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勒布朗的人物评价

作者&投稿:东郭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莫里斯·勒布朗的作品人物~

1903年,发行通俗杂志《我什么都知道》的朋友彼耶,拉飞特鉴于以福尔摩斯,以及莱佛士(恩斯特·威廉·洪纳侦探小说主角,为假扮绅士之著名强盗)为主角的侦探小说正风靡英国,于是要勒布朗写一部以兼具这两个人特色的人物为主角的崭新侦探小说。喜爱纯文学作品的勒布朗起先不愿接受这样的邀稿,但拗不过拉飞特的再三恳求,于是不很起劲的开始执笔这部小说,第一篇作品就是《亚森罗平被捕》。由于无意使这个故事一直发展下去,所以也一开始就以被捕为题材。亚森罗平是热情、善良,来无影去无踪的侠盗,“没有人能抓住他,包括作者本人”。罗平以绅士的身份,秉持高雅的情操和上流社会的礼仪,显示出潇洒的英雄形象,给广大善良的百姓提供了一个对富人和既定秩序报仇雪恨的机会。拉飞特读完后,判断这部作品一定会一炮而红,于是要求勒布朗续写十篇左右以亚森·罗平为主角的短篇作品。计划先集十篇作品,在杂志上连载。罗平立即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而且这成功一直持续到现在。莫理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亚森·罗宾,法国的国贼,侠盗界的鼻祖。精于易容之术,可以随时化身为任何身份的人,有时也以侦探的身份登场,因此,虽然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个英俊潚洒、风流倜傥的人物,事实上却几乎无人曾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其为人爽朗、行动敏捷、个性乐观,对女性殷勤有礼、富体贴心,生活上可挥金如土,也可安贫乐道,爱强扶弱、劫富济贫,其犯案手法神乎其技,令人摸不著头绪,爱跟警方开俏皮的小玩笑,又善于宣传,利用报纸对自己的义举赞扬一番,让被害者哭笑不得。 他有著强烈的爱国心。在《亚森·罗宾被捕》事件中初次登场,便为了心仪的女子,自愿被葛尼玛探长逮捕,却又在狱中指挥其手下犯案,并预告自己即将逃狱,而且也真的成功了,足见其足智多谋。法国报纸说他是一个有社交手腕又无法无天的大盗,根据作者自己的说法,他是一个诱惑者,无政府主义者艺术爱好者和爱国者,也有人说他是最后的浪漫英雄。正因为亚森·罗平是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物,他才会在法国的土壤上受到狂热的欢迎与爱戴,并成为法国人心目中的传奇英雄。亚森·罗平战胜福尔摩斯的故事,大大满足了法兰西民族的自尊心。法国人从此为拥有自己的侦探而手舞足蹈。有关亚森·罗平的故事也先后被搬上了银幕与舞台,如《碧眼姑娘》、《空心岩柱》、《虎牙》、《神秘住宅》、《三十口棺材岛》、《水晶瓶塞》都深受观众的欢迎。时至今日,亚森·罗平历险故事仅袖珍本就卖了八百万册,而其中的重头作品《空心岩柱》销售过亿。罗平在国外也取得了同样的成功,美国导演首先将他的故事搬上银幕。罗平的故事在日本也出了十几个版本,包括各种改编的连环画。亚森·罗平,法国二十世纪初期作家莫理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法国的国贼,侠盗界的鼻祖,一个在生活上有着唐璜式作风的风流人物,又是一个拥有着仁厚心肠如堂·吉坷德的绅士或称英雄。亚森·罗苹这一角色的原形的设计,据推测是来自曾经于1905年3月登上报纸头版的犯罪分子马里乌斯·雅各,也可能是参考自奥克塔夫·米尔波的作品《Les-21-jours-d'un-neurasthhénique》(1901)里的一位绅士怪盗阿蒂尔·勒博(Arthur-Lebeau),或是米尔波所作的另一部喜剧《Scrupules》(1902)里的绅士怪盗。虽然英国作家厄恩斯特·威廉斯·何努格在1899年创造出另一个怪盗绅士—亚瑟·莱佛士,但推测勒布朗没有看过。另一种说法是这一系列作品开始时并不是使用亚森·罗平这个名字,而是采用当时巴黎市议员之一,因为与市政府当局发生纠葛而一举成名的某实际人物姓名之谐音的亚森·洛苹,后来因受到该人士的抗议,更改为现在的罗苹。另据原版在《空心岩柱》中附入瓦莱尔·卡托冈的《法国国王的秘密或者亚森·罗平的真实身份》一文则又给出了这么一个故事:罗曼·勒莫加斯特男爵这位老先生讲述了一些他、罗平和莫里斯·勒布朗三人同于1876至1880年间在鲁昂的高乃依中学就读,以及他甚至自认为是亚森·罗平的异父或者是异母兄弟等等颇有些看似荒诞的爆料。但鉴于此,可知亚森·罗平其身份的真人性有待考究。然而时隔已有一个世纪,后世种种说法,听者无法问及原创,难辩真伪的我们姑且就先按下不表了。至于《亚森·罗平和福尔摩斯对决》,莫里斯·勒布朗最初确实是用“Sherlock Holmes”(福尔摩斯)发表的,但随后就遭到原创柯南·道尔爵士大人的抗议。于是莫里斯·勒布朗在单行本发行之时就将此名字改成Herlock Sholmès(爱洛克·休尔梅某台湾读者如是说)。还有华生(Watson)也被改成威尔森(Wilson),贝克街221B(Baker Street 221B)改成帕克街219(Paker Street 219)。但是这个Herlock Sholmès先生也是穿戴猎鹿帽和披风随带烟斗,所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Herlock Sholmès”就是“Sherlock Holmes”,因此日语和汉语的译本都将“Herlock Sholmès”还原成“福尔摩斯”。顺带说明:此书手笔比较拙劣,抹黑嫌疑很大,看过的基本上一面倒的批评主角亚森·罗平。可能开始莫里斯·勒布朗只是开个玩笑,也可能是大出版商皮埃尔出的“馊主意”,不管怎么说,这个“同人文”已经拉开了近百年的马拉松式纠纷。至于《黄金假面人》,汉译中的阿尔赛恩·吕班,当然是亚森·罗平了,由此读者亦窥见一丝中国翻译界的水准了。《黄金假面人》作者江户川乱步是福尔摩斯的Fans,所以此书把报复兼抹黑的嫌疑提高了若干个层次,当然也就写不出什么水准,纯可供福尔摩斯的Fans发泄用。比较奇怪的现象是,无论是“亚森·罗平和福尔摩斯对决”还是“明智小五郎和亚森·罗平对决”结局都是平局。但是这种虚拟侦探互贬现象恐怕也只有在这些侦探小说中才会出现的了。

这是导演让-保罗·索洛美继《卢浮魅影》三年之后的另一部高成本制作。本片主要讲的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怪盗亚森·鲁邦。剧本取材于莫里斯·勒布朗的小说《卡里奥斯特罗公爵夫人》(La Comtesse de Cagliostro)。 电影主要描述了大盗罗苹传奇经历的早期阶段。亚森 ·罗苹和小说作者莫里斯 ·勒布朗的故乡都是法国诺曼底。诺曼底是法国许多传奇大盗的发源地。导演曾在索邦大学主修电影。影片人物众多,而且大都是历史上真有其人,而影片运用众多特技效果制造奇观,因而显得节奏散漫,头绪繁杂。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1864-1941)创造的亚森·罗平(Arsene Lupin)他擅长易容术、多种语言及腔调、各种社会习俗与阶级礼仪,他是一个地下社会的头子(部下不少,依情节需要而定),亚森的故事太神奇,情节转折犹如特技表演,每每捉弄法国警方于股掌之间(他甚至曾混到法国巴黎保安局的局长,率领警方追捕亚森·罗平,还一度把他逮捕到案)。亚森·罗平虽然是个「社会意义」下的罪犯,不过他「好像」不觉得,他和一般小资产阶梯的思想没什么两样,都不喜欢破坏社会秩序的「真正罪犯」,后期的亚森·罗平根本是个「廖添丁」式的角色,不但劫富济贫,还帮助警方打击犯罪、破解难案,完全站到「社会正义」这一边 。

为什么人们对罗平依然如此痴迷?新版《亚森·罗平全集》的出版者让-佛朗索瓦·梅尔勒说:“罗平的故事语言优美、简洁、明快,情节无懈可击。”至于为什么年轻的读者也喜欢罗平,出版罗平故事袖珍本的老板多米尼克·古斯特说:“年轻读者就是通过罗平的故事开始阅读流行小说的。”导演让-保罗·萨洛美则对罗平故事的现代性感兴趣:“这是今天的故事,一个年轻人在尊重他人的同时向整个社会发出挑战,他利用制度的腐朽同腐朽的制度作斗争。”
自古以来,史诗、悲剧、喜剧、诗歌都被认为是重要的体裁,小说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野草,直到十八世纪还被文艺理论家们冷眼相看。不料小说后来居上,因为它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神话传说,而且恰恰由于不受任何文艺法则的限制,使它得以自由发展,随着资产阶级的兴盛而日益繁荣,终于在十九世纪的文坛上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有趣的是,小说的体裁的内部似乎也有等级之分:被奉为正宗的是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小说,以雨果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小说,还有以左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小说,以及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小说等等,而侦探小说则被视为小说中的“下里巴人”。然而历史又一次嘲弄了人们划分体裁等级的愿望:当十九世纪的小说名著已经成为经典,现代的新小说也业已衰落的时候,只有侦探小说始终拥有最广大的读者,它作为通俗文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总是生气勃勃,几乎具有永恒的魅力。
提起侦探小说,人们自然会想到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实际上在西方世界里,英语的侦探文学确实拥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有着较长的历史和较为广泛的国际影响。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的侦探小说,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的《莫格街凶杀案》。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也早在十九世纪末期就使福尔摩斯成了家喻户晓的大侦探。在英、美、德等国都有大量研究侦探文学的论著,使法国的侦探文学相形见绌,根本原因在于它很少被译成外文,因而在国外影响甚微。其实法国的侦探文学不仅同样丰富,而且更有自己的特色。一八四六年六月十一日,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被一位匿名者改写后,刊登在法国的《日报》上,题目是《法庭大事记中独一无二的谋杀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这个故事又以三种不同的版本分别在其他报纸上发表。因此爱伦·坡的这篇小说也可以说是法国的第一个侦探故事,但它的意义更在于表明法国读者的兴趣有了转变。在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之后,惊魂未定的贵族和资产阶级追求精神刺激,于是大量的恐怖小说应运而生。这些小说情节离奇、想象怪诞,一时大为流行。但人们不可能长久地迷恋鲜血、暴力或谋杀,而是更乐于在理性的范围内去看待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这就是侦探小说兴起的根本原因:读者关心的不再是作案而是破案,他们感兴趣的不再是罪犯而是侦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法国侦探文学之父埃米尔·加波利奥(1835—1873)。
爱伦·坡的侦探故事曾被法国大作家夏尔·波德莱尔(1821—1867)译成法文,但是在此之前它们就对加波利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加波利奥早年默默无闻,一八六六年因在报纸上连载侦探故事《太阳》而一举成名,此后发表了一系列侦探小说,例如《巴黎的奴隶》(1868)、《勒科克先生》(1869)、《地狱生活》(1870)、《脖子上的绞索》(1873)等等。它们比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探案的时间要早得多,并且从一开始就显示了与英语侦探文学的区别:爱伦·坡和柯南道尔集中表现破案过程中冷静的推理逻辑,而加波利奥则是集十九世纪一切文学形式之大成,使他的小说成了社会生活的画卷。造成这一区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报纸的连载形式,这种形式产生于法国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报刊业飞速发展,竞相用连载故事的趣味性争取读者,大仲马(1802—1870)的《三个火枪手》(1844)和《基度山伯爵》(1844—1845)就是这类连载小说的典范。一部小说要想连载下去和吸引读者,就不能过分简洁地仅限于案件本身,必须描绘读者感兴趣的社会生活,在艺术手法上要不断设置悬念和伏笔等等,所以评论家马里尤斯·托班指出:埃德加·爱伦·坡和加波利奥都是侦探小说之父,但是“前者搭起了侦探小说体系的构架,后者则赋予了它血肉、气息和生命”。
加波利奥有一些继承者,不过法国的侦探小说作为一种体裁,是直到二十世纪的头十年才确立起来的。在侦探小说的发展过程中,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福尔摩斯是英语侦探文学的典型人物一样,勒布朗塑造的侠盗亚森·罗平是法语侦探文学中的一个不朽的形象。勒布朗于一八六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生于法国诺曼底的首府鲁昂,父亲是个船东,兼做煤炭生意。勒布朗于一八七五年进高乃依中学学习,成绩优异,先后得过三十多个奖。更巧的是大作家福楼拜的弟弟就是为他们家看病的医生。尤其是为了替福楼拜的塑像揭幕,左拉、龚古尔和莫泊桑等著名作家都亲临小城,引起轰动,爱好文学的勒布朗竟悄悄地跟着他们上了返回巴黎的火车,想给他们念念自己的手稿,只是由于他们都需要休息才未能成功。勒布朗的父亲通情达理,送他到巴黎去学习法律,使他有机会出入文人聚会的黑猫咖啡馆,并且开始为报刊撰稿。实际上,在成为侦探小说家之前,他已经发表过一些小说,如《夫妇们》(1890)、《一个女人》(1895)和《死亡的杰作》(1897)等等,而且获得成功,蜚声巴黎,得到了莫泊桑的肯定和支持。只是由于他后来在侦探小说方面的成就太大,所以他前期的作品才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一九○五年二月,著名的出版商皮埃尔·拉菲特创办了杂志《我知道一切》,要求勒布朗写一篇冒险的小说。勒布朗应约写了《亚森·罗平被捕》,内容是一艘大型客轮从法国的勒阿弗尔驶往纽约,在海上遇到风暴。当时船上正收到一则电讯,说大盗亚森·罗平就在船上,化名为 R..这时通讯突然中断,船上一片混乱,凡是名字以 R开头的旅客都受到怀疑。直到终点,亚森·罗平才被认出,并且被送进了监狱,其实他就是讲这个故事的人,所以读者都想不到他会是亚森·罗平。这个故事受到读者的欢迎,拉菲特要求勒布朗接着写下去,但是勒布朗拒绝了,因为侦探小说当时在法国不受重视。拉菲特并不气馁,再三要求,勒布朗坚持不干达六个月,最后说他已经把亚森·罗平送进监狱了,无法再写。拉菲特答道:“没关系,让他越狱好了!”勒布朗就在一九○五年十二月写了第二个故事:《亚森·罗平在狱中》;后来又写了第三个故事:《亚森·罗平越狱》;以后就不断地写下去,所以我们可以说勒布朗是亚森·罗平之父,拉菲特则是亚森·罗平的教父。顺便说一句,皮埃尔·拉菲特是一位卓有远见的出版商,与龚古尔文学奖齐名的菲米纳奖就是他创立的。
从一九○五年至一九三九年,勒布朗创作了以亚森·罗平为主人公的作品共有二十二卷之多,其中包括十六部长篇小说,三十七篇中短篇小说,四个剧本①。一位作家能有如此丰硕的成果,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但是人们也许并不知道,勒布朗在这漫长的数十年中是承受和克服了多么大的痛苦,他于一九○○年患了肠炎,虽经过治疗却每况愈下,日益衰弱。他是个极为敏感的人,往往会对着夕阳热泪盈眶,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不佳深感沮丧,以致容易疲倦,一天只能工作一个多小时,客人来访时他多说几句话就会满头大汗,双手冰凉。所有关于亚森·罗平探案的小说,都是他在夜间失眠时构思的。其中最后一部小说是《亚森·罗平的巨大财富》,写于一九三九年,当时勒布朗由于脑充血而体力不支,靠着女儿玛丽·路易丝的协助才得以完稿,两年后他就因肺充血去世了。
勒布朗在刚开始写作侦探小说的时候,尚未读过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所以他只是受到了爱伦·坡和加波利奥的影响,而巴尔扎克笔下的伏脱冷则给他留下了尤为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把第一批侦探故事汇集出版,要起一个书名的时候,他自然地想到了用《侠盗亚森·罗平》,而且要使这个人物超过当时已家喻户晓的福尔摩斯。勒布朗不仅在小说中把亚森·罗平写成侦探之王,而且让他有机会与福尔摩斯较量并略胜一筹,有时甚至使两人发生冲突,当然战斗的结局总是友好的和解。除此之外,从小说的艺术手法来看,勒布朗也确实有不同于柯南道尔的特色。首先是他笔下的人物的性格更加丰富。福尔摩斯是专门破案的侦探,完全是正面人物,而亚森·罗平则具有“侠”和“盗”的双重性。既是盗,就要盗窃,而要使他的盗窃得到人们的原谅,就要突出他“侠”的一面:他的盗窃不是出于贪婪,他从来不偷好人的东西,甚至相当慷慨地助人。不仅如此,他还保护孤儿寡妇,富有爱国主义精神,专门为社会清除罪大恶极的坏人,例如《八一三》中楚楚动人而又嗜血成性的多洛莱·克塞尔巴赫,《水晶瓶塞》中可怕的议员多布莱克等等。除此之外,他还爱开玩笑,富于感情,显得亲切迷人,应该说比专门严肃地破案的福尔摩斯更有魅力。
其次,福尔摩斯的破案主要是解谜,以解谜的方法和手段来吸引读者,而亚森·罗平则相反地置身于现实的事件之中,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殖民地的冲突,各种政治经济的丑闻等等。有时他甚至是不知不觉地被卷入了某个历史事件,但最终都靠着非凡的本领体面地摆脱出来。亚森·罗平以西班牙大贵族、俄国亲王、保安局局长等各种身分出现,不仅出乎读者的意料,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而且也使小说的社会背景更为广阔。亚森·罗平直接介入政治事件,成为法、德等国首脑的调解人,几乎掌握了法国的命运,即使这个人物的传奇色彩更加浓郁,也使各种重大事件的过程更为可信,因而更能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兴趣。最后是把现代与以往的历史和传说巧妙地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往往只注重情节的紧张惊险,只是孤立地描写案情,勒布朗则不仅关注现实的事件,而且往往涉及历史和古代的传说。他不是像大仲马那样凭自己的想象去重写历史,而是努力用现代的手段去解决古代的问题。例如《三十口棺材岛》讲的是一块被三十个暗礁包围的岩石,被称为“波希米亚国王石”传说病人被放在石头上即可痊愈,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亚森·罗平发现了一艘装有这种石头而沉没的船只,最后终于弄清了这种石头具有放射性,从而解决了这个历史难题。由于这种别出心裁的写法,亚森·罗平的探案就不是为破案而破案,而是把案件与历史和现实有机地融为一体了。
在勒布朗之后,新的侦探小说家不断出现,其中最著名的是以塑造梅格雷探长而闻名的乔治·西默农(1903—1989)。西默农是高产的法语作家,不过他虽然曾久居法国,但是生于比利时的列日,也在美国住过十来年,最后定居瑞士洛桑,所以他应该算是比利时作家。而除他之外,法国的其他侦探小说家与勒布朗相比大多是无名之辈,不能相提并论。侦探小说之所以被人们轻视,原因之一就是数量多而杰作少,作家多而名家少;但也正因为如此,勒布朗的成就才更为难能可贵,不愧是法国乃至世界侦探小说史上的一座丰碑。现在(指该文所作年代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法国文学界的一批南方同行们能够齐心协力,完成翻译《亚森·罗平探案全集》这一工程,是一件很有意义和值得庆贺的事情,因此我欣然写了一些感想,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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