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西窗中瞥见法雨——读《西窗法雨》

作者&投稿:贰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在《西窗法雨》这本书中,作者运用文学的手法以故事的形式讲法律,颇具趣味。而在一个一个的小故事中,刘星教授在无形之中讲述了他眼中西方的法律,然而看似以西方为主体,我们却时常能够看到作者对中国法律的思考,以及作者对读者在中国法律一些问题上思考的引导。书中讲述的“故事”数量较多,每一篇都有其独特的意味,其中不乏交叉重叠的部分,我将选取其中几个主题来叙述我的报告。

法律的正义精神

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法律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护正义。然而在实际过程中,免不了要出现一些问题:这里的“正义”是指谁的正义?“正义”的解释又以什么为标准?法律的执行一定能够达到“正义”的目的吗?……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使得中西方的法律有着实质上的差异。

书中提到“半法治”与“全法治”的概念,认为现代西方国家是一种“全法治”国家。他们大多数国家都以“法律至上”为原则,甚至政府也不能置于法律之上。以美国著名的“水门事件”为例,“在美国,上至总统,下至平民,在法律面前是完全平等的”,即便实施非法窃听的是尼克松政府,在法律面前也同样严惩不贷。在这里就提出了“政府旁边的法院”的说法。在另一个“达特毛瑟学院诉乌德华案”中,也体现了在西方,“政府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的法律至上原则。西方法律在“死刑存废”的问题上,有着不断的争议,反对废除死刑的暂且不论,赞成废除死刑的诸多理由值得我们思考:既然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在于杀掉罪犯,杀掉罪犯则也就杀掉了罪犯可能重新做人的可能性;从历史上看,死刑并没有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也能体现出法律骨子里的正义精神。

中国受历史传统的影响之深,是可以从各个方面得到体现的,法律也不例外。由于长期受君主专制体制的影响,我国过去“人治”的色彩十分浓厚,作者称其为“半法治”国家。同样对待政府犯错的问题,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此时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中国人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礼”等道德价值观念的传承,哪怕在当今社会也无法去除其影响。因此,要在中国提出“废除死刑”的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价值观念(比如“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来说,是有待思量的。

对于法律内容上和形式上的正义,西方人更追求“法律形式上的正义”,法律的形式涉及这样的问题:规定的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可行;是否公开等等,认为它也是法律最基本的问题。与此同时,西方非常看重正义的“自然性质”,自然正义的含义其实在于,“不能违反显而易见的公平正义”有时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结果显然不公平时,就应恢复正义的“自然性质”。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借鉴并且重视的精神。

法官的“立法” —— 判例法

我们通常认为“立法机关是制定法律的机构。法律的内容是由立法者说了算的,而法官不过是法律的‘喉舌’”。然而西方却有人说,法律的内容是由法官说了算的。西方国家的法官在案件的判决过程中,时常会在从前类似案件的判案经过,称为“判例法”。

书中“法律=具体判决”一文的论述很好的诠释了这种“法官的‘立法’”。在一些案件中,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法律是普遍的约束的原则,做出判决的法院都要遵守它,而判决只是法院就具体官司给出的一个了断”。比如书上的哈奇森财产继承案,母亲因事故变成了没有意识的“植物人”,哈奇森则要求法官判决准予继承,说意识停止相当于死亡。而法律没有明确说明“植物人”是否为“法律上的死者”,法官即按自己的理解判了,哈奇森如愿以偿。在这里,法律规定本身的意思取决于法官的理解,说“法律=具体判决”也有点儿在理。西方人之所以认为法律由法官说了算,正是因为法律时常需要法官来解释,判决也是由法官做出并由法官来强制执行的,这种看法曾经在西方风靡一时。而这种“判例法”是有许多 好处 的:1.可使后来的法官判案是省时省力;2.可以保持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3.判例明白易懂,于是法律就有了确定性与可预测性;4.作为一种精英法律文化,可以对大众法律文化起到有益的纠偏作用等。

如同世上没有长得一摸一样的两片叶子,许多案件也无法找到完全相同的先例,在这个时候,法官“区别”的技术就显得格外重要。对于两个不完全相同的案件,没有理由做出“相同判决”,确实要“按老规矩办”,可前提是“案件相同”。他们说,法律一定要“平等”,但也一定要“公正”。我们还需要注意到,立法者嘴里的法律和法官嘴里的“法律”的区别,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有时,从实践操作的意义上说,只注意前者而忽略后者,只会得到与预期相反的结果。法官的判决固然重要,但是绝对不能不理会法官宣称的“法律”。在实际过程中,判例法也可能使法律陷入“矛盾”——即使在法治十分发达的国家,法律也会存在内在矛盾,在那里,仍有许多事情要做。

将目光转向中国,我们国家司法制度中虽然没有建立判例法制度,但仍然运用到了判例法“既有案例对其他案例判决的影响”的办法,前案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属性,实际上却已起到“解释”法律的作用。我国有最高院发布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我们重视抽象法条的规定,但决不仅仅停留在条文上,重视对法条的解释。而最具的生命力的解释,便是判决书。判例法虽好,但仍然要尊重国情的差异,我们可以借鉴,但不会照搬。

法律文化的智慧

西方法律文化中有一个观念:不仅要有“目的”理性,而且要有“工具”理性。柏拉图说,“法官要有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阅历,但更要有善恶的判断力及在法律之中扬善惩恶的智慧”。书中“包细亚的智慧”即体现了这一点。

西方人的刑事官司中,有一种“无罪推定原则”。我们通常会觉得如果被告被押上了审判台,多半是有罪的。那么为什么还要假定他无罪?他们认为,在打击犯罪活动的同时,要警惕被告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刑事官司的过程中,需要设置制度来保障权利。正是因为看重权利,“无罪推定”的出发点是他们的价值选择。

解决任何问题都要有一个方法或者形式,即“程序”。我们通常认为,程序只是一个手段问题,比起解决的实体问题来,显得不那么重要。因而我国有一种“方法为目的服务”的说法。而在西方国家,“正当程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他们认为作为方法的程序是再重要不过的。不同的审判程序通常有不同的审判结果,因而他们有人说“程序决定着公正”。“无效的诱供”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既然诱供非正当的程序,那么通过诱供所获的证据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

“因势利导”是一个暗含管理者沉稳智慧的词。我们不仅要知道因势利导的方法,也需要知道因势利导的缘由。书中以美国1917年禁酒问题为例,法律不但无法强制禁止酒的饮用,反而使百姓饮酒现象更加成“燎原之势”。于是美国废除了第十八修正案,承认饮酒的合法性,但是对借酒闹事、酗酒肇事严惩不贷,新举措让大众们拍手称快,国会立法者对自己因势利导的法律管理也暗自庆幸,乐不可支。在他们看来,因势利导的缘由在于顺乎民意,管理者智慧的缘由照样在此。

书本的主体部分以苏格拉底开篇,亦以苏格拉底结尾。苏格拉底选择了接受哪怕是不公正的法律的制裁,这是他的选择。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反省:“在知道一种正义之时反思与之相对的正义”。西方法律文化之所以生机勃勃,并不在于它的法治至善至美,而在于它平衡性的自我反省。法律文化的健康发展,正需要我们的不断反省。


西窗法雨的作者简介
他通过细腻的语言和生动的例子,展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挑战。这本书不仅仅是对法学理论的阐述,更是对现实生活的深刻反思。《西窗法雨》的名字寓意着作者在法学领域的思考和探索。在书中,作者以法学为切入点,探讨了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通过对一系列案例的深入剖析,作者展示了法律...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刘星的《西窗法雨》这本著作一直名声在外,被称为法学学子入门的必读著作之一,在读过之后深有同感。它能完美的带领法学学子领略法学上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争论矛盾的焦点。它最受追捧的点便在于以一个个短篇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向大家展示西方远至古罗马进至现代的各种法律现象,对日常磕大部头和无聊法条的...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这样具有强制性质的“法治”在西方日益发达,而在中国则到晚近时期才有了慢慢的起步。或许这就是中国的法治建设相比于西方国家较落后的原因。程文超先生在序言中说道:作者轻松的告诉我们,人性是善是恶的问题,其实并不重要,那都是人们为了某种目的的“假设前提”。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

西窗法雨在哪可以看
西窗法雨在一些电子书阅读网可以看。1、刘星电子书。2、百度网盘。3、浏览器下载。

西窗法雨作者简介
以下是西窗法雨作者刘星的简介:刘星,这位才华横溢的学者出生在北京,拥有丰富的背景。他曾作为解放军的侦察兵,展现出坚韧与勇气。随后,他转行成为一名建筑设计描图员,这体现了他的多才多艺。在学术道路上,刘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并进一步在该校研究生院深造,甚至在美国的...

法学入门必读书籍
法学入门必读书籍如下:1、《西窗法雨》。是1996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星,于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其后花城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并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8年再版,共三个版本,该书通过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现象,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2、《历史深处的忧虑》。作者...

法学新生必读法学经典书籍有哪些?
引言:对于很多喜欢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法学新生必读的法学经典书籍有哪些?一、法学新生必看书籍 首先,第一本是西窗法雨,西窗法雨是通过一个个短篇的事件或者故事反映西方法律文化现象,进而引导读者思考中国社会的问题,西窗法雨的语言通俗易懂,内容比较简单,其中对社会现象的思考也比较深刻,这对于...

西窗法雨适合几年级读
西窗法雨适合高考后大学前的暑假看。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西窗法雨是刘星的作品,于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其后花城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并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8年再版,共三个版本,该书通过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现象,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想自学法律 应该先看什么书
1、《西窗法雨》(刘星)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文章短小、精彩,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

理论法学书籍推荐第一弹来啦!!!
探索法学世界,提升法律素养,从今天开始!理论法学的殿堂已为你打开,让我们一起步入那些大师的经典之作,拓宽视野,深化理解。法理学篇首先,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如同春雨润物,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领你步入法律殿堂。这本书不仅适合法律初学者,更是深入浅出地探讨法律问题,让你在故事中感受法律的...

睢阳区13127995010: 求《西窗法雨》书评或读后感 -
允和五苓: 《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

睢阳区13127995010: 看了西窗法雨,觉得里面很多案子都是法官到最后自圆其说,自己对某个概念进行了解释.这样算不算”法官造 -
允和五苓: 法官要裁判,必然会对法律适用进行必要的解释,如果说这是法官造法的话,那法官没办法办案了.书本上的概念,都是学理解释,不具有效力.

睢阳区13127995010: 西窗法雨,讲的什么? -
允和五苓: 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法律现象材料点拨评说,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睢阳区13127995010: 我想自学一些法律方面的书.拜托各位推荐几本书吧 -
允和五苓: 楼主想学哪方面的呢?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三大诉讼法,国际法,等方面的,有北大高教版的,是大多数法科学生的教科书.)《西窗法雨》可以说是很通俗的法理学启蒙书,《浓缩法学》讲法学的基本常识.

睢阳区13127995010: 请推荐几本有关法律与人性的书,浅显点,而且不要太长 -
允和五苓: 看看刘星的《西窗法雨》吧,法科学生入门书籍,总共也就几万字吧,所以应该也很好买. 是以一个个小案例讲的,同时有有自己的理论阐述. 后来又又很多人出了类似的《XX法雨》这样的书,看看也不错. 如果想和社会多挂钩,或者比较关注乡土社会或与中国传统社会相结合,可以看看费孝通教授或者北大苏力老师的书,也比较好懂.比如《乡土中国》(不要看题目不怎么洋气,讲的非常有深度,见解也很独到) 如果非要和人性挂钩,应该是自然法学和法理学的范畴了,一般比较抽象,不怎么好懂.

睢阳区13127995010: 推荐一些适合大一法学学生阅读的书目,想要看一些吸引人的,不是太枯燥的那种, -
允和五苓: 约翰·梅西·赞恩:《法律的故事》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苏力:《走不出的风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刘星:《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 刘星:《西窗法雨》,法律出版社2009年 姚辉:《民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1999年 张卫平:《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睢阳区13127995010: 西窗法雨怎么样 -
允和五苓: 床边的小书,易懂的法律文字在老师推荐下拜读,当时不是很懂但年轻学者的风格,给人一种清新的气息

睢阳区13127995010: 大学 法学系必读书是什么? -
允和五苓: 先把这几本读完吧,这是必读书目,推荐大一读完. 《法律及其本土资源》苏力 《西窗法雨》《良法论》李龙 国外的:《正义论》《论法的精神》《论犯罪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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