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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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的意思~

你是男生?你是女生?你们曾经不和平过?可能是你们关系恶化的表现,或者是他对你有意思,愿意做朋友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 (hé píng gòng chǔ)
  解释:彼此不发生军事冲突而共存,而且不去和任何人发生不好的冲突!
  出处:邓小平《和平共处原则具有强大生命力》:“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
  近义词:和平共存、相安无事
  用法:作谓语、定语、状语;同“相安无事”
  英文:peaceful coexistence
  法文:coexistence pacifique
  德文:friedliche Koexistenz
  和平共处原则
  从国际法原则角度看,和平共处是指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上,应彼此尊重对方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改变或企图改变对方的社会经济制度,根据国际法的要求,实行广泛的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和睦相处。
  和平共处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应包括:①各国应和平地同时存在,不应因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不同在国际人格上有所区别,更不应因此而互相攻击、干涉和颠覆;②各国应和平地相互来往,和平地处理相互间的关系,以促进彼此的了解与合作;③如遇争端应以和平方法解决,而不应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按照这项原则,任何国家不得从事任何破坏和平的行为,不得破坏别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来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共处是五项原则的第五项,它与前四项有着内在的联系,在国际关系中,只有遵守前四项原则,各国才能维护和发展友好关系,达到和平共处;同时,各国只有在和平共处的条件下,上述各项原则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和平共处原则对于维持正常的国际法律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中指出,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在解释和应用时,应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对每一原则的解释必须参考其与其他原则的前后关系,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适用和解释也应如此。
  当代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В.И.列宁首先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关系方面实行和平共处的政策思想。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已经论证,由于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不能在一切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中获得胜利,而其余国家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前期的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列宁全集》第28卷,第75页)。全世界向社会主义过渡将经历整整一个历史时期,因此这两种社会制度将在长时间内同时存在。这样就产生了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包括帝国主义国家的关系问题。
  无产阶级在武装夺取政权,打败国内外敌人以后,为了赢得和平的国际环境,巩固自己的政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通过谈判和其他方式解决争端,建立、发展外交和经济合作等关系,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是必要的和有利的。所以苏俄从1922年热那亚会议起就开始同欧亚一些国家谈判,推行和平共处政策。当时苏俄已经争得同资本主义列强共处的条件,本身没有什么“障碍”,而这些强国经过同苏俄一番武力较量之后,为了本身的利益,也被迫逐渐接受和平共处,在贸易上和外交上同苏维埃国家建立正常关系,因而争取和平共处的实现也是可能的。
  社会主义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有原则的基本方针。列宁当时已经提出一切国家平等、自主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它是针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战争政策,并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指导下提出来的。在被压迫、被侵略国家和压迫、侵略国家之间谈不上和平共处;它也不意味着放弃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支援。 30年代在欧洲和远东形成两个战争策源地以后,为了制止战争,维护和平,苏联作出了争取建立集体安全的重大决策(见集体安全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反对共同敌人——法西斯侵略集团,苏联与美、英、法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结成了反法西斯联盟。这一事实充分证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不仅在平时可以和平共处,而且在战时还可以相互合作。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和贯彻并在某些方面发展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政策思想。毛泽东主席1949年6月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上的讲话》中向全世界声明:“我们所反对的只是帝国主义制度及其反对中国人民的阴谋计划。任何外国政府,只要它愿意断绝对于中国反动派的关系,不再勾结或援助中国反动派,并向人民的中国争取真正的而不是虚伪的友好态度,我们就愿意同它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的基础上,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
  1954年 4月中、印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针对战后仍存在的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富压贫等旧国际关系,把列宁首倡的和平共处的政策思想加以高度概括,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同年 6月,中印、中缅总理的联合声明重申五项原则,并确认五项原则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1955年 4月,周恩来总理在有29国参加的亚非会议上提出国与国之间和平共处应“求大同存小异”的主张,在与会各国共同努力之下,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实际上是上述五项原则的引伸和具体化。
  中印、中缅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独立运动蓬勃发展的产物,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些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它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并在实际上已被国际上公认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它不仅适用于指导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指导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
  历史充分证明,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如果能够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全可以建立起互相信任和友好的关系;如果违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侵犯他国领土和主权,干涉他国内政,损人利己,那么,即使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可能引起尖锐对抗,甚至发生冲突。国际关系发展历史证明,霸权主义是世界和平的主要威胁,只有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才能维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只有世界各国在相互关系中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局势才能得到缓和,世界和平才能得到维护。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半个世纪以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莫斯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总理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4个国家,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英文解释
  The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 or Panchsheel are a series of agreements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ndia. After the Central Chinese Government took control of Tibet, China came into increasing conflict with India. However, both nations were newly-established and interested in finding ways to avoid further conflict. Therefore in 1954 the two nations drew up the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
  Mutual respect for each other's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d sovereignty
  Mutual non-aggression
  Mutual non-interference in each other's internal affair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Peaceful co-existence
  The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 were first put forth by Premier Zhou Enlai of China at the start of negotiations that took place in Beijing from December 1953 to April 1954 between the Delegat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e Delegation of the Indian Government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with respect to Tibet.
  Later, the Five Principles were formally written into the preface to the "Agreement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India on Trade and Intercourse Between the Tibet Region of China and India" concluded between the two sides. Since June 1954, the Five Principles were contained in the joint communique issued by Premier Zhou Enlai of China and Prime Minister Jawaharlal Nehru of India, and have been adopted in many other international documents. As norms of relations between nations, they have become widely recognized and accep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Despite the existence of the Panchsheel, continue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nations led to the Sino-Indian War in 1962.
  Indian historians have claimed[citation needed] the Panchsheel to be a naïve diplomatic document. Nehru's motivation was that in the absence of either the resources or a policy for defense for the Himalayan region, Indian hope seemed to rest on the premise that establishing a psychological buffer between Indi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ould act in place of a physical buffer zone. Thus the catch phrase of India's diplomacy with China in the 1950s was “Hindi-Chini bhai-bhai” which means, in Hindi, "Indians and Chinese are br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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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

什么叫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的意思:形容彼此友好地相处,共同存在。释义 本处:居住,交往。形容彼此友好地相处,共同存在。今义现特指国家或地区用和平方式解决矛盾,在平等基础上发展友好关系。引证 1、故牵强附会,合佛道为一,又拉上孔子作陪,以便和平共处。茅盾《新疆风土杂忆》2、想想看,这样的事情都不能协调,生...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什么?
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半个世纪以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

亚非会议以后我国在什么的基础上同亚非国家的友好
平共处五项原则。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官网得知,中国加强了同亚非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积极参与亚非地区的合作和发展,为维护亚非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同亚非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为什么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而是提出了平共处五项原则,说明当时的中国领导人已经清醒的认识到结盟是不会长久的(事实已经做出说明了华约的解体和北约经常性的内部矛盾),对于发展中国家采取互相帮扶对于第三世界国家不惜采取输血性的帮助,后来这些国家在中国问题上都能站在中国一方,如中国重返联合国 人权问题 台湾问题等等。正式由于...

和平共处什么意思
成语繁体:咊平共处。常用程度:常用成语。感情色彩:中性成语。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成语形式:ABCD式的成语。和平共处相关成语解释:安常处顺:安:习惯于;处:居住,居于;顺:适合,如意习惯于平稳的日子,处于顺利的境遇中 安身之处 :指得以立足容身的地方 不平则鸣:鸣:发出声音,指有所...

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和
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是指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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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P180)【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要点透析】扣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其精髓,就是国家主权平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什么?四个现代化又是什么?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在北京签订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先提出了这些原则。1954年6月28日,中国周恩来总理和印度尼赫鲁总理在新德里发表声明,重申了这五项原则,并指出,...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名词解释
部分。编人《周恩来选集》下卷。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 平共处。1954年6月下旬周恩来先后访问印度、缅甸时,在中 印和中缅会谈联合声明中,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 五项原则在国际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苍溪县17331561009: 什么是和平共处
惠裴鲑降: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苍溪县17331561009: [和平共处]有哪些原则??
惠裴鲑降: (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2)互不侵犯 (3)互不干涉内政 (4)平等互惠 (5)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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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裴鲑降: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2 互不侵犯 3 互不干涉内政 4 平等互利 5 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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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裴鲑降: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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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17331561009: 和平共处是什么意思 -
惠裴鲑降: 和平相处就是指人与人或者团体与团体之间相处和谐,没有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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