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后感,3000~5000字,不要四大名著的,要感人的书

作者&投稿:孙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急急急!!!!!!!!!!!求名著读后感要3000字的,不要四大名著的,一定要够字数啊~

  圣洁的灵魂
  ----《茶花女》读后感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中国的四大名著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水浒》讲得是水边的故事,不少人称颂这是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它为那些所谓“造反”者树碑立传,并渲染他们豪侠仗义、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英雄壮举,使他们成为读者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上天无道,替天行道。
水浒的原名叫做江湖豪客传,它和现在通俗的武侠小说不同。何谓侠?金庸说“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水浒第一章唤作--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施耐庵(据说)称他们是魔星下凡,作者并没将他们归类于侠,而更多称他们为“好汉”。“好汉”并不是一个褒义的称谓。讨饶时,人们常说“好汉饶命”,这和“大王饶命”差不多,是对土匪之流的一种“尊称”。比如武松打虎之时,人们并不称他为“好汉”,而是“壮士”。
金圣叹称-李逵是上上人物,写得真是一片天真烂漫到底。如果李逵能称之为天真烂漫的话,这也太可怕了点。在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他更好吃人肉,别的头领有时喝点人心肝的醒酒汤,而他不同,他是真真正正的好吃。与其说李逵天真烂漫不如称他为缺心眼,他是宋江培养出的杀戮机器,专替宋江干一些不见光的勾当。在他身上似乎看不到什么豪杰之气。
大家都知道梁山好汉大多是被逼上梁山的。这个“逼”很多人都认为是官逼民反,被朝廷奸逆所逼,被暗无天日的世道所逼。其实不然,大多数竟然是被这些兄弟所逼,被智多星所逼,完全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吴用的奸诈可比宋江,然而 宋江是纯用术数去笼络人,吴用便明明白白驱策群力。吴用肯明白说自家是智多星,宋江定要说自家志诚质朴。 宋江只道自家笼罩吴用,吴用却又实实笼罩宋江。两个人心里各各自知,外面又各各只做不知。晁盖也似乎是死在了宋江之手,偌大一座梁山泊,在权利的巅峰只有阴谋,未见英雄气。
与李逵的痴,宋、吴的奸,大家更多看好的是豹子头--林冲。很多人眼里他除了有些优柔大概没别的缺陷了吧。然而还是金才子看的透彻“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业来,然琢削元气也不少。”很多人会说,这是林冲?我看只说的轻,寡廉少耻是林冲呐!看这一回 林教头刺配沧州道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 从休妻便见端倪。
那娘子听罢哭将起来,说道:“丈夫!我不曾有半些儿点污,如何把我休了?” 林冲道:“娘子,我是好意。恐怕日后两下相误,赚了你。”
不少人认为这是林冲为妻子着想,不想用待罪之身拖累了她,然而恰恰相反,他的目的是将妻子拱手让于高衙内,让高俅不再害他,这样方能两不相误。
再往下看,野猪林里鲁智深在生死关头救了林冲,那么我们看看豹子头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好兄弟,救命恩人吧。
两个公人道:“不敢拜师父在那个寺里住持?”智深笑道:“你两个撮鸟,问俺住处做甚么?莫不去教高俅做甚么奈何酒家?别人怕他,俺不怕他!酒家若撞着那厮,教他吃三百禅杖!”
而林冲在林冲在鲁智深走后怎么对两个官差说的?他说:“这个直得甚么;相国寺一株柳树,连根也拔将出来。”
呵呵,连义气也没了……
替天行道,不是为了拯救,而是为了毁灭。这即是所谓的天之道,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没有英气,没有豪气,也没了义气。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百姓指望的不是“水浒中的好汉”,他们只懂得毁灭,建立自己的制度。靠得是你我,一代代人前赴后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然而天地无心人有心,我以我行证天心。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十一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 意志坚强,慈悲善良。 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今天,妈妈介绍了一本书给我。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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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平凡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2007十大感人风云动物》读后感2007-12-09 17:44 下午闲来无事,随手拿起一份《南国都市报》乱翻.翻至最后一版时发现有个《2007十大感人风云动物》,心里面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和感叹号,我只听说过”十大感动中国人物”,想不到还有动物版的!但是,这动物版的到底有多感人?还需进一步考究……

打头阵的是标题为“母爱情深”的一副图片,讲述的是一只狗妈妈为了给孩子喂食而在长江涨水时渡江的故事.图片上,汹涌的江水几乎把树干的枝叶都淹没了,而狗妈妈上岸后连毛上的水珠都没有去甩干,而是坚持不懈地在岸上飞奔着.图片如果没有配上文字解说也许人人都会觉得很普通,不就是狗渡江吗?小菜一碟嘛,有什么感人的?但有了事迹报道后便让人受到了感动,从动物身上都可以看到母爱的伟大,有谁还说这个世界没有真情呢?连一条狗都可以感动中国,我们需要向动物学习.这副图,象征着亲情.

亲情完了,爱情紧随而至.”感人爱情”呈现在了我的面前,说的是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一只母猪奋力撞开屠夫,想救即将被杀的公猪的事.虽然公猪最后还是魂归西天,母猪也被关了起来,但是它们向我们见证了爱情,连象征愚蠢与懒惰的猪都懂得珍惜”猪与猪之间的感情”,我们人还有什么理由去将爱情玩弄于股掌之间呢?有趣的是,猪什么时候也接收了外来文化,知道2月14号这天是情人节了?看来猪都学会了学习,我们人也要努力了.

亲情,爱情都出场了,也该友情露露脸了.第三副图名为”不离不弃”,看上去有点爱情的意思,可我总觉得它说的是友情.说的是一只小狗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奋不顾身地救同伴的故事.小狗很无奈,为什么同伴趴在地上迟迟不起来,我想即使是它的同伴永远也起不来了,它也不会离开,顶多是找点食物放在同伴面前继续守候下去,直到另一只小狗再次爬起来,和它一起玩耍.友情需要两人甚至更多人来维持,如果中间断了就要懂得去弥补,而不是听之任之,毕竟,友情是换不来的.

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是说不完的.其实生活中还有很多感人的事情,只是我们没发现或是发现了没有在意,动物向我们述说了许多感人的事迹,向我们展现了什么是亲情、爱情、友情还是其他什么,连动物都能做到这一点,我们人又何尝不能呢?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魔法世界的启迪
——《哈利波特》读后感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从一个腼腆内向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带领整个魔法界为了自由和权利战争的领袖,经历了无数的磨练和奋斗。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了他的爸爸妈妈被杀害。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和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十一岁生日那天,来自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海格告诉了哈利他的身世,并告诉他他已经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哈利在学校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第一次认识到自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从校长邓布利多那里得知,伏地魔将他标记成自己的劲敌,把这个预言变成了事实。他是唯一一个有机会打败伏地魔的人,整个巫师界的未来都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哈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没有退缩,也没有被“救世之星”的美名迷惑。他和朋友们历经艰险销毁魂器,最终击败了伏地魔。他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但是他使魔法界恢复了和平与宁静。如果说他有什么伏地魔从未拥有的神奇力量,那么这种力量就是爱。哈利可以为自己的朋友无私地付出,无所畏惧,而伏地魔自私自利,从来没有朋友,也不愿做丝毫的付出。从出生开始,父母的爱就在哈利的血液中存在,时刻温暖着他,呵护着他。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斯内普从小就受尽冷落和唾弃,孤独地生活在自己封闭寒冷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朋友。直到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他看见了莉莉,这个像阳光一样活泼善良的女孩,彻底地融化了他心中的冰雪,成为了他一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他和莉莉一起被霍格沃茨魔发学校录取,但分进了不同的学院,从此,他们带着搁浅的友谊,走上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斯内普加入了食死徒的队伍,而莉莉却和丈夫詹姆波特一起加入了抵抗伏地魔的凤凰社。当得知伏地魔因为自己偷听来的预言要杀死莉莉的孩子时,斯内普动摇了,偷偷地跑到邓布利多教授那里,苦苦地哀求邓布利多想办法保全莉莉的性命,并且答应他弃暗投明,做他的间谍。事与愿违,由于朋友的出卖,莉莉和丈夫都被伏地魔杀死了,只有哈利活了下来。斯内普从此便活在了深深的自责与痛苦中,他用冰冷苛刻,不近人情的性格把自己伪装起来,不让大家看见他内心世界。他在凤凰社里,一次一次地被怀疑,指责,误解,但是因为他对莉莉的怀念和那一句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他和邓布利多之间秘密的约定。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长老魔杖,让自己的巨蛇攻击斯内普。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
多比只是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他的一生本来注定被约束在古老的大宅中,和祖祖辈辈一样,为主人工作,直到死亡。它的心中一直坚信世界上的真善美,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走出这禁锢他的牢笼,做一个自由快乐的小精灵。想要改变这魔法界中已经传承千百年的规矩,不是光靠多比微小的力量就可以的,他偷偷地跑出来提醒哈利将有恐怖的事情发生,又不得不自我惩罚。勇敢的多比只身一人去马尔福家的地牢中营救了哈利,罗恩,赫敏,却被从前的主人用一把银刀刺死了。我从多比弱小的身躯中看到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
罗恩和赫敏是哈利最好的朋友,他们三个被称为“梦之队”。正是因为他们对哈利的鼓励和支持,才得以使哈利坚持到最后。好朋友之间也会有争执,但是他们总能理解对方,他们的友谊在一次次的误会和理解中,反而越加地牢固。在危险关头,他们总能互相帮助,用智慧和友谊化险为夷,挽回局面。
韦斯莱一家人为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牺牲了全家人的安全,牺牲了本来安逸幸福的生活,牺牲了在魔法界原本较高的地位。他们像亲人一样喜欢哈利,给了他家庭的温暖。我忘不了韦斯莱先生看到麻瓜用品狂热的喜爱:忘不了韦斯莱夫人在霍格沃茨保卫战中奋力战斗:忘不了弗雷德在战死沙场,笑容在他的脸上凝结成永恒:忘不了柏西在废墟中抱着弟弟的尸体,失声痛哭,无法释怀……
邓布利多是学生眼中的圣人。但是他也有年少轻狂的野心,也有一时的误入歧途,还有对家人怀着深深的歉意。他信任身边的每一个人,哪怕这个人曾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他从不为哈利打开真相的大门,只是给他一把钥匙,让他在摸索中前进,自己去寻找真相。他是霍格沃茨中最好的校长,因为他时刻把学生放在首位,一视同仁,授予他们知识,更教给了他们做人的守则。
凤凰社的每一个成员:小天狼星,卢平,唐克斯,麦格教授,穆迪……感谢他们每一个人为正义付出的一切,哪怕他们中的几位已经在惨烈的战斗中牺牲,他们的精神也早已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只是一个童话,一个虚幻的世界。但是我觉得它也是现实社会的缩影。这个魔法世界中也有死亡和失去至亲的痛苦,也有残酷的战斗,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也始终不乏爱与希望。在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在黑暗的苍穹中,即使是点点微弱的星光,汇聚在一起,就能构成一条灿烂的星河,为我们指引方向,带来希望!

读《聊斋志异》有感
回首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学史,《聊斋志异》无疑是一部与众不同的传世经典之作。作者蒲松龄以自己的毕生精力收集了大量的民间传说和野史轶闻,将鬼神狐妖和阴阳世界用自己简练的笔触精彩纷呈地展现在使人面前。
《聊斋志异》情节幻异曲折,跌宕起伏,文章短小精悍,这无疑与蒲松龄坎坷的人生道路有关。蒲松龄从小苦读,十年寒窗想考取功名,不料仕途不顺,直到年过古稀才考取贡生。在这几十年里,他生活在社会底层,穷困潦倒,但是接触了大量的平民百姓,也看了不少官员的丑恶嘴脸,听说了许多奇闻异事,累积了大量素材。由于他对当时社会科举制度的不满在心中不断积聚,所以他的作品中也有不少讥讽贪官污吏,表达个人爱憎情感的片段。郭沫若曾为蒲松龄故居题词“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他“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而他自己以“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勉,对仗工整,引经据典,不难看出蒲松龄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对功名的苦苦追求。《聊斋志异》是蒲松龄一生的成就,也正体现了当时封建科举制度的失败。
在《聊斋》的故事中,《画皮》最为经典,可以说家喻户晓。故事中的王安旭贪图美色和名利,先后抛弃了梅三娘和陈月惠,残忍地设计杀害了她们,并立刻与明霞公主成亲。洞房花烛夜,梅三娘和陈月惠的魂魄变为厉鬼回来索命……王安旭不顾妻子的深情厚谊,为了自己的前程不惜一切代价。蒲松龄把一个身居高位,表面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实则深谋远虑,不择手段的衣冠禽兽刻画得入木三分。读者在屏气凝神阅读时,也会害怕忽然一阵风吹来,有一长发齐腰的女子着一身黑裙飘来,柳眉,大眼,樱桃小嘴,盈盈一握水蛇腰,却见她突然长袖拂面,撕去那张美丽的脸皮,露出半张脸布满丑陋可怕的疤,让人不寒而栗……《画皮》其实也揭露了现实生活人心的阴暗面,利欲熏心,蒲松龄鞭笞了那些为了高官厚禄而不择手段,抛妻弃子的人,也表达了他对被抛弃的女子的同情。
《聊斋志异》中出现的鬼魅狐妖,像小谢、秋容,宦娘、小倩等等大多本性善良,并不是人们传统观念里的厉鬼形象。她们更像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凡女子,死后因为尘缘未了才阴魂不散。她们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充满了无尽的向往,却因造化弄人成了孤魂野鬼。如秋容活着时被欺骗了感情,坠井身亡,只有当她的尸骨被带回故乡才能投胎转世,最后她选择了走到阳光下,灰飞烟灭。这不禁让人为她流泪,深深地同情她不幸的遭遇;聂小倩年方十八,却不幸病死,被迫以美貌和钱财诱惑书生。为了感激宁采臣带走她的尸骨,不顾他母亲的反对,也要做牛做马照顾宁采臣。最终两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能有美满的结局,是因为小倩心中的善良本性和宁采臣的刚正不阿,为人耿直。蒲松龄笔下的宁采臣,或许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影子,是穷苦书生却有着执着的追求,有着不为贫穷生活压迫而改变的正直。
由此看来,蒲松龄笔下的人物虽然各自有着不同性格和背景,但是都蕴含着对纯真爱情,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和美好追求。每当夜色降临,蒲松龄点着一盏孤灯,埋头苦读,窗外总是传来虎狼野兽的嘶鸣声。在蒲松龄的想象中,这些凄惨的叫声就成了美女的呜咽啼哭。这些女子能是从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从书页中飘出来的,或者是从小动物摇身一变而来,给挑灯苦读的书生带去快乐,甚至给他最想要的功名。而书生只有清廉正直,善良上进才能获得正真的幸福。
《聊斋志异》不愧为我国古代最杰出的的短篇小说集,充满浪漫主义的写作手法,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内容充满神秘色彩,又包含了作者最直接、最单纯的情感。其实无论是现实生活也好,阴间地狱也罢,我相信只要人的心中充满善念,光明会驱散黑暗,幸福就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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