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破产是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臧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叫破产啊?什么又叫政策性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所适用的偿债程序及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①。而所谓破产能力,是指主体能受到宣告破产的资格。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宣告破产:一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二是整顿时期,企业或者是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是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申请终结整顿的,或者是人民法院受理被立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式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的;三是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不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破产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法律行为,它直接涉及企业全体职工的经济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破产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的调整。

如:面粉原来允许在生产时添加增白剂,现在政策不允许,因此生产面粉增白剂的企业就得破产,这就是政策造成的。

  因政策性亏损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错误的行政干预、价格政策变化等原因,使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破产.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
  据国资委的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已经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658家,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特困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已有近三分之二实施了关闭破产。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5省、直辖市已经停止实施政策性破产,全面转向依法破产。但在2008年之前,仍有约2000家列入规划的企业等待进行政策性破产。
  政策性破产,又称计划内破产,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纳入国家破产兼并计划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的破产。
  政策性破产虽然不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必然结果,但却是面对无解的改制方程式时必然的选择,如同刮骨疗伤以保肌体整体的生命活力。
  从1994年开始,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开始开展“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政策性破产由此而生。
  政策性破产有一个演变过程。1994年10月25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规定,上海、天津等18个被国务院确定为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的城市的国有企业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而向职工筹措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优先清偿。
  1997年3月2日是,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将试点城市由18个扩大到111个,国务院成立“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国企业兼并计划,凡纳入该计划的国有企业破产,即使其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亦应用转让所得安置职工。不足部分还应以企业其它财产支付。
  1999年4月16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改[1999]301号)规定,凡列入1999年国家兼并破产项目的国有企业破产,无论是否在试点城市,均适用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2000年全国领导小组又在《关于2000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2000]15号)中规定: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兼并、破产、关闭项目,不论是否在试点城市,均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政策。
  至此,政策性破产已突破了试点城市的范围,取消了试点城市的规定,而以纳入国家破产计划为标志,凡是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并获国务院批准,均可适用国务院的特殊政策,进行政策性破产,享受以破产企业财产优先安置职工的优惠政策。
  政策性破产和非政策性破产的区别:
  1、 适用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同
  非政策性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它只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另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它适用于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法人破产,如集体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政策性破产除适用《破产法》外,优先适用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国发[1997]10号文、国经贸企改[1999]301号文及[2000]15号文等一系列政策规定。
  2、适用的主体不同。政策性破产只适用于国有工业企业,非国有企业和国有非工业企业不能适用政策性破产。
  3、法院受理的条件不同。政策性破产除必须具备破产法规定的三个实质要件:(1)因经营管理不善(2)严重亏损(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还要有国家兼并破产领导小组的启动通知。
  非政策性破产只要具备破产法规定的三个实质要件即可申请破产,但对破产法规定的三个实质要件应加以注意:首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不是因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则不具备破产条件,不能申请破产,从而也排除了由上级主管部门强行申请破产的可能。其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不能证明为严重亏损的,也不具备破产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两个程序要件之一,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或债务人本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法院申请。否则属违法申请破产。
  4、可分配财产范围不同
  政策性破产企业处置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得必须作为安置费用优先安置职工,如有剩余可与其它破产财产一起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参与清偿分配。而非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应纳入破产财产参与清偿分配,无优先安置职工一说。
  5、财产分配次序不同
  政策性破产的财产分配次序为:(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等);(2)职工安置费;(3)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欠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欠企业职工集资款);(4)认定有效的财产担保债权;(5)欠缴的税款;(6)破产债权。
  非政策性破产的财产分配次序为:(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等);(2)认定有效的财产担保债权;(3)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欠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欠企业职工集资款);(4)欠缴的税款;(5)破产债权。
  6、职工安置不同
  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依据法律和政策从预案操作到案件终结贯穿始终,而且是财产清算结束后的重头工作,可以占用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和其他财产。而非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工作,必须在法院立案之前处理好,应当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失业保障途径解决,不能用拍卖企业资产所得来安置职工,法院立案后的审理、清算过程不再考虑职工安置问题,分配方案中也不体现安置费用。
  7、组织领导不同
  政策性破产从企业破产预案的制定到计划上报,直到最后的程序终结,都要在当地政府成立的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而且在法院指定成立的清算组中,除专业人员外,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派人参加清算组,直到程序终结。非政策性破产无须如此复杂,只要符合破产的法定实质要件,法院即可依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组也用不了那么多政府部门,甚至全部由专业人员组成。
  8、程序不同
  政策性破产与非政策性破产从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法律程序是一致的,即均要按照破产申请与受理、管辖、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的清理、变价与分配、和解与整顿、破产程序终结等程序规范来操作。
  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还有一个前置程序,即进入破产程序之前,能否按政策性破产对待,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
  首先,由各省的国资委将准备纳入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名单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其次,国资委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同时提交给全国领导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和银监会三家组成)的其他两家成员单位:财政部和银监会。
  再次,银监会再将拟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建议名单提供给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性破产的文件规定对建议名单中所列的企业进行逐级审查,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批准实施政策性破产。
  最后,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定期将建议名单中所列企业的审查结果上报银监会,银监会在汇总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将通过的企业名单会签国资委、财政部后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以全国领导小组名义下达实施政策性破产项目名单,在企业破产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再由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之后便转入前述非政策性破产的法律程序。

因政策性亏损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错误的行政干预、价格政策变化等原因,使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破产.

补充:该国有企业虽有负债,但是所贷贷款都用于该公司的另一名下。即在破产前,该公司一公司挂两个公司名字。国有企业公司名字去银行贷款,另一公司名字用贷款生产盈利。请问这一做法是否合法?

这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一贯做法,是不是合法,谁都无法下结论,政府也知道这种事情,但也只睁只眼闭只眼,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如何申请政策性破产?
一、有关政策性破产的几个关键性文件1986年12月0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9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3月,《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20063号文件
不符合政策性破产条件或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不得实施政策性破产。国有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拟关闭破产企业索要补偿金;不得因拟关闭破产企业的担保问题而影响审查进度,担保企业履行担保责任确有困难的,由国有金融机构与企业协商,酌情予以适当减免。国有金融机构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应及时向当地协调小组和企业通报审核...

建设工业集团政策性破产,职工是真拿不到赔偿吗
关于合作与协助义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的《破产立法指南草案》(2004年稿)指出:“为确保破产程序可以有效和高效率地进行,一些就一定程度内替换或监督债务人作出规定的破产法,对债务人规定了与破产代表合作和协助破产代表履行其职责的一项一般性义务,而有些法律则规定债务人不得作出可能有害于程序进行的行为。

三类企业是什么意思
三类企业有以下三类:1、列入国家计划的政策性破产企业(简称"计划内破产企业")。2、经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认定的依法破产企业(简称"计划外破产企业")。3、经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认定的特困企业和困难企业(简称"退出市场企业")。

政策性破产
只有国有企业实行政策性破产,破产法规定企业包括所有企业。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国家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政策有哪些?
1996年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492号),对依照这些规范进入破产的企业(我们一般称“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给出了超越法律规范的特殊优惠。在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上明确土地使用权必须首先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甚至已抵押的土地...

关于国营企业政策性破产的问题
1、如果单位实行重组,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工伤治疗费只能自己支付。但单位应在解除合同时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用。2、如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单位应继承支付你们的工伤费用。

政策的含义是什么?
政策的含义:政策的制定主体主要有三种:精英主体、共同体主体和公众主体。发达国家的政策制定模式,正在经历由共同体主体到公众主体的深刻转型,而我国由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相对落后,以及政策安排形式的特殊性,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正在缓慢地经历着由精英主体到共同体主体的转变。精英制定主体和共同体制定主体,...

国家大中型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补偿金计算办法
2.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 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 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4.如果单位纳入了国家破产计划,并且你又是固定工的,第二条的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了...

社保养老金 国家政策性破产企业员工养老金问题
文件的规定是指在那个企业破产的时候,那个企业符合规定的员工才能享受提前退休 当时不到年龄的,那么就不能享受这个提前退休的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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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18615033179: 政策性破产是损坏债权人利益还是让企业有暗箱操作的机会?
卞娄返魂: 这要看怎么理解.政策性破产,是和企业的实际效益关联不大的.如果没有政策补助,这样的企业是没有什么前途的.政策性破产其实就是给公共资产减负.至于暗箱操作,这和政策性破产无关.只要存在暗箱操作的土壤的事务中就可能存在暗箱操作.

黄岛区18615033179: 企业政策性破产国家能给予什么补偿? -
卞娄返魂: 公司属于政策性破产,全同期未到期的员工可领取少量的合同违约金.破产后员工属于全民工的可领取到一次性安置费,属于全同制工人和集体工的员工可以经济补偿金,以后可以领到一定的失业金(领取的前题必须是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金,如没有缴纳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向失业保险机构补足).在破产以后可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

黄岛区18615033179: 摘牌是什么意思?我们公司已经破产,已进入到清产,安置职工的环节.但又不能处置资产,说是因为还没被摘牌,这是什么意思?如果说我们公司是属于政... -
卞娄返魂:[答案] 上市公司摘牌和破产机制.关于上市公司摘牌的条件,我国目前的管理条例规定是连续三年亏损.实际操作过程中,迄今为止尚未有一家上市公司因此而被摘牌,只有琼民源一家公司因欺诈而被停牌.原因是上市资格是一个近乎免费的...

黄岛区18615033179: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职工安置问题有哪些?
卞娄返魂: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与一般破产案件在职工安置方面的区别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政策性破产案件与一般破产案件在审理中的主要区别是职工安置的标准以及安置资...

黄岛区18615033179: 公司政策性破产公司解散是否有安置费?
卞娄返魂: 政策性破产,是国家针对某些国有企业、公司的强制进行破产的特殊政策,而政策性强制破产必然会涉及员工利益的问题.对因公司被强制政策性的员工,是有安置费.但是具体安置的具体标准,获得条件等问题,仍要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来定,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 公司政策性破产员工有安置费 事实上,国家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一般是为解决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之后面对的问题而采取的政策.因而,政策性破产多的员工是有安置费的,且就较为优先获得清偿.一般来说,政策性破产公司应如下处理财产及清偿债务: (1)清算费用; (2)职工安置费用; (3)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5)欠缴税款; (6)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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