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真的明文规定不准女子从医吗?

作者&投稿:澹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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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并没有这种规定,大明国体昌盛却礼教严苛,女子地位低下,不得从医,隐疾难治 。谭家为医学世家,祖上几代均为御医,因被奸人所陷害而遭遇灭顶之灾,从此留下祖训,后世不得行医。但聪慧的谭允贤从小耳濡目染,偷偷随祖母学习中医知识,不仅悬壶济世、妙手仁心,得到了普通百姓的赞扬和支持,更渐起救天下女子之心。由此,允贤不仅在学医道路上面临重重的困难和阻碍,更要面对封建礼教和世俗观念的冲击。但允贤凭借着对于医学事业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不仅在医学上广收博采、兼收并蓄、自成一派,更突破严苛的礼教束缚,开创并建立了女医制度,从救人身体到救人灵魂,再由救人到救国,传播弘扬了祖国医学文化,最终成为了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



是的。尽管严令禁止,冒充改籍者仍时有发生。嘉靖四十三年(1564)九月,礼部安上清查太医院冒滥官生,且规定,现在子弟及寄籍候医丁者,有父祖收充年月时间可凭者,应听候礼部委官教习,按月按季考试,一次不到者量责,二次除名,三次除户。说明统治阶级为保证医生素质,严格坚持子袭父业的世医制度。

明代设有医生考选制度。嘉靖六年(1527)礼部尚书佳萼等提出对医生的考选问题,认为时录用医生,限于世医一途,使天下虽有卢扁、仓公,也无法选用,使太医院成为庸医栖身之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于是主张由单纯世医制扩大为考选制。不是世医精通医术者,听其应试,试高考入籍而复其世业,不通医术者不被录用。现任医官,由礼部考其医术,以定升迁降黜。



规定了。古代医生基本上都是男性,在儒家伦理占主导地位、讲究“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的背景下,古代一直有“女病难医”、“宁治十男子,不治一女人”的说法。特别是皇帝后宫的女病人,男医生尤其“碰不得”。即使病得再重,也不能随便请男医生进宫去为女患者看病。而且,历朝历代都有规范后宫女人就医行为的规矩。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六月,命礼臣议宫官女职之制时特别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宫。”可见,嫔妃生病只能根据病情让医生开药方,即所谓“以证取药”。



没有。

并没有这种规定,三姑六婆中不就有药婆吗?“三姑六婆”最早出自明初陶宗仪的《辍耕录》,三姑指: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指:牙婆、媒婆、湿婆、虔婆、药婆、稳婆。

从各类宋明笔记的记载来看,当时社会对这些职业的整体认知非常脸谱化,大概就是:装神弄鬼、搬弄是非、贪财好利、寡廉鲜耻。

这里我们只讨论属于医疗产业的“药婆”,也就是女医。

对于女医的污名化,一来是因为掌握舆论权力的主要是男性,二来,也是因为社会上的女医水平参差不齐,有误人性命之嫌。



因为明朝奉行的文化是儒家思想文化。讲究男文分别,行医从男的规定,所以我的观点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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