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政治权力时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作者&投稿:滕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高中政治必修二知识点总结~

政治生活复习题
一、生产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什么是国家?如何理解国家的阶级性?
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国家的阶级性质就是国家的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来说,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家阶级性质由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根据国家的阶级性质的不同,国家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等类型。
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或本质属性。但不是唯一属性,国家还具有社会管理的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其中,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根本标志是工人阶级的领导。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4、如何理解人民民主的特点?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民主权利的广泛性,我国人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即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首先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第三,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5、如何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我国坚持专政职能的重要原因。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国家依法打击极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6、什么是民主与专政?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
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制度,它与专制相对立。是指在统治阶级的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民主,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世界上没有也绝不可能有超阶级的、全民的民主。
专政,主要是依靠暴力进行的统治。
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对立、相互区别,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民主以政治权力的平等实现和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专政则以国家权力的强制力为标志。(含义、范围、特征不同)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7、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哪些新要求?
原因: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之一,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载入我国宪法的史册。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①扩大社会主义民主;②实行依法治国;③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④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⑤改善民生,推进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
8、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权利与自由?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②政治自由,③监督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包括公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是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许做的一切事情,任何政治自由都是相对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应该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监督权,是公民依法所享有的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拥有对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9、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性义务有哪些?公民为什么要履行这些义务?
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因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因此,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因为,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10、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1、什么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如何理解这一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现在:①公民在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法律的制裁。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上的平等”、“守法上的平等”,是“法律实施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规定上的平等,是指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平等,也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它反对一切特权。
12、我国公民为什么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具体表现在:①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既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②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③权利的实现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必须做到:①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自己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
13、我国公民为什么要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怎样坚持这一原则?
(1)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2)坚持公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做到:
①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时要尊重和维护国家利益;要积极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14、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政治生活有有机组成部分。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应当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5)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一般说来,权力是根据行使者的目的去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其内容包括主体、客体、目的、作用和结果等方面。按照性质,权力可以划分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等等。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达到某种目标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对於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凭藉这种制约能力,政治主体拥有对於社会价值的支配手段。在这里,政治主体主要指政府、政党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社会政治人物等。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

行政权力源起於人类社会的组织分工,随著国家权力的出现而产生

  1、早期分权学说。

  人们对於行政权力的认识,最早发端於分权学说。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首开分权学说的先河。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机能:议事、执行和审判。古罗马的波利比阿又提出了元老院、执政官和平民会议之间相互制约的思想。

  2、三权分立学说。

  近代意义上的分权学说是从洛克开始的,他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里洛克实际上是把国家权力分为两部分,对外权在很大程度上属於行政权的一种。明确划分国家权力的是孟德斯鸠,他把国家权力划分三种:立法权代表国家的一般意志;行政权主要执行国家意志;司法权主要在於保护民众的利益。三权分立学说是适应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绝对专制权力的需要而产生的。

  现代政治学进一步发展了以三权分立为代表的分权学说,通过研究分权之後出现的权力不平衡现象,强调了分权基础上权力制衡的重要意义。

  3、政治与行政二分法。

  德国学者J.K.布隆赤里较早提出了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思想,行政学创始人威尔逊以及社会组织之父韦伯都对此做了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美国学者古德诺全面阐述了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原理。二分法与三权分立相对应,它把行政权力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来看待,促成了行政学的诞生,为对行政权力的专门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二分法对权力的分割过於简单化,在解释复杂现象时显得力不从心。

  20世纪末期出现的新管理主义在二分法的基础上,对於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交互作用进行专门研究,提出了国家治理权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二分法的局限性。

  4、五权宪法学说。

  五权宪法学说是孙中山在三权分立学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情况创立的一种学说。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和考试权五种。五权中的考试权就是指国家录用公务员时要通过考试选贤任能,监察权也就是对行政官员进行监督。

  5、议行合一学说。

  巴黎公社开创了一个先例,马克思对此给予肯定。在议行合一的权力结构中,民主集中制是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但议行合一在当代并非议行不分,而是在现代社会权力的所有者与执行者分离条件下解决二者关系,保证权力执行者切实执行权力所有者意志的重要理论。

  从理论上讲,议行合一不仅可以克服行政权力失控的现象,而且更能够体现民主原则,它把政治上的民主与行政上的权力集中统一特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6、组织权力学说。

  它从组织的角度来研究行政管理权力的各个层面。从一般组织的共同意义出发,这种学说把行政权力视为组织中的权力,著重研究行政权力作为一般组织权力的功能与特点,其明显特征表现在对决策问题的重视,认为行政权力不简单表现为纯粹的执行,决策同样是其重要的基本功能。这种学说并不专门对行政组织和一般组织做专门区分,也就看不到行政组织的特征

  执行行政政治权力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首先应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即行政执行的依据、行为、程序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行政执行主体只有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行政执行活动的规范化、合法化。行政执行主体应以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自始至终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执行的过程就是依法行政的过程。为保障行政执行活动有序、合理和公平地进行,行政机关及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要严格遵守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即要遵守有关 行政机关执行职务的方式、过程和步骤的法律规定,如审批程序法规,即要遵 守有关行政机关执行职务的方式、过程和步骤的法律规定,如审批程序法规、 行政处罚程序法规、强制执行程序法规等,防止行政执行人员的失职、渎职、 更不允许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在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尽管我 国的法治化建设尚有许多有待完善的方面,行政执行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但是法治化的观念正逐渐深入人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行政事务的过程中,如果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 以长官意志取代法律条文,将严重降低国家行政机关的威信,严重危害行政组 织的健康发展,最终会极大地阻碍行政管理效能的提高。

  二、忠实决策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根本任务是将行政决策付诸实施,以实现预期的决策目标,这就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要执照决策所规定的目标方向、原则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行政决策往往是在特定的客观条件下,针对现实中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而制定的行动纳纲领,最初的决策可能会有一些弊端,但一般是经过严密的组织程序制定的, 尽可能地考虑到了各种制约因素与现实条件,有很强的目标导向性。

   因此,决策一旦作出,就应在行政执行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保证决策的权威性与执行的统一性。这就要求行政执行主体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深刻地领会决策的目标和精神,全面分析决策的具体工作任务,准确有把握执行工作要求,不能因为工作中的困难与不便而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

       当然,有些 行政决策存在不合理的方面,甚至可能会背离决策的基本目标,这就对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尽可能地使行政执行活动有利于 决策目标的实现与基本要求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反馈经决策层,以利于决策的修正与完善。

  三、开拓创新的原则。

  为了圆满地完成行政执行的任务,实现预期的决策目 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循决策原则与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 开拓创新的精神。

  1、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而作出的行政决策往往只是确定基本的目标方向和原则规定,如何将行政决策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是行政执行主体面监的常规性工作,需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计划,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有步骤地组织完成各项行政事务。

  2、行政执行活动一般是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中进行的,受到很多客观条件的了限制,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种种决策层意料之外的问题。

  因此,行政执行主体不能采取简单机械的工作方式,更不 能对工作任务敷衍了事,必须全面领会行政决策的实质性意图,在遵循决策基本目标与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综合分析客观的具体环境条件,适应性地调整执行计划与实施办法,灵活高效地贯彻和实现决策。

  四、绩效原则。

  行政执行追求的是行政效率与效果的统一。在执行机构规模上, 应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和人员数量,因事设编,因事用人,用适量人、财、物完成行政执行的任务目标;在执行过程中,应通过周密科学的实施计划,明确细密的组织分工,通畅有效的沟通协调和严格认真的督促检查,减少行政执行过 程中的磨擦、扯皮、推诿等官僚主义习气造成的低效和无效行政现象。 

  五、发扬民主与强调集中相统一的原则。

  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各项行政事务,是保证行政决策得到有力执 行的重要原则。

  1、在工作计划制定的过程中,行政领导者、上级行政机关 要充分调动下级行政机关、基层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群策群力;在开展具体的行政执行工作中,也应保持行政组织内部及其 与外部环境的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工作中的问题能得以及时的反映,便于工作 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调整。

  2、行政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行政执行主体如果自行其是,各自为政, 甚至互相扯皮、办事推诿,就会极大地降低行政执行的效率,阻碍决策目标的实现。要想有力地贯彻执行决策,就必须维护集中统一的指挥,强调下级对上级的服从,使整个行政组织在思想上协调一致、在行动上果断有序,从而保证高效地完成行政执行任务。



爷就是王法的原则


为什么说政治权利要受到制约?如何制约政治权利
政治权力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政治权力在本质上表现为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形式上呈现为特定的公共权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

政治权力的首要基础是( )
4、信仰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以及自由表达和传播自己的信仰观点。5、财产权利。公民有权利拥有和支配个人财产,以及自由进行财产的生产、流通、消费、储蓄和投资等。6、平等权利。公民之间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即无论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政治观点等身份认同,都应...

行政权力的目的是
行政权力的目的是如下:1、一切行政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权力相联系,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2、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实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在执行中又能动地参与和影响国家立法和政治决策,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又执行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4、行政...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

如何理解政治权利
- 决策制定:政治权力可以决定公共事务的制定和执行,包括政策、法律、规章等。这些决策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生活。- 社会稳定:政治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调节和解决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动荡和冲突的发生。- 公共利益保障:政治权力应该为公众利益服务,确保资源的...

如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抵制诱惑,正确对待手中权力
三、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历来是我们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是重大的政治原则。讲团结是对党员干部更高的一种能力要求。会团结关键看有没有责任感。只有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把履行好职责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才会自觉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用公道、公正和公平来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四、要树立组织意识。...

什么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带着人民的呼声参政议政,依靠人民的力量变革世界。五、加强党内政治生活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纲领性、组织性、控制性等多重特点的政党组织。为了保证党的政治权力稳定和控制风险安全,需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党的生态建设。党内政治生活不仅是一个...

行政法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从政治学的解度讲什么是权力?如何理解这一含义?
其次,权力是一种能力,是一个人或者机构对另一个人或者机构的驾驭能力和制约能力;权力是一种工具,权力作为一种工具手段,是行使权力、执行政策的载体和依托。政治权力强调的是权力的政治特征,是权力现象在政治生活中的应用和体现。根据有关权力的一般理论,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

党的纪律的形式主要有( )
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党员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公正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确保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要求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为群众服务。

岚县18427122335: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 -
字脉维普:[选项]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④

岚县18427122335: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遵循什么原则 -
字脉维普: 行政机关应遵循的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正性原则、行政责任性原则.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岚县18427122335: 政治权力行使只遵循权责一致原则 -
字脉维普: 政治权力行使除遵守权责一致原则外,遵守对人民负责原则,用权还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岚县18427122335: 我国公民行使政治权利和履行政治义务要遵循哪些原则 -
字脉维普: 1. 遵纪守法.2. 和平共处.3. 依法治国.

岚县18427122335: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 ] ①坚 -
字脉维普: C

岚县18427122335: 高中政治必修二知识点总结 -
字脉维普: 1.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1)是否遵循法律、法规(2)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3)是否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2、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有哪些?(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

岚县18427122335: 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哪些? -
字脉维普:[答案]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第一,这一原则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

岚县18427122335: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包括什么 -
字脉维普: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发展作为...

岚县18427122335: 简述我国行政组织的基本原则 -
字脉维普: 答:行政组织原则是为行政行为提供指导的一种基本论述,是使行政组织长期稳定、平衡、有效和充满活力的一系列的一般性或共同性的规范或法则,是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所应遵循的范例.原则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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