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畜禽养殖业中,兽药残留物污染生态环境可导致哪些危害

作者&投稿:贠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造成兽药残留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防治畜禽疾病时产生残留兽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时,加大剂量或用药次数,随意配伍用药,任意使用复合制剂,不遵守休药期规定等,使用人用药物,均可造成药物残留。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对兽药残留的原因进行调查,发现有76%是不遵守休药期所致。
(2)使用劣质、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农业部在2003年265号公告明确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所列产品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明令禁用的兽药,肉禽产品中不得检出禁用药物。
(3)环境、畜禽饲料被兽药污染。有机氯、磷、氟以及汞、铅等重金属,亚硝酸胺等,污染水源、饲料、饲草及畜禽的生活环境,造成畜禽体内大量蓄积。饲料加工和调配不当产生有害物质,使用药物生产发酵的废渣、废水饲喂畜禽造成畜禽体内药物残留,导致畜禽产品污染。
(4)突击使用兽药。为提高畜禽的生长速度,突击使用药物。在销售病畜禽前,为缓解、消除症状,使用大剂量兽药。
(5)兽药在生态环境中的残留。动物用药后或用消毒剂对厩舍等进行消毒后,造成药物原形或代谢产物进入生态环境,造成环境、土壤、表层水体、植物和动物等的兽药蓄积或残留,这就是兽药在生态环境中的残留。
(6)管理力度不够,检测技术、标准不健全。我国在兽药的检测技术及其灵敏度、选择性、特异性等方面,还无法全面满足欧盟等国家对兽药残留检测的要求。食品标准重叠、混乱、缺乏权威性,缺乏对整个食品质量全方位的立体控制,食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不够。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931.1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4931.2 畜禽肉中己烯雌酚的测定方法
GB/T 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NY/Y 330 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
NY 5035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6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7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 5038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管理准则
SN 0341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氯霉素残留量检验方法
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鸡杂碎 offals
包括鸡头、鸡颈、鸡内脏、鸡爪、鸡翅尖、鸡骨架、鸡碎皮、鸡碎肉。
3.2 硬杆毛 feather
长度超过12 mm的羽毛,或羽毛根直径超过2mm的羽毛。
3.3 肉眼可见异物 visible abnormal materials
有碍食用的屠宰加工废弃物、污染物,如羽毛、黄皮、粪便、胆汁污染物及塑料、金属、饲料等其他非可食性异物。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4.1.1 屠宰前的活鸡应来自非疫区,其饲养规程符合NY 5035、NY 5036、NY 5037、NY 5038标准的要求,活鸡屠宰加工符合NY 330的要求并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合格。
4.1.2 进口产品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检验机关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未通过检疫的产品不得进口。
4.1.3 产品应整齐一致,单位包装内产品种类单一,不得将不同产品(例如鸡爪、鸡头、鸡翅等)混装。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不知道下面适不适合你



无公害鸡杂碎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表面有光泽,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
气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淤血面积/cm2 不得检出
硬杆毛(带皮产品)/(根/10 kg) ≤1
外源性水分/(%) ≤5
肉眼可见异物 不得检出

注:冻鸡杂碎应解冻后观察。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无公害鸡杂碎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15
汞(以Hg计)/(mg/kg) ≤0.05
铅(以Pb计)/(mg/kg) ≤0.10
砷(以As计)/(mg/kg) ≤0.50
铬(以Cr计)/(mg/kg) ≤1.0
镉(以Cd计)/(mg/kg) ≤0.10
六六六/(mg/kg) ≤0.20
滴滴涕/(mg/kg) ≤0.20
金霉素/(mg/kg) ≤0.10
土霉素/(mg/kg) ≤0.10
四环素/(mg/kg) ≤0.10
磺胺类(以磺胺类总量计)/(mg/kg) ≤0.10
呋喃唑酮/(mg/kg) 不得检出
氯羟吡啶/(mg/kg) ≤0.01
己烯雌酚/(mg/kg) 不得检出
氯霉素/(mg/kg) 不得检出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无公害鸡杂碎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5×105
大肠菌群/(NPN/100 g) ≤1×103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致病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按GB/T 5009.44 规定方法检验。
5.2 理化检验
5.2.1 按发性盐基氮:按GB/TT 5009.44规定方法测定。
5.2.2 汞:按GB/T 5009.17规定方法测定。
5.2.3 铅:按GB/T 5009.12规定方法测定。
5.2.4 砷:按GB/T 5009.11规定方法测定。
5.2.5 铬:按GB/T 14962规定方法测定。
5.2.6 镉:按GB/T 5009.15规定方法测定。
5.2.7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方法测定。
5.2.8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按GB/T 14931.1规定方法测定。
5.2.9 己烯雌酚:按GB/T 14931.2规定方法测定。
5.2.10 磺胺类:按《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规定方法测定。
5.2.11 氯霉素:按SN 0341规定方法测定。
5.2.12 呋喃唑酮:按《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规定方法测定。
5.2.13 氯羟吡啶:按《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规定方法测定。
5.3 微生物学检验
5.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方法检验。
5.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方法检验。
5.3.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方法检验。
5.3.4 志贺氏菌:按GB 4789.5规定方法检验。
5.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规定方法检验。
5.3.6 溶血性链球菌:按GB 4789.11规定方法检验。

6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6.1 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箱外标志应符合GB 191和GB/T 6388的规定。
6.2 包装
6.2.1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11680和GB 9687的规定。
6.2.2 包装印刷油墨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
6.2.3 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 运输、贮存
6.3.1 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冷藏车(船)或保温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的物品混放。
6.3.2 贮存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冻鸡杂碎在–18℃以下贮存。

随着畜牧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兽药(包括兽药添加剂)在降低发病率与死亡率、提高饲料利用率、促生长和改善产品品质方面起到十分显著的作用,已成为现代畜牧业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利益的驱使,畜牧业中滥用兽药和超标使用兽药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后果,一方面是导致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摄入人体后影响人类的健康;另一方面,各种养殖场大量排泄物(包括粪便、尿等)向周围环境排放,兽药又成为环境污染物,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李存(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河北永年057150
  随着畜牧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兽药(包括兽药添加剂)在降低发病率与死亡率、提高饲料利用率、促生长和改善产品品质方面起到十分显著的作用,已成为现代畜牧业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利益的驱使,畜牧业中滥用兽药和超标使用兽药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后果,一方面是导致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摄入人体后影响人类的健康;另一方面,各种养殖场大量排泄物(包括粪便、尿等)向周围环境排放,兽药又成为环境污染物,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①兽药残留及其种类
  兽药残留(animaldrugresidues)是指给动物使用药物后蓄积和贮存在细胞、组织和器官内的药物原形、代谢产物和药物杂质。近年来,兽药残留在国内外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兽药残留包括兽药在生态环境中的残留和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动物性食品是指肉(包括肝、肾等内脏)、蛋和乳及其制品的总称随着经济的发展、动物性食品在人们食物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卫生安全也倍受关注。
  残留毒理学意义较重的兽药,按其用途分类主要包括:抗生素类、化学合成抗菌素类、抗寄生虫药、生长促进剂和杀虫剂。抗生素和化学合成抗菌素统称抗微生物药物,是最主要的兽药添加剂和兽药残留,约占药物添加剂的60%。
  ②兽药残留引起的原因
  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非法使用违禁药物、不合理用药等是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休药期(withdrawaltime,WDT)是指从停止给药到允许动物或其产品上市的间隔时间。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调查,未能正确遵守休药期是兽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如1970年、1985年、1990年和1991年所占比例依次为76%、51%、46%、54%。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是指:受经济利益驱使,为使畜禽增重、增加瘦肉率而使用ß一兴奋剂如盐酸克伦特罗等,即“瘦肉精”;为促进畜禽生长而使用性激素类同化激素;为减少畜禽的活动,达到增重的目的而使用安眠镇静类药物等。不合理用药是指:滥用药物及兽药添加剂;一旦出现症状,在未确诊的情况下,重复、超量使用兽药,制剂无效就直接使用原料药;不管什么药,拿来即作为药物添加剂长期使用;随意改变兽药的给药途径和给药对象等。
  ③兽药残留的危害
  3.l毒理作用
  3.1.l急性中毒ß2-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简称ß-兴奋剂)能够加强心脏收缩、扩张骨骼肌血管和支气管平滑肌,兽医和医学临床上用于治疗休克和支气管痉挛。5~10倍以上治疗量时则在多数动物(牛、羊、猪、家禽)具有提高饲料转化率和增加瘦肉率的作用,俗称“瘦肉精”,克仑特罗、马布特罗口服生物利用度较高,应用较多,ß-兴奋剂在肝、肺和眼部组织中残留较高,浓度能达到100-500g/t,人一次食用100-200g这样的组织就可能出现中毒反应。在国内外已有多起因食用含ß-兴奋剂残留的动物肝和肺组织发生中毒的报道,出现头痛、心动过速、狂躁不安、血压下降。如1997年发生在香港的数人吃了含有盐酸克仑特罗的猪肺而发生急性中毒的事件。
  3.1.2慢性中毒兽药残留的浓度通常很低,发生急性中毒的可能性较小,长期食用常引起慢性中毒和蓄积毒性。
  氯霉素能导致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并且其发生与使用剂量和频率无关。人体对氯霉素较动物更敏感,婴幼儿的代谢和排泄机能尚不完善,对氯霉素最敏感,何出现致命的“灰婴综合征”。氯霉素在组织中的残留浓度能达到1mg/kg以上,对食用者威胁很大。已有1例儿童服用2mg氯霉素和老年妇女使用氯霉素眼膏后死亡的报道。所以,氯霉素已禁止用于食品动物。
  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结合,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大环内酯类的红霉素。泰乐菌素易发生肝损害和听觉障碍。氨基糖甙类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眩晕和听力减退。磺胺类药物能够破坏人体的造血机能。长期接触有这些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可能有害健康,引起慢性中毒。
  3.1.3“三致”作用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苯丙咪唑类药物是一种广谱抗寄生虫药物,通过抑制细胞活性,可杀灭蠕虫及虫卵。这类药物干扰细胞的有丝分裂,具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和潜在的致癌、致突变效应。雌激素、砷制剂、喹恶琳类、硝基呋喃类和硝基咪唑类药物等都已证明有“三致’作用,许多国家都禁止用于食品动物,一般要求在食品中不得检出。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新型广谱抗菌药、药效高、毒性低,在国内养殖业中用量很大,这类药物主要影响原核细胞DNA的合成,但个别品种已在真核细胞内显示出致突变作用。磺胺二甲嘧啶等一些磺胺类药物在连续给药中能够诱发啮齿动物甲状腺增生,并具有致肿瘤倾向。链霉素具有潜在的致略作用。这些药物的残留超标,将严重影响人类的健康。
  3.2变态反应
  一些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磺胺类、氨基糖苷类和四环素类能引起变态反应。青霉素类药物使用广泛,其代谢和降解产物具有很强的致敏作用。喹诺酮类药物也可引起变态反应和光敏反应。轻度的变态反应仅引起算麻疹、皮炎。发热等,严重的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3对胃肠道微生物的影响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胃肠道存在大量菌群,且互相拮抗、制约以维持平衡。如果长期接触有抗微生物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部分敏感菌群受到抑制或杀死,耐药菌或条件性致病菌大量繁殖,微生物平衡遭到破坏,引起疾病的发生,损害人类的健康。
  3.4诱导耐药菌株
  抗微生物药物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饲料中长期亚治疗剂量添加抗微生物药物,易于诱导耐药菌株。细菌的耐药基因位于R-质粒上,能在细胞质中进行自主复制,既可以遗传,又能通过转导在细菌间进行转移和传播。关于人和动物之间耐药质粒的传递问题,一直存在争论,但已有实验证实了耐药基因可以在人和动物之间相互传递,即动物原的耐药菌株可以向人传播。
  另外,人们长期接触有抗微生物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也会直接诱导人体内的耐药菌株。
  3.5激素样作用
  性激素及其类似物主要包括甾类同化激素和非甾类同化激素,70年代前,许多国家将其作为畜禽促生长剂。肝、肾和注射或埋植部位常有大量同化激素存在,被人食用后可产生一系列激素样作用;潜在的致癌性、发育毒性(儿童早熟)、女性男性化和男性女化性。近年来我国常有儿童性早熟的报道,这与养殖业中非法使用性激素作促生长剂致使其残留于动物食品中有关。另外,磺胺二甲嘧啶的激素样作用也在研究中。
  3.6生态环境毒性
  兽药及其代谢产物通过粪便、尿等进入环境,由于仍具生物活性,对周围环境有潜在的毒性,会对土壤微生物、水生生物及昆虫等造成影响,这是近年来国内外研究的热点。
  阿维菌素类药物对低等水生动物、土壤中的线虫和环境中的昆虫均有较高的毒性作用。同化激素随排泄物进入环境成为环境激素污染物,如污水中lng/L的雌二醇即能诱导雄鱼发生雌性化。抗球虫药常山酮对水生动物(如鱼、虾)有很强的毒性。有机砷制剂作为添加剂大量使用,随排泄物进入环境后,对土壤固氮细菌、解磷细菌、纤维素分解细菌等均产生抑制作用。
  另外,进入环境中的兽药被动、植物富集,然后进入食物链,同样危害人类的健康。有机磷和有机氯杀虫剂常用来驱杀动物的体内和体外寄生虫,排泄物中的有机磷杀虫剂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很高,而有机氯杀虫剂在环境中能长期存在,易被动、植物富集并具有“三致”作用。己烯雌酚、氯羟吡啶在环境中降解很慢,能在食物链中高度富集,影响人类的健康。
  3.7影响畜禽产品出口贸易
  前些年,我国畜禽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市场,但由于兽药残留超标被某些国家退货、销毁、索赔甚至终止贸易往来,不仅使我国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我国畜禽产品丧失了良好信誉,严重影响了畜禽产品的出口贸易。1990年出口日本的1万吨鸡肉,由于氯羟吡啶的残留超标,产品全部销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自欧盟于1996年中断我国对其畜禽产品出口以来,欧盟兽医委员会每年都派代表来中国考察,2001年短暂恢复了我国上海、山东部分企业的畜禽产品出口,2002年1月2日又宣布全面禁止我国畜禽产品出口欧盟,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畜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
  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中的非贸易性技术堡垒现象,使我国畜禽产品的出口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如不能很好地控制兽药残留,畜禽产品的出口贸易将是困难重重。
  ④兽药残留的控制措施
  我国的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起步较晚,但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问题,制订了各种监控兽药残留的法规,这是我国对兽药残留监控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的有力措施。但是,兽药残留监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民众的支持,现提出以下控制措施。
  4.l加快兽药残留的立法,制订相应的法规
  尽快制定对兽药安全使用和违法使用处罚的法规,制定国家动物性食品安全的法规,以及一系列可操作的配套管理法规,把兽药残留监控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和促进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开展。
  4.2严格规范兽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禁止不明成分以及与所标成分不符的兽药进入市场,加大对违禁兽药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严厉打击;严格规定和遵守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控、严禁使用农业部规定以外的兽药作为饲料添加剂。
  4.3加强饲养管理、改变饲养观念
  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创造良好的饲养环境,增强动物机体的免疫力,实施综合卫生防疫措施,降低畜禽的发病率,减少兽药的使用。同时,充分利用中药制剂、微生态制剂、酶制剂以及多糖等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制剂来防病、治病,减少兽药残留。
  4.4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兽药残留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广泛宣传和介绍科学合理使用兽药的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科学技术水平,使其能自觉地按照规定使用兽药和自觉遵守休药期。
  4.5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完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加快国家、部、省三级兽药残留监控机构的建立,实格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监控力度,严把检验检疫关,严防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入市场,对超标者给予销毁和处罚,促使畜禽产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换,使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无销路、无市场、迫使广大养殖场户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遵守休药期的规定,从而控制兽药残留。
  4.6加快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建立,积极开展兽药残留控制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完善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特别是快速筛选和确认的方法,加大筛选兽药残留的试剂盒的研究和共发力度。积极开展兽药残留的立法和方法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使我国的兽药残留监控与国际接轨。

不同类的抗生素,对于环境来说是不一样的,但是兽药跟人药基本就是含量的区别。也有危害大的,譬如
伊维菌素
,一旦遇水,就会有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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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残碱式: 近年来,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不同规模的养殖场不断涌现,原本潜在的由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并且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加而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可以导致国民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而大规模集约化养殖场...

鲁山县19398947330: 肉类中的兽药残留到底有多可怕 -
调残碱式: 国际上兽药残留安全限量标准主要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标准为主要依据,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参考CAC,少量参考美国和欧盟.据了解,我国农业部公布的食物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302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与CAC相同...

鲁山县19398947330: 兽药残留会带来哪些危害?
调残碱式: 毒性反应.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后,当体 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会对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 毒.例如磺胺类药物可引起人体肾脏的损伤;氯霉素的超标 ...

鲁山县19398947330: 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管控策略 -
调残碱式: 动物性食品安全是指在人类食用的动物性产品中,不应该有或不存在潜在的威胁人体健康的危险因素,人们在食用了这样的产品之后,不应该有导致疾病或潜在疾病的危险,不应该有危害后代健康的隐患.由于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

鲁山县19398947330: 我国鸡养殖业鸡肉中有哪些残留和污染?
调残碱式: 随着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工业“三废”对环境污染的恶化, 兽用药物和伺料药物添加剂的广泛使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包 装材料的广泛应用,肉食品的安全性受到...

鲁山县19398947330: 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有哪些 -
调残碱式: 食品中诸多不安全因素可能存在于食物链的各个环节,表现在人,机,料,法,环的多个方面,主要是: ◆ 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等生物污染 环境污染 ◆ 农药与兽药残留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为:1 、 农业种植、 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越来越重;2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严重;3 、生物性污染是引起急性食物中毒最主要因素,并主要发生 在餐饮消费环节;4 、食品工业中应用新原料、新工艺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许多新 问题;5 、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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