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刨坑焚儒的细节?

作者&投稿:都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秦始皇为什么要坑书焚儒~

焚书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于不同政见的士人的残酷镇压。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他说:“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他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主要内容:

(1)史书除《秦纪》以外,六国史书一律烧掉;

(2)《诗》、《书》、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书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监督烧掉;

(3)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4)医药、卜筮、种树等书不在禁列;

(5)若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秦始皇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在全国范围发生了焚书事件。

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起因是由于有些儒生和方士对始皇不满,说他“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等等。秦始皇认为他们“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就把他们逮捕,严加拷问。先后逮捕了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部在咸阳坑杀。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镇压政治上的反对派之举,这些人的政治思想比较保守,多向往西周的制度,反对现行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可是秦始皇的镇压是野蛮的、残酷的,不问情节如何,一概焚烧,一概诛杀,这是一种暴行。对于中国的古代文化是一个极严重的摧残。

秦始皇“焚书坑儒”,早就定格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天下举凡读书人皆好称引,鲁迅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独立的史家偏生有其独特的癖好,他不敢就在假设的基石上扑扇想象的翅膀,更不屑于人云亦云,总是费尽心机试图描绘一个更详细的过程或者寻找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而孜孜以求的结果常常竟真与所谓的“常识”大相径庭。 

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对书籍和读书人的迫害时时都在发生从未中止。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史上大“革”文化之“命”的惨烈事历历可数,固不待言;而“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已发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如果我们重新查账的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其实真算不得十分严重。

一、“焚书坑儒”新说

所谓“焚书坑儒”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事件: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34年),在秦始皇的咸阳宫酒会上,70博士为这位始皇帝祝寿。仆射周青臣大拍马屁,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被书呆子型的博士淳于越直斥为面腴;淳于越大唱“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却惹得身为丞相的法家李斯大为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因此倡言:“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始皇本纪》)秦自商鞅变法后,依靠法家的严刑峻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军事实力和行政效率,并最终得以并吞六国、统一宇内,因此秦始皇自然批准了李斯的建议。

比较可惜的是各国的史书,烧了个精光,大大增加了司马迁写《史记》的难度,《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也使得西晋挖出的魏国史书《竹书纪年》身价倍增。国家史志尽记些个颁历告朔、战争祭祀的大事,事关王统,秦始皇此举完全可以理解。

《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皆烧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民间不许再收藏、传授《诗》、《书》、百家语,但博士职掌的这些书籍还是被保留的。“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儒、道、名、墨等诸家学说在民间被禁,唯法令可学,鼓励向“吏”学习各种法令。此外,“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各种相关实用技艺的书籍也都受到保护。 项羽火烧咸阳,包括《诗》、《书》、百家语在内的博士官职掌的国家图书在劫难逃。但《诗》、《书》之类终究还是很好地得到了传存。《六国表序》:“《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秦始皇焚书令下,象伏生这样的读书人抱着简册就跑掉了。汉惠帝“除挟书律”后,文、景、武帝时各种秦际遭禁的《诗》、《书》、百家语在民间大量出现。其称大宗者如鲁共王坏孔子宅而得的孔壁书,河间献王搜集的古文书,河内女子发老屋而得的古文书。汉以后《诗》、《书》等儒家经典更是发扬光大。

反倒是秦际特准保护的医药、卜筮、种树这些相关实用技艺的书籍灭绝失传。要不是这些年陆续发现了不少简帛日书、式法、五星占、养生方、病方、脉经、胎产书、导引图、美食方(最近在虎溪山沅陵侯吴阳墓中发现)等等,我们对古代伟大的实用技艺知识就只能永远停留在《汉书·艺文志》的那张书目单上。 秦始皇在“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之后,“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虽属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但儒生和方士事实上确实还是相当自在甚至可以说很活跃。公元前212年(秦始皇35年),秦始皇羡慕长生不死的“真人”,用侯生、卢生等方士以求灵芝仙药。方士以无法交差而“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史记·秦始皇本纪》) 二、“焚书坑儒”原因探讨

同样值得细细分析的一次事件:

1、令秦始皇愤然的候、卢、韩、徐诸生皆是方士。被逮着的诸生及其“传相告引”而供出的“犯禁者”中或有些是儒生,但确确实实司马迁时代,并没有“坑儒”一说。《史记·儒林列传》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其次,方士以所谓仙药诱惑人主并造谣诽谤,罪当杀。“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处置亦未见得有什么特别过分处;如果我们同样相信《史记》的话,比起长平之战大将白起坑杀40万降卒来,堂堂始皇帝坑杀460余人又算得了什么。既然是两个实际影响并不算太大的事件,为什么会给国人世人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至固定地作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我一直怀疑有人作了手脚,进行了故意的夸大。

2、应该考察考察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正是司马迁最早把两个事件联系在一起。司马迁本人“年十岁则诵古文”,为太史令又“由石室金匮之书”,他学《书》从孔安国,《诗》当宗今文,《春秋》主公羊学,其父又是杨何《易》的传人,焚《诗》、《书》之痛在司马迁时代已经消释。至于“坑术士”,且不说主要的肇事者事发之前早就逃亡,坑杀的460余人也是多在咸阳。再者说秦始皇不久下世,秦二世时天下纷乱,很快秦亡,秦针对方士的报复再也看不出还有些什么。相反,最近在湖南、湖北大量出土的秦汉简帛中日书、式法之类的方术书特别的多,说明坑术士对楚地流行方术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很多简帛延用楚系文字,甚至表明秦灭楚也未完全消弭楚地方性格的存在。

实际上,根本上戕害了文化的是秦严厉实行的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颜之推对此或有所察觉,《颜氏家训·书证》:“史之阙文,为日久矣;加复秦人灭学,董卓焚书,典籍错乱,非止于此。”说董卓“焚书”而秦“灭学”,其有意乎?法家倡导并推行了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商鞅将《诗》、《书》、礼、乐看成是病国之虱,以为国家必去虱才可富强。(《商君书·去强》、《商君书·靳令》)韩非子完整提出了法、术、势一整套强化君主统治的理论,站在极端扩张君主权力和威势立场上的韩非子激烈反对“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的“学士”,“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

西周时,学在王官,各种知识都掌握在官府中,同各种官守之职的实践活动相联系;教育只在贵族中进行,各项专门的技艺在王官职掌的职业内部传承。孔子创办私学,有教无类,从而开创了传播知识、普遍教育、自由学术的新时代。其后,原来有各门王官之学渊源的诸家纷纷办学授徒。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图王霸称雄而革新变法;而乱世之际,各家各派之思想学说又都特别重视国家政治思想,因此备受君王重视。诸子百家以此而兴。

齐国的稷下学宫最生动反映了诸子百家各种学说争鸣的盛况。田齐桓公午光大齐桓公小白设“庭燎”、“啧室”之美,更设稷下学宫;齐威王、宣王礼贤下士,包容百家,言论学术充分自由,齐国也因此步入最强盛时期。儒、道、名、墨、法各家学者云集稷下,著名学者如淳于髡、彭蒙、田骈、尹文、邹衍、接子、田巴、鲁仲连、慎到、宋研、环渊,晚期的荀子曾三为祭酒。稷下学者在互相探讨、争论中,直陈己见,博采它长,学术自由而昌盛。

惜乎齐之亡于秦。秦国任用法家,法家专制集权、钳制思想的政策对于战时经济和军事来说行之有效,秦始皇在统一天下后很自然地继续延用法家治国,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而对此政策负有根本责任的韩非子、李斯竟然就是提倡诵《诗》、《书》隆礼乐的稷下祭酒、儒学大师荀子的学生。法家主张法今反对法古,但其文化政策恰恰就是在复辟学在王官愚昧黔首的旧时代。 司马迁写《史记》正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初倡,比较秦始皇的以吏为师、严禁私学,两项政策如出一辙。除了儒家代替法家而外,两代的文化政策竟是同样专制霸道。常说儒法斗争,质其实,汉代儒家就是秦代法家文化政策的传承者。

汉武帝即位之初,即用卫涫等人建议,罢黜黄老刑名。但通常都认为董仲舒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的倡导者。汉武帝举贤良文学,董仲舒以贤良对策曰:“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在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这一对策得到汉武帝肯定。《汉书·武帝纪赞》:“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谭,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 汉武帝时,国家已从极度贫弱中恢复过来,代之而起的是旨在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大变革;对外政策也一改与匈奴委屈求全的和亲政策而为主动出击,在西域张骞凿空,开疆拓土。相应的,在文化上,原来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已不再需要。因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是这样一个时代的产物。
司马迁固然有古史官的背景并受其父道家学说影响而有不同于董仲舒,以身遭摧残而怨恨于汉武帝;但作为那个时代的人,他身上同样浓厚地具有着那个时代的气息。《史记·太史公自序》:“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司马迁以六经为治国之根本,效法《春秋》而作《史记》以为后世立王法,为人伦立准则。司马迁之作《史记》,旨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而其所谓“一家之言”,正是“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太史公自序》)“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云云,正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若合符契。 司马迁最早将秦始皇“焚《诗》、《书》”和“坑术士”两个事件联系在一起,并夸张地认为至使了“六艺从此缺焉”;而针对孔子正定的治国之本六经的破坏,在自负承继人的司马迁眼中,其罪莫大。“焚《诗》、《书》”和“坑术士”两次后果本不算严重的事件被联系,并由此自然推衍而夸大,从而实质性掩盖了秦始皇实行的危害极大的文化专制政策。于是秦始皇对文化之摧残成了个人的行为、孤立的事件。历代无数文人对秦始皇个人的暴戾行径痛加斥责,却无视文化专制政策的危害,可以说完全就是被故意导引的结果。 自汉武帝时始,掩盖秦始皇文化专制政策的危害的行为是个相当长期的过程,而这种行为的根本目的是因为同样的政策正在被实施中。汉代自武帝始逐步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专制政策,汉元帝、汉成帝时已达极至,诸子百家语及各种实用技艺遭毁禁而大量绝亡。

3、司马迁是“有良史之才”?《史记》更是“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汉书·司马迁传赞》)司马迁说的“焚《诗》、《书》”,“坑术士”两件事本身也确是历史的真实;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只是罢黜不治五经的太常博士,“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汉书·艺文志序》)一直到东汉末年,儒家而外的各家学说还是传存不少。

真正歹毒无比的是将“焚《诗》、《书》,坑术士”改成“焚书坑儒”的人。伪孔传本《古文尚书》全书之前有一篇假冒孔安国作的《序》,“焚书坑儒”最早出现在其中:“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为什么最早改作“焚书坑儒”的是伪孔传《古文尚书》的前序,其实并不难理解。司马迁说“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而实际情况是六经除了《乐》(因为本来是配合《诗》演奏的乐谱而没有文辞)以外,五经几乎完整保留,唯一历秦火而确实遭损的是《尚书》。因此要将秦始皇“焚书坑儒”定为千古之罪,最有力的武器是《尚书》;而最合适的攻击者是身为孔子后人并传《古文尚书》于司马迁的孔安国。

《尚书》的流传肯定是文献学中最复杂的一个问题。秦始皇焚书,秦博士伏生抱着竹简跑掉了,《尚书》被藏屋壁。等汉惠帝开挟书律,伏生再从屋壁取出《尚书》,可惜已残,拼凑仅得28篇,就在齐鲁间传授。文帝时征求能治《尚书》者,伏生已是九十多岁的老翁,于是派晁错去学,这样28篇《尚书》入藏秘府,是为中秘本。(《史记》及《汉书》的《儒林传》)伏生弟子数传后获立学官,是为《今文尚书》。

《尚书》在西汉就出现了古文本。《史记·儒林传》:“伏生孙以治《尚书》征,不能明也。鲁周霸、孔安国、洛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孔安国是孔子十一世孙,家藏有《尚书》(有人说也是藏在屋壁的,因此与孔壁书相混),比起伏生的《今文尚书》多出十余篇,这是《古文尚书》,另外河间献王也从民间得《古文尚书》。刘歆以孔壁本《尚书》多逸书16篇,请立于学官,遭今文学家反对而引起影响久远的今古文之争。东汉时,杜林自西州得漆书本《古文尚书》,但并没有逸书16篇,篇章与今文经一样,卫宏、贾逵、马融、郑玄、王肃等都为之作注。

东晋时有一个豫章内史梅赜(颐)的人上献了用“隶古定”写的伪《古文尚书》,他把伏生的28篇析成33篇,另从当时的古籍中拼凑文句再编出25篇,以凑成刘向说的古文58篇之数。为了这本伪《古文尚书》,唐宋以下不知多少学者费尽心机,如宋代的吴域、元代的吴澄、明代的梅族,至清代的阎若璩和惠栋,方彻底证明了这一作伪案。如果更周全地考虑到文献传承的复杂情况,那么比较更合适的表述应该是:伪孔传《古文尚书》在整体结构上是伪造的,但不排除在具体内容上对有来历资料的使用。 梅赜其实当是梅颐,《经典释文》即作“梅颐”或“枚颐”;此人字仲真,“古名‘颐’,字‘真’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部》);东晋时确有一豫章太守梅颐字仲真,《世说新语·方正》曾提及此人。
虽是梅颐献上的伪书,但作伪者却非其人。作伪者究竟是谁,考订者说法不一,如王鸣盛说不是王肃就是皇甫谧(《尚书后案·辨孔颖达疏》),还有人认为出现过两次伪孔本(程廷祚《晚书订疑》)。王肃注经与郑玄相对,他很有作伪的可能,但朱彝尊、程廷祚、陈澧、吴承仕、陈梦家等学者以众多证据证明了王注《尚书》与伪孔传本不一样。

真正的造伪者应该是郑冲。唐孔颖达《尚书正义》卷2《虞书》大题下曰:“《晋书·皇甫谧传》云:‘姑子外弟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晋书》又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非今本《晋书》)影宋刊本《太平御览》卷609引《尚书正义》:“……《古文尚书》,……至魏、晋之际,荥阳郑冲私於人间得而传之,独未施行。东晋汝南梅颐奏上,始列於学官,此则古文也。”郑冲才是伪《古文尚书》的真正始作俑者,其后的传承谱系是:郑冲传苏愉,苏愉传梁柳,梁柳传臧曹,臧曹传梅颐。梁柳是皇甫谧的外弟,故皇甫谧也得是书,所以,孔颖达还说:“晋世皇甫谧独得其书,载於《帝纪》”。(《尚书正义序》)

如果说伪孔传《古文尚书》多少还拼凑了些零零星星的原始资料,那么伪孔安国前序则是一篇彻头彻尾的伪作,最可能的造伪者是郑冲。自汉以来,《尚书》各篇原有之序都总为《书序》一篇,附于全书之末;如果照录,则比刘向说的58篇多出一篇,遂将各篇之序分开,按时间先后附在各篇之首或尾。书前另外再伪造了孔安国的序,也就是我们说的伪孔传《古文尚书》的前序。

伪孔传《古文尚书》前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将“焚《诗》、《书》,坑术士”改为“焚书坑儒”,手段狡猾,用心歹毒。进一步考察郑冲是人及其所处的时代背景的话,我们甚至还能发现这种恶意更改背后的现实政治目的。

郑冲(?-274),魏陈留王曹奂景元四年(263)拜太保,晋武帝受禅后拜太傅。身为两朝重臣,史书记载的郑冲很有令誉,《晋书》本传称他“卓尔立操,清恬寡欲”,“有姿望,动必循礼,任真自守,不要乡曲之誉”,他在曹魏时“儒雅为德,莅职无干局之誉,箪食缊袍,不营资产,世以此重之”,在晋时又是“虽位阶台辅,而不预世事。”看起来是个温和清静之人。但考虑到晋本是篡位而得天下,魏晋之际政治风云险恶,我们对史书上的话是不能不提防的。

郑冲起自寒微而“耽玩经史,遂博究儒术及百家之言”,终“以儒宗登保傅”(《晋书�6�1儒林传》)。司马氏家族是河内服膺儒教的大族,司马懿的祖父司马隽即“博学好古”,其父司马防家中“父子之间肃如”;而曹魏出自寒族,且与阉宦有关,曹操“任狭放荡,不治行业”,“细政苛惨,科防互设”,节俭礼制,“唯才是举”,根本与儒学精神相违。因此晋之篡魏实际上是儒教政治在社会稳定后对乱世所行刑法的变革。
郑冲以儒学大师而干政,其政治面目是很清晰的。所以“率群官劝进”并“致晋公茅土九锡”的是他(《晋书�6�1文帝纪》),代表魏元帝“奉皇帝玺绶策书,禅位于晋”的还是他(《晋书�6�1礼志上》)。晋立国之初,郑冲与荀顗“裁成国典”,以复古周官五礼为标榜定立礼制,并切实行三年之丧礼(《晋书�6�1礼志》);又助贾充重定法律(《晋书�6�1刑法志》)。本传所谓“文帝辅政,平蜀之后,命贾充、羊祜等分定礼仪、律令,皆先谘于冲,然后施行”,其言不虚,郑冲是晋时制度的总设计师。

郑冲“经为帝师”,他为高贵乡公讲《尚书》是件很出名的事。《三国志�6�1魏书�6�1三少帝纪》:“讲尚书业终,赐执经亲授者司空郑冲、侍中郑小同等各有差。”《晋书》本传亦记此事。以郑冲与郑小同区分而言,或恐与他们家数不同相关。郑小同是郑玄的孙子,曹魏时的《尚书》大师,传郑玄家学;怀疑郑冲的《尚书》学与王肃相关。《晋书�6�1刑法志》说郑冲定晋律之前的旧晋律“诸儒章句,但取郑氏”,“未可承用”,或可为一旁证。

郑冲屈学干政,为现实之政治不惜造假作伪、删改史说,是将儒学作为绝对之儒教,已根本上背离了孔子开创私学、传播知识、普遍教育、自由学术的真精神。为文化专制的儒教政治效命服务,是郑冲刻意厚诬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正原因。

三、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多数人对于秦始皇的评价都是很争论的,尤其在“焚书坑儒”这件事上面更能显现他的残酷,而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众口确莫衷一是?其实是满有意思的,直到目前为止,秦皇到底焚了那些书及典籍,实在没人知道,就算有得知的也是很片断,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是说留下了秦国自己的史书,还有种树,卜筮及医书这几种。这也难怪,不是这些书不好,而是在当时的秦国是“重本逐末” (重农轻商)的,所以跟农事有关的就不出种树(耕作技术),卜筮(自然变化及四时天候)及医药(医人及医兽)这三种了。当时的中国时值战国纷扰的时代,在思想及文化上亦是百家争鸣,而秦国正是推行实践法家思想与政策最力的国家,再加上秦始皇激情地投入其中,所以当兼并六国统一天下之时,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和思想统制,而作了这么件让人胆寒又争议的“焚书坑儒”来。史记里的秦始皇本纪里把这些事都一一记录下来了,我就针对前因与发展结果作个补充:在当时的社会层级里,知识分子所兴办的私学是秦政府很头痛的,知识分子通过私学来评论和反对政府的法令;李斯曾经指出:“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史记秦始皇本纪》)公元前213年时,博士淳于越提出上书秦始皇,建议分封诸子,而秦始皇则让大臣去讨论,而李斯认为这是在搞“私学”的人作“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的事,若不禁止,势必“主势降乎下,党与成乎下”,因而建议焚烧私人所藏的诗,书,百家语和秦记以外的各国历史记载,并严令:“有敢偶语诗书者”要“弃市”,“以古非今者”要灭族,其目的就是要禁绝“私学”,强制人们“学法令,以吏为师”,使国家法令能够“定一尊”,而也是法家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政策的具体化及扩大化。事实上秦政府的这番作为,所打击的对象不单是儒家,也包括讲私学的“百家”,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与士人层级里,稍有立论或者著书者都可以成一家之言,所以百家之兴,也就成了百家之难了。焚书禁令下后的第2年,一些文学方术之士私下指责秦始皇“专任狱吏”,而“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秦设有博士七十人的编制)”,或“乐以刑杀为威”或“贪于权势至如此”,把秦始皇与秦政府骂得狗血喷头,秦始皇则下令追查,一共抓了四百六十多个“犯禁者”并坑杀之。他们犯了什么禁呢?韩非曾经主张对“诽谤法令”与“乱上反世”的“二心私学”,要“禁其行,破其群,散其党”(《韩非子诡使篇》),秦始皇会坑杀这些犯禁的文学方术之士(儒生),也正是贯彻法家韩非所主张打击“二心私学”的具体作为,简而言之,有一种杀一儆百的味道。整个焚书坑儒的事件也反映了当时的秦政府为了统制思想舆论,加强专制统治,对于当时百家争鸣的思潮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也对学术文化的发展起了非常严重的破坏,算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不过笔者一直不以为然,同时认为:对于历史上第一次统一,或者说第一次成为“中国”,也仅仅在全国抓杀四百六十多个“犯禁者”,应当是极度的德政了。正如“文革”中毛自己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同他比起来,完全是大巫小巫。当人类追求理想的天性与追求政治权力的把持互相矛盾之际,居于有力的一方会怎么做,而屈于弱势一方又该如何因应呢?有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不然,千百年来,人们又如何从这些化成灰的典籍里去耕耘智慧与开创文化新局面呢?

为此,历史总是很容易就被某些有现实用意的人利用作借口或是遁词,人云亦云而三人成虎的。好在真正的史家坚定地相信史实的唯一存在,并习惯于处理层层歪曲删改的史料以尽可能地复原历史的真实,只要不是全部史料统统被烧光。

一、周、淳之争与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过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
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
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公元前212 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秦政府曾经从六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几乎全部古典文献,设立了一个大规模的皇家图书馆。同时又征聘了70 位老学者,授以博士之官,此外又召集了至少两千以上的知识分子置于70 位博士的领导之下而命之曰诸生。秦政府交给这70 位博士和两千以上诸生的任务是要他们在皇家图书馆里进行古典文献的审查工作。新政府希望这些博士和诸生能够对古典的文化思想作一次甄别和清算工作,指出哪些文献是不利于新政府的,哪些文献是于新政府有帮助的,然后以政府的力量禁止那些不利于新政府的书籍流行,奖励那些有利于新政府的书籍使之广播民间。诚如秦始皇自己所云:“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士甚众,欲以兴太平”。可以看到这时对过去的文化思想作一次彻底的清算,结果六国时期的儒家文化大部被去掉了。六国时期的思想文化被禁,必然会引起六国贵族知识分子对旧时的留恋及对秦政的不满。

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大一统”格局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两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所以,对于刚刚统一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是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权、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礼,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但焚书坑儒实际上是定下了阳儒阴法的调子。所以,我认为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的大一统。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说秦始皇坑儒就坑对了,我只是想要说他统一思想的方向是对的,并且。具体方法可以更好一些,但在一个人命不如草芥的时代,没有比直接肉体消灭更干净利落的方法了。另外,我觉得评价一个历史事件,一定要从它产生的历史效果上去评价,这样可能会更客观一些。

几千年中,儒法两派争论不已,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免不了要谈到他们。

1973年,毛泽东在诗中谈论到了他们。

这就是《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这首诗之所以写给郭沫若,是因为郭老20世纪40年代在重庆写的《十批判书》里面,称赞孔子“是顺应着当时的社会变革的潮流的”。毛泽东不赞同这个观点。对秦始皇历来遭受非议的“焚书坑儒”之事,毛泽东也多有辩护。这些,他都写进了诗中。

毛泽东为什么反感孔夫子?

在他看来,孔儒们常常是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则不尽然。除了在文化教育上有些建树外,在事功上却常常说些空话。历朝历代的王公国戚个个都在打儒家和孔子的“仁义道德”旗号,而真正为民谋福利和与民同甘共苦者,少之又少。就是这样,在封建社会竟被捧为“圣人”,那些读了点“圣人”书籍的学子们,竟可以摇头晃脑,把尾巴翘到天上去。毛泽东的义愤,除五四以来的反孔思潮外,在其性格底色上,也是自有其源。

毛泽东为什么喜欢秦始皇?

诗里说得明显:“百代都行秦政法”。所谓“秦政法”,是指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改成“郡县制”,郡县长官由中央王朝任命,从而稳固了中央集权,也就成为几千年来中国政治体制的一个基本格局。唐代的柳宗元为此专门写了篇《封建论》,称赞秦始皇的这个改革。

从根源上讲,秦始皇的形象,则是那些儒生们弄坏的。原因是他发动过“焚书”和“坑儒”的事件。这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来说,简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正是儒生们的言论,让秦始皇成了“暴君”的典型。

对此,毛泽东认为是件值得“商量”的事情。怎样商量,诗里没有说。想其理由,不外一些儒生咎由自取,因为战国末期,方士吃香,不少儒生干起了方士的活儿,竟把秦始皇也骗了几回。而事实上,坑了几百个儒生后,秦始皇的政府机构里依然保留了大量的儒生。所谓“焚书”,因涉及中国统一后的“思想去向”,主要烧的是六国官书之类,汉兴之后,学统并未中断。这些,近世史家多有辨析。

“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这些人主张法制,犯了法就杀头,主张厚今薄古。儒家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主张厚古薄今,开倒车的。”—毛泽东如是说。

毛泽东是革命家,是强调厚今薄古、创造新事物的政治家。他的思想深处,倾向法家一些。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儒家思想。他经常说些批判儒家的话,或许同他着意要“除旧布新”的现实考虑有关。他毕竟不是一位纯粹的历史学家。

写《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的时候,毛泽东已经80岁了。

这是他写的最后一首咏史诗,也是他一生中写的最后一首诗。

一位现代政治家的最后一首诗,竟是评价老去千年却遗风百代的两位历史人物。

千秋一阕,刻写历史,字字思索。

千年一叹,厚今薄古,声声不倦。

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民间只允许留下关于医药、占卜和种植的书。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时代,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专制王朝——秦朝建立。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他用的一定是铁锨......绝对..因为那时有了铁

细节怎么可能让人知道呢,秦始皇是干什么的。只能让人们知道有这么一件事情


平遥县17034729700: 李斯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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