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期间,又造成第二次伤害,怎么办

作者&投稿:磨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伤住院期间,又造成第二次伤害,怎么办~

如果是原部位受伤或加重,继续治疗,统一报销即可。
如果是其他部位受伤,这要看事故责任了。一般工伤住院期间虽然支付工资,但不算出差,意外受伤基本不会给认定工伤。只能当做厂外的意外伤害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或者有意外保险的走意外保险。

认定工伤后,你治疗费用由工伤基金中支付,休息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如果摔伤与工伤受伤部位引起,因该是复发,继续治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原部位受伤或加重,则继续治疗,按工伤统一报销即可。如果是其余部位受伤,则要看事故责任了,一般工伤住院期间意外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因工受伤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因工患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余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非法驾驶即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余情形,也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畴。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在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因公负伤致残,旧伤复发的情形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原部位受伤或加重,继续治疗,统一报销即可。
如果是其他部位受伤,这要看事故责任了。一般工伤住院期间虽然支付工资,但不算出差,意外受伤基本不会给认定工伤。只能当做厂外的意外伤害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或者有意外保险的走意外保险。

不算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直普通医保或农保或自费。
在工伤事故中,由当时受到的伤害,所引发的有直接联系的伤/病,可作为继发性伤害作为工伤部位,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间接引发的,不计算在内。
比如:因受伤需要输血,引发丙肝,则丙肝算为工伤。
因受伤,伤及左腿,需持拐走,在家、住院、休养等非直接工伤过程中,摔伤致手臂骨折,手臂不算工伤。

至当地医保处咨询


误工费只赔偿住院期间的吗
法律分析:按照实际情况主张。务工时间分两种计算方法。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期间有没有营养费
交通事故是需要赔偿营养费的,具体的赔偿标准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而定的,特别是不同伤害情况所需要支付的标准是不同的,可以向医疗部门咨询相关情况,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一、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吗? 需要支付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

交通事故非故意造成人员伤亡 司机会有什么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

打架对方轻微伤住院讹人怎么办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对方讹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需要赔偿的费用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骨折赔偿标准一览表
1、医疗费:赔偿因治疗骨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2、误工费:赔偿因骨折治疗期间不能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一般根据伤者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间来计算。3、护理费:赔偿治疗骨折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一般根据护理等级和护理时间来计算。4、交通费:赔偿因治疗骨折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如...

我在工厂干活,左手大拇指被机器给挤压第一指远节指骨骨折,指甲盖缺少三...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司法鉴定重伤后怎么进行处罚
1、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

当事人在受伤住院期间,思维不清醒时间有权拒绝警察的问询吗?
公安机关会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来决定询问时机,不会强制询问,被询问者有拒绝的权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

工伤赔偿都有什么待遇
工伤赔偿待遇,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的待遇主要有: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人保交强险,出险,伤者不出院,怎么办
1、有人伤要及时110、120及车险报案(48小时之内,不然不理赔,现场就报最好,别自己开车送人去医院移动现场,万一伤者挂了,责任不好定你就完了)、交警会扣车拿走交强险保单,伤者要住院的话,1000元办个住院就成,凭1000元收据去打发票或者在护士办公室墙上找到发票自己保存(报销凭据)别想一分钱不掏,虽说在肇事人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工伤住院期间,又造成第二次伤害,怎么办 -
曾金结石: 不算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直普通医保或农保或自费. 在工伤事故中,由当时受到的伤害,所引发的有直接联系的伤/病,可作为继发性伤害作为工伤部位,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间接引发的,不计算在内. 比如:因受伤需要输血,引发丙肝,则丙肝算为工伤. 因受伤,伤及左腿,需持拐走,在家、住院、休养等非直接工伤过程中,摔伤致手臂骨折,手臂不算工伤.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在工伤养病期间产生二次伤害怎么办 -
曾金结石: 根据二次伤害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侵权你可以主张侵权责任,如果再次构成工伤,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工伤赔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工伤住院期间摔倒 二次受伤 算工伤吗? -
曾金结石: 不算,责任自负,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派人护理,或者报销护工费.【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由工伤引起旧伤复发该怎么赔偿 -
曾金结石: 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 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 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工伤未愈后二次工伤怎么办 -
曾金结石: 同一部位第二次又负工伤的,同样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怎么判定工伤后患者自己造成的二次伤害 -
曾金结石: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因工伤在医院就医造成二次伤害谁负责 本人因工伤左拇指桡侧缺损,在医院做皮瓣移植手术,在手术过程中使 -
曾金结石: 手指属于神经丰富的地方,手术后手术部位出现神经瘤究竟是何原因,需要进行鉴定.术后生长神经瘤呵和工伤治疗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你可以申请医疗鉴定确认神经瘤是否同手术失误有关,凭此鉴定再确定下一步诉求. 现在的分歧在于你认为手术后给你造成了二次伤害,这仅仅是你的个人意见,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撑,所以,申请鉴定是唯一的选择.如果鉴定结论有利于你,也是属于医疗纠纷(差错),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赔偿范围. 至于手术没有签名,这要看是否符合医院的管理流程,是程序上的缺失.企业没有术前签字的义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工伤休息中又自己受伤怎么办 -
曾金结石: 工伤休息期间又发生伤害,按照非因工负伤办理,按照医保待遇报销,不享受工伤待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工伤住院期间中病没好途私自出院如果出现二次事故公司还给走不走工伤保险? -
曾金结石: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8579487858: 工伤休养中造成第二次伤害,四个月前本人在上班时发生了事故,造成平台骨踏陷.公司认定为工伤.在家休 -
曾金结石: 如果是属于旧伤复发,就可以按照工伤待遇.如果不是,那就得自己负责了.《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