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作者&投稿:荀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也可以。父亲去世而母亲健在,房子就已产生了继承的问题,房子的一半归母亲所有,另一半由母亲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必须征得母亲和其余子女同意。母亲因占房产大部分份额,这样就需要到公证处做财产公正,母亲和其余子女放弃继承,由其中一个子女继承。法律分析父亲去世,母亲健在,作为遗产母亲和其子女有着同等的继承权,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过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经其余共有继承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否则是不合法的。房产证虽然是父亲的名字,但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母亲无权将房子赠与某个子女,因为父亲已经过逝,那么属于父亲的一半已经是遗产了,这套房子的分配应是:母亲拥有房子一半的产权,另一半是母亲和子女们平均分配。如果将此房子赠与其中的一个子女,那么必须经过每个继承人的同意,才能办理房产的过户,如果其余子女不同意则不能办理过户。继承开始时,按照继承顺序能参加继承的各继承人或依遗嘱享有继承权的人都享有继承权,但每个继承人是否实际参加继承,应当以每个继承人就接受或放弃继承所相的意思表示为依据。法定继承人想放弃继承,那么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余继承人表示。如果在此期间,其没有作出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想放弃遗赠,其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或者没有表示的,都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对于继承人来说,其若想要放弃继承权的,需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权利,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意味着继承人接受遗产。而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其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财产就是意味着放弃接受遗赠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若是母亲和其他子女或爷爷奶奶没有意见,且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若是其他继承人不同意,那么不可以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即便是过户了,其他继承人也可以要回来。
原因如下:
1、父母的房子,属于父和母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其占有的份额转化成为遗产。若是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那么得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
2、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位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去世后,遗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有可继承,均有份额。
3.房产证虽然是父亲的名字,实际上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共有财产。那么房产所有权的处分,如过户,需要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
4.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效力待定,如果得不到共有人的追认,那么无论是买卖的方式过户还是赠与的方式,更或者说继承的方式,都是无效的。父母的房产,如果直接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那么将侵害其他权利人的权益,在实践中,不动产登记机构也不会同意直接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到一个子女的名下。

法律分析
若是遗产的其他继承人,也就是其他子女或爷爷奶奶没有意见,且同意过户给子女中的某个人,那么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若是其他继承人不同意,那么也不可以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即便是单方面过户了,后续其他继承人也可以将房子要回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1、父母的房子,属于父亲和母亲的共有财产,父亲或母亲一方去世后,其占有的份额转化成为遗产。若是没有留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某个继承人,那么该遗产的份额得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2、根据规定,法定继承第一位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均有份额。3、房产证上虽然写的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但是实际上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那么房产所有权的处分,如过户,自然是需要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过户到儿子名下4个儿女都用签字吗?
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改成了母亲的名字,那么就不需要。如果尚没有改成母亲的名字(即上面仍有父亲的名字)那么其余的几个子女都有法定继承权(继承父亲所属的那部份)。所以需要他们几个签放弃遗产声明。才能去办理过户手续。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
有。根据遗产继承顺序分配,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分配原则按照,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顺序为继承人为配偶和父母子女,只要有继承人就平均分配,因遗产继承产生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分析如果父母一方死亡,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子女和尚...

父亲已故.母亲在财产如何继承
父亲去世,如果父亲没有单独设立遗嘱,子女可以与母亲共同继承家里的财产,按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继承。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父亲已故。母亲在财产如何继承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子女有遗产继承权。 子女会继承属于...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母亲把房产给儿子继承?三个女儿有继承权吗...
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那么父亲去世,母亲还健在,母亲依然无法独立处分该房屋,因为父亲所有的份额需要进行继承。因此,母亲不能直接把房子给儿子继承,母亲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份额。如果父亲去世前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三...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母亲把房产给儿子继承,三个女儿有继承权吗_百...
所以除非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把遗产留给儿子,否则三个女儿都享有继承权。未经三个女儿同意,母亲不能擅自决定将房产给儿子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父亲去世,母亲在世,但子女要求分他们的公共财产,可以吗?
如果母亲不同意,可能是不好分的。因为只能分父亲过世后的遗产,而父亲过世后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父亲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平分,这里头你母亲占了一大部分。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墓碑怎么写
父母二人如果有一人先去世了,如果是父亲先世了,就把父亲的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都刻在墓碑上,按照习惯男左女右刻。把你母亲的暂不要刻,等你母亲去世后再找墓地刻字的人把你母亲的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刻上去,再把你母亲的名字刻上去就行了。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姐和妹要协商分割房产,可以吗?
这个不合适。首先是母亲还健在,姐妹无权分割财产。一切财产应归母亲所有应由母亲说了算。母亲把财产主动给了姐或妹那是母亲的事儿,姐妹不能私下协商分割事宜。另外要看姊妹到底有几人,有无男孩?无论姊妹有几个人在母亲健在时不能背着母亲分割财产。这是道德所不容许的,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请问如果母亲依然健在而父亲不在了,能引用‘子欲孝而亲不待’吗?
你好,这个可以的,请你放心。达人为你解答,望采纳谢谢 你好,你可以查查这句话的意思,首先,亲不待 并不是一定要指亲人过世,而是指的亲人衰老,时光飞逝。 懂吗?建议楼主多读古文 谢谢

父亲死了母亲还在房产由谁继承
父亲死了母亲还在房产由谁继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父亲没有遗嘱,则父亲的剩余财产由母亲,子女平均分配;2、如果父亲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决定。房屋有一半属于母亲的,另一半属于父亲的才能被继承。父亲去世母亲健在遗产划分方式: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个人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现在房子拆迁,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 -
杨罚妇科: 要看你家房子是否你爹妈共有,以及你爹去世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他名下房产份额.一般情况你家房子应该属于你爹妈共有,他俩一家一半,你爹去世,在他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这三方平均分配你爹名下那一半房产.这样的话,你是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你爹有遗嘱指定你哥哥或是你母亲单独继承,那么,你就没有权利继承.所以,逆向主张你的权利,首先不要弄明白,你爹是否有遗嘱指定他人继承了那一半房子,你才能主张属于你的那一份.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死亡,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赠与子女,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
杨罚妇科: 父亲的继承人协商一致,到不动产登记机构 过户到子女名下.《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想把房子产权赠与子女,需办理那些相关手续,谢谢. -
杨罚妇科: 这个属于房屋继承问题 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母亲和所有子女) 公证说明母亲放弃继承权.然后带公证书去房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去世,爷爷奶奶也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上是父亲名字,怎么过户??? -
杨罚妇科: 你母亲是第一继承人,想过户须经你母亲同意,她若同意过户,你可同母亲带上房产证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死亡,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母亲如何把名字改为自己的 -
杨罚妇科: 父亲死亡,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想把房产证完全改成母亲的名字,得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合,其他人都愿意放弃继承的,共同去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文件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人不放弃,那就得依法分割了.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已去世,母亲健在,有一套房子是父亲的 -
杨罚妇科: 这房子应该是你爹妈共有房产,一家一半产权.你爹过世,如果没有遗嘱留下,就是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陪继承死者房产份额!你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继承人,带着身份证件和婚姻张明以及你爹死亡证明,房产证,去公证处办理其他人放弃继承你一人继承的协议,要公证的!有了继承协议,你就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你爹那一半产权的手续,你母亲在以赠与或是买卖方式把她名下那一半房产过户给你,这样你就能办理你一人名字的房产证了,房子产权就归你一人所有!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去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是否可以等到母亲去世后再办过户给子女,早办和晚办的利弊在哪 -
杨罚妇科: 目前我国遗产税还未出台,如果一直未出台遗产税的,晚办税费少,手续简单;但晚办有风险,就是如果实施遗产税了,那么这个税可能会较多.所以:一、早办.利:不用担心今后遗产税会不会出台的问题; 弊:手续较复杂.得先公证(公证费),再产权变更(赠与税).二、晚办.利:遗产税未实施前,手续简便,没什么费用. 弊:一旦遗产税实施,所缴的税可能会较多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怎么继承 -
杨罚妇科: 1. 房子如果是在你父母结婚后所购:一半是你母亲的,另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用于继承.如果是在他们结婚前所购,房子全部成为你父亲的遗产.2. 如果父亲没有遗嘱:遗产应当由你母亲、你和你父亲的其他子女、你还在世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子产权证是父亲的名字,是否可以不过户,一直到母亲去世在办理过户手续 -
杨罚妇科: 你父亲已经去世,该房的一半产权已经形成遗产,因此现在过户也要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你的爷爷奶奶、你母亲、你的兄弟姐妹与你享有同等继承权.你可以等母亲去世后办理继承.继承的好处是不用交税,只有很少的一点费用.继承的坏处是以后出售要按总价(减掉继承费用)交20%的个税.也可以现在办理你父亲遗产的继承公证,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子的继承及交易过户.虽然你母亲拥有的一半产权,交易过户要交4%左右的税费,不过以后如果出售省事省钱.

新都区13330469243: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
杨罚妇科: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和子女都是继承人,母亲只能将自己的份额赠与某一子女.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