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如何论述法的起源和发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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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如何论述法的起源和发展问题的?~

恩 格 斯在《论住宅问题》中作出著名论述:“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 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 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 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 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
1, 共同规则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所必需。
任何社会要生存下去都 必须一刻不停地进行生产,以及相应的分配和交换的活动,并 使个人服从这种生产、分配和交换的一般条件。
2, 共同规则来自对经济活动中重复行为的抽象。
每日 每时,从不间断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行为,首先表现为个 别、具体、重复的行为。同时,这种生产行为又“有某 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 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所以,这种重复的行为天长 日久,必然逐渐地被抽象为一般的、概括的行为规则,即具有 一般社会调整意义的规则。这些行为规则日后又一步步地得 到固定,最终形成了模式化的共同规则。
3, 共同规则的形成,经历了从习惯到法律的过程。
固定的、模式化的共同规则, 开始是表现为习惯。习惯作为人类社会的生活惯例和行为标 准,是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它是人们长期沿袭下来 的以及自然地、逐渐地养成的,是人们共知、共信、共行的结 果。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在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后,习惯又 发展为习惯法即最早的法律。
4, 法律产生的同时,必然产 生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力,即国家。
在更晚的时期,由 于国家立法机关的出现,文字的发达,法律又发展为或多或少 的成文习惯法,再进一步便是制定法。

恩格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导师和领袖,无产阶级军事科学的奠基人,马克思的亲密战友。

一、法的起源问题
恩 格 斯在《论住宅问题》中作出著名论述:“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 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 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 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 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
1, 共同规则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所必需。
任何社会要生存下去都 必须一刻不停地进行生产,以及相应的分配和交换的活动,并 使个人服从这种生产、分配和交换的一般条件。
2, 共同规则来自对经济活动中重复行为的抽象。
每日 每时,从不间断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行为,首先表现为个 别、具体、重复的行为。同时,这种生产行为又“有某 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 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所以,这种重复的行为天长 日久,必然逐渐地被抽象为一般的、概括的行为规则,即具有 一般社会调整意义的规则。这些行为规则日后又一步步地得 到固定,最终形成了模式化的共同规则。
3, 共同规则的形成,经历了从习惯到法律的过程。
固定的、模式化的共同规则, 开始是表现为习惯。习惯作为人类社会的生活惯例和行为标 准,是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它是人们长期沿袭下来 的以及自然地、逐渐地养成的,是人们共知、共信、共行的结 果。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在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后,习惯又 发展为习惯法即最早的法律。
4, 法律产生的同时,必然产 生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力,即国家。
在更晚的时期,由 于国家立法机关的出现,文字的发达,法律又发展为或多或少 的成文习惯法,再进一步便是制定法。

二、恩 格 斯的法律思想
(1)全面地论述法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
也就是,在充分阐发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的同时,又系统地阐发法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有力的反作用和法同其他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
此外,作为法的决定因素的经济关系,不仅包括生产关系,也包括生产和运输的技术装备、地理基础、旧经济关系的残余以及外部环境。
在上层建筑中,国家和法最接近经济基础,而宗教、艺术、哲学则要通过国家和法才能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情况。即,或者起促进作用,或者起阻碍作用,或者改变其方向,即第三者归根结底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
(2)科学地揭示法的起源和历史规律。
在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那时最基本的社会组织是氏族,社会规范是习惯。
法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与国家的历史形态相一致,法也经历奴隶制的、封建的、资产阶级的三种历史类型。
将来,伴随国家的消亡,法也将消亡。
(3)法的本质和职能。
法是上升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它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共同生活条件,作为整体意志,与本阶级每个成员相对立,要求他们作出自我舍弃,但同时又主张对每个人都有效。维护他们个人利益是普遍的场合,而自我舍弃是在个别场合。
法既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又执行社会公共职能。政治统治到处都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4)法与自由、平等、人权。
平等观念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资产阶级平等观是近代以来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是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它掩盖着资产阶级事实上的特权。
无产阶级平等观的根本内容,是消灭阶级;否则必然流于荒谬。法受客观规律的制约,因而不是表达绝对的意志自由;但人能认识规律,所以法可以表达相对的意志自由。
在政治社会中,自由通常要有法律的限制。法律维护个人自由与整体自由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人的意志自由,是其责任的基础。人权是历史地产生的。一旦社会进步把摆脱封建桎桔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定权利平等的要求提到日程上来,这种要求就必定迅速地获得更大的规模,而自由平等也很自然被宣布为人权。而这种现象又以商品交换超出一国的界限这个经济条件为前提。
(5)对部门法的研究。
恩格斯广泛地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诸领域,有不少独到的见解。他对罗马法、英国法、古日耳曼法和教会法都有系统地思考和学术造诣。
(6)批判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这反映了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科学性、批判性和战斗性。恩格斯的法律思想对于实现无产阶级的法权要求、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建设和人类法文化,都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欧洲Enlightment文学运动的简介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资产阶级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约。他说:“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只有在法律和社会契约允许的范围内,在政府的统治下,公民才会是真正自由的,安全的,一个公民可以不惧怕另一个公民。《论法的精神》一文,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

格斯行政模式理论的基本内容
12、 衍射社会形式上的分化结构与融合社会未分化的结构和平共处的程度是指重叠性。13、 里格斯在讨论了棱柱模型特征后,又重点论述了棱柱社会中的变革问题,从而提出了他的发展行政思想。14、 里格斯把分化和综合看作是发展过程中两个关键性的因素。15、 里格斯认为,在任何国家,分化的程度...

格斯的介绍
格斯,动漫作品《剑风传奇》中主要人物。原是自由战士,后被格里菲斯打败而加入了格里菲斯率领的鹰之团。是格里菲斯最信赖的同伴,并肩作战,出生入死。曾为格里菲斯而进行暗杀活动,一身血污只想立即会回到其身边,却在月夜中听到格里菲斯关于“朋友”和“梦想”的论述,深感自己一直以来只是仰望着格里菲斯的...

恩格斯生平
在1873年至1883年间,恩格斯拟定了《自然辩证法》的写作提纲,完成了若干篇章和片断,奠定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基础。 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独自肩负起指导国际工人运动、整理和出版(或再版)马克思遗著、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各国年轻的社会主义活动家和理论家的重任。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国际工人运动进一步...

恩斯格是谁?
恩格斯出席同盟在6月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 , 向大会阐述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把旧的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1847年12月~1848年1月 , 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第一次公开树起共产主义运动的旗帜,是一个周详的理论和实践的党纲,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 1848年欧洲爆发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马克思、...

恩格斯生平简介
1837年9月其父坚持要他辍学经商(恩格斯当时正在读中学)。1年后到不来梅一家商行当办事员。当时德国正面临民族统一和民主革命的任务,恩格斯被民主主义的政治思想吸引,同青年德意志运动发生联系。1839年春,在该派机关刊物《德意志电讯》发表《乌培河谷来信》,揭露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虔诚主义的黑暗,倾注...

谁能回答一下西方文学史人本主义传统化总集建立及演绎过程?
如德国现象 学者谢勒和法西斯主义理论家克拉格斯, 就侈谈“哲学的人本主义”或以“肉体和灵 魂的统一体”为对象的“人本学”或“性格学” 。他们的“人本主义”是一种宣扬非理性主 义和种族主义的唯心主义理论。人本主义的五类起源首先,在历史上人本主义是14世纪 下半期发源于意大利并传播到欧洲其他国 家的哲学...

论述意识能动作用的表现以及如何正确发挥意识能动作用(越详细越好...
“意识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意识不是物质王国的成员”这完全违背了世界是统一的客观事实,违背了辩证法则。例如,唯心主义哲学家关于意识的观点。自然意识或主体意识就是一般意识;意识是独立存在于世界和万物之外的自在之物、绝对精神、万能上帝,只有它们是真实的,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事物都是易变的、虚妄的...

罗马法对后世资本主义影响
恩格斯还指出,“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因此,这正是我们的市民在他们兴起时期所需要;而在当地的习惯法中找不到的(33)。”他更指出,那时,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所有制还同封建的限制密切交织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说,“...

请问一个哲学的问题,怎样论述时代精神说?
恩格斯指出,在人们自己创造历史时所遇到的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24]这一精辟的论述,同样适用于我们分析心理学思想和理论产生的前提和条件。心理学史中时代精神说违背历史...

乌拉特后旗17619989539: “法律”一词最早出现在哪个社会? -
丛盲路成: 法律究竟是怎样产生的?这是法理学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对这个问题给予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起源问题的分析和阐述也有一个逐渐深化和发展的过程.1872年5月至1873年1月,恩格斯针对蒲鲁东主义者散布解...

乌拉特后旗17619989539: 论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
丛盲路成:[答案] 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自发尊重 强制权力 习惯→习俗→惯例→法律 1.一般规律 一部分销溶 maybe规则关于公共权力,but规则要领, 一部分强化 需借助国家权力,法与国家共有 (1)法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其根本原...

乌拉特后旗17619989539: 数学的根源,发现和起源 -
丛盲路成: 一.从数学的起源和发展来看: 恩格斯指出:从历史上看,数学中的原始概念——物品数和量及几何图形的概念——只是人在现实世界中,通过实际运用而后抽象的结果,而决不是在人脑里从纯粹思维中产生出来的. 几何学起源于测高量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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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盲路成: 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的起源和经济根源.社会经济的发展引起阶级的出现,也是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社会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法的本质 . 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本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乌拉特后旗17619989539: 如何理解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 -
丛盲路成: 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的阐述上,通常都援引恩格斯《费尔巴哈论》中的经典论迷.那么,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究竟是怎样论述哲学基本间题的呢?众所周知,关于哲学基本问题(以下简称基本问题),文章首先概括地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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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盲路成: 其实,我们所熟知的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它所包含的两个方面,都是恩格斯提出来的.恩格斯总结、棋手了哲学发展特别是控哲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并吸取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有关论述,以更明确的形式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他提出这样的著名诊断:”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恩格斯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作为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基本哲学派别的唯一标准.恩格斯同时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这是思想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的第二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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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盲路成: 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之一.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理论与实践中一起完成的,你的问题,用马克思主义辨证法来阐述,不知你是否满意.马克思主义辨证法,相对于形而上学而言,即认为,一切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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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盲路成: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由恩格斯最先明确提出的,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一著作中,他提出了如下著名论断,“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k 恩格斯的论断是对人类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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