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以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电梯困人超过30分钟赔偿依据~

法律分析:电梯困人超出三十分钟的,应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并未有法律规定,电梯困人超出30分钟的,需要进行赔偿。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四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

生产、使用、检测、监督等方面。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扩展资料:
电梯安全管理要求规定:
1、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2、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第四条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七条 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第十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北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第十二条 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第十四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电梯服务承诺书
1、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施工电梯质量。 2、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前应备案,书面告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施工电梯安装、维修过程依法接受法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施工技术档案真实、齐全、完整,并在监督检验合格后...

家用电梯国家不强制性验收出自哪部法规?
家用电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国家不强制性验收。 电梯在安装使用前,须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登记手续;电梯安装完毕后,由电梯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到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测所申请报检手续;经检验验收合格后,办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单位须派专人经培训持证,电梯方能使用;在使用电梯后,每年须经过一次...

京版《住宅设计规范》首次公布 四层及以上楼房需安电梯
”相关专家介绍称。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本市在编制这个京版《规范》之前,一直执行的是国家标准的《住宅设计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对住宅设计的要点进行了精细化地‘梳篦式’扫描,特别是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厨房串味、卫生间地漏反味、排水管噪音大、二次装修浪费等实际问题。” 市规划自然资源...

电梯安全承诺书
九、 电梯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区安监局和质监局报告。 十、 为本单位管理的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十一、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

北京锅检所电话是多少?
随着首都北京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也日益增多,由一个专业机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势在必行。1981年4月9日,经原北京市编委批准,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正式成立,专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检测。1988年4月,为加强对电梯、起重设备的监管,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北京...

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应提前几天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

超高建筑存在安全问题?
超高建筑存在安全问题_碧森尤信_建筑设计_建筑中文网如果你在大楼第63层工作,离地面200米,大楼突然发生火灾,你该怎么办?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北京市公安局奥运安全组专家金磊说,很多在超高层建筑上班的人,几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可这个问题却日益威胁着城市安全。如果你在大楼第63层工作,离地面200米,大楼突然发...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提示】原《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163号)、 《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8]第394号)、《关于调整委托管理住宅电梯高压水泵收费...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各种明细有规定
北京的物业费收取是有物价局监管的,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标准又是怎样,一起来看看各种明细收费吧!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保洁费 3元\/户.月 京价(房)字[1997]196号 2 生活垃圾清运费 2.5元\/户.月 京价(收)字[1999]253号 3 保安费 5元\/户.月 京价(房...

京龙sc200施工电梯自重
自重1480Kg。京龙sc200施工电梯高度为100米,自重1480Kg。其采用了国内外技术,结构合理,操作简便,工作安全可靠,并且采用国内外电器元件和传动机构的主配件,性能进一步提升。

永清县13442674495: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搜狗百科
饶备葡萄: 1)设备开箱与清点:在设备交付现场安装前,由总承包方负责与业主(或其代表)或供货商共同按设备装箱清单和设备技术文件对安装的机械设备逐一清点,登记和检查,对其中的重要零部件还需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查验后,双方签字...

永清县13442674495: 北京市旧房改造安装电梯有什么规定 -
饶备葡萄: 1、旧楼内部有预留空间可打电梯井以及安装电梯,那就要保证不能占用消防通道.2、如果旧楼内部空间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在外面加装的,除了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外,还要满足楼与楼之间的间距.3、按照《物权法》的要求,即改建、重建建...

永清县13442674495: 建筑施工电梯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有强制报废年限吗? -
饶备葡萄: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 (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 (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 (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

永清县13442674495: 小区电梯归哪个部门管理 -
饶备葡萄: 小区电梯的归属一般是开发商、使用单位是物业公司、维护保养单位可以是任何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监检单位是当地的技术监督局(特检院)

永清县13442674495: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有什么规定 -
饶备葡萄: 一、 电梯岗位职责二、 点维护保养制度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四、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五、 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六、 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一、电梯岗位职责(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