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医生不愿意收危重病人是怕担责任吗?

作者&投稿:殷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见死不救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中国法制报》近日报道,由于伤者家属未能及时把钱交到医院,位于湛江市的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任伤者伤口继续流血,导致伤者一个小时多后死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伤者陈小强在被他人杀伤后被送到该医院急诊室,陈当时告知护士,其被他人用刀刺伤,必须马上急救。但值班医务人员仍强调要去挂号、交钱才能抢救。医生在此过程中并未马上采取应急措施,让其伤口继续流血,陈不得以自己用裤抹血和包扎伤口。陈的朋友见其家属未及时把钱送到,拨“110”报警。约10分钟,民警赶到医院,交待医生必须进行抢救伤者后赶去捉拿凶手。约40分钟,陈的姐姐及舅舅赶到医院,见没有医生对陈小强进行抢救,陈姐就苦苦哀求医生:“我带钱来了,快救我弟弟吧1医生仍拒绝抢救。“民警返回医院后,问当班医生输血了没有,其竟慌称输了。在从伤者23时38分送到医院急诊室,至凌晨0时45分死亡,足足有一个多钟头的时间,未对伤者进行抢救,造成死亡。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对于危重病人仅仅因为其未及时交钱就见死不救,严重违反了医生的职业准则,丧失了作为一个医生应有的职业道德,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但是,从本案来看,值班医生的行为还不仅是要受到道德谴责的问题,还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问题。 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两种民事责任的竞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医院作为公益单位,医生作为特殊职业,在民事活动中要受到合理的限制,这就是危重病人对其的强制缔约。医院和医生的对于危重病人的求救不得拒绝,从危重病人的求救开始,不管医院和医生乐不乐意,双方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病人的交费虽然是合同的一个必备要件,但是否交费本身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如果事后病人有能力而不交费,医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是不能在求救当时以未交费拒绝救治。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既然法律和规章规定医院和医生有法定的救治危重病人的义务,医院和医生不进行救治危重病人,就是对病人的侵权。在当时情形来看,陈小强承诺了交费,只是未来得及带钱,该医院和医生就拒绝救治,因而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合同也违反了法定义务,应当对病人家属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家属可选择一种责任提出赔偿请求。 医院和医生的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仅如此,值班医生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对于来到医院求救的危重病人,值班医生就负有救治危重病人的义务,这是医生的职务和其业务所要求其负担的特定义务。如果值班医生如果有能力救治却故意不履行救治的义务,在刑法上讲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要受到刑罚的制裁。 我们期待给有关部门病人家属一个公正、圆满的答复,以告诉死者在天之灵。我们更希望,医院和医生能多从病人角度出发,不要味钻进钱眼,让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重演!

有一部分这样的原因,但更多的应该是医生觉得没有必要再进行治疗。


在医院里面总会有这样的一种事情出现,当一个患了重症的病人来到医院时,医院往往不会接收,但家属却不能理解。作为家属,他们不怕花钱,就希望家人能够平安,于是就觉得医院是怕担责任,觉得患者死去之后对于他们医院的影响不好。但实际上真的如此吗?也许这是一部分的原因,但这并不能包括全部。

医生本身以救死扶伤为职责,他们在医院看惯了生死,对于一些重症病医生,也会采取不予治疗的态度。而这么做既是为了病人,也是为了家属,这些重症的治疗过程往往会让病人非常痛苦。如果光是痛苦也就算了,但这么做不会让疾病消失,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那为何还要继续治疗呢?

让患者仅有的生命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是更好吗?而且作为家属,花了几十万的钱依然没有挽回家人性命的时候,难道从来没有一点后悔吗?曾经有人这样说,当病人躺在手术台上,唯一真正为他们着想的便是医生,只有医生想利用毕生所学救治患者。其实不止是医生对患者这样做,也有很多本身患了重症的医生,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救治,反而辞职环游世界或者回家陪伴亲人。

难道他们不想活吗?当然不是,只是他们想利用剩下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心愿罢了。



我觉得确实是怕担责任的,因为现在医患关系非常的紧张。

当然是主要原因了,危重病人,风险极高,救治困难,特别是还需要手术的,确实是九死一生。可现实是只要出了问题,都不考虑患者病情及家属等等因素,只要抓住医生一点瑕疵,就是医生的责任,就要赔偿,这谁能够承受?还有一些不签字,不同意治疗,不交费,最终拖延病情,成为不治之症,但回头又指责医生,他们是人,不是神,所以不敢治疗了。其实绝大多数医生希望治疗重症患者,治好很有成就感,有种自豪,不为别的,就为这个执业,但现实一次次的打击,最后谁不低头?

确实是害怕承担责任,因为现在有非常多的医患纠纷。

一是怕担责!如今人心不古,想挑刺讹钱的太多,二是效果不明显,住院时间长,占用平均住院日,医疗费用超支罚钱,合并症多,治疗非本专业的病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合理治疗,甚至罚钱!花费多,影响次均费用,药占比高,还是会发钱!综合起来,辛苦了也没成绩,各种指标超支,都会影响奖金!吃力不讨好的事谁愿意干!除非不干不行!


为什么医生术前都要把情况说得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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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医生的生存现状就是工作强度大,高危高风险,收入不高,责任重大。医生救死扶伤,帮助患者摆脱痛苦,是白衣天使,备受社会尊敬。医生也是非常热门的职业,社会地位高,工资收入高。我不是医生,却对医生非常尊敬和崇拜。我的闺女时常生病,与儿科的医生接触比较多。儿科医生非常的专业。孩子感冒以后,带孩子去看病,在...

如果大手术医生又没下病危病重医嘱,护理也不用危重护理记录单吗?这样...
现在的护理记录单没有危重和一般之分了,都统一用的表格式的,即使医生没下病重病危的医嘱,一级护理也应该记录的,如果是二三级护理,病情有变化也应该随时记录的。我们医院是这样执行的,仅供参考。

在医院工作的人,遇到过哪些不可思议的事?
最近经常看到明星吸毒的新闻,我就想说,真应该把他们都带到这样的病人面前去看一看,有时候愚昧无知的人,就需要这样震撼的画面去敲打。 作为一名在医院临床工作了六年的护士来说,平常碰到过很多形形色色不可思议的事情,作为一名重症医学科的护士,接触的病人都是危重病人,前天上白班,收了一个病人,脑出血术后五年,神...

哪一刻你突然感受到了当医生的难?
作为医生,我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困难,但有一个特定的时刻,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当医生的难。那是在我实习期间,当我第一次面对一个危重患者时。在这个时刻,我意识到医生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患者的生命依赖于我的决策和行动。我充满了紧张和焦虑,我知道我必须在紧迫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采取...

现在当哪个科室的医生的门槛最高?
一般来说,医生的门槛都不是很低,但是要想做到科室里面的佼佼者的话,那么是很难的,因为这不仅要看个人的能力还要看年龄,毕竟年龄越大的医生一般来说经验什么的都是会丰富很多的。而且现在做医生是非常辛苦的,不论是医士,医师还是主治医师,主任医师。他们普遍反映累。概括起来,一是工作强度大。

面试:1,如何对待医患纠纷?2,如何看待现在很多医生跳槽事件!
医学的发展太快了,仅仅100多年前,医患关系还建立在1对1的沟通平台上,也就是说,1个患者只面对一个医生,现在不同了,一个医生只负责自己所能负责的那一部分器官,这样,一个患者即使走进我们县级医院,你要面对的都是一路的医生。一对一的沟通有利于情感的交流,但医学发达到这么细,只有全科医院没有了全科医生。

做核磁共振时,为何医生让家属陪患者而医生却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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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再重没钱照样不给你治,难道医生不会采用捐款垫付形式
首先,你说的病人病得再重没钱照样不给你治,实际上急诊是允许一定程度的欠款的。至于非紧急情况,简单的说,医生是很乐意治疗病人的,这是一个医生的职责。但问题是,捐款垫付的执行是有很大问题的,你所说的捐款垫付,首先,谁先出这笔钱?医院还是医生?其次,你能保证这笔钱能收回来吗?如果...

能从icu病房出来的人多吗
3、脏器(包括心、脑、肺、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衰竭者;4、重症休克、败血症及中毒,物理、化学因素导致危急重症病人;5、严重的多发伤、复合伤患者 6、有严重并发症的心肌梗死、严重的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 7、各种术后重症患者或者年龄较大,术后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危重症...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中国的医院会不会为了减少死亡率而拒绝高危病人住院治疗? -
柯享克赛: 有这个可能.主要是医院的死亡率会不会与医院的业绩挂勾,如果存在与医院或某科室业绩挂钩的规定,那么医院就会有拒绝危重病人的行为.其实这样的行为也可以理解,因为源于前面的不合理规定.而且医院的拒绝,也可以做到让人无可奈何.比如,我院已经没有床位、这个病我院治不了、某病请到某专科医院(比如结核要到传染病医院).此外,某些危重病人的病情确实到了药石无医的地步,即使上医院,医生也无力可施(比如恶性肿瘤晚期).在那种境界下,医生在旁也只能袖手,看着病人死去,毕竟科技的力量目前还是有限的,但病人的家属可能不理解,还央求抢救,医生面对这样的情景是很尴尬的.而且,还有诉讼风险,有家属会起诉“见死不救”或拖延抢救等等,与其这样,不如早推之.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医院对危重病人拖延抢救时间过长是否要承担责任 -
柯享克赛: 医院对危重病人拖延抢救时间过长是否要承担责任,有文件规定要承担责任.但我想要追究责任是很难的,因为医院接收的病人很多,你说你是危重病人,医生他是危重病人,医生的人手有限,总得一个一个的来.除非你有足够证据,再说你的充足证据也许医生轻描淡写两句话就摆平,更有你找证据证明医生故意拖延很困难,至今我未见医生被追究责任的先例.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如果医生不愿意救助病人,会接受法律的制裁吗? -
柯享克赛: 你这种情况是这样,假如医生不愿意救助病人,那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因为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医院拒绝治疗危机病人,应该怎么办 -
柯享克赛: 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各大医院都有应急救助的绿色通道,只要是正规医院就不存在你说的这些问题.如果你说有这种情况就只有两个可能:1.你理解的“危机”并不是医疗临床上的急危重患者,而要求患者按照正常的流程接受治疗;2.有的患者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经临床死亡,而患者家属一直坚持治疗的(这种情况较少,一般家属要求的话医生也会一直坚持到家属同意放弃为止).非正规的医院我就不知道了,在正规医院哪怕是超出它的救治能力的它也必须先收治,然后如果时间允许的话由它们联系上级医院进行救治!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为什么有的医生见死不救? -
柯享克赛: 人已经死了救不了了啊 看你遇到什么人了,现在医院体制是这样,医院里很多病人医病后不给钱,现在医院也是营业单位,也要生活. 一般比较稳定的病人不给钱,每个病人的欠费金额差不多是500元超过500的元,医生就下不起医嘱了,当然就没办法继续治疗了,一般的每个费用不会一下子就超过500元的,所以病人完全有时间和能力去交费的,医院给出了欠费金额500元,已经很人道了,病人为何不交钱呢?完全就是现在媒体炒出来的; 如果是急诊、车祸、病情危重的病人,医院肯定是要抢救的哦,这点你放心. 如果你是医生,你会明白的.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医院拒不接收病情危重的患者,延误救治时机造成患者死亡的,属于医疗?
柯享克赛: 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是法律赋予医院的神圣职责.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另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因此,医疗机构借故推倭拒收危重病人,延误抢救治疗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 属于医疗事故.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医生的职责是什么? -
柯享克赛: 有一句话叫”德不近佛者不可以为医,才不近仙者不可以为医”我想这两句话概括了做一个好医生应该具备的四个字_德才兼备.这里,我想提到国际著名外科专家,我国素有”外科之父”的裘法祖院士的四句话”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餐温饱...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病人既不听医嘱,又不肯签字担责任,让我们医生该怎办? -
柯享克赛: 只是没有根据医嘱皮试或没做? 我认为它有责任.计算机类也应该签,第二天发现了问题,因为开幕日期是一天.我们的日子,所有的长期医嘱科里只是暂时的订单,但更侧重于检查临冲动根据医嘱开了没有得到执行,皮试之类的没打开悬而未决的问题确实是一个薄弱环节.许多护士正在 堵在了医生,他负责挡住了不好的感觉不公平的.我们还因为在第大夫已提前制定出来,有些医生要保存提前开放,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更危险的风险,所以它被取缔. 但是你提前喂奶一天让你签上你的医生第一个字是很好的,它肯定是不正确的!这个级别也是护士的时候?当然,不管是什么人科里的任何问题,护士长有管理责任,也处罚!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医生耽误病情,造成病人严重后果的,医生是不是应该承担后果呢? -
柯享克赛: 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 根据...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7886425870: 医学法律条文中有哪条提到医生不得向危重病人告知病情没有? -
柯享克赛: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医生应该如实告诉病人实际情况.但对于危重病人,只是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尽量不直接告诉病人实际病情,以免刺激病人,加速病情发展.如果病人能够承受压力或者可以正确对待病情,还是应该及时告诉病人实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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