最主要的还是在指导思想上。
  双方争论的焦点,首先是在变与不变、创新还是守成方面。
  守旧派清一色地坚持不变,其依据则是儒家重视守成的思想。儒家重视对传统的继承,重视稳定,因而害怕变异,孔子就曾经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守旧派对变法充满了恐惧和仇恨,甚至有人不论青红皂白,一提变就反感,如司马光就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甚至将王朝更替的原因单纯地归结于变法,认为如果汉朝的统治者坚持执行萧何订立的法度,就不会衰亡;如果三代之法不改,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就不会衰亡,总之变法是历代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因此变法就是罪过,变就是错误。也就是说,变就是不对,只能越变越坏,没有变好的可能。
  按照司马光的观点,任何革新都是错误的,历史永远是倒退的,只能守,不能变。同样是强调三代之治、先王之道,司马光与王安石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司马光将三代作为最完美的时代,将历史的演进(应当说是倒退)的原因归结为变法,既然变法只能越变越坏,那就只能不变。这里面其实有一个明显的矛盾,既然司马光认为三代最好,那么他对本朝如何看待呢?司马光也不是糊涂虫,他肯定发现了当时存在的弊端,既然他也认为本朝不如三代,为什么不法先王之道,使本朝达到三代的水平呢?要达到三代之治,不就需要以先王之道变今日之俗吗?大概他的历史观是极为悲观的,根本不相信还有改好的可能,以至于他坚持认为,如今不如三代是变革造成的。因此,现在尽管很不理想,也只能保守这个烂摊子,否则不管怎么改,都会使现状更糟。
  司马光是守旧派的代表人物和领袖,以他这种如此怕变、如此恨变的指导思想,指望由他主政局势会有所好转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司马光却并非真正的“保守”,也不是真的害怕任何变革,他在言行上都是自相矛盾的。比如他一上台,就尽变新法,不但要变,而且是蛮横不讲理地硬变——在五日之内尽废新法,这时他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最极端的“变法派”了。既然“祖宗之法不可变”,他何以悍然尽变先帝之法,难道已驾崩的神宗皇帝不是祖宗吗?难道神宗所制之法在哲宗朝不是“祖宗之法”吗?司马光的道德学识古今称颂,人皆以之为纯臣,而他却在大行皇帝尸骨未寒之时,迫不及待地尽废“父之道”,此岂忠臣孝子所宜为?像他这般尽改初衷,急于“变祖宗之法”,于祖宗不可为孝,于先帝不可为忠,却又以“以母改子”为名,狐假虎威,假太后以欺先帝,司马光昭然之心,恐怕路人皆知,何以自欺欺人,愚弄天下后世!
  守旧派一边疾呼“祖宗之法不可改”,一边又对司马光尽废祖宗之法称颂不已,道是“大得人心”,不知其所得者,何人之心?看来他们对于变与不变,并非真的立场坚定,而只是希望满足他们的私利。对于损害他们利益的,不仅要变、要彻底清除,还要快变,恨不能一日尽变。
  守旧派鼓吹“利不百,不变法”,司马光言“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就是说只有纯利无害、万无一失之时才可变法,坏得不可收拾时才可改建。甚至居室大坏之时也不能随便改建,要看是否有良匠美材,如果没有,还是守着破屋子好,不然连旧屋都没有,就只能受风雨之苦了。
  守旧派对变法的要求极高,必须万无一失,必须有利无害,必须没有任何失误。而对守成则要求极低,能守着破屋子也是成就,只要有个样子,只要还能遮风挡雨,只要天下还没彻底大乱,就算是成功。至于民间疾苦、外敌欺凌,都没关系,都可以忍。含污纳垢、卑躬屈膝、割地赔款,都没什么,只要天下不改姓,只要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就没问题。这就是守旧派的哲学。
  王安石等变法派则认为,先王之道有可变,有不可变,法先王关键是法先王之意。时代是变化的,法令必须随之调整,合时而变。吕惠卿指出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有五年一变者,有三十年一变者,有百年永远不变者。政令与法制必须随时而变,而伦理道德则是永远不变的。吕惠卿的观点依现在的标准来看还不够彻底,但言有变有常则是合理的。
  且不论变法派的是非成败,单就锐意求新求变这一点就是值得效法、值得肯定的。守旧派可能也不是一无是处,但固守旧规、不敢求变这一点却是应当否定的。儒家保守怕变的传统一直影响至今,成为中国发展缓慢的一个根本原因,这是需要重视和反思的。
  双方争论的第二个焦点就是义利关系问题。
  守旧派坚持孔子割裂义利的旧说,以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利之辩就是君子小人之辩,言义者就是君子,重利者必是小人。按照这一标准,积贫积弱是功德,富国强兵反而成了罪过。
  守旧派对变法派所加的罪名之一便是“征利”和“富国强兵”。司马光在《与王介甫第一书》中大引孔孟之言,力陈言利之病。攻击王安石“大讲财利之事”、“行均输夺商贾之利,散青苗收农民之息”的做法是背弃孔孟之道,罪名不可谓不大。
  范纯仁也一再上书,攻击王安石“任用小人,专兴财利”,称其“欲求近功,忘其旧学。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指责王安石忘记了旧学的先王之道,舍弃王道讲霸道。
  苏轼在《上神宗皇帝书》中,也对富国强兵大加攻击。他指出:“夫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而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而不在乎富与贫。道德诚深,风俗诚厚,虽贫且弱,不害于长而存;道德诚浅,风俗诚薄,虽强且富,不救于短而亡。”
  苏轼的这一套歪理无非是孔子义利说的翻版,并无深义。贫富强弱都是利的范畴,因而无足轻重。而道德之浅深、风俗之厚薄则是义的范畴,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如此,义和利还是完全矛盾的。重义轻利,贫且弱,则道德深而风俗厚;重利轻义,富且强,则道德浅而风俗薄。国家的长短存亡不在有功,甚至越是富强就越容易灭亡,越是贫弱就越容易长存。商鞅富国强兵,社稷沦亡;仁宗十战九败,传国久远。
  苏轼特别表彰仁宗,认为仁宗持法至宽,对官吏“专务掩覆过失”,且无为而治,“未尝轻改旧章”,虽然无所成就,兴兵则“十出而九败”,理财则“仅足而无余”,却因“德泽在人,风俗知义”,不仅使其本人尽享哀荣,去世之日更是天下尽悲。其所立之法必能使社稷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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