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260条规定内容

作者&投稿:羊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法律分析:
1、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合法成立,首先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因此丧失了就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相应地承担着将争议提交依协议确立的范围、地点的仲裁机构仲裁并服从仲裁裁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又另外达成协议而变更原仲裁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终止诉讼,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2、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仲裁机构的仲裁权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将对特定争议事项的仲裁权授予了特定的仲裁机构。同时,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受到仲裁协议的限制,只能依仲裁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当时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仲裁,而对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一的任何争议都无权仲裁。此外,涉外仲裁还可以选择仲裁裁决所依据的法律,及仲裁的方式,同样对仲裁机构有约束力。
3、对法院的效力
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是其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即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撤消已成立的中协议,不得就有关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不得受理有仲裁协议的争议。
4、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效力
仲裁机构对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依法确认其强制执行力。当然,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予以执行是以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否则人民法院便可裁定不予执行。对此我国《仲裁法》第 6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及第260条第1款已作了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签订有合法的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提交仲裁协议,是必须用仲裁来解决纠纷的。


民事诉讼法仲裁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60条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

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撤销仲裁裁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这一规定从两个方面体现了我国涉外合同诉讼信守国际条约的原则:1、根据国家主权原则,我国只承认和适用自己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我国未承认和...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3务必掌握第217条第5款的规定,仲裁裁决不被人民法院执行时的处理,此时当事人有两个选择:(1)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2)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当事人不得再依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4《民事诉讼法》第260、261条关于涉外民诉程序中不予执行涉外...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理由
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的上述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都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其具体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

高院法[2015]260号关于实施《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 ...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

撤销劳动仲裁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什么?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

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能否上诉
《仲裁法》第7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 涉外仲裁裁决 有 民事诉讼法 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的上述规定,人民...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桃山区19765209134: 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内容 -
藩咸仙利: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上为《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没有所谓的第一款.

桃山区19765209134: 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藩咸仙利: 一、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

桃山区19765209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
藩咸仙利: 第二百四十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桃山区19765209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内容 -
藩咸仙利: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这个就是第五项.)

桃山区197652091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什么内容?请知情人回答,急急急! -
藩咸仙利: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桃山区1976520913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什么内容?
藩咸仙利: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本条应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一是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二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

桃山区19765209134: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该怎么做
藩咸仙利: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1.当事人... 第七十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

桃山区19765209134: 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藩咸仙利: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桃山区19765209134: 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内容是什么?
藩咸仙利: 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内容 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 规定情形的.

桃山区19765209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是什么? -
藩咸仙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现行的.)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已经失效)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这个就是第五项.) 注:旧的民诉第二百五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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