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军转干部安置接收条件?

作者&投稿:莱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深圳军转安置条件?~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转业军队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转业军队干部安置验收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报到义务,为特区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
3、公务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向社会、监察、法律、部门、边防、海关举报的岗位,其身体状况和奖惩情况,应当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
5、军队转业干部(医学、技术、护理等)定额表上标明“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务。

扩展资料: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章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转业的干部,一般在原籍地或者被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他们还可以在参军前或结婚时重新安置配偶的永久住所。
第十七条干部配偶转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安置在配偶常住地:
(一)配偶在北京取得永久居留权4年以上的;
(二)配偶在上海取得永久居留权3年以上的;
(三)配偶在天津、重庆、省(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取得两年以上永久居留权的;
(四)配偶取得在其他城市的永久居留权。
第十八条军队干部除父母外无子女或者配偶是独生子女的,可以在父母或者配偶父母经常居住的地方安置;未婚转业军官可以在父母经常居住的地方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在部队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干部,可以在父母来源地、参军地或者父母退休地安置。
第十九条军队干部符合下列转业条件之一的,可以在配偶永久居留地或者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永久居留地安置:
(一)自主选择工作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飞行中或者船舶上工作满十年的;
(三)平时在战时及以上取得三等功的;
(四)因战争、业务或者其他原因致残的。
第二十条夫妻双方都是军队干部,同时转业的,可以在一方原籍地、征兵地或者配偶符合入伍条件的地方安置;一方转业,另一方符合入伍条件的军队可以在对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单位和其他工作需要转任文职的军队干部,可以跨省(自治区)、省(自治区)调任。直辖市)由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干部外迁主管部门批准。
符合安置区吸引人才专项政策要求的军队干部,可以在安置区安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人民网-深圳市政府荣膺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
人民网-把军转安置这项重大工程抓紧抓好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2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 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转发〈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军转联〔2012〕1号)的精神,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志愿选择、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体检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国转联〔2008〕5号)要求,市军转办对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度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专业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技能培训,同时组织军转干部安置体检。
二、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报考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2年度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报考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为体现军转安置双向选择的原则,部分职位有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奖惩情况等要求,军转干部应根据职位要求报考,所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须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被单位接收者,由组织直接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3)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文凭;
(4)身体健康;
(5)报考公、检、法、司、海关、边检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奖惩情况等需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身体条件详见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ztfw/cjjy/gbaz/tzgg/)有关文件;
(6)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护等)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报名地点设在深圳市考试院(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报名大厅。届时现场公布《深圳市2012年团级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和《深圳市2012年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10月18日下午在市人社局网站提前公布),包括职位编号、职位名称、名额、职位要求等。军转干部可循职位名额表选择一个志愿填报,经市军转办审核后由市考试院现场办理《准考证》。报名当天下午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名情况。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军官证、毕业文凭原件、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近期着军装免冠半身2寸彩照3张;
(2)填写《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市军转办现场审核盖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个人当场交市考试院办理准考证);
(3)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仍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要求:
(1)提前15分钟到场,即9:15进场完毕;
(2)军转干部凭准考证及军官证进场,对号入座;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内容。
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考试为一份试卷,总分100分。考试范围:政治常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法律常识;机关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时事政治。考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军转部门不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考核。
考试前由市军转办审查档案材料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由本人核对签名(档案材料证明不了的由原部队书面证明)。考核分在考试报名现场公示。
1.团级以上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6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5分,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营职(含技术10级)4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3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2分、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市考试院报名大厅的“公告栏”公布2天。
三、安置职位补选
(一)补选对象。
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考志愿未入围的军转干部。
(二)补选时间及地点。
补选时间拟定为11月中旬,由市军转办提前通知,当天上午9:30至10:00团级军转干部补选、10:30至11:30总成绩排名靠前半部分的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补选;下午15:00至16:00余下的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补选。补选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报告厅)。
(三)补选方法及要求。
现场张贴《深圳市2012年团级以上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深圳市2012年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安置补选职位表》,列入补选的职位名额为安置考试第一批录取完后的空缺职位,其中原职位所设置的部分限制性条件会取消。补选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由本人在补选职位名额挑选并签名确认,市军转办当场核对补选职位资格。职位一旦签名选定,不得更改。
补选要求:
1.补选时携带军官证、毕业文凭。
2.请按规定时间参加补选,缺席或放弃补选者,由市军转办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四、定岗定位
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含补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军转办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档案材料同时移交),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
五、军转干部报到
军转干部持原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包括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军队职务工资档次计算截止批准转业当年)、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地方工资从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手续后下月起算。接收单位办理军转干部接收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登记(聘任)手续和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将按退档处理,次年再移交我市安置的仍按原安置单位发出报到通知,连续两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2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8日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深圳军转干部安置接收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所报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

3、报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文凭。

4、报公、检、法、司、边境、海关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奖惩情况等需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具体条件参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文件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资格审核办法》、《公务员(含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技、护等)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扩展资料: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章 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 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 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 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人社局官网-关于做好2018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所报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

3、报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文凭。

4、报公、检、法、司、边境、海关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奖惩情况等需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具体条件参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文件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资格审核办法》、《公务员(含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技、护等)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6、因个人不按职位规定条件报名或不符合职位规定条件未被单位接收者,由组织直接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7、未报名者视同放弃报名考试、测评,按考核分排名参加随后安排的职位补选。

8、计算军转干部的年龄、军龄、考核分、任现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限,统一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扩展资料: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参考资料:深圳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军转干部安置接收条件2019年尚未公布,以2018年为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报名考试、测评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所报职位职责,为特区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

3、报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文凭。

4、报公、检、法、司、边境、海关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奖惩情况等需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具体条件参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文件规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资格审核办法》、《公务员(含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技、护等)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6、因个人不按职位规定条件报名或不符合职位规定条件未被单位接收者,由组织直接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7、未报名者视同放弃报名考试、测评,按考核分排名参加随后安排的职位补选。

8、计算军转干部的年龄、军龄、考核分、任现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限,统一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扩展资料

考核评分方法:

由市军转办依据军转干部档案材料对其服役期间的表现和贡献等进行量化考核评分,累计考核分最高不封顶。考核结果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1、军龄评分。入伍每满1年加1分,不满半年加0.5分,满半年按1年计分。

2、职务等级评分。排职4分、副连职5.5分、正连职7分、副营职8.5分、正营职10分、副团职11.5分、正团职13分。专业技术干部和文职干部按对应职级赋分(最高评分不得超过正团职)。

3、军衔等级评分。少尉1分、中尉2分、上尉3分、少校4分、中校5分、上校6分、大校7分。文职干部参照赋分。

4、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评分。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每满1年加0.5分,不满半年加0.25分,满半年按1年计;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的,每满1年加1分,不满半年加0.5分,满半年按1年计(边远艰苦地区和高山海岛的范围,执行国转联〔2010〕4号文有关规定)。

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时间可以累计,但重叠部分只取其一;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时间与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时间重叠部分只取其一。

5、学历评分。本科或学士学位加1分、研究生或硕士学位加2分、博士研究生以上加3分。

6、奖惩情况评分。

所获最高奖项为荣誉称号加15分、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战时获三等功)加6分、三等功加3分;每再增加荣誉称号1次加5分,一等功1次加3分,二等功1次加2分,三等功1次加1分。

行政警告1次减2分、行政严重警告1次减4分、记过或党内警告1次减6分、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1次减8分、降职降衔或撤销党内职务1次减10分、撤职或留党察看1次减12分;

每再出现行政警告1次相应减1分,行政严重警告1次相应减2分,记过或党内警告1次相应减3分,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1次相应减4分,降职降衔或撤销党内职务1次相应减5分,撤职或留党察看1次相应减6分;因同一件事受两种以上处分的,按最高处分项目减分。

7、烈士子女评分。军转干部属烈士子女的加6分。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通知





一、深圳市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条件0 Z* N7 K | v* q; R2 z2 A
符合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等文件规定的接收安置条件。(上述文件为秘密或内部使用文件,团级以上军队机关有此文件)* G, J7 V3 U; F5 _) h! ^7 ] b) |: { d + b4 b: A' x) N M! M# P
二、军转安置工作程序3 J4 F/ u- X) Y/ {
(一)参加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二)向市政府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 (三)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建立安置信息库,汇总军转干部有关情况; (四)制定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施计划表;
(五)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六)调查了解各单位编制余缺、干部需求情况; ...一、深圳市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条件0 Z* N7 K | v* q; R2 z2 A
符合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等文件规定的接收安置条件。(上述文件为秘密或内部使用文件,团级以上军队机关有此文件)* G, J7 V3 U; F5 _) h! ^7 ] b) |: { d + b4 b: A' x) N M! M# P
二、军转安置工作程序3 J4 F/ u- X) Y/ {
(一)参加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二)向市政府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 (三)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建立安置信息库,汇总军转干部有关情况; (四)制定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施计划表;
(五)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六)调查了解各单位编制余缺、干部需求情况;
(七)编制军转干部安置分配计划及方案; 7 W) X, j# J$ x) j- G (八)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分配;$ U$ D7 N: ]( }; u (九)制定军转干部分配方案;
(十)分配军转干部档案; ' L0 m S9 T: P3 \! Y
(十一)根据各接收单位上报的军转干部安置情况,发出报到通知; 5 a7 A! @' S9 F (十二)检查军转干部定岗、定位等安置政策落实情况; * D: `3 ^) b2 d7 }4 i (十三)接洽军转干部报到,开具落实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十四)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数据库; $ n ?% I! |' \( K5 k
(十五)核定、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及差额补贴; (十六)会同财政部门与代发银行做好退役金发放事宜;
(十七)对军转干部按分配的工作岗位、专业编班,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十八)下达各区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名单,同时要求各区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深圳市接收条件+ Z% V$ V6 _3 v7 _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 X* Y q4 n {, { ) ^) m, q& i8 ?% @
1、入伍时户口在深圳市(不含院校分配入伍)的;
2、驻深部队,双军人一方转业到深圳工作,留队一方符合随军条件的;# M) h# \; p" _ ) @0 I+ S8 ]4 p
3、转业干部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深圳市连续两年以上的。(本人注:结婚时间必须满一年,买房入户方式不太清楚,)! J) U3 f; d: S N- P1 `(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照顾安置
1、配偶在深圳工作,并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属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到深圳市工作的;7 R* H9 @ i7 t) }+ X) G! c2 T 1 A8 B L& z6 ]2 c6 u0 X5 Q
2、在部队表现突出,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及在边远、高原、沙漠、海岛等特别艰苦地区工作15年以上,其家庭生活基础在深圳市的;6 m&

一、深圳市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条件0 Z* N7 K | v* q; R2 z2 A 
    符合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等文件规定的接收安置条件。(上述文件为秘密或内部使用文件,团级以上军队机关有此文件)* G, J7 V3 U; F5 _) h! ^7 ] b) |: { d + b4 b: A' x) N M! M# P 
二、军转安置工作程序3 J4 F/ u- X) Y/ { 
   (一)参加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  
   (二)向市政府汇报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     (三)接收审查军转干部档案,建立安置信息库,汇总军转干部有关情况;     (四)制定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施计划表;  
   (五)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六)调查了解各单位编制余缺、干部需求情况;  
   (七)编制军转干部安置分配计划及方案; 7 W) X, j# J$ x) j- G    (八)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分配;$ U$ D7 N: ]( }; u    (九)制定军转干部分配方案;  
   (十)分配军转干部档案; ' L0 m S9 T: P3 \! Y 
   (十一)根据各接收单位上报的军转干部安置情况,发出报到通知; 5 a7 A! @' S9 F    (十二)检查军转干部定岗、定位等安置政策落实情况; * D: `3 ^) b2 d7 }4 i    (十三)接洽军转干部报到,开具落实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十四)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数据库; $ n ?% I! |' \( K5 k 
   (十五)核定、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及差额补贴;     (十六)会同财政部门与代发银行做好退役金发放事宜;  
   (十七)对军转干部按分配的工作岗位、专业编班,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十八)下达各区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名单,同时要求各区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深圳市接收条件+ Z% V$ V6 _3 v7 _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 X* Y q4 n {, { ) ^) m, q& i8 ?% @ 
  1、入伍时户口在深圳市(不含院校分配入伍)的;  
  2、驻深部队,双军人一方转业到深圳工作,留队一方符合随军条件的;# M) h# \; p" _ ) @0 I+ S8 ]4 p 
  3、转业干部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深圳市连续两年以上的。(本人注:结婚时间必须满一年,买房入户方式不太清楚,)! J) U3 f; d: S N- P1 `(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照顾安置  
  1、配偶在深圳工作,并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属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到深圳市工作的;7 R* H9 @ i7 t) }+ X) G! c2 T 1 A8 B L& z6 ]2 c6 u0 X5 Q 
  2、在部队表现突出,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及在边远、高原、沙漠、海岛等特别艰苦地区工作15年以上,其家庭生活基础在深圳市的;6 m&


雨城区17396366807: 请问深圳军队干部的转业政策如何? -
旁度奇吉: 1、深圳市军转干部接收条件之一:转业干部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深圳市连续两年以上的.2、具体政策可到深圳人事局了解.

雨城区17396366807: 军队干部转业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驻地安置? -
旁度奇吉: 1.首先要有单位愿意接收,人事部门同一调入才行. 2.转业士兵有几种可以安置:A伤残等级较高;B做出重大贡献;C军衔较高的.

雨城区17396366807: 军转安置怎么规定的呢? -
旁度奇吉: 军官: 三、安置地点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雨城区17396366807: 回复:转业干部留在驻地的条件我现在是一名军官,打算今年年底转业,
旁度奇吉: 配偶未随军,是不可以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章 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

雨城区17396366807: 我是一名现役军官,在西藏高原地区,女朋友在深圳,如果转业到深圳需要什么条件?安置费是否比其它地区高? -
旁度奇吉: 女朋友肯定是不算数的,并且即使结了婚她也要有几年的深圳户口才行.广东省接收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 1、转业干部原籍广东或从广东省入伍(入伍时户口在广东,但不含院校分配入伍)的. 2、在广东驻军连续20...

雨城区17396366807: 什么级别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能够得到较好安排?35岁以上的营级军
旁度奇吉: 一般来说营级以下(包括营级)的干部回到地方,由于级别不高又不需要安置实职会相对好安排一些.团级以上干部由于职务高了点,安置要困难不些.网上说军队转业干部人品普遍不怎的,过分了点吧,每个单位都有人品差的人,每年这么多转业干部,有一、两个并不奇怪,总的来说转业军人的素质还是不错的.不管什么单位并不是干得好,素质好就会得到提升,转业干部也是一样.

雨城区17396366807: 怎么样才能会有深圳户口? -
旁度奇吉: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入户 一、 入户程序 1、招调人员 经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调的干部、职工,凭人事、 劳动部门的调令、入户指标卡、增容费缴款单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到我处常住户口管理科领准迁证,并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

雨城区17396366807: 军转干部孩子正读高二咋办?可以随调吗? -
旁度奇吉: 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配偶的条件 1、随调配偶是转业军官的已婚配偶,属城镇户籍经县及县以上政府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正式职工. 2、随调配偶应与转业军官所在单位在同一省、市、自治区工作(或军区驻地跨省、市、自治区但转业军官配偶...

雨城区17396366807: 企业军转干最新消息是什么?
旁度奇吉: 1、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3、军转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的连续工龄,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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