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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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二○○八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县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编制建设规划时同步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同建设规划一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定期调整。项目库调整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业主应当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能力。鼓励选择专业化机构履行项目业主职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农村交通路网完好畅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村道,并做好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县道、乡道、村道规划应当相互衔接协调。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并征求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征求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村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征求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村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第九条 农村公路规划需要进行修改调整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县道年度建设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规划编制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其中,村道年度建设计划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应当结合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量预测,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充分利用旧路资源,提高路面技术等级,保证通车能力。

  农村公路应当完善防护、排水、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有条件的应当设立客运停靠站点。第十三条 县道、乡道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实施,并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

  村道建设参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实施。第十四条 县道、乡道建设确需新占土地、拆迁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依法解决。

  村道建设所需土地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 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第十六条 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监理。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介绍?
中央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补助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

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四章 资金筹集与使用
福建省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筹集与使用遵循着明确的原则。首先,政府投资是主要来源,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省级和设区市、县级政府,会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国家和省级会提供专项补助,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则通过合法途径筹集,如一事一议的方式,但需尊重村民意愿,量力而行。

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各级人民政府需承担重要责任,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县级人民政府作为主要责任主体,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面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则在县级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交通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支持下,...

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使用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县级管理、建管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管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筹集建设、养护、管理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发展...

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县道、乡道、村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第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镇)村配合、依法管理、保障畅通的原则。第四条 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

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
村道是指直接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不属于乡道及以上公路的建制村之间和建制村与乡(镇)联络的公路。第四条 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

乡村公路修建归哪个部门管
在农村道路修建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责任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这些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监督乡道和村道的建设管理。此外,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层面的主管部门,对全国公路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应由地方...

农村修建乡村公路归哪个部门管
农村修建乡村公路,其管理和养护工作,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条例规定执行。《中华人名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为落实农村公路修建政策,2006年1月26日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是为...

胶州市19853374735: 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 搜狗百科
阳琛头孢: 农村修建村级公路(指修到村部的)国家有补贴,到自然村塆的便没有补贴了.村级公路和补贴各地标准可能不完全一样,一般路的标准是三米宽,水泥路面国家补贴10万元,我们这里县政府再补贴2万元,泥青路面好象每公路国家补7万元,县政府再补1万元,其余的由各地自筹.水泥路面一般需要20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村里要每公路要自筹近8万元,自筹的办法:如果村里的收入,主要是从村里的收入中解决,如果村里没有收入便要组织群众集资,也有的地方因在外的老板和知名人士较多,让这些人捐资修路的.

胶州市19853374735: 农村道路归哪个部门管
阳琛头孢: 农村道路建设归县交通局管.根据《公路法》规定和交通部颁布于二00六年三月一日并开始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但是实际操作中,多头管理最终造成无人负责的局面.农村道路是指修筑在野外乡村地区、供当地各种非机动车辆和拖拉机行驶,也可通行汽车的道路,一般是沟通乡到村、村到村或田间生产基地到乡、村的道路.

胶州市19853374735: 请问有人知道福建农村修路拆房子的相关条例吗? -
阳琛头孢: 首先要弄清楚村里建的路是什么级别的,是省道、县道、乡道还是村道,省、县、乡道有间距规定,分别是15、10、5米,村道就没有规定了.拆1/5的房子,要看是否影响未拆的房屋结构,是否影响未拆房屋的使用,如果影响房屋主体结构,那就可以要求全部拆除,全部赔偿,如果不影响,又是村道,那就不能有这样的要求了.

胶州市19853374735: 福建省各级公路取芯标准
阳琛头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提高农村公路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效益,促进省级抽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照《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督查工作意见》以及《福建省农村公路建...

胶州市19853374735: 农村公路有哪些有关政策 -
阳琛头孢: 你好,很高兴为您回答问题.农村公路的龙头法是1998年1月1日颁布的《公路法》,之后各省相继出台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条例.2005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

胶州市19853374735: 乡村公路标准和文件? -
阳琛头孢: 一、关于行政村通畅问题 根据市上关于行政通畅和解决贫困村“八难”的相关规定,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条硬化路到村办公室或村小学,即为通畅,也就是来信中提到的村村通,其他道路和入户道路暂无计划支持.行政村通畅工程完成后,下一步将按市上安排,统筹规划,启动撤并村等通畅工程建设. 二、农村公路建设标准问题 《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乡道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当路面宽度小于5米时,应在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50厘米的硬路肩,同时保证路面结构排水通畅,且每公里不少于3个错车道.

胶州市19853374735: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有哪些主要内容?
阳琛头孢: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的主要内容如下: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 路建设的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胶州市19853374735: 乡村公路没出钱,不让过怎么办? -
阳琛头孢: 您好!乡村公路建设费用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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