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 好故事

作者&投稿:阎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征集小故事,最好是10句话为一个故事,最好有点创意!~

男孩开摩托车很快,女孩让他停下,男孩不干,
男孩让女孩带上安全帽..................
最后发生了车祸,男孩死了,女孩轻伤,原来,男孩早就知道刹车失灵了

  一、用人之道
  去过庙的人都知道,一进庙门,首先是弥陀佛,笑脸迎客,而在他的北面,则是黑口黑脸的韦陀。但相传在很久以前,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庙里,而是分别掌管不同的庙。
  弥乐佛热情快乐,所以来的人非常多,但他什么都不在乎,丢三拉四,没有好好的管理账务,所以依然入不敷出。而韦陀虽然管账是一把好手,但成天阴着个脸,太过严肃,搞得人越来越少,最后香火断绝。
  佛祖在查香火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将他们俩放在同一个庙里,由弥乐佛负责公关,笑迎八方客,于是香火大旺。而韦陀铁面无私,锱珠必较,则让他负责财务,严格把关。在两人的分工合作中,庙里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其实在用人大师的眼里,没有废人,正如武功高手,不需名贵宝剑,摘花飞叶即可伤人,关键看如何运用。

  二、鹦鹉

  一个人去买鹦鹉,看到一只鹦鹉前标: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二百元。
  另一只鹦鹉前则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四百元。该买哪只呢?两只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这人转啊转,拿不定主意。&
  结果突然发现一只老掉了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标价八百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八门语言?店主说:不。 这人奇怪了: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能力,会值这个数呢?店主回答: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 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完美主义,事必躬亲,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攻关人员,销售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三、袋鼠与笼子

  一天动物园管理员发现袋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于是开会讨论,一致认为是笼子的高度过低。所以他们决定将笼子的高度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20米。结果第二天他们发现袋鼠还是跑到外面来,所以他们又决定再将高度加高到30米。
  没想到隔天居然又看到袋鼠全跑到外面,于是管理员们大为紧张,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笼子的高度加高到100米。一天长颈鹿和几只袋鼠们在闲聊,“你们看,这些人会不会再继续加高你们的笼子?”长颈鹿问。“很难说。”袋鼠说∶“如果他们再继续忘记关门的话!”
  管理心得:事有“本末”、“轻重”、“缓急”,关门是本,加高笼子是末,舍本而逐末,当然就不得要领了。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先分析事情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认清事情的“本末”、“轻重”、“缓急”,然后从重要的方面下手。

  四、扁鹊的医术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管理心得: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可惜大多数的事业经营者均未能体会到这一点,等到错误的决策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而往往是即使请来了名气很大的“空降兵”,结果于事无补。

  五、曲突徒薪

  有位客人到某人家里做客,看见主人家的灶上烟囱是直的,旁边又有很多木材。客人告诉主人说,烟囱要改曲,木材须移去,否则将来可能会有火灾,主人听了没有作任何表不久主人家里果然失火,四周的邻居赶紧跑来救火,最后火被扑灭了,于是主人烹羊宰牛,宴请四邻,以酬谢他们救火的功劳,但并没有请当初建议他将木材移走,烟囱改曲的人。有人对主人说:“如果当初听了那位先生的话,今天也不用准备筵席,而且没有火灾的损失,现在论功行赏,原先给你建议的人没有被感恩,而救火的人却是座上客,真是很奇怪的事呢!”主人顿时省悟,赶紧去邀请当初给予建议的那个客人来吃酒。
  管理心得:一般人认为,足以摆平或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棘手问题的人,就是优秀的管理者,其实这是有待商榷的,俗话说:“预防重于治疗”,能防患于未然之前,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之后,由此观之,企业问题的预防者,其实是优于企业问题的解决者。

  六、救人

  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上尉忽然发现一架敌机向阵地俯冲下来。照常理,发现敌机俯冲时要毫不犹豫地卧倒。可上尉并没有立刻卧倒,他发现离他四五米远处有一个小战士还站在哪儿。他顾不上多想,一个鱼跃飞身将小战士紧紧地压在了身下。此时一声巨响,飞溅起来的泥土纷纷落在他们的身上。上尉拍拍身上的尘土,回头一看,顿时惊呆了:刚才自己所处的那个位置被炸成了一个大坑。

  七、出门

  古时候,有两个兄弟各自带着一只行李箱出远门。一路上,重重的行李箱将兄弟俩都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只好左手累了换右手,右手累了又换左手。忽然,大哥停了下来,在路边买了一根扁担,将两个行李箱一左一右挂在扁担上。他挑起两个箱子上路,反倒觉得轻松了很多。
  把这两个故事联系在一起也许有些牵强,但他们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故事中的小战士和弟弟是幸运的,但更加幸运的是故事中的上尉和大哥,因为他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
  管理心得:在我们人生的大道上,肯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我们是不是都知道,在前进的道路上,搬开别人脚下的绊脚石,有时恰恰是为自己铺路?

  八、鱼王的儿子

  有个渔人有着一流的捕鱼技术,被人们尊称为‘渔王’。然而‘渔王’年老的时候非常苦恼,因为他的三个儿子的渔技都很平庸。于是个经常向人诉说心中的苦恼:“我真不明白,我捕鱼的技术这么好,我的儿子们为什么这么差?我从他们懂事起就传授捕鱼技术给他们,从最基本的东西教起,告诉他们怎样织网最容易捕捉到鱼,怎样划船最不会惊动鱼,怎样下网最容易请鱼入瓮。他们长大了,我又教他们怎样识潮汐,辨鱼汛。。。凡是我长年辛辛苦苦总结出来的经验,我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他们,可他们的捕鱼技术竟然赶不上技术比我差的渔民的儿子!”一位路人听了他的诉说后,问:“你一直手把手地教他们吗?”“是的,为了让他们得到一流的捕鱼技术,我教得很仔细很耐心。”“他们一直跟随着你吗?”“是的,为了让他们少走弯路,我一直让他们跟着我学。”路人说:“这样说来,你的错误就很明显了。你只传授给了他们技术,却没传授给他们教训,对于才能来说,没有教训与没有经验一样,都不能使人成大器!

  九、河边的苹果

  一位老和尚,他身边聚拢着一帮虔诚的弟子。这一天,他嘱咐弟子每人去南山打一担柴回来。弟子们匆匆行至离山不远的河边,人人目瞪口呆。只见洪水从山上奔泻而下,无论如何也休想渡河打柴了。无功而返,弟子们都有些垂头丧气。唯独一个小和尚与师傅坦然相对。师傅问其故,小和尚从怀中掏出一个苹果,递给师傅说,过不了河,打不了柴,见河边有棵苹果树,我就顺手把树上唯一的一个苹果摘来了。后来,这位小和尚成了师傅的衣钵传人。
  世上有走不完的路,也有过不了的河。过不了的河掉头而回,也是一种智慧。但真正的智慧还要在河边做一件事情:放飞思想的风筝,摘下一个“苹果”。历览古今,抱定这样一种生活信念的人,最终都实现了人生的突围和超越。

  十、右手握左手

  桌上流行一首顺口溜: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右手握左手。 每当有人念出: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一桌子人便会意地放声笑起来,气氛立刻就轻松了。当然,这是基于人家对该顺口溜的一致理解——感觉准确,描述到位。有一天在餐桌上有人又念起这段顺口溜,男人们照例笑得起劲。后来发现餐桌上的一位女人没笑。男人们忙说闹着玩别当真。没想到女人认真地说:最妙的就是这“右手握左手”。第一,左手是最可以被右手信赖的;第二,左手和右手彼此都是自己的;第三,别的手任怎么叫你愉悦兴奋魂飞魄散,过后都是可以甩手的,只有&左手,甩开了你就残缺了,是不是?一桌子男人都佩服,称赞女人的理解深刻而独到,妇人淡淡地说:有什么深刻而独到,不妨回去念给你们各自的老婆听听,看她们说些什么。男人当中有胆子大的果然回去试探老婆,果然老婆们的理解均与餐桌上的女士相同。她们都是左手,男人们当然要以左手计。而他们都是右手,他们当然作右手想。

  十一、决择
  一个农民从洪水中救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却被淹死了。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他做得对,因为孩子可以再生一个,妻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有的说他做错了,因为妻子可以另娶一个,孩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我听了人们的议论,也感到疑惑难决:如果只能救活一人,究竟应该救妻子呢,还是救孩子?于是我去拜访那个农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他答道:“我什么也没想。洪水袭来,妻子在我身过,我抓住她就往附近的山坡游。当我返回时,孩子已经被洪水冲走了。”归途上,我琢磨着农民的话,对自己说:所谓人生的抉择不少便是如此。

  十二、简单道理

  从前,有两个饥饿的人得到了一位长者的恩赐:一根鱼竿和一篓鲜活硕大的鱼。其中,一个人要了一篓鱼,另一个人要了一根鱼竿,于是他们分道扬镳了。得到鱼的人原地就用干柴搭起篝火煮起了鱼,他狼吞虎咽,还没有品出鲜鱼的肉香,转瞬间,连鱼带汤就被他吃了个精光,不久,他便饿死在空空的鱼篓旁。另一个人则提着鱼竿继续忍饥挨饿,一步步艰难地向海边走去,可当他已经看到不远处那片蔚蓝色的海洋时,他浑身的最后一点力气也使完了,他也只能眼巴巴地带着无尽的遗憾撒手人间。又有两个饥饿的人,他们同样得到了长者恩赐的一根鱼竿和一篓鱼。只是他们并没有各奔东西,而是商定共同去找寻大海,他俩每次只煮一条鱼,他们经过遥远的跋涉,来到了海边,从此,两人开始了捕 鱼为生的日子,几年后,他们盖起了房子,有了各自的>家庭、子女,有了自己建造的渔船,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一个人只顾眼前的利益,得到的终将是短暂的欢愉;一个人目标高远,但也要面对现实的生活。只有把理想和现实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之人。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道理,却足以给人意味深长的生命启示。

  十三、并不是你想象中那样

  两个旅行中的天使到一个富有的家庭借宿。这家人对他们并不友好,并且拒绝让他们在舒适的客人卧室过夜,而是在冰冷的地下室给他们找了一个角落。当他们铺床时,较老的天使发现墙上有一个洞,就顺手把它修补好了。年轻的天使问为什么,老天使答到:“有些事并不象它看上去那样。”第二晚,两人又到了一个非常贫穷的农家借宿。主人夫妇俩对他们非常热情,把仅有的一点点食物拿出来款待客人,然后又让出自己的床铺给两个天使。第二天一早,两个天使发现农夫和他的妻子在哭泣,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一头奶牛死了。年轻的天使非常愤怒,他质问老天使为什么会这样,第一个家庭什么都有,老天使还帮助他们修补墙洞,第二个家庭尽管如此贫穷还是热情款待客人,而老天使却没有阻止奶牛的死亡。“有些事并不象它看上去那样。”老天使答道,“当我们在地下室过夜时,我从墙洞看到墙里面堆满了金块。因为主人被贪欲所迷惑,不愿意分享他的财富,所以我把墙洞填上了。昨天晚上,死亡之神来召唤农夫的妻子,我让奶牛代替了她。所以有些事并不象它>看上去那样。”有些时候事情的表面并不是它实际应该的样子。如果你有信念,你只需要坚信付出总会得到回报。你可能不会发现,直到后来……

  十四、养牛之道

  我们旅行到乡间,看到一位老农把喂牛的草料铲到一间小茅屋的屋檐上,不免感到奇怪,于是就问道:“老公公,你为什么不把喂牛的草放在地上,让它吃?”老农说:“这种草草质不好,我要是放在地上它就不屑一顾;但是我放到让它勉强可够得着的屋檐上,它会努力去吃,直到把全部草料吃个精光。”

  十五、爱人之心

  这是发生在英国的一个真实故事,有位孤独的老人,无儿无女,又体弱多病。他决定搬到养老院去。老人宣布出售他漂亮的住宅。购买者闻讯蜂拥而至。住宅底价8万英镑,但人们很快就将它炒到了10万英镑。价钱还在不断攀升。老人深陷在沙发里,满目忧郁,是的,要不是健康情形不行,他是不会卖掉这栋陪他度过大半生的住宅的。 一个衣着朴素的青年来到老人眼前,弯下腰,低声说:“先生,我也好想买这栋住宅,可我只有1万英镑。可是,如果您把住宅卖给我,我保证会让您依旧生活在这里,和我一起喝茶,读报,散步,天天都快快乐乐的——相信我,我会用整颗心来照顾您!”老人颔首微笑,把住宅以1万英镑的价钱卖给了他。完成梦想,不一定非得要冷酷地厮杀和欺诈,有时,只要你拥有一颗爱人之心就可以了。

  十六、给予

  有个老木匠准备退休,他告诉老板,说要离开建筑行业,回家与妻子儿女享受天伦之乐。老板舍不得他的好工人走,问他是否能帮忙再建一座房子,老木匠说可以。但是大家后来都看得出来,他的心已不在工作上,他用的是软料,出的是粗活。房子建好的时候,老板把大门的钥匙递给他。“这是你的房子,”他说,“我送给你的礼物。”他震惊得目瞪口呆,羞愧得无地自容。如果他早知道是在给自己建房子,他怎么会这样呢?现在他得住在一幢粗制滥造的房子里!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们漫不经心地“建造”自己的生活,不是积极行动,而是消极应付,凡事不肯精益求精,在关键时刻不能尽 最大努力。等我们惊觉自己的处境,早已深困在自己建造的“房子”里了。把你当成那个木匠吧,想想你的房子,每天你敲进去一颗钉,加上去一块板,或者竖起一面墙,用你的智慧好好建造吧!你的生活是你一生唯一的创造,不能抹平重建,即使只有一天可活,那一天也要活得优美、高贵,墙上的铭牌上写着:“生活是自己创造的。
  十七、提醒自我

  有个老太太坐在马路边望着不远处的一堵高墙,总觉得它马上就会倒塌,见有人向媾走过去,她就善意地提醒道:“那堵墙要倒了,远着点走吧。”被提醒的人不解地看着她大模大样地顺着墙根走过去了——那堵墙没有倒。老太太很生气:“怎么不听我的话呢?”又有人走来,老太太又予以劝告。三天过去了,许多人在墙边走过去,并没有遇上危险。第四天,老太太感到有些奇怪,又有些失望,不由自主便走到墙根下仔细观看,然而就在此时,墙缍倒了,老太太被掩埋在灰尘砖石中,气绝身亡。提醒别人时往往很容易,很清醒,但能做到时刻清醒地提醒自己却很难。所以说,许多危险来源于自身,老太太的悲哀便因此而生。

  十八、窗

  有个太太多年来不断抱怨对面的太太很懒惰,“那个女人的衣服永远洗不干净,看,她晾在外院子里的衣服,总是有斑点,我真的不知道,她怎么连洗衣服都洗成那个样子。直到有一天,有个明察秋毫的朋友到她家,才发现不是对面的太太衣服洗不干净。细心的朋友拿了一块抹布,把这个太太的窗户上的灰渍抹掉,说:“看,这不就干净了吗?”原来,是自己家的窗户脏了。

  十九、习惯与自然

  一根小小的柱子,一截细细的链子,拴得住一头千斤重的大象,这不荒谬吗?可这荒谬的场景在印度和秦国随处可见。那些驯象人,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就用一条铁链将它绑在水泥柱或钢柱上,无论小象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小象渐渐地习惯了不挣扎,直到长成了大象,可以轻而易举地挣脱链子时,也不挣扎。驯虎人本来也像驯象人一样成功,他让小虎从小吃素,直到小虎长大。老虎不知肉味,自然不会伤人。驯虎人的致命错误在于他摔了交之后让老虎舔净他流在地上的血,老虎一舔不可收,终于将驯虎人吃了。小象是被链子绑住,而大象则是被习惯绑住。虎曾经被习惯绑住,而驯虎人则死于习惯(他已经习惯于他的老虎不吃人)。习惯几乎可以绑住一切,只是不能绑住偶然。比如那只偶然尝了鲜血的老虎。

  二十、留个缺口给别人

  一位著名企业家在作报告,一位听众问:“你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请问,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企业家没有直接回答,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圈,只是并没有画圆满,留下一个缺口。他反问道:“这是什么?”“零”。“圈”/“未完成的事业”/“成功”,台下的听众七嘴八舌地答道。他对这些回答未置可否:“其实,这只是一个未画完整的句号。你们问我为什么会取得辉煌的业绩,道理很简单:我不会把事情做得很圆满,就像画个句号,一定要留个缺口,让我的下属去填满它。”留个缺口给他人,并不说明自己的能力不强。实际上,这是一种管理的智慧,是一种更高层次上带有全局性的圆满。给猴子一棵树,让它不停地攀登;给老虎一座山,让它自由纵横。也许,这就是企业管理用人的最高境界。

  二十一、马

  马,本来自由自在的在山间撒野,渴了喝点山泉,累了就睡在地上晒太阳,无忧无虑。可是自从有了伯乐,马的命运就改变了,给它的头戴上笼辔,在它的背上置放鞍具,栓着它,马的死亡率已经是十之二三了,然后再逼着它运输东西,强迫它日行千里,在它的脚上钉上铁掌,马的死亡率就过半了。马本来就是毫无规矩毫无用处的动物,让它吸取日月之精化,天地之灵气,无用无为,还得以享尽天年,教化它,让它懂得礼法,反而害了它的生命。人何尝不是如此呢?在规矩的约束下我们是否也丧失了本我,成天遵循别人制定的礼义,逼迫自己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有限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呢?

  二十二、所长无用

  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妻子擅长织白绢。他想迁到越国去。友人对他说:“你到越国去,一定会贫穷的。”“为什么?”“草鞋,是用来穿着走路的,但越国人习惯于赤足走路;白绢,是用来做帽子的,但越国人习惯于披头散发。凭着你的长处,到用不到你的地方去,这样,要使自己不贫穷,难道可能吗?”故事告诉人们:一个人要发挥其专长,就必须适合社会环境需要。如果脱离社会环境的需要,其专长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得需要,决定自己的行动,更好去发挥自己的专长。

  二十三、佛塔上的老鼠

  一只四处漂泊的老鼠在佛塔顶上安了家。佛塔里的生活实在是幸福极了,它既可以在各层之间随意穿越,又可以享受到丰富的供品。它甚至还享有别人所无法想象的特权,那些不为人知的秘笈,它可以随意咀嚼;人们不敢正视的佛像,它可以自由休闲,兴起之时,甚至还可以在佛像头上留些排泄物。每当善男信女们烧香叩头的时候,这只老鼠总是看着那令人陶醉的烟气,慢慢升起,它猛抽着鼻子,心中暗笑:“可笑的人类,膝盖竟然这样柔软,说跪就跪下了!”有一天,一只饿极了的野猫闯了进来,它一把将老鼠抓住。“你不能吃我!你应该向我跪拜!我代表着佛!”这位高贵的俘虏抗议道。“人们向你跪拜,只是因为你所占的位置,不是因为你!”野猫讥讽道,然后,它像掰开一个汉堡包那样把老鼠掰成了两半。

  二十四、钢玻璃杯的故事

  一个农民,初中只读了两年,家里就没钱继续供他上学了。他辍学回家,帮父亲耕种三亩薄田。在他19岁时,父亲去世了,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了他的肩上。他要照顾身体不好的母亲,还有一位瘫痪在床的祖母。八十年代,农田承包到户。他把一块水洼挖成池塘,想养鱼。但乡里的干部告诉他,水田不能养鱼,只能种庄稼,他只好有把水塘填平。这件事成了一个笑话,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个想发财但有非常愚蠢的人。听说养鸡能赚钱,他向亲戚借了500元钱,养起了鸡。但是一场洪水后,鸡得了鸡瘟,几天内全部死光。500元对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对一个只靠三亩薄田生活的家庭而言,不啻天文数字。他的母亲手不了这个刺激,竟然忧郁而死。他后来酿过酒,捕过鱼,甚至还在石矿的悬崖上帮人打过炮眼……可都没有赚到钱。35岁的时候,他还没有娶到媳妇。即使是离异的有孩子的女人也看不上他。因为他只有一间土屋,随时有可能在一场大雨后倒塌。娶不上老婆的男人,在农村是没有人看得起的。但他还想搏一搏,就四处借钱买一辆受扶拖拉机。不料,上路不到半个月,这辆拖拉机就载着他冲入一条河里。他断了一条腿,成了瘸子。而那拖拉机,被人捞起来,已经支离破碎,他只能拆开它,当作废铁卖。几乎所有的人都说他这辈子完了。但是后来他却成了我所在的这个城市里的一家公司的老总,手中有两亿元的资产。现在,许多人都知道他苦难的过去和富有传奇色彩的创业经历。许多媒体采访过他,许多报告文学描述过他。但我只记得这样一个情节——记者问他:"在苦难的日子里,你凭什么一次又一次毫不退缩?"他坐在宽大豪华的老板台后面,喝完了手里的一杯水。然后,他把玻璃杯子握在手里,反问记者:"如果我松手,这只杯子会怎样?"记者说:"摔在地上,碎了。""那我们试试看。"他说。他手一松,杯子掉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但并没有破碎,而是完好无损。他说:"即使有10个人在场,他们都会认为这只杯子必碎无疑。但是,这只杯子不是普通的玻璃杯,而是用玻璃钢制作的。"于是,我记住了这段经典绝妙的对话。这样的人,即使只有一口气,他也会努力去拉住成功的手,除非上苍剥夺了他的生命……

  二十五、机会

  A在合资公司做白领,觉得自己满腔抱负没有得到上级的赏识,经常想:如果有一天能见到老总,有机会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干就好了!!A的同事B,也有同样的想法,他更进一步,去打听老总上下班的时间,算好他大概会在何时进电梯,他也在这个时候去坐电梯,希望能遇到老总,有机会可以打个招呼。他们的同事C更进一步。他详细了解老总的奋斗历程,弄清老总毕业的学校,人际风格,关心的问题,精心设计了几句简单却有份量的开场白,在算好的时间去乘坐电梯,跟老总打过几次招呼后,终于有一天跟老总长谈了一次,不久就争取到了更好的职位。愚者错失机会,智者善抓机会,成功者创造机会。机会只给准备好的人,这准备二字并非说说而已。

有个流氓爱过我

1.口袋里是你留给我的钥匙,每次用它打开房门,多希望你仍然坐在常坐的沙发上,抽着烟,既便是一言不发也好,只要你还在,什么都不重要。

只要你还在…….

第一次见到雷是在一个我记不得名字的酒吧,我喝的很多。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但我失恋了;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失恋,但我讨厌被人骗,为什么男孩子总是爱骗人呢?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脑,有人递给我一包东西,让我试试,我不假思索就放进了嘴里,在接下来的几秒里觉得身体在迅速兴奋,似乎被火焰灼烤着,有种要发泄、要跳舞的冲动。于是我走进了舞池中央,疯狂的舞动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过火。

只知道突然之间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一双有力的手拦腰抱起了我,不顾我的拍打,扛着我走出了那间酒吧。

那是我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扛”着,第一次茫然地失去矜持和防卫。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张皮椅上,头还是阵阵的痛,可是已经清醒了很多。

在缭乱的烟雾中我看见雷,坐在一张充气沙发上,抽着烟。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绝对是个流氓:斜叼着烟,迷乱的眼神,紧皱的眉,皮肤竟也白皙,,右上臂纹着一条龙。

“你是黑社会的?”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幼稚到我自己都收口不及。

雷只是望了我一眼,用不屑的眼神。

“你这么年轻,不好好生活,去做黑社会。”我理智完全清醒后开始对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一边纯粹在没话找话,一边偷偷地四下打量着周围环境,考虑着怎么脱身。

雷换了支烟,叼在嘴里,拨开堆满杂物的桌子,找到一个一次性打火机打着了火,狠狠吸了一口。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摇头丸吧!”他开口了。“自已都不是好人,怎么说别人?”

我不由的觉得害怕,刚才吃的原来是摇头丸。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脸有些发烫,如果家人知道我吃这东西就惨了。

“第一次去酒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以后一个女孩子不要去那种地方!”

我突然又觉得雷不像坏人。看他样子也就与我一样二十五六岁,怎么就进了黑社会呢。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我轻轻地在外面关上门,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伤害我。

雷住的是公寓的房间,大约在五楼,我下了楼才发现这个地方我一点都不认识,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家。

站在马路边,我很头疼。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雷。

他一声不吭,朝着我右手边走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跟着他,从他的背后看,他不算高大,肩膀却很宽,走路的时候有种昂然的男子气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

总算到了人多的地方,我提着的心也放下,雷拦了辆出租车,在拉开车门的时候,我迟疑着转头对他说:“今晚……..谢谢你啦。你叫什么名字?……”

他扬了扬眉毛,脸上有种捉弄的表情,说:“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个混黑社会的流氓”。

我张口想说什么,一时语塞,他笑着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告诉你,你的腰好软。”

我的脸蓦得涨红,气得转头钻进车子,把门狠狠关上,吩咐司机开车。

2.我每天都回这个家,每件家具我都擦的干干净净,每个杯子每本杂志我都照你的规矩放好,你的床我会弄的整整齐齐,连**筒我都放在原来的位置,我生怕有一天你回来会感到陌生……

那天回到家,爸爸知道我去了酒吧,狠狠骂了我。他说警察的女儿怎么可以去那种地方。

爸爸是警察,而且是个大队长,被他抓的坏人不计其数,再让他知道我和一个流氓逗留在一起,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

仅仅睡了几个小时就得起来上班了,打开衣柜,我挑了一套苹果绿的套裙,在化妆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昨晚雷的充气沙发就是绿色的。

为什么想那个男人?他跟我只是萍水相逢,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套上精致的白色皮鞋,拎着包出了门。

到了公司所在的大厦,挤电梯的时候碰到家明。我第一次对他常穿的粉色衬衫感到无比的厌恶。衣冠楚楚。电光火石的刹那,我又想到雷。

下班后,我顺路去了爸爸的警局。

去之前我可万万没想到,我跟雷的第二次会面是在那里。

他的手上还带着——手铐。头上仍在流血,身上都有打斗的痕迹。

我躲避不及,愕然间生怕雷认出了我。

可是雷只是看着我,我感激他没有跟我说话。

“爸爸,刚才那个人犯了什么法?”我在家的时候问爸爸。

“携毒,不过我们收他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那怎么样了,后来?”我急切的问。

“先放了他,女孩子家不要问这么多。”

听到说放了他我才放心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为这样一个小流氓担心。我不肯承认,他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有多大的杀伤力。

一定是鬼迷了心窍吧!我居然买了水果去看雷。可我忘了他的家。

只能先坐出租车到上次他送我上车的地方再慢慢凭记忆找他的屋子,还好我记性还不错。

站在他的门前,我的手伸出去又退回来,实在没有勇气敲门。我是不是疯了?为什么对一个经常出入警察局的小流氓这么关心?权衡再三,我转身欲走,门却突然开了。

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我……,我来看看你。”

他也没有回答我,开了门,让出条缝给我进来。

“有事么?”雷问我。在他脸上,看不是到底是厌烦还是喜悦,似乎冷冷地。

“我在警局看到你受伤了,就来看看你。”

“那个人是你爸爸!”

“嗯!”

“有个警察爸爸,还来找我这个混黑社会的?”

“我不相信你会携毒!”

“为什么?”他的神色似乎有些严厉,看着我的眼睛。

“你上次救我,所以我不信。”我喃喃地说,有点畏缩。

雷不屑的笑了。

那是雷第一次对我笑。尽管是那样的不屑,可他对我笑了。

在那一刻我有前所未有的一种感觉,似乎命运安排了一些我无法预料的东西,等在我的前路。也许布满荆棘。

但当时的我怎能预料?我仅仅是以为,我被爱情撞了一下腰

3.我帮他清洗了头上的伤口,笨拙地缠上纱布,绕了松松的一圈,手一抖,纱布团“啪”地掉到地上。

他看了我一眼,皱皱眉,伸手从地上捡起纱布,拍了拍,自己往头上缠,我发窘地看着他,没有想到他娴熟几乎是优雅地把自己包扎好,松紧适度,看着比我缠的那个木乃伊舒服多了。

大概他经常伤痕累累,都练出来了吧!我想。

“你不要做小混混了,去找份工作吧!”我劝他。

他只是看着我。又开始四下找烟。

终于给他找着了,摸了个打火机点着,深深吸了一口,问:“你是做什么的?芳名?”

我感觉脸上有不争气的发烫,低声说:“我叫沈君威,我…….”

他突然笑起来,几乎被烟呛住:“我没听错吧,你叫沈君威?别克君威的君威?”

我的脸终于彻底红到脖子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那又怎样?不能叫这个名字吗?谁规定女孩子就地叫什么芳啊霞的?……”

他竭力忍住笑,摇摇头,说:“至少我身边的女孩子没有叫这种名字的,你父母怎么给你起的?”

我回避他的目光,说:“我父亲是警察,希望能生个男孩子,接他的班,惩*锄恶。可惜我是个女孩,个子矮小,体育又差,连警校都没资格报。”

他吐了口烟圈:“惩*锄恶?当警察就能惩*锄恶?或者说,惩象我这样的*恶之徒?”

“不是!你不像坏人!”我急了,脱口而出。

“为什么!”

“直觉!女孩子的直觉是很准的!”

他冷冷地看了我几秒种,狠狠地说:“小黄毛丫头,你知道什么?你整天穿着漂亮的套装,出入于高档写字楼,以小布尔乔亚自居。你知道这个城市每天要死多少人?又有多少和你同样年纪的女孩子吸毒、卖*,甚至一夜之间就消失?”

他的话让我感到全身冰凉。是的,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

而且他说:“至少我身边的女孩子”。他身边,有很多女孩子吗?

可我嘴巴还是很硬:“有什么不懂,不就是打打杀杀吗?”

这时候门开了,进了一个人,染着红色的头发,穿着黑色紧身裤。

“雷……”他叫了一声,然后发现我站在雷的身后,他打了个哈哈。

“你女人?”

我咬了咬嘴唇,讨厌他的用词。

“我是他朋友!”我对进来的那个家伙说。

“嗨,雷,有女人也不告诉我”那家伙根本没搭理我。

“你小子别乱说!”

“这下发了,大哥说你那么卖命保护那批货,要提你了!”

“阿清!”他狠狠地制止了阿清的话。

我知道雷是嫌我在场,不方便。可我还是希望他多说一点,让我多了解这个流氓一点。

.

4.我无数次地站在这个天台上,回味着雷拉着我的手坐在这里,如果他能出现,出现再一次就好,让我感受到他的气息……

我告诉我的好友Halen我认识了雷这样的人,她笑我是不是疯了,可我坚持说雷本质不坏,我还说我想挽救他。

Halen笑得美丽的卷发都在颤抖。“我说你吃错药了。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家明对你的心思。”

我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说:“当然知道,可我不喜欢家明”

她说了一句法语,我不明白什么意思,大概是惊叹词吧。Halen和我不一样,家境好,能力强,人也漂亮聪明,极其要强,她一心要去巴黎圆她的时装设计梦,对国内的男人全部视为粪土。

她劝我接受家明,也仅仅是觉得我们合适,而雷。

我扭头看着大玻璃窗外的车来车往,一言不发。我爱上雷了,不需要任何人的允许和支持。我一定要让他摆脱现在的生活。

后来我就天天去他住的地方,帮他整理东西,做饭。我想他总有一天会感动的,他感动了,就会为了我做回好人。

雷也习惯了我的存在,虽然他从来不说什么,可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疼爱和在乎。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雷问我。

“因为我希望,这辈子能救一个人。一个我爱的男人。”

他又浮上那种我捉摸不透的笑容了,“救我?”。

“你未必能救的了我!”

“我试过了才知道啊!”我把盆里的衣服拧干,往阳台上走,才发现外面下起了雨。

他也走上阳台,帮我把衣服晾在竹竿上,说:“雨居然蛮大的!我从来没有伞的,你带了吗?”

犹豫了一会儿,我决定撒谎。我告诉他自己也没有伞,能不能不走了,他睁着大眼睛看着我。

我终于留下来了。

我向爸爸撒谎说我在朋友家睡!

那晚我一直在说话,说我的童年,说我的警察爸爸,说我那个骗人的男友……

“你很恨你男友?”他问我!

“嗯,他脚踏两只船!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了!”

他总是那么不爱说话。默默地抽烟,用那样深邃的眼神注视着我。

“别说他了,说说你吧!你有女朋友没?”我想让他说说话。

“当然有过。”他说,然后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然后他拉我上了天台。

并不宽阔,但相对于这密集的钢筋森林,已经是很奢侈的一片天地。我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雨后的空气似乎是清新而甜美的。

他猝不及防地吻了我,我感觉到他温暖而霸道的唇,很有安全感的唇。他的双手非常有力量,我喜欢他那样搂着我,搂着我软软的腰,搂到我无法动弹。

他说他压力大的时候就上天台来,这里空旷,能让人感到自由,我说你天天打打杀杀当然压力大了,不如早日洗手吧。

他依然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说谈何容易。他的表情有片刻黯然,随即而逝。

他在天台上有个小房间,但他是不让我进,也不准我告诉任何人这个房间是他的,我问他为什么,他说那是他与别的女人鬼混的地方。

当时我的心感到无比的锐痛,似乎有短暂的窒息。他没有隐瞒自己的过去,没有隐瞒他是个流氓的事实,但我的心还是好痛,好痛。

他看到了我惨然的表情,叹了口气,把我搂在怀里,深深地嗅着我的头发,说:“有一天,等有一天我一定会带你进去的。”

我告诉他,我永远也不想进去,不想知道。

还有一个不能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工作室,是在这幢楼的对面,在四楼,从这边的五楼正好可以看的见,他很警觉,他的家不是很多人知道,而知道他工作室的人很多,也就是说他可以在自己的家里监视他的工作室。我说你就一小混混,一月打拼弄几个钱,还左一个窝右一个窝的!

他捧住我的脸,郑重地说:“我必须得活下去。”

5.我时常几个小时不动地坐在那儿看我送你的那个银质打火机,想着你叼烟的模样,想着你吐吐烟雾的模样……然后让自己的眼泪,一滴滴地落下来。

那天雷生日。我买了生日蛋糕去他家。

尚早,他没回来,我开心地哼着歌等,伸从窗口往下面看他回来没有。突然我感到一道刺目的光亮划过我的眼睛。

我迅速抓住光亮的来源,顺着看过去。我相信我没有看错,那是一架高倍望远镜的镜头反光。

对方可能发现到我在朝那里看,望远镜消失了,窗帘也迅速地拉拢,平静得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当雷回到家时,看到桌上的生日蛋糕很惊讶。

他说他二十二岁出来混,已经快三年了,都没有过过生日。

“我以后都陪你过啊!”我拉着他的手说。

“象我这样的人,活过今天不知道能不能过明天,哪会想到过生日!”

我听着有些辛酸,没让他再说下去,让他赶紧吹蜡烛。他一口气就吹完了25支蜡烛。

他许完愿后我拿出我送他的礼物——银质的打火机。

“你以后也不用带那些一次性的打火机了。喜欢吗?”

他的眼睛一亮,我知道他很喜欢。

可他却故意逗我:“难道你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还送这个给我,我其实喜欢书。”

“呵,小流氓喜欢书,小流氓喜欢书……”我大笑起来。

雷抱住了我,,用他的唇堵住了我的嘴。

我本想告诉他发现有人用高倍望远镜偷窥他的事情,可是我的脑子已经被他霸道的吻弄得迷乱极了。

人有时候不可以犯错的。真的,一点都不可以。

他握着我的手,喃喃地说“沈君威。又硬朗又清脆的名字,可是你的人却这么温柔。”

我抬头看他,说:“也不是对所有人都温柔啊,只是对着你的时候。雷,你知道吗?我喜欢听你的话。”

他吻了吻我的头发,说:“知道。丫头。我看到过你对你们公司的那个家明,凶巴巴的!”

我吃了一惊,说:“你怎么知道家明的?啊……..你调查我………”

雷把我搂得更紧,说:“我并不是要刺探你的隐私,我是担心你。君威,你是我的”

我笑了:“我认命了。我爱上了一个流氓。”

“不”,他认真地说:“应该说,是有个流氓爱上你。有一天,我会告诉你原因,所有的原因。”

在我枕在他坚实的胸膛的时候,他拿毯子把我裹起来,黑暗中他的烟头一明一暗,我看到他脸上疲惫而脆弱的表情。似乎一个坚持了太久的孩子,可以卸掉防备和面具,流露出真实的一面。

雷告诉我我是第二个上他床的女孩。

我问他第一个是谁。

他说死了,是被黑社会害死的。

那一刻我没有妒忌和不快,只是觉得悲哀。因为我感受到他语气中的悲哀,和那种无能为力。

那你为什么还不脱离黑社会?我问他。

因为仇恨。因为身不由己。

他的话里面有一些我听不懂的成分。但是我没有深究。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想起来看到望远镜的事情,赶紧告诉了他。

他听完后,神色凝重,低头问我:“你怎么知道追着光源?”

我告诉他,别往了我是警察的女儿。以前上大学时,对面楼总有男生偷窥,是爸爸教我的这个办法。他不发一言,只是搂紧了我。

6.我摸着雷的那把刀,那把曾经为我挥动过的刀,我很晕血,可那天我没有,我怕我晕倒下去就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对雷的爱越来越浓烈的时候,他在黑社会的地位也蒸蒸日上。

有一天晚上我过去的时候,发现他在换锁。

他赤裸着上身,低头工作,我坐在充气沙发上看着他。换好之后,他递把钥匙给我。

“钥匙给你,我在对面,你能看到的,没事别过来找我。”

“那有事呢?”我问雷。

“有事也不可以来找我!”雷狠狠地说。

我觉得好委屈好委屈。但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他的压力很大,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而且,现在的气氛越来越不对头,阿清也很久没见到过了。

一天又一天,雷好像不知道这个家一样,我每天都在这边的窗口看着他,在工作室里和各色的小混混打交道,还有几次都打了起来,可是他好像从来不会败,他出拳的姿势帅极了,孔武有力,可是有时候也会受一些轻伤。

那些伤,好象刻在我的心上一样,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捏紧了拳头啜泣。

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了我无法想像的一幕。

一个女孩走进了雷的工作室,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咖啡色的布裙子,衬托出丰满而苗条的身材。

她不象平日来找雷的那些小太妹,她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质。

她跟雷说了句话,雷摇头。她似乎很愤怒,在发脾气。

接着,她突然倒在他怀里,吻住了雷的双唇,双手的指甲似乎要掐到雷的肉里面。

雷居然没有推开她,而且,他腾出手来把窗帘拉拢。我的眼前,立刻变成一片黑暗。

我无力地蹲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为什么,雷为什么这样对我。他知道我在家里看他么?

为什么这么践踏我的自尊,当着我的面和另一个女人亲热?

我实在忍不住了,掏出手机打他的手机。

“有事吗?”他竟然很平淡的问我。

我只是说:“我想你!”

“那就是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去,听话,以后我不叫你,你也千万别来我家或者工作室。”

然后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声音。

我把手机狠狠砸向墙壁,看到它变成粉身碎骨,就象我的心。

这是我爱的男人吗?为了他,我骗了爸爸那么多次;承受了那么多的惊恐,他竟然不解释,至少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

我是否他身边很多女孩中可有可无的一个,就象是风把我带到他身边,然后再象风一样过去无痕。原来,他的本质真的是一个流氓,我改变不了他。

可我,可我又怎能这样就甘心呢?哭了很久,也不知道是夜里几点了。我下了决心,我一定要去他的工作室去看看。

夜色吞没了我小小的身影,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的工作室前,里面很安静。

我突然鄙视自己起来:沈君威,你干什么?是不是没有这个男人,你就活不下去了?他已经干扰了你的生活你的思维你的一切的一切。他现在也许抱着那个女孩在熟睡,你是来捉*的么?

醒醒吧!你是他什么人?他又许你什么承诺?

一念如斯,我的手脚已经冰凉。算了。算了。

就在我转头欲走,楼下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带着杀气,我低头一看,下面金属的寒光已经映了上来,我禁不住吓得大叫起来。

门一下子开了,我看见雷拿着刀站在门前,两眼露着凶光,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他用布绑住手与刀,冲下楼去,我听见下面一阵阵的惨叫。

当我听见脚步与厮杀声渐渐转移到楼上时我知道事情不好了。

我低头看下去,雷的头在流血,还有左胸脯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胳膊亦挨了刀,可是他仍然挥着刀,那些不知面目的男人的血溅了开去……

我扶住楼梯不让自己倒下去,我很晕血,可那天我没有,我怕我晕倒下去就再也看不见他…….

我不知道一个人怎可以对付那么多人,后来警笛的声音响了,他们渐渐离去,剩下浑身是伤的雷。

我把雷扶进了他许久没进的家。

他狠狠地推开了我。

“对不起!”我觉得都怪我,他可以逃走的,都是我不好。

我坚持帮雷洗伤口,雷生气的看着我。

“为什么不听我的话?我让你回家的,你这样跑过来多危险?”

“我想看看你,对不起。”我要哭了。

“看我?你会害死我们俩的!”他的语调依然很严厉。

我霍得站起身来,说:“你说的我们俩,是指你和那个穿咖啡色裙子的女孩吗?你竟然一句都不解释吗?我是你的女朋友,你最起码尊重点我好不好?如果不是看到你们在亲热,我根本不会去那边的!”

我感觉到他在犹豫,我以为雷会搂紧我,抱着我,说对不起。

可是他露出一张凶狠的脸。那困兽一样的表情,把我吓退了几步。

“你第一天认识我啊,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么?谁要你爱上一个流氓!既然你受不了,你现在就可以滚出这个门……”

我如遭电击,愣了好几秒仿佛才了解,雷对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够了!”我大哭起来,我所有的自尊都没有了。“我明白了。”我把他的钥匙扔在他的脸上,飞奔下楼。

乞丐不可以爱公主。沈君威不可以爱流氓。

我离开了雷。

7.在茶水间低头倒咖啡的时候,我的胸牌滑到地上,旁边有只手在我之前伸过去,捡了起来,递给我。

是家明。我低垂着眼帘说了声谢谢。胸牌上的沈君威三个字已经有些模糊,照片也是,那时的我眉眼很明朗的样子,大四毕业时照的,两年就变成今天这么颓废。

我已经三个月没有见雷了,买了新手机和新号码,伤痛总会慢慢褪去。

我对Halen说,她说的话简直就是真理,我是因为发疯了才会坚持跟雷在一起。她没有笑,也没有得意,只是叹气,说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也象你那样发一次疯。

周末的时候,我收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雷寄来的,里面有我送他的银质打火机和一串钥匙。还有一封信。

“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理由。相信我爱你,尽管现在这样说对你不公平。也许没多久你会知道这所有的原因。不要找我,我的通讯方式和住处都换了新的,你也找不到我。事情完结之后我会来找你,如果你愿意请再相信我一次,请等我三个月,我会带着戒指来向你求婚。”

三个月。

三个月以后,他是否能脱离那个圈子,干干净净地做人,象常人一样工作、生活?他欠我一个理由,一个解释,一个承诺,一个婚约。

好吧,雷,你伤害过我,但我愿意再等你三个月。



你说过的,你会清楚的告诉我所有的原因,我一直在等……

又过去了四个月,雷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没有音讯。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慢慢地等待,慢慢地绝望,就好像在慢慢地等待死亡。

他终于还是骗了我。

我迅速地消瘦,象失去水分的花一样枯萎。爸爸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了,一定是有了大案子。全*Halen照顾我,就象,照顾一条生病快死的小狗。

我时常在想以前跟雷在一起的一切是否是幻觉,或者,我上辈子欠了他很多,所以他要把我伤得体无完肤,来还这笔债。

Halen说你别信这些无聊的东西了,一定是他骗你的。他根本就是个流氓,你为他弄成这样,不值得。

是真的么?……..

爸爸打电话来,说让我给他送些衣物到警校,他要封闭带训。

Halen说要和我一起去,那里肯定有很多帅哥,随便挑一个,也比雷强,忘了他吧。

我们来到了警校。隔着训练场的护栏,我看到爸爸在带他们训练。

警校是个好地方,每个警察都那么优秀,特别是他们潇洒的打斗。

当一队警员打出一套拳法时,我想起了什么。

雷!

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想到,雷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为什么从来没想过,他也许不是失踪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当爸爸结束训练后向我走来,我一把攥住了他的手。

爸爸他们一个多月来的紧张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征兆。我问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大案子或者死人之类的。

爸爸疑惑了,可是他还是告诉我最近一个毒品走私集团被掀了。

有人死么。我急切地问爸爸。

由于消息来源的可*,而且我们布控了很久,没有警员伤亡。

我问的是对方!我大声地向爸爸吼着,已经接近疯狂了。

爸爸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对方死了很多,另外一个卧底警员在追缉过程中,牺牲了。

明知道违反纪律,爸爸还是给我看了此次行动双方伤亡人员的记录。

在犯罪嫌疑人那一本,我看到阿清的名字和照片,看到一些经常出入雷工作室的熟悉的脸孔。

我还看到了,那个穿咖啡色裙子的女孩。

可是一直翻到最后一页,都没有看到雷。

他没有死,他没有死吗?那他去哪里了?谁来告诉我答案???

突然,我被一种想法刺中了,我意识到,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答案。

我慢慢地翻开了,我方警务人员伤亡的名册。

刚打开第一页,我就知道我的猜测是真的。

名册第一页就是那牺牲的卧底警员,照片上的雷灿烂的对我笑着。

那是怎样阳光和轻松的笑容啊!我从来没有见他这样的笑过……

我牵动着嘴角似乎想哭,但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爸爸抱住了我倒下的身躯,我的世界再度一片黑暗。

8.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理由。相信我爱你。

请等我三个月,我会带着戒指来向你求婚………..

我来到他的家,里面一片凌乱,到处都是血迹,这里曾经发生过怎样的打斗?

我慢慢地走在这个屋里,回忆着自己与雷在一起的每一分秒时光。

天黑了,下起了雨。

我想起了天台。

我掏出他给我的那串钥匙,发现有一把不熟悉的。

我打开了天台上的那个神秘房间。

里面的东西整整齐齐,墙上挂着好多照片,有他学生时代照,警校毕业照,有雷单人穿警

介绍一个真实的故事给你看。

年少轻狂的爱情故事
有限的生命里,总有一个人,让你爱得最真,痛得最深。
�0�2 �0�2�0�2 �0�2�0�2�0�2――题记�0�2 �0�2�0�2 �0�2 �0�2 �0�2�0�2 �0�2�0�2 �0�2�0�2 �0�2�0�2 �0�2�0�2 �0�2�0�2 �0�2�0�2�0�2

�0�2 �0�2�0�2 �0�2我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 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 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0�2二
�0�2 �0�2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0�2�0�2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0�2�0�2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0�2�0�2子,惊悚。�0�2�0�2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 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
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0�2�0�2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0�2 �0�2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0�2�0�2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生厌。他最爱和他前面的同学在课间下象棋。而�0�2�0�2我讨厌一切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0�2�0�2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 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0�2 �0�2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0�2�0�2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0�2�0�2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0�2�0�2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0�2�0�2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0�2�0�2说:恩,好。�0�2�0�2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0�2�0�2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0�2 �0�2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0�2 �0�2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0�2�0�2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0�2 �0�2我耳边说:杀一盘吧。�0�2�0�2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0�2�0�2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0�2 �0�2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0�2 �0�2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0�2�0�2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0�2 �0�2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0�2�0�2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 >�0�2 �0�2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 >�0�2 �0�2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
> >�0�2 �0�2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 >�0�2 �0�2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 >
> >�0�2 �0�2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
> >�0�2 �0�2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
> >�0�2 �0�2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
> >�0�2 �0�2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
> >�0�2 �0�2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
> >�0�2 �0�2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 >�0�2 �0�2我小鹿一样跑开。
> >
> >�0�2 �0�2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 >
> >�0�2 �0�2三
> >�0�2 �0�2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
> >�0�2 �0�2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
> >�0�2 �0�2块的车票。
> >�0�2 �0�2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
> >�0�2 �0�2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
> >�0�2 �0�2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
> >�0�2 �0�2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 >
> >�0�2 �0�2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
> >�0�2 �0�2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 >
> >�0�2 �0�2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
> >�0�2 �0�2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
> >�0�2 �0�2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 >
> >�0�2 �0�2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
> >�0�2 �0�2聚。
> >�0�2 �0�2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
> >�0�2 �0�2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
> >�0�2 �0�2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
> >�0�2 �0�2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
> >�0�2 �0�2了。确定他在,就行了。
> >�0�2 �0�2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
> >�0�2 �0�2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
> >�0�2 �0�2惊喜。
> >
> >�0�2 �0�2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
> >�0�2 �0�2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
> >�0�2 �0�2瑶。
> >�0�2 �0�2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 >
> >�0�2 �0�2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 >
> >�0�2 �0�2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
> >�0�2 �0�2停的打。
> >�0�2 �0�2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
> >�0�2 �0�2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
> >�0�2 �0�2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
> >�0�2 �0�2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我靠,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
> >�0�2 �0�2呢。
> >
> >�0�2 �0�2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
> >�0�2 �0�2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
> >�0�2 �0�2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 >
> >�0�2 �0�2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
> >�0�2 �0�2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
> >�0�2 �0�2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
> >�0�2 �0�2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
> >�0�2 �0�2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 >
> >�0�2 �0�2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
> >�0�2 �0�2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
> >�0�2 �0�2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
> >�0�2 �0�2我摇头说不,我不累。
> >�0�2 �0�2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
> >�0�2 �0�2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 >
> >�0�2 �0�2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
> >�0�2 �0�2均。
> >�0�2 �0�2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
> >�0�2 �0�2日。
> >�0�2 �0�2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 >�0�2 �0�2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 >�0�2 �0�2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 >�0�2 �0�2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 >
> >�0�2 �0�2四
> >�0�2 �0�2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 >�0�2 �0�2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 >�0�2 �0�2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 >�0�2 �0�2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
> >�0�2 �0�2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 >�0�2 �0�2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
> >�0�2 �0�2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乳房,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
> >�0�2 �0�2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
> >
> >�0�2 �0�2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
> >�0�2 �0�2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
> >�0�2 �0�2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
> >�0�2 �0�2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 >
> >�0�2 �0�2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
> >�0�2 �0�2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
> >�0�2 �0�2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 >�0�2 �0�2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
> >�0�2 �0�2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
> >�0�2 �0�2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
> >�0�2 �0�2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
> >�0�2 �0�2结舌。
> >
> >�0�2 �0�2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 >�0�2 �0�2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
> >�0�2 �0�2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 >�0�2 �0�2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 >�0�2 �0�2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
> >�0�2 �0�2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 >
> >�0�2 �0�2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
> >�0�2 �0�2边,头靠着栏杆。
> >
> >�0�2 �0�2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
> >�0�2 �0�2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
> >�0�2 �0�2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
> >�0�2 �0�2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
> >�0�2 �0�2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
> >
> >�0�2 �0�2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
> >�0�2 �0�2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
> >�0�2 �0�2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
> >�0�2 �0�2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
> >�0�2 �0�2哭声。
> >
> >�0�2 �0�2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
> >�0�2 �0�2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 >�0�2 �0�2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 >�0�2 �0�2然后,他要我。
> >�0�2 �0�2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
> >�0�2 �0�2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
> >�0�2 �0�2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
> >�0�2 �0�2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
> >�0�2 �0�2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 >
> >�0�2 �0�2五
> >�0�2 �0�2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
> >�0�2 �0�2双宿双飞的生活。
> >�0�2 �0�2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
> >�0�2 �0�2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 >
> >�0�2 �0�2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
> >�0�2 �0�2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 >
> >�0�2 �0�2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
> >�0�2 �0�2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
> >
> >�0�2 �0�2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
> >�0�2 �0�2推我。
> >
> >�0�2 �0�2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
> >�0�2 �0�2你别来了。
> >�0�2 �0�2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
> >�0�2 �0�2能坚持。
> >�0�2 �0�2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
> >
> >�0�2 �0�2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 >
> >�0�2 �0�2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
> >�0�2 �0�2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
> >�0�2 �0�2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
> >�0�2 �0�2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
> >�0�2 �0�2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
> >�0�2 �0�2我想你,他就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 >
> >�0�2 �0�2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
> >�0�2 �0�2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
> >�0�2 �0�2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
> >�0�2 �0�2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
> >�0�2 �0�2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
> >�0�2 �0�2每次聚会他都说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 >�0�2 �0�2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槟鬟而我灰头土脸。
> >�0�2 �0�2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
> >�0�2 �0�2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
> >�0�2 �0�2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
> >�0�2 �0�2就没睡着。
> >
> >�0�2 �0�2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的躺着,他轻手轻脚的开门,拿睡衣冲凉,我翻
> >�0�2 �0�2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
> >�0�2 �0�2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茫然无神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
> >
> >�0�2 �0�2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的喊沈瑶,我在黑暗的
> >�0�2 �0�2沙发角落不吱声儿,他又叫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一下,说着就去摸灯
> >�0�2 �0�2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的推了他一
> >�0�2 �0�2下,他没站住,摔倒在地上。
> >�0�2 �0�2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的站在屋子中
> >�0�2 �0�2间,泪水汩汩的往外涌。
> >�0�2 �0�2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
> >�0�2 �0�2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
> >�0�2 �0�2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
> >�0�2 �0�2我站起来,像头母狼一样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我发泄。直到最
> >�0�2 �0�2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 >
> >�0�2 �0�2再醒来,看见小均站在窗前抽烟,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我就那么侧躺着看他的
> >�0�2 �0�2背影,看到眼睛发花,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一根。
> >�0�2 �0�2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的叫他:小均。
> >�0�2 �0�2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
> >�0�2 �0�2他拖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
> >�0�2 �0�2我颤抖着找电话,我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
> >�0�2 �0�2的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
> >�0�2 �0�2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我发现小均慢慢睁开了眼
> >�0�2 �0�2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
> >�0�2 �0�2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
> >�0�2 �0�2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
> >�0�2 �0�2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
> >�0�2 �0�2去。
> >�0�2 �0�2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 >�0�2 �0�2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 >�0�2 �0�2六
> >�0�2 �0�2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
> >�0�2 �0�2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
> >�0�2 �0�2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
> >�0�2 �0�2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
> >�0�2 �0�2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安全。
> >
> >�0�2 �0�2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 >�0�2 �0�2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
> >�0�2 �0�2多。
> >�0�2 �0�2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
> >�0�2 �0�2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
> >�0�2 �0�2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 >
> >�0�2 �0�2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
> >�0�2 �0�2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
> >�0�2 �0�2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
> >�0�2 �0�2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
> >�0�2 �0�2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 >
> >�0�2 �0�2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
> >�0�2 �0�2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
> >�0�2 �0�2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
> >�0�2 �0�2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
> >�0�2 �0�2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 >�0�2 �0�2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
> >�0�2 �0�2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
> >�0�2 �0�2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
> >�0�2 �0�2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 >�0�2 �0�2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
> >�0�2 �0�2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
> >�0�2 �0�2走,没有回头。
> >�0�2 �0�2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 >
> >�0�2 �0�2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
> >�0�2 �0�2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
> >�0�2 �0�2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
> >�0�2 �0�2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
> >�0�2 �0�2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
> >�0�2 �0�2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 >�0�2 �0�2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
> >�0�2 �0�2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 >
> >�0�2 �0�2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 >�0�2 �0�2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
> >�0�2 �0�2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 >�0�2 �0�2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
> >�0�2 �0�2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 >�0�2 �0�2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 >�0�2 �0�2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 >
> >�0�2 �0�2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 >�0�2 �0�2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
> >�0�2 �0�2了。
> >�0�2 �0�2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
> >�0�2 �0�2干。
> >�0�2 �0�2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在
> >�0�2 �0�2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 >�0�2 �0�2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
> >�0�2 �0�2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 >�0�2 �0�2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 >
> >�0�2 �0�2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
> >�0�2 �0�2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
> >�0�2 �0�2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 >
> >�0�2 �0�2七
> >�0�2 �0�2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
> >�0�2 �0�2说:那些年,苦了你。
> >�0�2 �0�2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
> >�0�2 �0�2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 >
> >�0�2 �0�2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
> >�0�2 �0�2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
> >�0�2 �0�2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
> >�0�2 �0�2己忘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不会。
> >
> >�0�2 �0�2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
> >�0�2 �0�2他。
> >�0�2 �0�2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
> >�0�2 �0�2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
> >�0�2 �0�2我端着饭盒去食堂买饭,刚进食堂大门,我又想吐。
> >�0�2 �0�2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
> >�0�2 �0�2就吃完了。
> >�0�2 �0�2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

一个真实的,全中国最美的女孩!
1998年8月24日,一场特殊的追悼会在山东加祥县后中庄举行。

死者申春玲是一位年仅16岁小姑娘,但她却享受了这个村最高的葬礼规格,她的三个哥哥穿上了为父母送葬才能穿上的孝衣。在灵柩前长跪不起,全村老少自发地佩带黑纱哭着为她送行----

然而有谁知道这位早逝的姑娘其实与这个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只是一个连户口都没有的继女;在继父瘫痪,亲母亲离家出走后,她却勇敢地留了下来,用柔弱的双肩托起了四个大学生哥哥!

1994年6月,失去丈夫的春玲的母亲带着申春玲姐弟从山东范泽龙周集来到加祥县后申庄。春玲的继父申树平是一个木匠,为人忠老实。继父上有70多岁的二老,下有四个正在读书的儿子。其中大儿子申建国在西安交大读书,其它三个儿子在县里读高中。尽管家庭负担很重,但继父有一门高超的木工手艺,再加上一家人勤俭节约,生活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对于春玲母子三人的到来,继父全家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或许因为家中没有女孩的缘故,爷爷、奶奶、继父都对小春玲疼爱有加,哥哥们更是亲热地叫她小玲铛。小春玲到继父家时,早已经过了上学的年龄,可是由于父亲去世,她只能失学在家。继父知道后二话不说,拿钱给她上了学。家里本来就有四个孩子上学,再加上小春玲,继父的肩上又增添了一份负担。好在继父勤快,农闲时间常跟镇上的建筑队外出施工赚些外快,总算能对付家里的支出。

小春玲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学机会,第一学期就考了个全年级第三名。除了学习,她还包下了部分家务活,一有空闲,就帮几个哥哥洗脏衣服,帮继父抬木头、拉锯,继父逢人就夸:我这辈子有福气,天上掉下个好女儿!

然而,快乐的时光转眼即逝,一场横祸从天而降。

1995外初夏,继父在一次施工队中从三楼摔了下来,瘫痪在床。一根大梁倒下了,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断绝了,而且为给继父治病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看着瘫在床上的病父,二哥申建军率先提出辍学,父亲坚决不同意,因为他和老三马上就要高考了,他的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老三、老四也要求辍学,好挑起家庭的重担。

正在哥哥们相争不让、继父左右为难之时,小春玲却提出由自己辍学,帮妈妈支撑起这个家。继父流泪了,爷爷、奶奶也不停地抹泪。继父沉痛说:玲儿,爹对不住你,你的几个哥哥读了这么多年书,现在放弃可惜了,只能委屈你了---

三个哥哥也紧紧握住小妹的手,并在父亲床前共同许下诺言:不论以后谁考上大学小妹的这份恩情要加倍偿还。

可刚刚走出磨难的春玲母亲却承不住再一次的灾难打击。她从医生口中得知,丈夫很可能终身瘫痪在床,她对这个家彻底失去了信心,更惧怕自已挑起这副沉重的担子,决定带着小儿离家出走。任春玲如何哀求,如何劝止,母亲还是在继父受伤三个月后离开了危难的家。母亲走了,家里的支柱又断了一根,爷爷、奶奶成天抹泪,继父唉声叹气,哥哥们心中更是怕恐不安。家里又陷入一片泪雨纷飞中。村里的人们也好心地劝慰春玲:
「这里没有你任何亲人了,你也回范泽你姥姥家吧,要不,你会受一辈子苦的!」小春玲坚定地摇摇头:「不,我不能走,俺娘走了俺不能再丢下这个家。」小春玲把哥哥们叫到继父的床前,一字一句地保证道:「爹,娘走了,是娘没良心;我不会走,我要留下来陪你们共渡难关,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亲生女儿。」这一年,申春玲年仅12岁。

【只要哥哥们有出息了,就是小妹有出息了】

小春玲说到做到,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农活和家务,和真正的家庭妇女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整个家庭精打细算地过日了。小春玲知道,这个家要想好起来,首先得让继父好起来,所以,在繁忙的农活之余,她一刻也没有停止为继父治病。

1996年盛夏,由于天气炎热,继父的病情加重,小春玲决定带他去济宁市住院治疗。安顿好家里的事,她拉着板车上路了。80多公里的路程她足足走了两天一夜,走到目的地时,她的脚磨破了,肩也肿得老高。在医院为了节省住宿费,春玲住在医院的自行车棚里,看车的老大爷以为她是讨饭的乞丐,几次往外撵她。

小春玲只好实话实说,老人深受感动,不仅把她睡觉用的板车放在最里边还专门为她找了一顶蚊帐。

在春玲的精心照顾下,继父的病情得到了稳定,她又拉着继父走回了家乡。刚回到家就赶上了麦收。哥哥们都在上学,爷爷奶奶只能帮着做做饭或捆麦子,7亩多地的麦子只能靠春玲一个人。为了抢收,好连续几天都睡在地里,累得实在支撑不住了,就趴在麦跺上睡一会儿,醒来以后接着再割。

由于心急,再加上过度劳累,小春玲的嘴上起了水泡,手脚也磨出了血。她真有些支撑不住了,可剩下的两亩麦子怎么办?这些都是全家人的口粮啊!她急得禁不住在麦地里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引来了乡亲们,大伙对她同情不已,七手八脚帮她割完了麦子。这次艰难的麦收,换来了全家的粮食,二哥在高考中也取得了巨大的丰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上海同济大学录取。手捧着二哥的录取通知书,小春玲似乎忘记了自已的劳累,高兴地跳着、喊着。望着又黑又瘦的小妹,落榜的三哥申建文不由地流下了伤心的泪水,自责地说:我对不起小妹,她为我们受了这么多苦,可我却----说着痛哭起来。

小春玲慌了,拉住三哥的手,劝道:「哥,今年考不上,明年再考,你别灰心!」
小妹的话让申建文更是惭愧不已,他表示不复读了,留在家里帮妹妹。春玲执意不肯,她哭着问三哥:我受苦受累不就是让你们好好上学吗?哥哥们有出息了,就是我有出息了,你怎么就想不通呢!三哥终于听从了妹妹了劝说,也决定复读,二哥去上海读书的日子越来越近。3000元的学杂费压得全家人喘不过气来。

无奈之际,小春玲想到了卖血。第一次去血站,因年龄太小,医生不给抽;第二次去,她虚报了年龄才被允许抽200CC血。当她拿到400元"营养费"时,脸上的愁容仍没有散去。她知道,这400元钱对于3000元的学费只不是杯水车薪。

于是,她第三天又一次来到血站。这一次,医生说什么都不给抽了。

情急之下,小春玲向医生下跪讲述了卖血的原因。医生沉默良久,才叹了口气说:好吧,就这一次,以后可别再来了;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位好心的医生象征性地给她抽了少量的血,并从自已的口袋里掏出钱,凑了700元钱给了小春玲。小春玲感动得直掉泪。

回到家,春玲如数把钱交给了继父,继父忙问她从哪来这么多钱。小春玲撒谎说是借的。细心的二哥却从她那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明白了一切。他抓住小妹的手看了又看,又从她兜里掏了两张卖血的收据,全家人都惊呆了!可是,这些钱还远远不够学费的一半,继父决定卖掉一块老宅地基,爷爷奶奶也决定把他们准备打寿棺的三棵大杨树卖掉。继父不同意,两位老人执意说:「小玲子为了咱这个家拼了命了,我们还要那棺材干啥。」

在全家人的努力下,二哥、三哥的学费总算凑齐了。为了让二哥申建军体体面面地去上大学,小春玲连续几个晚上没休息,给哥哥缝制了新棉被和新布鞋。监行前,春玲去车站送二哥,她说:「二哥,咱家虽穷,但有志气,你一定好好学习,别担心家里,
你在外面也别苦了自已,需要钱尽管来信给家里说,俺给你*办。」申建军再也忍不住了,他把小妹紧紧地搂在怀里,感动得泪流满面----

【你们可以忘了我,但不能忘了你们的妹妹】

哥哥们上学走了,小春玲开始盘算着怎么赚钱给继父治病,为哥哥们缴来年的学费。

起初,她也想着跟村里的女孩子们外出打工,可家里的三个老人没人照顾,她只能在家想办法。冥思苦想后,她决定种棉花到富。种棉花与种其它农作物不一样,管理起来不仅费事,而且喷洒农药也很危险,可小春玲却在心里盘算着一年下来种棉花大约可收入八九千元,就毫不犹豫地开始忙乎起来。她雄心勃勃地种起了棉花,可不久,鲁西南地区的棉花全部遭受到棉铃虫的袭击。这可急坏了小春玲,身材没有棉花高的她赶紧背着20多公斤重的药桶在棉田里喷洒农药。

她听人说,中午最热的时候,除虫最有效。她就挑中午阳光最强的时候打药,炙热的太阳晒得棉田像个大蒸笼,令她常常喘不过气来,她只好喷洒一行就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天中午,由于药桶漏水,她中纛晕了过去,被村里人发现送了回去。醒来后,她不顾继父劝阻,又挣扎返回了棉田----

巴心巴肝的苦做终于换来了棉花大丰收,可由于当年棉花收购价太低,小春玲依然没能把攒到她计划的钱。聪明的她又动起了脑筋,什么赚钱她就干什么。

农闲时,她和别人一起收过槐米、柳条,也推销过草帽,黄豆。后来,她听人说泗水的苹果便宜,她又跟着村里的大伯去泗水贩水果。每天晚饭后拉着地排车上路,天亮时赶到苹果园,装上车就往回赶。壮年男子拉一排车,她也拉一地排车。在路上,别人都吃苹果解渴,她却一个也舍不得吃,连烂了点的也留下给继父,爷爷、奶奶吃,四哥申建华看到的仅14岁的妹妹如此艰辛,心中实在过意不去。他决定退学参军,留下来帮妹妹。

小春玲却很支持哥哥,她偷偷地劝慰哥哥道:「我最羡慕的是军人,留在家里又有什么出息呢?你放心去吧,家里的困难我能顶住。」

经不住小春玲的一再劝说,继父终于同意了。

四哥去部队那天,小春玲从口袋掏出一大把皱巴巴的零钱塞到哥哥手里:「哥哥,这是80多元钱,是俺省下来的,你留着零用,到部队后你好好干,争取当个军官回来。」申建华的眼睛湿润了。

1997年春节,是小春玲最快乐的一个春节。除了四哥在部队外,三个哥哥都回来了,并且三个哥哥都为小妹准备了新年礼物。大哥带给她的是一套新衣服,二哥送给了她一条红围巾,就连三哥也给她买了一盒美容霜。小春玲抱着礼物从里屋跑到外屋,不住地跳着笑着,此时的她又恢复了孩子的天性,那么天真活泼。

小春玲喜悦的神情让全家为之动容,继父的脸上也绽开了笑容。他把儿子们叫到床前,说:「你们三个哥哥做得对!玲玲太苦了,以后你们有了本事,可以忘了我,但不能忘了你们的小妹。」

我们永远爱着你————亲情小妹

在繁忙的农活中,春玲始终不忘给继父治病,一有希望,哪怕山高路远,她也带着继父去。苍天不负有心人,继父的病有了很大的好转,有时还可以拄着拐杖挪步。哥哥们也是学业有成。大哥申建国在完成本科学业后又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四哥申建华在部队入了党,并被提拔为班长。

1997年9月,三哥申建文高考顺利过关,被山东中医学院录取。

1998年3月,奶奶突然重病,临终前,老人紧紧抓住小春玲的手艰难地说:"玲儿,奶奶这辈子不亏,有你这么个好孙女,奶奶真舍不得人呀!"说着老人颤抖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玉手镯递给春玲,春玲迟疑着没接。爷爷说:玲儿,这是奶奶原本留给你长嫂的,可奶奶想,这个手镯最该给你,你就满足了奶奶的心愿吧!春玲含泪接过了手镯,老人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奶奶去世后,四哥来信了,说他原准备考军校,可知道奶奶去世后,家里又用了不少钱,他决定放弃。春玲看了信,急了,她马上找人给哥哥去信劝说,并寄去了200元钱,让哥哥买学习资料。她说:「哥哥,考军校是你一辈子的大事,可千万别为了眼前的困难而耽误了一生啊!」就在春玲想着法了鼓励四哥时,出走了几年的母亲突然来信了,原来,母亲离家出走时就偷偷开了个假离婚证明,后来去了平阳县,找了一个做食品加工的老板做丈夫,生活还算可以。她从别人口中得知女儿这几年受的苦难,心里充满了愧疚。母亲来信想让女儿也去平阳县跟着她过,还允诺给小春玲找一个好婆家。读着母亲的信,春玲的眼泪夺眶而出,她恨母亲的无情,可那毕竟是自已的亲生母亲啊!她多想扑到母亲的怀里好好地哭一场,多想跟着母亲过一个正常女孩无忧的生活。可她怎能舍弃这个家,这个家虽穷,但且家人都是真心地疼她爱她啊!

善良的继父看出了她的忧悉,劝她道:「玲儿,你去找你娘吧,爹不怪你,咱家这么苦,会拖累你一辈子的,爹也于心不忍啊!」春玲咬了咬嘴唇,双膝跪在继父的床前:「爹,再大的苦俺都能吃,您可千万别赶俺走。」春玲让人代笔给母亲写了一封回信,拒绝了母亲的要求。

她一如既往地为这个家*持着。为了给四哥多筹点钱买学习资料,1998年8月的一天,小春玲又一次想到了卖血。在她的再三请求下,医生一次为她抽了300CC血,原本身体虚弱、营养不良的她此时更加虚弱。她强打起精神去邮局汇钱。

没想到,过马路时一恍惚,她被一辆满载着钢筋的大卡车挂倒,沉重的车轮从她身上轧过----

噩耗传来,爷爷承受不住打击,病倒在床上,继父四度昏厥过去。

三哥申建文是第一个知道消息赶到家的,他扑到在妹妹的遗体前,哭昏了过去。

二哥申建军接到电报后,在火车上两天没吃没喝,哭着从上海站着回到家乡。

远在西安的读研究生的大哥申建国闻讯失声痛哭,他实在抽不出空回家奔丧,流着泪为小妹发来唁电:亲情小妹,你用母亲般的胸怀挑起一个沉重的家;至爱小妹,你用脆弱的双肩撑起一片希望,我们永远爱着你____亲情小妹。

刚刚收到桂林陆军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申建华同时收到了妹妹的噩耗,他当场晕倒在训练场上。他也匆忙赶回了家乡。

按当地的风俗,未成年的人死后不仅不能举行葬礼,就连祖宗的"老林"也不能入。

小春玲到继父家四年,除了改姓,连户口也没来得及报,所以,她还不能算村里的人。可村里的长辈们深深地被这个"亲情义女"的大仁大义感动,不仅破例为她举行了最高规格的葬礼,而且还在祖宗的"老林"为她选择了一块坟地。老人们流着泪说:这么好的闺女,死了再不能让她受屈了。

曾经采访过申春玲的山东省女作家刘红也赶来参加了葬礼,并为她撰写了祭文:

你,宛如山涧一朵野花,
你,又是天边的一抹云霞,
悄悄地来了,又悄悄地走了。
柔弱的双肩担起满腔挚情,幼小的心灵托起一个完整的家,年轻的岁月,本应如诗如画,如丝如缕,可是你的面前却堆满了太多的艰辛和沉重,一个毫无血缘的家,演绎出一番轰轰烈烈的真情;一个小小的你,虽不惊天地,泣鬼神,可又让许多天下人为这动情。
你走了,走得那么轻,那么轻,轻得像天边那朵云----
你留下的情又是那么重,那么重,重得像巍峨的泰山----

  呵!终于找到同胞了!偶最爱“高达”!

  平静的深海,皎洁的月色。
  月光洒在寂静的海面,偶尔海面会出现涟漪,但转瞬即逝。
  空旷的海面荡漾着谁的怨曲,响起谁的哀歌?
  如今月色依旧,只是人已经不在。
  海水翻涌响起的波涛,是否能掩埋年华留下的痕迹?
  有谁知晓?
  只有深埋海底的人才知道这一切,因为思念尚存......

  真.飞鸟。这个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名字。
  正是因为他,我才感觉到了人世的温暖,常人所拥有的情感。
  正是因为他,我才知道什么叫作爱情。
  永远忘不了他眼中如火的瞳孔,黑色的发丝,和他温柔的声音。
  因为他是我一生一世的最爱......

  真,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会再次遇见你
  ——史黛拉

  第一次遇见真是在大街上,那时我正和两个伙伴执行任务。
  我在大街上跳起了芭蕾,因为喜欢。
  却不料撞上了人,那人扶住了我,并极温柔的问我有没有事。我没有回答,转身跑走。
  我不知道真是否记得,可我却一直铭记在心。
  冥冥注定,我会和真相遇。

  后来在海边,我又和往常一样,旁若无人的跳起芭蕾,唱起了歌,我天生喜欢这些,更喜欢大海的颜色,以及海风的味道。
  我站在一块大岩石上尽情地跳着,跳得过了火,竟不知下面是深不见底的大海。
  最后我失足掉下了海,我极度害怕死亡,加上喝了几口海水,意识全无,只知道努力的挣扎,可是却没有任何效果,我很害怕,我担心我就会这样死去。
  也许是上天注定吧,真这时也在海边。他发现我以后,马上跳下海救我。因为极度恐惧,我没有配合真,反而失手将真打伤,可是真依然没有放弃我,终于他使我平静的下来。
  真扶我上岸,当我看清他就是上次的男孩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也许是气极了,真大声的吼骂我,我听见了‘死’字,便控制不住自己,往海的深处走去,真看见后忙来拉我,可是我甩看了他,真却不放弃,我又将他打伤,我的身体开始剧烈的发抖,我惧怕死亡。
  这时,真突然抱住了我,我感觉到了他身体传来的热度。渐渐安静下来.......
  放心,我一定会保护你的。真对我说。
  我觉得心里塌实了不少,我甚至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守护神,我开始微笑。
  夜晚来临,我们却都没有走出这里。
  我的脚受伤,一直在流血,真看见后,拿出手帕,替我仔细的包扎好。我能感觉到他的温柔,他是那么认真和仔细。
  因为我们的衣服都被海水打湿,于是真生起了火,我脱下衣服,让他为我晾干。
  真是个含羞的男孩,脱光衣服后,他不敢面对我而坐,于是我们两背靠着背。
  真问了我很多问题,而答案我都不知道,最后他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轻轻地说出:史黛拉。
  我听见真轻轻叹气,可不知为什么。
  我走到衣服前,取出我喜欢的粉色碎片,我用力分成两半,微笑着递给真一半。真很惊讶,他接过后,望了我一眼,脸立刻红了。我走过去坐在他身旁。
  火光照耀着我和真的脸,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幸福。
  最后我的伙伴来找我,我和真分开了,可是真在离别时对我说:史黛拉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我相信真的诺言,相信他会保护我。
  回去后我依旧想着真,不让任何人碰他替我包扎的手帕。
  我相信真。我相信他会保护我的,真会保护史黛拉。

  再后来我被真带回了密涅号,因为我受伤了。
  真很激动地叫医师为我治疗,当时我失去了意识,于是我扑上去抓住真和他撕打起来。
  真不停地叫我的名字,可是我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终于安静了下来,因为我随时会失控,所以我被绑了起来。
  真来看我,他俯下身来很心疼地看着我,我对他笑,叫他:真。
  真知道我很痛苦,他不断地支持我,给我希望。
  虽然没有药物的控制使我的身体极度痛苦,但是那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日子,因为有真在。
  真会保护史黛拉,我坚信。
  真看见我如此痛苦,于是狠下心将我送了回去。
  真走是给我了一个透明的瓶子,里面有我的粉色碎片,真说他希望我一直记得他。
  真,我当然会的,我会记得你,永远不忘。

  战火分飞,我再次走上了战场,我忘记了真的话。
  可是对手竟然是真。
  真知道MS里的人是我后,停止了攻击。
  史黛拉。他叫我。依然是温柔的声音。
  真。我叫他。
  真对我说了很多,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听进去,硝烟一直在升起,战火蔓延。
  我重新展开了战争。
  史黛拉。我听见真心疼的叫声。
  可是我没有回头,我必须战斗。
  终于我死在了基拉.大和的手下,结果已经不重要了。
  漫天烟火,我的视线开始不清晰,可是我听见真在叫我,他叫:史黛拉。
  我努力地睁开眼,望着我最爱的脸,听着我最爱的声音。
  我缓缓抬起手,抚摩着真的脸庞,年轻而有朝气。
  我的泪水蔓延开来.......
  我用尽我最后的力气,对真说出了那句我想了千遍万次的话——真,我喜欢你。
  知觉远去,我的手垂了下来。
  虽然知觉离去,而意识还在。
  我感觉到了真流下了泪水,听见了他哭喊声。
  我是多么想在看他一眼,然而我做不到。
  躺在他坚实的环抱里,我知道我满足了。
  真,我不后悔。因为我遇见了你。
  真的泪水涔涔落在我的脸上,冰凉而寒冷,那是为我流下了泪水。
  我感觉到了幸福,这就是幸福呀。
  时间慢了下来,一切都停止了,真的哭泣声远去......

  如果有来世,真,我一定会再次遇见你,我不会再离开,会和你在一起永远永远......
  让我的思念守护你,真。即使深海,我对你的爱依然不变。
  真,我爱你。

  花的香味在海风中蔓延开来......

  (写得还好吧?!)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 又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长风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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