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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最小说>里文章《遥远的夜晚》~

《遥远的夜晚》
连载:最小说0804 郭敬明 主编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壹】
曾经,有这样爱过的一个人吗。
【贰】
顾筱琪刚一回到家,就被不知道从哪里受到了什么刺激的母亲捉住了拼命说教,顾筱琪一边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跟在诸如“你都这么大个人了”,“还不懂照顾自己啊”,“跟你一样年纪的×××已经是×个孩子的妈妈了”,“你叫我怎么放心得下哦”之后的,竟然是一句“有个朋友的儿子啊,条件不错的,明天晚上一起吃顿饭啊”。顾筱琪没有反应过来,仍就着前面的话题机械性地“嗯啊”了一声,等到电视剧跳转到下一个情节的时候,才突然地反应过来: “唉唉唉?什么什么?是相亲?!”
“什么相亲!人家的儿子是麻省毕业的博士哦,在华尔街做什么交易员的,而且一米八的个头,人听说长得挺帅的呀,跟你不就很配么!见个面有什么!”
“妈!”顾筱琪没好气地,“什么年代了都,还搞相亲你好不好意思啊。”
“相亲又怎么了,你看你同学都一个接一个地结婚了,好命的话连孩子都生了。你呢?初中的时候就会鬼鬼祟祟地谈那些没有用的恋爱,到了成年了应该谈恋爱了就连个屁都没有,你也该考虑考虑自己了吧。”
“不是没有合适的嘛。”顾筱琪敷衍地。
“你还想要什么合适的!老不谈恋爱老不想结婚,脾气像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再不嫁出去学学怎样为人妻为人母你就像那些死老姑婆一样讨人厌了。”
“靠!有你这么说女儿的。”
“说你!我还想抽你呢!真是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母亲还在絮絮叨叨那些每次说教都必定会出现的陈年旧话,顾筱琪心情烦躁地听着,好几次想直接摔门出去。后来话题不知怎么扯到了“现在你脾气这么暴躁,结了婚之后就要学会容忍”。
“忍什么啊忍。”
“当然要忍啊,难道你的男人偶尔在外面逢场作戏你也要跟他斤斤计较吗?”
“……我……当然不会啊。”
为什么不会。
“就是嘛,男人嘛,肯定会逢场作戏的,不逢场作戏的男人根本没有啊。但只要他还对家里好,还对你好,就已经是个好男人了,很多事你就不要太计较。有什么事只要他不是做得太过分的,也就装作不知道就是了。现在的婚姻想要维持得长久一点,就都是这样的。反正等到老来了还可以有个伴,结婚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啊。可是……”
可是。

顾筱琪把暖气开到最大,然后独自地缩在被窝里打短信。手机屏幕白色的强光刺照进眼膜,顾筱琪由上至下慢慢地翻阅着电话薄,一遍,两遍,最后还是停在同一个电话栏上。
——言言,其实妈妈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在这当中,会有真爱的存在吗?
暖气呼呼地从风口吹出,外头刺骨的寒风撞击着玻璃窗,发出轻微的响动。短信在手机里转了几圈之后弹出了发送失败的框框,顾筱琪望向窗外,黑夜仿佛一个无底的深潭,慢慢地吸纳着无数个,无数个这样看不清面目的年华。
【叁】
那还是十四年前的事情。那个时候,顾筱琪刚刚拿到他的手机号码不久,发给他的第一条短信,在称呼上考虑了很久,叫言渊,太亲热,叫阿言,太大大咧咧,叫小言,你以为你是谁,叫言言,真TMD神经病。想来想去,还是发了条短信过去。
——游言渊,今天下午自修改数学了,你再不回来被老师发现就死定啦。
一条短信迅速地发过来。
——真的假的!我立马屁癫屁癫地滚回来!
然后又过了半晌。
——……你谁啊?
由于处于难以表达的陌生而疏离的身份,因此当时并没有回复这条短信。而后匆忙赶回来的游言渊在课后轻易地知道了手机主人的身份,并走到自己面前说“谢谢你啊”,这都是先前没有想到过的,但却肯定在哪里暗暗地期待过的事情。
以此为开端慢慢建立起来的感情,从能够说得上一两句话,到约着一起出去玩,后来在某次普通的聊天里,他突然地扬起眉毛说“唉,我发现你还挺可爱的”。现在想起来,在两个人相处的这些时间里,并没有任何惊心动魄或者称得上如何纪念的事情,每一天都是如此简单而冗长,如果是一出电视剧的话,观众肯定看不下去。
但是在那冗长的,冗长的,普通的,普通的每一天里,跟他在一起的喜悦,在胸口间慢慢扩大的感情,对他的依赖,思恋,与爱慕。当时可能没有察觉到,但现在想起来,那都是真的。
相较与他人的恋情而言,并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它平凡而普通地改变着她内心的纹路,它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爱情,它没有一处让人轻易地割舍掉生命。但是,它是真的。
现在想来。它是真的。
【肆】
母亲安排的相亲,地点定在广州大厦三楼的中式餐厅里,时间是晚上七点,吃饭的人陆陆续续地进场,因为在当地也算是比较有名的宾馆,所以可以看见许多不同肤色的外国人在小声地谈论着什么。顾筱琪走进包厢的时候,单宸已经在里面了,他循着声音抬起头,然后非常熟练地,并且自然地朝她笑了笑,说:“你好。”仿佛相识多时。
顾筱琪脱了外套,然后在隔着他两个位置的地方坐下。因为毕竟不是熟识,而且见面的理由想起也算是难堪一类,于是彼此间出现了一种拘谨的静默。对方可能也感受到同样的气氛,先是沉默地坐了一会,然后又托着腮慢慢地笑了起来。
“我们的妈妈跑出去逛街,却留我们在这里饿着肚子干坐。”顾筱琪听他说“我们”,说得非常自然。然后又看他抽过菜牌,“唉,要不要先吃点什么?”
是一个比想象中要更温柔,优秀,从容,同时也更老于世故的男人。他让你感到一种成熟的毫不矫饰的熟谂,没有了少年人仿佛手足无措一般的拘束,他的眉眼里有一种从容的安宁,而不像少年人那样,眼里常常因追求着什么而发出熠熠的光芒。眼前的这一个人,他应该,也许,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是比言渊要优秀得多的男人。或者说,是比当年的言渊。
顾筱琪渐渐放松下心情,开始与单宸就着“刚回国习不习惯”之类的问题闲聊了起来。后来她仿佛记起了什么似的:“听说你是在纽约工作?”
“嗯,UBS的市场研究机构。”
“哦……”顾筱琪点点头,然后又笑,“我不懂这些啦。”顿了顿,“不过……唉,纽约……是个很好的地方吧?”
“还不错,很繁华,也很漂亮。怎么?”
“没什么啦,有个认识的人住在那里。”
“哦……我有很多同学也到那边留学了。”
“嗯嗯,”顾筱琪摇了摇头,“不是同学,而是我喜欢的人。”
【伍】
在以前的电话里,有时会故意装作听不出对方是谁地跟游言渊玩闹,在电话里一本正经地说“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然后就会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夸张的声音说 “我就是潇洒倜傥风趣幽默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帅绝人寰的你最爱的人呀”,自己在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之后,也会佯装惊讶地说“不是吧,我喜欢的那家伙可是混帐笨蛋加三级”,电话那边在一阵沉默之后传来一把变了调的男声:“喂你好,这里是夜激情电话俱乐部吗?我找小怜香听下电话。”
“……小怜香是谁?”
“梦幻里的NPC=。=”
“……滚!”
那个时候,顾筱琪记得,因为学校对男女交往管得特别严,一经发现,警告处分那是小事情,严重的甚至会被开除学籍,所以许多情侣在提起自己的男女朋友时,都是以代号相称。其中用得最多的是:普通点的“最爱的人”,“我的那个”,“我亲爱的”,亲热点的“老公”,“老婆”,或者是更暧昧不清点的“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
仿佛就是这样,简单地定义。忽略掉关于他的一切,不要说什么长相,什么内涵,不要说他的性格,为人是怎样,有什么令人着迷的习惯。这些都不会,或者不能简单地说出来。
而重点是:“他是我喜欢的人。”
一说出来,就拥有了幸福。
很多年前,顾筱琪在一声“那好,安咯”下挂上了电话后,面对着身旁友人询问的眼神,慢慢地笑起来,说:“是我喜欢的人啦。”
——呐,言言,你相信有,永远的恋爱吗。
——有在漫长的时光里,变得越来越锃亮的记忆吗。
顾筱琪仍记得,在那些被学校与家里的规矩束缚着的日子里,他们时常在放学后约在离学校很远的街道上见面,那条街道,已经忘了叫什么名字,只记得它因为地处偏僻,因而行人很少,每天晚上六点起,就会有昏黄的路灯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照在黑色的沥青路面上,她跟游言渊坐在路灯下,挨着彼此的肩膀,亲昵地小声地说着话,说未来的打算,说梦想,说以前发生的事情,说今天发生的事情,好笑的事,悲伤的事,在黑夜的空气里,私语般地萦绕着。冬天的时候,手指冻得冰凉,言渊就捂着她的手放进怀里。
那是多少个如此平凡,却又填充进她内心每一个角落的夜晚。
顾筱琪还记得有一次,她因为团委那边的工作而来迟了,到了约定的地点时路灯已经亮了起来,游言渊坐在路灯下,双手仿佛摆弄着什么,等她走过去时候,他明显吃了一惊,匆忙地收起了什么。却在她不断追问“刚刚在搞什么”,“把什么偷偷地收起来了”下,无奈地拿出刚刚收起的东西。顾筱琪看清了,是一只用狗尾巴草编成的戒指。
“……这种东西很不像话吧。”他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这么逊的东西……”
“帮我戴上去。”
“啊?”男生愣愣地,看着女生又笑又像是快哭出来的表情。‘
“笨蛋!快帮我戴上去呀。”
——有么。
——像星星存在于夜空中一样。随着遥远的光年,变得越来越清晰锃亮的记忆。
——你相信么。
【陆】
“喜欢的人?”对方愣了愣,然后又笑,“唔……是曾经喜欢的人吧?”
“嗯。”顾筱琪朝单宸点了点头。“是曾经喜欢过的人。”
所以……
“现在已经不喜欢了。”
【柒】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滚,你滚啊!”顾筱琪有些歇斯底里地朝游言渊吼道。
那一年的冬天,天气冷得仿佛要结出冰来。天过早地黑了下来,顾筱琪看着站在对面的男生,很快就看不清他的面目表情。
“你不是要走吗!既然要走,还来找我做什么!”
今天下午的班会课上,老师向全班同学公布了男生即将远赴纽约留学的消息。顾筱琪坐在讲台下,觉得全身一阵冰凉。
现在男生站在她对面,慢慢地走上前来握住了她的手,低下头,一句话都没有说。顾筱琪条件反射地甩开他的手,却怎么也甩不开。
“你想怎么样,你究竟想怎么样!”
他一直低着头,依旧什么都没说,却暗暗地握得更紧。
“……既然是这样,我们就分手吧。”顾筱琪用力地甩开他的手,“分手吧!”却甩不开。
“嗯。”
“分手啊!”
“嗯的。”
“分手分手分手分手啊啊啊啊!!!!!”
“嗯,嗯,嗯,嗯,嗯……”
“我们分手吧……”
“嗯。”
“言渊我求求你了我们分手吧……”
“嗯,嗯……”
——其实那个时候真正想说的应该是。
——请你留下来。
——哪里都不要去,留在我身边。
——我是应该这么说的,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还太年轻,有很多事,都不明白。

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后来,不记得是谁先放开了手。男生伸出手来,想抹去女生脸上的泪水,却伸到一半就慢慢地垂了下去。然后听见仿佛是叹息还是哽咽的一声说:“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一定要等我回来。

在那之后,就过了十二年。
【捌】
在那次见面之后的隔天就接到了单宸的电话,而后又单独地出去见了几次面。顾筱琪在母亲的眼神举动里看得出她对这椿婚姻的期待,她也觉得单宸确实是个不错的男人,但对于是否在一起,心里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态度。
大概过了一个月左右,在最近打来的一通电话中,单宸说自己的休假快放完了,过几天就要回纽约去。顾筱琪说是哦是哦这么快哦,那我明天请你吃饭饯行呀。
然后定好了时间跟地点。饭间像好友一样相互说笑,却没有想到单宸会在中途突然拿出一枚戒指出来,问“要不要跟我一起回纽约”。那枚戒指,她在某本杂志上见过,好像是什么了不得的公司推出的新款,主钻有近四还是五克拉,做工又是如何如何地精致。
单宸见她不说话,就握起了她的手,慢慢地把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说:“我真的很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回纽约。”
顾筱琪看着戴在自己手上的戒指,然后慢慢地看向单宸:“是因为爱我吗?”
对方明显愣了愣:“什么?”
“我说,你送我戒指,是因为我你爱我吗?”
【玖】
在顾筱琪的心里,一直存在着那一天的游言渊。
那天,昏黄的灯光淡淡地照下来。男生小心翼翼地把指环套进女生的无名指上,他微弓着背,脸慢慢地侧了下去。那个时候,她听见了他的声音,听见了他微不可闻的话语。
“突然想用什么来留住你……”
“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你……”
“想永远跟你在一起,不想分开……”
——呐,言言。在那之后,无论收到多么昂贵的戒指,我都不会感动。
——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依旧记得,那个仿佛没有星星的深沉的夜晚里,你为我带上用狗尾巴草编成的戒指。你说想要跟我永远在一起。
——但我要用什么来留住你呢。
【拾】
曾经,有这样爱过的一个人吗?
你会常常发短信给他,即使知道他的号码已经是空号。
你会一遇到什么事就立刻想起他,即使他已经不可能再在你身边帮你解决。
你们会握住彼此的手拼命地喊分手,喊到最后双方都捂住眼睛流下眼泪,却谁也不肯松手。
你会在有男生向你告白的时候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即使他已经离开你身边很久很久,你一直都这样说。很多人都说你傻,其实你也不是不明白,你明明知道自己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遗忘,明明知道往后还有更长的人生要走。“无论是怎样的感情,终会有变淡的一天”,“时间会抹平一切”你也不是不知道,但知道是知道,做不做得到却是另一回事。
你会想要等他回来,会哪里都不想去,哪怕舍弃一切也要留在原地等他回来。等有一天,他像以前那样笑着朝你走来。
然后,等到这个“曾经”过去。你会不会有一天也会想“现实”地考虑许许多多的问题。包括你的爱情。

——言言,不要再问曾经的纯洁与梦想了,那都是我无法保护的东西。

在纽约郊外的一座教堂里,空旷的钟声来回地响荡,牧师站在台阶上轻声地念着什么,七彩的琉璃折射着温暖的光芒照在顾筱琪身上。她抬起头,看见教堂高高的穹顶,仿佛直通向天空。在牧师说完最后一句话之后,她望向站在自己身旁的单宸,捂住眼睛,在旁人看来,仿佛是过于幸福地,慢慢地,慢慢地流下了眼泪。
然后她听见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与钟声与盛大的烟火同时响起,覆盖了整个苍穹的高远。
——呐,你是不是早已明白,那些盛开在你年华里的遥远的夜晚,是你无论如何坚守,也回不去的过往。

  【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1.我把抽屉开了又关,依然没看见时光机。


  最近的一个梦里,我梦见了你的从前。

  那时流行一种可以写隐形字的笔,我们都把它叫做“偷卷笔”。用隐形墨水写出来的字用笔尾端附赠的小灯照亮就可以看见,微弱的紫色灯光下那些自己会散发着荧荧的浅光。

  而我,掏光了口袋里的所有钱买了好多这种笔,偷偷地用它在本子上、衣服上和墙上全写上你的名字,一直写到手累。然后我按亮笔尾的小灯,照过去。在黑暗中我看见了你的名字散着微光,密密麻麻地包围着我,漂亮到要窒息。

  最后,我慢慢地蹲了下去,在这作弊一样的幸福里哭了。


  所有关于你的记忆像一盘坏掉的影碟,模糊了剧情,可缺失的部分还是会发出刺耳的声音来提醒我它存在过。

  它一直都在。


  有关“青春”的印象,总会想起以前那所中学:白色瓷砖的教学楼,操场边的榕树和校园上空的灰鸽子。每天早上7点多,大群的学生涌向操场去做不整齐的广播操,操场一下子挤满了人,那个时候,太阳刚刚升起,外边的马路喧闹拥挤。

  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遇见你。

  我听着广播里那个尖利的女声喊着节拍“一二三四”,象征性的比划着手脚,忽然看见教学楼顶有一只灰色的鸽子飞起,俯冲着在半空划了一道弧线。我顺着那道灰色的轨迹转过头,然后看见人群中的你。你站在人群中不动,与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阳光吧你的发梢染上了淡淡的金黄,嘴角有好看的弧线上扬。

  我眯了眯眼,记住了那个安静的男生。


  那时连空气,都沾上了清淡的玉兰花香。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7: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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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2.竹蜻蜓没电了,于是我也无法飞翔——在你的世界里。

  忘了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它说:“如果一个人的愿望足够强大,可以改变风的方向,物体的大小,甚至是天空的颜色。不相信的人之所以永远无法改变,是因为他们的愿望不够强大。”

  是这样的吧。

  所以,后来才会和你分到同一班。身为班长的我,在帮老师编排新座位的时候做了一点小手脚,就成了你的后桌。

  原来你并不是过于安静内向的男孩子,你也会和同桌讨论最新的球赛赛况,会和同桌约好一起去打游戏。偶尔你会从家里带些爸爸出差时带回来的小零食,分给周围的人。并不用功读书,有时在课堂上睡着,我看向黑板的时候会看见你清晰的肩线。不会疏离人群,但是貌似更愿意在自己的世界里远远观望的男生。


  开始逐渐熟络,

  所谓的熟络,不过是笔掉了的时候会用手点点你的后背,你疑惑的转过头来的时候指指地上的笔示意你帮忙捡起来。你捡起来递给我以后,转过身去继续看书或继续刚才正在通关的游戏。

  呐。

  谢谢。

  不用谢。

  标准的像小学思想品德课本上的对白,想不出有第二种可能的对白。其实可以,我更愿意说,这个周末有空吗?我们可以一起去玩吗?熟捻得像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一样。手指触到你背后的一抹温暖和你把笔递过来的时候你指尖的浅凉,根本不是“熟捻”。


  对于每个女孩子,“长大”成为少女的一个重要过程,就是偷偷地在心里住了一个人。他的名字会出现在你带有香味的日记本里,他的模样会沾染了你的眼泪,他的微笑接近温暖。就连在梦中,你的拥抱也变得柔软。

  在我的生命中,你就稳稳地占据了那个位置。我的少年。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7:5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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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3.有了如意门,就能到达你的身边吗?


  其实有一个场景。在记忆中占据着重要的部分。

  对于我来说,是重要的记忆。


  那节体育课我因为生理痛请假没有上,而你因为前几天打篮球扭到了脚,也没去上体育课。我们一前一后地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没有说话,尴尬地沉默着。我趴在桌上假寐。老式的窗户没有钩好,风吹过的时候碰到了墙上发出很大的一声响,一面墙上的各种表格纸张被风吹得哗啦哗啦,午后的阳光化成黏稠金黄的一滩,倾斜下来。

  “不舒服吗?”你突然问了一句。

  “唔。”我含糊地应了声。

  “要听歌吗?”你转过头,递过来一只耳塞,问。

  我伸手接过去,却因为耳线太短,我的手尴尬地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你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我同桌的位子上坐下。耳线刚好够长。我把耳塞塞进耳朵,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我慌忙趴在臂弯里掩饰我通红的脸。

  能那么轻易地听见你的呼吸。

  耳朵里流淌过一首清浅温暖的旋律,是周杰伦的新专辑主打歌《七里香》。

  你不再说话,偶尔跟着哼两句。你倚在后桌的桌沿用很舒适的姿势坐着,眼睛看着窗外喧闹的操场。一群男生在打篮球,有个班在联系50米跑。头顶的风扇转起来会有嗡嗡的杂音,校园里的蝉开始喧嚣,凤凰花盛放在这个浓绿的夏。

  我就这样沉沉睡去。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7:5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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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4.我对着“如果电话亭”说,如果可以永远不长大就好了。它沉默着没有回应。


  其实事情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我以为自己可以抱着与你有关的一切回忆就可以一直幸福下去。可是对你来说,我只不过是后桌的那个容易紧张的,不善言辞的短发女生,是普通同学,是你的世界里无数的路人甲土匪乙种的一个。我的离开对你无关痛痒。

  再过几年的某天,你在路上遇见我的时候,或许会微笑着打个招呼,但总想不起我的名字。但更多的可能是,你像所有的陌生人一样匆匆地经过,目光经过我的脸又快速地游移开。

  你不会知道,你曾经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一个角色。我们的记忆交错,却全然不同。


  我只是无数个俗套的暗恋少女中的一个,以后的故事,只会更加俗套。

  你有了个可爱的女朋友。是邻班的女生,眼睛很大皮肤很白,长得很可爱。我看见她,小心翼翼地跳上你的后座,伸出手,轻轻地环住你的腰,把头靠在你的背后。

  这好比偶像剧的狗血剧情,却让我的眼泪模糊了视线。

  你开始每天早上带两瓶牛奶来上学,下早读的时候就往邻班跑。

  你开始每天放学都载她回家,路过种满香樟的朝南路。

  你换了手机壁纸,原本哆啦A梦换成了你们两人的大头照。

  多狗血。


  你曾经在一次闲聊中提到你最喜欢的动漫人物是哆啦A梦。因为它有数不完的法宝,能够陪你度过一次又一次的困难,能实现你所有的愿望。

  当时我们都笑你幼稚。

  可更幼稚的事我,我忘了即使你是野比康夫,我也不会是你的哆啦A梦。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8: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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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5.我想用缩小电筒把思念变小,小到我再也看不见。用放大电筒把心脏放大,大到足以抵抗一切忧伤。


  是不甘心。

  不甘心你对她的喜欢。

  不甘心自己就这样被忽略。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忧伤心情。

  不甘心地,一次又一次地去确定。


  借你的手机用,翻到通信录时发现,通讯录第一个位置显示着,“老婆,137XXXXXXXX”。而墙纸也是两人亲密的大头照,偷偷地发现,你们的挂饰也是一样的情侣款。

  我把手机递回给你的时候笑着说,是女朋友吗?很漂亮呢。

  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大家都知道了呢,哈。

  我偷偷地咬了咬下唇,不再说话。胸腔的某个地方传来钝痛。


  不尝试一下的话怎么知道不行呢?

  一次又一次地鼓励着自己去靠近,是想用更加残酷的事实去让自己死心么?

  也许已经和喜欢无关,只是不习惯,你的影子已经在我的心底里生根发芽,你叫我怎么能把它连根拔走?

  就连那些梦中耳朵贴近男生背后棉衣的温暖触觉,要全部都,消失不见吗?

  你在我心脏上划过细痕的位置,终将被时光化为暗黑潮汐涌过来,吞噬掉。


  我听见胸腔最深的地方,传来一声很轻很轻的叹息。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8:0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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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6.时间包袱布也变不回从前。


  曾经有一场三个人的烟火。

  情人节的那天,你扔了张字条问我哪里有漂亮的烟花卖。于是我义无反顾地翘掉午休陪你去城郊买烟花。

  乘的是2号线的公交,满车的碎阳光摇摇晃晃。我假装睡着,头慢慢地靠向你的肩,你没有动,就这样让我静静地靠着。南方的2月不冷,有早春的阳光。窗外是不断向后倒去的麦田,空中有道很长的白色絮云,像是飞机飞过的痕迹。

  真希望时光就此定格。

  我挑了许多烟花,和你一起准备给她的惊喜。那些阴郁的情绪从地表下开始滋长蔓延,纠结成植物丑陋的根部,然后破土而出、生枝发芽、肆意蔓延,牢牢撰紧握的身体。


  那天晚上你和她在小操场放掉我下午用心帮你挑的那些烟花,五颜六色的花火映亮了你们的脸,我看见她笑面如花,你的眼睛比星空还要亮。然后,我看见你俯下身,在她的唇上印下轻轻的一吻。我躲在操场的榕树后面,离你们不太近但也绝对不远的距离。

  我跑到教学楼顶点燃了那些我给自己买的烟花,轻声对自己说,情人节快乐。眼睛肿得像桃子。

  好吧,如果你感到幸福的话,那也不错。


  申请了调座位,坐到更前一点的位置,能更清晰地听见老师讲课,能在抬头时看不见那个熟悉的背影。习惯把自己埋进课本和资料参考书,假装很忙碌,忙碌得没有时间去想你。所有关于你的日记被撕掉。

  闲暇的时候看向窗外,下完雨的操场地面很湿,篮球场边四周高大的铁丝网交错着伸向灰色的天空,剩下的断云被风卷着匆忙逃跑,夏季制服的白衬衣衣角翻飞。空气中有着潮湿好闻的气味。


  然后是期末考试,分班,转眼到了高三。分在不同的班后,从此形同陌路。波澜不惊。

  日子真的变得忙碌而充实,铺天盖地的试卷和满教室咖啡的香气,学会抱大堆的试卷习题在台灯下熬到一两点钟。

  有时会在教学楼的楼道里遇见你,然后礼貌地点头微笑,再背道而驰。

  更多的时候我们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就擦肩而过。


  不是没有留心过关于你的事情。上高三不久你们就分手了,她有了新男朋友,你发了无数信息央求她回心转意,还和她的新男朋友打过一架。你的名字在毫不相干的人的嘴里,变成一出更加荒唐更加狗血的肥皂剧。

  喜欢一个人,就赋予了他伤害你的权利。我喜欢你,而你喜欢她,在这条食物链,她永远是最高端。

  或许每场青春不一定有一个清晰的结局,每场暗恋都只能是无疾而终。那些大团圆结局抑或撕心裂肺的痛哭只能无数次地出现在虚幻的桥段,那是小说,而生活真是到只能让我们擦肩,无数交错纠缠的昨天终将随时光老去。

  永远只能是个没有结局的别离。

  曾经无数次地想要接近你的星球,在漫长的,接近虚无的宇宙黑洞或者尘埃星云里,朝着你跋涉。

  没有结果的。

  不会有结果的。


  高考完的那天,我犹豫了好久给你打了电话,却是一遍一遍的“用户已关机”。

  后来再打,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停了机。

  再后来,变成了空号。


  在那个蝉鸣喧嚣的夏天。


  作者:祭司_祭祀2009-8-7 18:0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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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回复:【Top Novel】 哆啦A梦失灵。
  >>>7.哆啦A梦,所有法宝,失灵。


  一晃几年。

  忽然梦回那个年少的时候,想起了我的少年。虚幻哆啦A梦的少年。

  曾经我以为我的喜欢可以像八宝袋里的法宝一样多,可以源源不断的送给你。

  但是让我惊恐的是我已经想不起你的脸了。

  前几天在某本杂志看到一段话。“看过哆啦A梦传说中的最后一话吗?哆啦A梦坏掉了,不动了。修好以后就会失去所有的记忆。原来之前的感情可以那么容易一笔勾销。”

  于是我哭了,像多年前不懂事的我一样,哭湿了枕巾。我为你而流的眼泪,全都收集起来,有多少公升?

  你看,连哆啦A梦都坏掉了,我无法再抱着一堆破旧记忆假装很快乐。


  最新的一个梦里,少年逆光而立,被光模糊了轮廓线和脸。可我分明感受到了她怀抱里的温暖和熟悉的沐浴露香味。他嘴角上扬。

  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我知道我不再会有第二个十七岁。如果“再见”这个词,代表的是永远不回来的时光的话。

  那么再见,我的少年。

  笛安《圆 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漂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都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了。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阴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阴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傅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绾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这么说,是十二年。”袁季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对的。十二年。”普云的脸上风情万种,她说到底不是个寻常女子,就像多年前,她根本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吗?”袁季说,“你最开始的时候,以为我在卖钱。”
  “记得。”普云点头,“你现在还是在卖钱,可是我,我在卖身。”
  “大家都不容易。”袁季平淡地微笑。
  “跟你说话真好。”普云伸出手,像拍小狗那样拍拍他的脑袋,“我什么都可以说。你什么都见过了,你什么都看得惯。”
  “客气了。”袁季有些羞涩,“我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人。人家都看不惯我。我还有什么是看不惯的。”
  普云孩子气地仰望着灰蓝色的夜空,她呵出的长长的白气在寂静的街道上都是漂亮的。普云说:“你不冷吗?我又冷又饿。”接着她就看见了袁季放在铁盒子的盒盖上的烤红薯,她惊喜地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呀。怎么不早说。”
  “你拿去吃。你尽管拿去吃。”袁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跟心急,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他说:“可惜了,真糟糕,都冰凉了。”
  “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普云瞪大了眼睛,“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你跟我回去,我把它烤热了,我们来分。”然后她甩了甩头,自我解嘲地说:“我真是没救了。我居然和乞丐抢吃的。”
  袁季用力地说:“好。”
  一九九九年年末,凌晨的普云巷不再是白日里那个堆着一排排火柴盒一样的房子的陋巷。它那么光滑,平坦,一望无际,跟没有尽头的天宇相连。普云拉着小椅子的绳子,带着袁季在黑夜的普云巷里欢乐地奔跑。袁季觉得有点害怕,他从来没有试过这么快速的移动。耳边只剩下了四个小轮子吱吱嘎嘎的声响,还有普云靴子的清脆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笑。她其实一直都是当年那个五岁的孩子。袁季在这疾速地滑翔中闭上了眼睛。他想,原来天上的鸟的滋味不怎么好受。
  普云的家就和袁季的裁缝铺一样狭窄破旧。这个房子跟她那身绚丽的衣服一点都不搭调。她把冰凉的手贴在脸颊上暖暖,嫣然一笑,然后生上了炉子。一九九九年的龙城,已经没有多少人生蜂窝煤的炉子了。可是这样的炉子有个好处,就是可以烤出来非常香的红薯。普云一边生火,一边跟袁季絮叨,就好像袁季是常常来这里做客的。
  “好啦。”普云把热好的红薯一分为二,把红彤彤的半截举到袁季嘴边,“趁热吃,多香呀。”
  “不,不。”袁季几乎是惊慌失措了,“你先吃你的那半。不用管我。我自己能吃的。我可以。”
  “少啰唆。”普云瞪圆了眼睛,“你连手都没有,你怎么吃?我替你拿着,赶紧吃完。不然我的那半就要凉了。”
  袁季只好听她的,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她白皙的手擎着的红薯。耳边,她细声细气地说:“哎呀,又没人跟你抢。等一下,你要把皮也吃到肚子里去了,我替你把皮去掉。你怎么这么笨,你咬了我的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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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15565053836: 笛安发表在2009年最小说上的一篇文章,以一个典故为贯穿整个故事,题目是一种乐器的名字,请说出它的文章 -
咸律裕尔: 文章是【广陵】写竹林七贤的.短篇,登在最小说上的有【歌姬】【圆寂】长篇有【芙蓉如面柳如眉】【告别天堂】【西决】【东霓】笛安的文字非常有质感,直击人的内心.描写非常透彻.

乳山市15565053836: 求碧落九天的小说圆寂 -
咸律裕尔: 圆寂作者:碧落九天 你是入世的佛,我是出世的妖.幸好,这一世,我们木已成舟.而我等待了一千万年,只为你这初春暖阳般的绽颜一笑.

乳山市15565053836: 看过郭敬明《最小说》的亲们请回答,问题是关于笛安的几篇小说,《宇宙》、《圆寂》、《塞纳河不结冰》~~~ -
咸律裕尔: 不用买了,这里有文章地址,你可以打印下来哦.《塞纳河不结冰》:http://tieba.baidu.com/f?kz=741125280 《圆寂》:http://tieba.baidu.com/f?kz=563082272 《宇宙》:http://tieba.baidu.com/f?kz=645590430

乳山市15565053836: 求《最小说》中的大家喜欢的文章,哈哈
咸律裕尔: 《小时代》《北城以北》

乳山市15565053836: 求最小说上的短篇
咸律裕尔: 《童话的第二结局》《我在梦见你》《人间梦话》《圆寂》《台风》都很经典的 看看吧

乳山市15565053836: 求都市言情小说..
咸律裕尔: 《圆寂》《小牛顿》喜了,很虐 《过客匆匆》《岂有此理》《白昼的星光》都还行 《你是我学生又怎样》《告诉大熊我爱他》田畈,可能你看名字会觉得不喜欢,可是尤其是《你是我学生怎么样》很好看,不看会后悔. 《落落清欢》也是这样...

乳山市15565053836: 求最小说里面好看的文章或者小说
咸律裕尔: 笛安《西决》《东霓》《南音》(连载中)《告别天堂》《圆寂》《姐姐的丛林》等 七堇年《大地之灯》《青春是被窝的坟墓》《澜本嫁衣》等 陈晨《浮士德》 郭敬明(不用说了) 落落《剩者为王》《尘埃星球》等 安东尼《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等 自由鸟《光月道重生美丽》《小祖宗》《羽翼深蓝》等 玻璃洋葱《长日无尽》 痕痕《痕迹》 李茜《短长》 野象小姐《午时风》 项斯微《男友告急》 陈龙《第四人称》 消失宾妮《四重音》《馥鳞》 爱礼丝《恋爱习题与假面舞会》《少年无瑕》 卢莉莉《直到最后一句》《蔷薇求救信号》《给你的信》 肖以默《白色群像》《死在午后》 刘麦加《非鱼》 包晓琳《太平》 李枫《燃烧的男孩》《古尔班通古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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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律裕尔:中短篇小说:《圆寂 2009《宇宙》 2009《广陵》 2009《歌姬》 2009《姐姐的丛林》 2003 《风花雪月》《塞纳河不结冰》《你是我的眼》《莉莉》《曼佐先生》《请你保佑我》《怀念小龙女》等 散文:《残羹夜宴》《平流层的小樱桃》《灰姑娘的南瓜车》——笛安首篇回忆性散文 长篇小说:《告别天堂》《西决》《芙蓉如面柳如眉》 《东霓》于《最小说》2010年5月号连载结束,单行本将于2010年7月1日上市. 其他:《前世的深蓝色》《再见》《我的缤纷与宁静》《城里的月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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