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录取

作者&投稿:尉迟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12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数学答案 速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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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32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946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4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干警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年龄条件放宽到40周岁(1974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以下简称“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2015年3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当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中: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九)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2、“生产一线”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须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市的定向职位,不能跨市报考;村(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须在“两委”班子中连续任职满3年且在岗,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定向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生产一线”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职位。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原具有公务员身份辞职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已录用到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要求,但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
8、已录取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和“生产一线”人员服务期、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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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管理。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
(二)组织形式。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
(三)操作方法。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四)录取原则。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五)工作原则。新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排序规则。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出位次:
总分(总成绩 + 照顾分) — 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 — 语文科成绩 — 数学科成绩 — 综合科成绩 — 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按上述规则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
(七)投档规则。分批次、分院校、分科类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1. 顺序志愿投档。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确定调阅考生的档案比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校必须按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 1 )志愿优先、成绩排序。顺序志愿以同批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为 1 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
( 2 )按比例(指招生计划与投档人数之比,下同)投档。线上考生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 120% 的学校,一般按 1:1.2 的比例投档;线上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 120% 的学校,线上生源一次投完。如学校提出具体投档比例,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按学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出合格考生。
同位次、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 3 )在同一批次中实行“志愿清”的投档办法,即在第一志愿录退完毕后才投放第二志愿。
2. 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进行模拟投档。在模拟投档期间,各高校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同时,要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认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尽可能地将投出考生全部录取,避免或减少已投档考生的落选,确保考生的合法利益。同一批次内所有高校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和调档要求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 1 )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
( 2 )一次性原则。每批次的同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同一轮投档中有效。
①对每次填报的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未能投档的考生其原来所填报的本批次志愿作废,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或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②对本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高校,不能补投原有志愿考生的档案,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统一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志愿。
( 3 )投档比例
根据既要兼顾招生学校自主权、择优录取,又要降低投出考生的退档比例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招生院校有权在 1:1~1:1.1 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则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 1:1.05 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一定的比例确定。
同位次、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八)录取程序。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九)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十)征集志愿。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不得随意撤减。对因生源不足无法正常完成计划的院校,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向未被录取的同批次上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十一)退档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被 10 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确认的考生,其退档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十二)考生档案。我区高考考生档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电子档案,用于高考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 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是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结果的集中反映,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信息确认 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并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给录取学校。另一部分为纸介质档案,为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建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向录取学校提供与电子档案相一致的纸介质档案。
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并办完相应录取手续以后,参加录取的高校,通过网络下载获取所录新生的电子档案。在我区录取的大学新生的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律由其毕业中学或其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提供,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考生本人亲自带到高校。
(十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 2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 20 分 。
1.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 〕 28 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 2001 〕 1 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本条款 1 、 3 、 4 、 5 项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教育部均以 2010 年(含 2008 年、 2009 年。其中 2008 年和 2009 年已分别在当年公示)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形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能否获得加分或具有保送生资格,以教育部公布的获奖项目名称和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6.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 6 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十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十五)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含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其中 2008 年和 2009 年分别在当年进行了公示)者,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十六)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按以下相应条款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实际操作时,将相应降低的分值加入文化考试成绩后排序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20 分。
1.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 5 市的城区外),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 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 20 分;
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 12 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 3 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 2 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 20 分;
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市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 33 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 10 分;
除上述 50 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 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 7 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 5 分。
2.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降低 20 分。
3. 烈士子女考生总分降低 20 分。
4.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降低 10 分。
5. 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总分降低 20 分。
(十八)同 时符合本条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款有关情况的考生,只取最大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且不得超过 20 分。
(十九)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 8 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 5 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十七)款第 1 项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 10 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不得超过 20 分。
(二十)凡符合本条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款有关情况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其中第(十三)、(十四)、(十五),以及(十七)款的第 4 、 5 项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二十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十二)自治区所属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所占的比例力争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区人口的比例。其中自治区所属民族院校各民族的录取比例,少数民族考生一般应占 65 — 70% 。
(二十三) 2010 年高校录取新生继续向以下 5 个方面实行政策性倾斜:向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急需人才的地方和行业倾斜;向人才紧缺的老、少、边、山、穷县(市)倾斜;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乡镇企业倾斜;向高职高专生空白乡(镇)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倾斜。
(二十四)定向生招生。
1. 定向就业单位范围。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2. 生源范围。面向全自治区招生。考生符合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即具备报考资格。
3. 录取。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 考生定向协议。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为定向生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十五)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招收对象:区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区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 1 )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农业户口;( 3 ) 5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
2. 录取规则: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投档、录取规则按顺序志愿进行。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本科预科可在同批分数线下 80 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高职高专预科可在同批分数线下 60 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 培养形式:被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在规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习条件者,即可升入本校本科或专科有关专业学习,不需要再次参加高考。被区属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集中到广西民族大学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试合格后直升录取学校学习,不需再次参加高考。
(二十六)招收保送生。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可招收保送 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为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 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可以向有关高校自荐。被高校拟定为保送生对象的学生,必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招生办公室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按一式二份填写、签章完毕后直接寄送一份给拟录高校,并同时寄送一份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程序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 十七)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
(二十八)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并通过“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
高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备案的 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 送被录取考生。如是民办高校,还应连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提供的《录 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 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迟报到。高校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地所在(县、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 20 日之内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十九)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考生可以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途径及时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自治区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 10 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 8 月底。
(三)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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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属于哪个市
凤山县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地处云贵高原南部边缘地带,县城往东24.2千米接东兰县境;西36.7千米接凌云、乐业县境;南33.2千米接巴马瑶族自治县境,北30.7千米接天峨县境。县城距河池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金城江198千米,距百色市201千米,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333千米。总面积1729平方千米。19...

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考研科目有哪些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有五个方向:电力系统、电力电子、高电压与绝缘、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系统是最热门的,也是相对来说最难考的。广西大学(以下简称“西大”)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中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省共建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1939年更名为桂林国立广西大学。朱...

南宁市中小学校服专卖地点
南宁市中小学校服专卖地点如下:1. 南宁市民乐路16-1-1号。2. 南宁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6号五月天商贸城1号二楼201号。3. 南宁白沙大道19号金湾花城7号楼9号店。4. 南宁大学东路134号。5. 南宁良庆区大沙田荣光北路10号。南宁市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也是该自治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宾阳县是在哪个市?
宾阳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南部,南宁市东北部,东邻贵港市覃塘区,南偏东与横县接壤,南与兴宁区、青秀区交界,西与武鸣县相连,西北衔接上林县,东北与来宾市兴宾区相邻。截至2014年末,宾阳县下辖宾州镇、黎塘镇、甘棠镇、思陇镇、新桥镇、新圩镇、邹圩镇、大桥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捕北县到宁远有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602.7公里 起点:浦北县 1.浦北县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沿解放路行驶180米,过左侧的宋七商店约150米后,左转进入东风街 2.沿东风街行驶73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S103 3.沿S103行驶47.3公里,过绿珠大桥,稍向右转进入绿珠大道西 4.沿绿珠大道西行驶3.4公里,直行...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广西高考分数线是多少?
狐谈小儿: 2010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一)本科第一批(含A类、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500分,文史类510 分.(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433分,文史类453分.(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51分,文史类383分.(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文史类210分.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80分/ 60分.(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81分 艺术文类:294分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理类:228分 艺术文类:249分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47分 艺术文类:147分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年广西地区高校排名
狐谈小儿: 广西大学 (综合) 广西师范大学(师范) 广西医科大学(医药) 桂林理工大学(理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理工) 福布斯2010中国高校排名: 1、广西大学 2、广西师范大学 3、桂林理工大学 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5、广西民族大学)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年广西高考本科录取的分数线是多少、
狐谈小儿: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 500 分,文史类 510 分.(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 433 分,文史类 453 分.(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理工类 351 分,文史类 383 分.(四...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广西高考录取分数线
狐谈小儿: 广西2010年高考录取分数线 >>详细录取分数线科目/批次 本科第一批 本科第二批 本科第三批 高职高专理工类 500 433 351 210文史类 510 453 383 210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年广西区内外院校录取本科人数是多少?
狐谈小儿: 今年全国共有1481所区内外院校计划在广西区招生约20.1万人,本科计划8.25万人,高职高专计划11.85万人. http://edu.sina.com.cn/gaokao/2010-06-24/1407254467.shtml这个网站上有详细信息

衡水市19445196813: 谁知道2010年广西省 高校 暑假开学时间??详细的列表~~
狐谈小儿: 2010年高考报名(含艺术、体育类考生)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 具体时间安排是: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通知;广西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元月;广西体育术科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下旬;英语口语考试继续实行一年两考,分别安排在2009年12月和2010年4月,考生可以自由选择,取最好的一次考试成绩记入高考信息档案;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三二分段制小教大专阶段招生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

衡水市19445196813: 广西2010专科录取分数线
狐谈小儿: 210分!比往年低多了.

衡水市19445196813: 广西2010普通高校招生咨询会何时举行?
狐谈小儿: 广西2010普通高校招生咨询会何时举行? 6月25日至6月26日,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咨询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年广西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分?
狐谈小儿: 2010年广西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2009年广西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

衡水市19445196813: 2010广西高校录取分数线
狐谈小儿: 2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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