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确认的准则情况

作者&投稿:脂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x0d\x0a\x0d\x0a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x0d\x0a\x0d\x0a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x0d\x0a\x0d\x0a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是否转移的类型归纳起来讲不外乎有以下4种情况。\x0d\x0a\x0d\x0a  (一)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全部未转移\x0d\x0a\x0d\x0a  某生产商通过委托代销方式将其产品分送到各地代销商处,由代销商负责代销,代销商可以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包销责任。\x0d\x0a\x0d\x0a  (二)主要报酬已转移,主要风险未转移\x0d\x0a\x0d\x0a  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方制造商处购买了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定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x0d\x0a\x0d\x0a  (三)主要风险已转移,主要报酬未转移\x0d\x0a\x0d\x0a  甲企业将一块土地以4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乙房地产公司,销售协议规定,甲企业有权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年末以等于原价110%的价格回购卖出的土地,但乙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权利要求甲企业一定要回购。交易结束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预计近两年内也难有起色。\x0d\x0a\x0d\x0a  (四)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已全部转移\x0d\x0a\x0d\x0a  A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客户,货已发出,并取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根据与该客户多年来的商业交往经验,A企业在收回价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x0d\x0a\x0d\x0a  另外,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x0d\x0a\x0d\x0a  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允许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根据以往经验,公司估计的退货比例为销售额的1%,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虽仍保留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是次要的,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买方,该公司应确认收入。(假设该公司销售B产品的收入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x0d\x0a\x0d\x0a  借:应收账款             117万元\x0d\x0a\x0d\x0a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x0d\x0a\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x0d\x0a\x0d\x0a  在销售当月月底估计合理退货可能性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x0d\x0a\x0d\x0a  借:主营业务收入            1万元 (100万元×1%)\x0d\x0a\x0d\x0a  贷:主营业务成本             0.8万元(80万元×1%)\x0d\x0a\x0d\x0a  其他应付款              0.2万元\x0d\x0a\x0d\x0a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x0d\x0a\x0d\x0a  (一)继续管理权\x0d\x0a\x0d\x0a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x0d\x0a\x0d\x0a  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开发的土地卖给乙企业,合同规定由甲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售后,利润由甲、乙企业按比例共同享有,这种情况属于甲企业保留了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此交易不属于销售交易,而是属于甲、乙企业共同开发土地、共同分享利润的投资交易,因而在出售土地时,不应确认收入。\x0d\x0a\x0d\x0a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x0d\x0a\x0d\x0a  如某开发商将其开发的一住宅小区出售给某客户并对该小区负责以后的物业管理,就属于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如同时符合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就应确认收入了。\x0d\x0a\x0d\x0a  (二)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x0d\x0a\x0d\x0a  1.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x0d\x0a\x0d\x0a  如甲企业将产品销售给乙企业,双方订立的合同回购价格为100万元,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少支付20万元,甲企业将获得20万元报酬;如回购当日市场价格为9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多支付10万元,甲企业将承担10万元损失。\x0d\x0a\x0d\x0a  由此可见,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入。\x0d\x0a\x0d\x0a  2.如果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x0d\x0a\x0d\x0a  如A企业将商品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企业,双方定立合同时明确规定,A企业回购该商品时的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30万元时,B企业会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获得30万元的报酬;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85万元时,B企业将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蒙受15万元的损失。\x0d\x0a\x0d\x0a  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A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A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x0d\x0a\x0d\x0a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x0d\x0a\x0d\x0a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x0d\x0a\x0d\x0a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x0d\x0a\x0d\x0a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x0d\x0a\x0d\x0a  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5月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 000万元,售价为2 000万元,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手续已经办妥。此时,得知乙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损失,此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与该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很小或不能流入企业,因此甲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x0d\x0a\x0d\x0a  (1)借:发出商品           1 000万元\x0d\x0a\x0d\x0a  贷:库存商品            1 000万元\x0d\x0a\x0d\x0a  (2)借:应收账款            340万元\x0d\x0a\x0d\x0a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万元\x0d\x0a\x0d\x0a  (如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无须编第二笔分录)\x0d\x0a\x0d\x0a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x0d\x0a\x0d\x0a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x0d\x0a\x0d\x0a  【例】乙公司本年度销售给M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格为100万元,M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机床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经发生的成本60万元,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难以合理确定。\x0d\x0a\x0d\x0a  此时乙企业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虽然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已经收到,但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无法实行收入与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相互配比,因而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x0d\x0a\x0d\x0a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x0d\x0a\x0d\x0a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1.1 收入的确认基础———权责发生制
现代企业形成以后,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受托责任便成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从而逐渐成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权责发生制就衍生于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中。
从复式簿记的观点来看,确认一项收入的同时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增加或一项负债的减少;确认一项费用的同时也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减少或一项负债的增加。权责发生制实际上涉及所有会计要素的确认。但收入是会计要素中最复杂的一个要素,收入的确认,特别是何时确认,可能是财务会计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收入的确认是收取收入的权利已经发生,与之相关的费用确认则是支付费用的责任已经确定,所以,权责发生制主要是针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来说的。
1.2 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中,规定了商品销售、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三大类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同时考虑到了建造合同、非货币交易、租赁、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期货、投资、债务重组等交易和事项的特殊性,对它们的确认原则在各自的具体准则中又单独作了规定。从各项确认的内容看,相比以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是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形式上的交付,而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等实质性条件。
1.3 收入如何确认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收入的确认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每一项与收入有关的交易、事项发生,就要识别收入与之相对应的项目是否应在会计上正式记录,应在何时予以记录并计入报表,记录或计入报表的项目是否符合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且还应考虑: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否相互配比,效益是否大于成本,所应记录和计入报表的收入项目是否符合重要性原则等。 2.1 营业收入的陷阱
由于收入是导致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的一种经济事项,它是形成企业利润的来源,利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故而以何种方式、什么时候、什么条件才确定为权利发生进而确定利润,就大有讲究。一些公司财务报表在营业收入确认中有以下陷阱:
2.1.1 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一些公司它们并非销售单一产品,而是销售整个系统,需要实施、安装与服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因而收入并非一次实现。特别是对于跨年度实现的销售,需要在年度间分配利润。一般企业根据销售的不同阶段划分收入实现比率,而该类比率的变化,无疑会影响到当期赢利。
2.1.2 虚构收入。这是最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有几种做法:一是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二是对开发票,确认收入;三是虚开发票,确认收入。如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子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这种做法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消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达到了操作收入的目的。
2.1.3 提前确认收入。这种情况有:一是将一些不确定性的收入确定为收入;二是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三是收入和费用不配比;四是提前开具发票,以美化业绩。使用提前确认收入手法的,主要是那些当期收入较低而费用较高的企业,尤其是在房地产和高新技术行业。
2.1.4 推迟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收入,是将应由本期确认的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确认。与提前确认收入一样,延后确认收入也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一般在企业当前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减少的情况下运用。
2.2 确认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会计准则中,对于确认的基本标准与主要原则仅就商品销售而言,只能概括为:
①符合收入的定义;有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并能可靠计量。
②收入已实现或可实现(取得收取现金的权利)并已赚得(完成收入赚得的全过程)。
③与销售商品有关的所有权与风险,在实际上已经转移;或实质胜于形式。
显然,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若仅同商品销售收入有关,则应否和何时确认为收入,就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即职业判断,从交易的类型、收入的种类、销售时有无附加条件而使所销售的商品在似乎钱货两清的表面现象后,与商品有关的所有权及其风险在实质上并未完全转移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判断,才能决定;收入应否确认、在何时确认,从而应做出怎样的记录,如何正确计入财务报表。因此,可以说,应否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和何时确认这项收入似乎是人所皆知的会计常识,其实,它乃是一个很复杂、很难回答的问题。
2.3 会计准则在各国间的利益博弈
从收入确认的大环境———整个会计准则乃至会计标准体系看,我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有些是由于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有些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文化法律传统所决定的,也有些是由于各国或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性缺陷所造成。而随着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必然也会面临会计准则的选择问题。如果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仍然按照境外的标准来编制会计报表,这显然为中国的法律所不容;如果境外的公司按照国内的会计准则调整或来编制会计报表,对于那些自诩其会计准则优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国家来说,可能是无法接受的。从以上两方面看,这种差异对于我国准则中有关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方法都是一个挑战。 3.1 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基本程序
《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对收入的确认规定得比较原则、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要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合理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这样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正确判断每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转移,是否保留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否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和相关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者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怎样规避从确认、计量方面来粉饰赢利的“数字游戏”一直以来都是审计的难题,针对收入的确认而言:第一是对交易的存在找到证据,防止假销售;第二是把已赚得的过程具体化;第三表明收入的计量有可靠性;第四则要求可实现是具有收现能力的。此外,审计人员还应特别注意与收入确认有关的舞弊风险,并在计划阶段运用有效的分析程序,找出涉及收入及相关账户的非正常和非预期的关系。
3.2 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的确认和计量虽然重要,但由于他们所代表的会计决策是一种深层次、鲜为人知的隐蔽的会计活动,经常不被人们所注意,确认尤其如此。而面对日益复杂及多样化的交易和事项,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会计处理时应当按规定予以思考并通过经验和自己的业务水平来加以判断所作的决策,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会计决策。
目前会计人员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长期以来习惯于依赖现成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在制定和执行会计准则的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改革和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同时会计人员也应积极转变自身观念,必须牢记自己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认真学习和掌握会计准则的新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觉抵御和防范风险。
3.3 谋求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大收益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加入WTO后将进一步改善和完善自己的会计准则,并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创造条件。面对已形成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格局,必须承认现实,善于从不均衡中寻求均衡,在充分考虑本国国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英美会计准则)的对接,尽可能制定出一个既有利于维护我国利益,又有助于促进会计国际化,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概念框架。②改变传统的会计准则制定思路,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律法规上没规定可以做的事都不去做”的传统观念,避免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境内运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而处于不利的地位。③有意识地培养国际会计人才和国际会计学者,积极争取或创造条件参与国际会计事务。并据此推进会计教育,强化会计研究。④尽快构建会计准则国际化的环境适应机制,尽管在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况,但是,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只要把握分寸、利弊和节奏,就可以平稳、有效地实施我国的会计标准的国际化。
收入的确认是财务会计的一大难题,收入能否确认和何时确认主要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收入确认难的问题,但如何更好地贯彻新准则的精神,是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新问题,还须通过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来加以解决。






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
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支付条款。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

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
新准则:1.总原则: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2.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

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
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如下:已经向客户传递了商品或服务、客户同意支付相关费用、收入金额可以被合理地衡量、预计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收入确认时,企业的相关义务已经完成或正在履行。知识拓展:1、传递商品或服务(Identification):这个条件要求企业已经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使客户可以使用或受益。传递...

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什么?
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3、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

收入的确认条件?
新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回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答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 (5)相关的已发...

收入确认标准的变迁
收入确认标准的变迁介绍如下:收入确认标准的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调整和变化。在早期的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以风险或报酬转移为确认,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第二种是根据完工进度情况来进行收入确认,这种方式主要运用于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收入。然...

2021年新会计准则下收入确认原则
2021年新会计准则下收入确认原则如下: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5、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

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
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收入确认和计量所...

制造业确认收入条件
制造业确认收入条件 1,收到货款的时候确认收入的实现.2,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同时,商品所有权转移给对方.3,签订分期付款合同的,按照合同付款期作为收入的实现.4,委托代销商品的,以收到对方销售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内容如下:一、关于收入确认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对收入确认的时点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解释,企业应当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确认收入。2、商品控制权转移时:企业应当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无论是否已经收取款项。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在商品或服务已经提供给客户并且已经...

象山区15758855907: 收入确认的原则有哪些 -
詹秦尤尼: 原发布者:2530568 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时点一般收入确认特殊收入的确认

象山区15758855907: 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
詹秦尤尼: 根据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象山区15758855907: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的确认应该满足什么条?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的
詹秦尤尼: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收入,是指...

象山区15758855907: 什么是收入,收入的特征及确认原则是什么 -
詹秦尤尼: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抵偿了为取得收入所发生的消耗即为盈利,具体表现为企业净资产...

象山区15758855907: 什么是收入确认原则 -
詹秦尤尼: 收入的确认原则: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① 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②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的判断(2)企业既没...

象山区15758855907: 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条件是什么?
詹秦尤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收人 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人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 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三) 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象山区15758855907: 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收入的确认条
詹秦尤尼: 一、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一)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资产的定义,资产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资产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可以是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或者是可以转化为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减少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形式. 资产预期能否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

象山区15758855907: 收入费用观的收入确认原则 -
詹秦尤尼: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

象山区15758855907: 新税法下收入的类型及确认原则是什么? -
詹秦尤尼: 答:一、新税法下收入的类型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2、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3、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二、新税法下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象山区15758855907: 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詹秦尤尼: 1、各项放款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人,应在借款合同或协议生效之后即可予以确认,具体可根据借款合同、协议等有关条款规定,按照未收回的本金和适用的利率,在合同、协议生效后按照计息时间并予以确认.2、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各项手续费收人,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性质,分别采用完成合同法或完成百分比法来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所谓完成合同法,是指只有在最终完成一项或几项劳动的最后一项工作时才能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完成百分比法是指所要提供的劳务是在一个“持续.的基础上在某一时期内进行的,收人参照每项作业成果按比例加以确认.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