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同居七年男方不领证可起诉吗?

作者&投稿:拓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同居五年男方一直不肯领证偶尔他家人说他没离婚这种可以上诉吗?~

同居五年男方一直不肯领证偶尔他家人说他没离婚,这种情况不可以上诉,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应该是先起诉,起诉之后不满意判决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的流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如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审程序规定进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双方或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由于双方属于同居关系,那么双方也只是分手而已,没有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但是,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01
求助一:快3年了,只办了婚礼的老婆始终不愿和我领证,我该怎么办?
男人讲述:
大学毕业后,我在广州工作了3年。因为那里房价太贵,最终我选择回了老家,一个十八线的小县城。
我有教师资格证,回去后,应聘到县城一家私立中学当老师。也是在这时候,家里人开始操心我的婚事。
放眼周围,能找到的合适的女孩不多。读过书的女孩的,大多都留在了大城市, 不愿意回来;读书不多的女孩,很多在外打工,谈了男朋友,大多远嫁了。
父母发动了所有亲人帮我介绍对象,相亲了好几个,不是对方看不上我,就是我看不上对方。
最后相到了我老婆。那时候她是在家人的催促下,专门回老家相亲的。介绍人只是模糊地说,我们年纪差不多。
老婆打扮比较时尚,长得也还可以,第一感觉还行。恰好,她对我也比较满意。于是我们就决定处处看。那时候,她已经不外出打工了,在县城的一家服装店帮人卖衣服。
相处了半年,正好到了年底,家人开始催我结婚。说我年纪大了,再不结婚,怕我找不到老婆。
在介绍人的安排下,两家父母见了面。女方父母提出彩礼要12万,另外我们必须在城里首付一套房,这样才能结婚。
虽然我们县城小,但是房子也不便宜,好点的小区,那时候已经涨到5000多一平了。首付三成,也需要十好几万,加上彩礼,也不少钱了。
最后在介绍人的周旋下,房子是必须要买的,彩礼砍到了10万。
我们开始在县城里四处看楼盘,最后勉强挑了一套一百平的,算下来,也要50多万了,首付差不多要16万,加上彩礼,得26多万。再加上结婚的三金、办酒、婚纱照,七七八八的,得30万了。
父母就我一个儿子,但是家里条件一直不是太好,手头全部存款将近10万。而我这几年的存款,也就8万块钱,也就是说付了首付,就没彩礼钱。
最后父母为了我,狠狠心,借了12万。婚后,为了还债,我一辈子都在农村的老父亲,还和老乡一起出门去建筑工地做事。
买房的时候,我提过领证,因为那时候女方要求购房合同上也要加上她的名字。我提出领证,她找个借口推了。好在,售楼部的人告诉我们,不领证,也不妨碍加名字。
办婚礼前,我又提过一次领证,女方说时间太赶了,婚礼办完去领也可以。我想想,也无所谓了,反正都要办婚礼了,那段时间正好也比较忙,所以推推也无妨。
谁知道,最后就变成了遥遥无期。
我是从什么时候发现问题的呢?结婚差不多一年的时候,在父母的催促下,老婆怀孕了,结果孩子流产了。当时,我很心疼老婆,更没有多想。
谁知道第二年,老婆刚怀孕不久,又流产了。去医院做手术的时候,医生说了一嘴,这是习惯性流产,只怕是以后也艰难。
想想,无论是怀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我都把老婆看得像是宝贝一样,尤其是怀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那时候她没上班,就在家里呆着。
习惯性流产,让我的心里开始怀疑她。毕竟在认识她之前,对于她的过去我一无所知。
这时候,我才发现很多问题。 一是她为何从来不跟我领证?总是找借口推脱?
我在怀疑,她是不是结过婚了。
二是,我从来没有看过她的身份证,这在她那里是忌讳。
但是怀疑的种子一旦被种下,是没那么快消失的。
我找了个借口,带她去庐山,我们那里过去必须要坐火车。买票的时候,我说我买,最后她坚持她买的。
但是那天拿身份证进站的时候,我假装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她手里的证件没有拿稳,掉在地上。我眼疾手快地捡起来,顺便看了一眼,她的身份证,上面显示的出生日期,根本就不是她告诉我的那样。
事实上,她大我6岁,只是外表上不怎么看得出来。
当时,我心里特别愤怒,但是因为在火车站,我忍了又忍,把火气压了下去。她大概也意识到我看到了,那几天拼命地讨好我,其实我想要的,不过是她的坦白而已,但是她没有。
之后,她一直没有怀上。我把这些事儿告诉了家人。但是他们都劝我忍忍,毕竟现在娶个媳妇不容易。这两年多,一家人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把欠债还清,折腾不起。
今年过年,亲人们聚集在一起,又提到这个事情。有人建议我离婚,有人建议我不要。我一直很犹豫。
我心里明白,她不愿意领证,肯定是有问题的,要么就是结过婚,还没有离婚,她不好意思告诉我。
她的欺骗,也让我难受。离婚吧,我也没勇气。毕竟这几年,她对我也还不错。凑合着过吧,我们的婚姻也没保障,关键是她总是流产。
这几个月,我过的一直很煎熬。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赌不起,当初为了结婚,我们家负债。现在就算离婚了,估计再婚也是难。
我该怎么办呢?
02
胖鱼说:
我觉得你与其自己在心里纠结,不如把话说开。
结婚这几年,女方一直都没有给你一个交代,你怀疑,隐忍,累的也只有你自己。
在话完全说开之前,你先想好,你到底要不要和她分开。说开的结果,最多就是分开,这个是不是你能承受的?比如说,你能不能接受彩礼的损失。
做好了准备,可以好好谈谈。看她愿意给你交代不。如果她一直是这样的态度,不领证,各种找借口拖着,我觉得她要么是不想和你有未来;要么,真的有难言之隐。
这个难言,要么是她结婚了,没有离,或者是已经离了,她没好意思给你交代。
很多人可能会说,这还不简单,男方可以去查女人到底结婚没有?
至于能不能查到对方是否已婚?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我也替你咨询了专业律师,下面是律师的解答。
关于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体现,第一个,是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的档案资料中,第二个是体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信息中。
这两个信息的形成,有先后顺序,就是个人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再到户籍至办理信息登记时,才会在户籍信息中记载已婚的信息。如果本人并没到派出所户籍室再办理手续,那么户籍信息还是未婚的。
所以, 对于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可考虑的思路如下:
第一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
第二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但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对方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存在两种可能,一个是对方确实未婚,另一个是对方已结婚,只是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可能是在对方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这点比较难。
需要知道的一点是,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除本人、司法机关以及诉讼过程中的代理律师外,其他人不允许查询。
前述内容,是关于个人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的问题,可以看出,想要在对方不知情、也不启动诉讼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查询对方是否已婚,几无可能。
第二个问题,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
2017年民政局已经公布,是全国31个省份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
所以,要确认对方是否已婚,最为直接、可靠的途径,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对双方身份、以及婚姻状况进行核实,可确定对方是否已婚。
鉴于所提供的实际情况,女人始终不愿意配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甚至连身份证都不愿意给当事人看(即当事人都不一定知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如此,想要查询或确认对方是否已婚,确实是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既然双方已经办过婚礼、希望长远共同生活,从男方的立场,还是得基于现实层面去考虑解决,去真正了解对方不愿意去登记结婚的原因,毕竟女人已婚仅是一种可能性。当有一天双方能愿意相互倾诉之前到底经历过些什么时,男方所疑惑的问题,或许也就不是问题了。
还有关于房产的问题,因为未领证,所以你们目前在法律上应界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对于分手后房产的处理,因房产价值很大,如果最终双方没结婚而分手,鉴于购房时女方并未出资,法院通常会将购房加女方名字这个行为,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当结婚条件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自始不生效。男方可以主张将相应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返还,即所购房产应属男方所有,女方无权主张分割。
所以房子这块,是不用担心的。
李永强,德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12年,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财产主动权,在知乎、微博、抖音等平台均以“永强律师”存在,欢迎交流,欢迎咨询。
03
求助二:未婚夫月薪两千,让他婚后住我家新房,他家人都说我不孝
讲述:
我和未婚夫是相亲认识的,目前已经订婚半年了。订婚的时候就知道他家条件不太好,但由于我家没儿子,压力也不是太大,所以就同意了。
他7年前没有了父亲,有一个妈妈和一个妹妹,妹妹是领养的。他在单位上班一个月2000块钱,他妈在工厂打扫卫生,一月1600。
我们家里做点生意,有一个妹妹,父母都有退休金。订婚的时候,就知道他家情况,但是我也没有嫌弃。
但是订婚了以后,我发现他妈妈就不管家里事,字也不认识,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女儿买辅导资料买鞋子什么的,都找哥哥,而且他妈也不会做饭。
他家的房子就是自建的两层楼,前年首付了一个房子,基本家底都空了。但是到今年五月份,房子就要分期付款,也就是说他的工资不一定够房贷。
订婚半年了,想着也该下一步了,由于知道他家里的这些情况,我说结婚后不和他妈住一块。我们家有新房子,住我们家,并且是我们两个人住,也不和我爸妈一块。
我家新房离他们家五分钟路程,离我爸妈家五分钟路程。但是他家里人不同意,说我不孝顺。关键他妈同意我们出来住,是他姑和他二伯不同意。
现在生气一个多月了,他也没有来说好话,觉得快分了。我在他们家人的眼里,现在就是嫌贫爱富的女人。
虽然不和婆婆住一块,我又没说不管他家人。如果有需要,我肯定尽我所能去帮他们。但是现在他妈还年轻,先管着他妹妹不行吗?
我压力也很大,一个月工资就三千多,将来他妈身体肯定也会不好,妹妹将来上学都需要钱,但是他们没有人为我考虑,总说他没有父亲了,妈妈妹妹你们都要管。
订婚半年,他妈妈从来没有喊我去家里吃过饭,去吃过两三次,还是因为他儿子的朋友去家里吃饭,他儿子把我喊去的。
第一次去家里吃饭电磁炉借的,锅也是借的。他儿子有时候上夜班,第二天要在家睡觉,窗帘都没安。每次我说,他们就说等娶了媳妇再弄齐。
过年疫情期间,怕他家里没东西吃,我去了两次都是搬着年货过去。我给他妹妹五六袋子我的衣服,给的都是不错的。
我又让我妈给他妈找两件她不穿的衣服,因为他说他妈他妹没衣服穿嘛,我总不能没结婚就买新衣服吧!所以我觉得我做的也够多够可以的了,但是他们家头抬的也太高了吧!
你要说我看上他哪了?那就是身高长相吧。他人还不错,但是就是有点愚孝。
他家里人说什么都是什么,所以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我俩自身原因生气,都是因为他家人,所以我不知道有没有继续下去的可能了!
04
胖鱼说:
来,我从头帮你理理吧。
男方每月工资两千,五月开始还房贷,还完,估计手里也不剩啥钱了。
这样的话,结婚后,让你和他过日子,短时间还好说。长时间的话,如果你一直养家,你不会觉得自己委屈吗?
一旦你觉得委屈,心里肯定就不是那么痛快了。肯定会矛盾丛生。爱情容易,婚姻需要我们考虑的现实因素太多了。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现实点,为自己多想想,没什么不好吧。
何况你不是嫁给他一个人,结婚之后,婆婆和小姑子你都要管吧。要照顾婆婆养老,要供小姑子上学,都要花钱。你做好准备了吗?
你说结婚后,住你家的新房子,离你们两家都近。未来婆婆同意了,但是男方的姑和二伯不同意,说你不孝顺。而男方呢,明知道你很生气,也没有过来哄哄你。
最重要的是,男方很听家人的话,家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得多危险啊!你能扭转他的想法吗?
很难!
按理说,男方的父亲不在了,他完全自己给自己做决定吧。但是他没有,他把自己的生活交给所谓的家人。不反抗,不争取。
这样的人,真的结婚了,我觉得也是闹心。今天他这个家人说这个,他不加辨别地回来和你吵;明天,他又听那个家人的,回来和你争。
不累吗?
他确实长得可以,但是也就这点资本了。过日子的时候,长相再帅,也抵不过生活的柴米油盐啊。
关键是他还不能自主,这得多闹心啊。
其他的就不说了,你自己好好分析一下。
不要被所谓的真爱和爱情蒙蔽了双眼,有句话说: 婚后流的泪,都是婚前脑子进的水。
莫叫浮云遮望眼,现实点,清醒点。
感谢阅读,点个关注再走呗~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烟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烟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骑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您相当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注意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分)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订婚了同居7年,男方不领证是不可以起诉的。订婚后没有领证前,你不应该和他同居的,同居后吃亏的都是女人。现在你起诉他也没用,因为同居是你甘心情愿的。

没有起诉的依据啊!在婚姻方面这都是自愿的原则,你也不可能说强迫他去领结婚证。不过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已经形成了事实上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婚姻自由,订婚只是一种民间习俗,没有法律意义。你的问题没有诉讼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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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凭乙肝: 同居两年以上(但不是以破坏别人家庭形式的同居)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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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凭乙肝: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你们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即使退还彩礼也不会是全额退还. 你们可以协商退还的数额,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法官会根据你们共同生活的年限,判令不返还或适当返还.具体返还数额不好说,看你们是否用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了

潮南区13747656694: 名义上结婚,但是还没领结婚证的夫妻,在离婚时能不能上诉发庭呢? -
农凭乙肝: 不必上法庭,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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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凭乙肝: 当然不能起诉,你们之间没结婚证,顶多就只能属于同居关系而已.只要他领结婚证后没再与你生活在一起,他就没犯法,就算仍旧跟你生活在一起,法律上你才是第三者,人家领了结婚证的才是合法夫妻关系.

潮南区13747656694: 没有领证,却有事实婚姻,男方年龄满了拒绝领结婚证,女方该怎么办,可以告男方骗婚吗?难道女方就没有 -
农凭乙肝: 对于你的描述,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可以协商解决.

潮南区13747656694: 订婚后男方退婚起诉,请问受法律吗? -
农凭乙肝: 没领证都不是合法夫妻

潮南区13747656694: 恋爱、同居七年,没有结婚证,没有事实婚姻,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农凭乙肝: 没办法啊,你们没有法律保障啊,就等于是恋爱关系,可以随时分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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