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是一篇什么文

作者&投稿:成王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巩乃斯的马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

周涛散文:巩乃斯的马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象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采;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暗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期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人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的。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了吧。


《巩乃斯的马》这篇文章是一篇散文。

主题意蕴

周涛的散文《巩乃斯的马》借助对马的形象的描绘,表达了一种对不受羁绊的生命力与进取精神的向往与渴求。

文章以诗一般的语言赞美了马的优美形象、崇高品性,揭示了马作为人类朋友的特殊品格:奔放雄健而不凶暴,优美柔顺而不懦弱,它是进取精神和崇高感情的象征,是力与美的美妙结合,并揭示了马与人类的艺术和历史生活的密切关联,认为骑兵和马车虽被淘汰,马却不会被取代,它有它的价值,而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那种“龙马精神”,也会永远传下去不会消失。

作者是在“文革”期间政治气候极端险恶时,在伊犁巩乃斯大草原的农场里,体验到巩乃斯马的品格的。马给作者以勇气和幻想,从马的世界里作者找到了奔驰的诗韵,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通过对马的观照,表现了作者对人类美好精神的向往、追求。

正文前的小序还表达了这样的意思:名马需要辽阔的草地才能驰骋,创作也要摆脱各种束缚限制,需要广阔自由的环境。

扩展资料

艺术特色

一、情感浓烈饱满,无论是描写、抒情还是议论,都满蕴着作者的爱马之心,对马的情有独钟。情感渗透在对马的优美外形的描写上,更渗透在对马的精神、品格的描写中,尤其是人马感应的描写,感情色彩极浓。

雪夜驰马,马的雄健奔放,使作者压抑消失,心情开朗舒展,豪兴顿起,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高兴得大笑,狂笑,笑得从马背上跌下来;马的温柔;使作者在雪夜感受到暖意;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马嘶,使作者热血陡涌、热泪含眶,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这些是描写,也是浓烈的抒情文字,描写和抒情融而为一了。有些议论也是这样,例如,关于马的品性的一段概括,“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是力与美的结合”,这是议论,但同时也是对马的最热烈的赞美诗,议论与抒情融而为一。

在抒情手法上,则运用了比喻、比拟、排比等手法,如写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写种公马“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写奔驰的马“像一队尖兵”,像临危不乱的大将.

写巩乃斯的马“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运用排比手法揭示和赞美它们。语言则秾丽、有力而流畅。

二、意境阔大雄壮。天苍苍野茫茫的巩乃斯大草原的背景,健壮优美的巩乃斯名马,无论是雪夜驰马,还是夏牧场上马群游移,都具有阔大雄壮的特色,尤其是暴雨电闪雷鸣中万马奔腾,则是这一艺术特点的极致。

三、周涛的散文常常将思想的表现与感性的叙述、描写结合起来,形成特有的清澈而又深邃的风格。在《巩乃斯的马》中,“马”作为核心形象引起了他对世界的思考,通过马联想到人生不朽的壮美和潜藏在其深层的忧郁,联想到流淌于民族精神中的英雄豪气与进取精神——现实与想象、情感与理性交织在一起,呈现出崇高深邃的气韵。

不过,这种理性颇强的写作之所以能够达致崇高的风格,与其浸透了生命体验的感性的叙述、描写是分不开的.

《巩乃斯的马》中描写的两个“马”的场面,是具有典型的西部草原特色的广阔壮烈的场面,正是这种特有的西部风情,提升了作为个体的作者生命境界,形成一种特定的西部气质,同时也显示出作为特定人文景观的西部气质是与特有的自然景观分不开的:

这种广阔纯洁的自然景观是精神处于绝境的人的最后的支持,既逼迫又提升着使个体达到一种崇高壮烈的生命境界。对于周涛来说,马的优美而不羁的精神正是这种西部气质的象征,他偏重它自然的一面,尤其是自然作为人的精神的最后支撑这一点。

他写到,在那个与世隔绝、生活单调、充满潜伏危险的年代,他只有一个乐趣,看马:“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他就从巩乃斯的马身上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

当然,也有我们在上段所指出的淋漓尽致、酣畅痛快的生命境界。人与自然处于一种互相激发的状态,终于将本来地方色彩颇浓的西部风情上升到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文境界。

四、结构严谨。文章以“对不爱马的人有一点偏见”起始,将马和其它动物作比,接着描述了巩乃斯马的三幅壮丽图景,然后展开联想,揭示和赞美马的品性,最后回到自己的“偏见”作结,照应开头,首尾呼应。

此文选入北师大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巩乃斯的马



作者借着马群奔跑的场面描绘.感受马的生命活力以及一种对自由方向的向往和渴求.
主要内容:暴雨来临迅疾猛传,马群奔跑最壮阔,作者感受1.马的生命活力2.人对自由境界的向往

  者借着马群奔跑的场面描绘.感受马的生命活力以及一种对自由方向的向往和

是篇小说文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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