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证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者&投稿:毓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罚款~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 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 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构成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 i)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 ii)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 iii)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 iv)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实践中,税务机关常以“货、票、款一致”为基础,综合考虑交易和发票开具的时间、资金结算方式、货物交付方式的多种因素,判断取得专用发票的一方是否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采纳,谢谢!


收到对方虚开发票入账了怎么办
1、让相关供应商及时取得合格发票,如果不合作,暂扣货款.2、为经办人进行相关的培训,学会自我辨别合规发票.3、让采购重新评定现有供应商资质,适当更换供应商,事先控制.4、向税务局举报必须求得公司领导的书面同意,可先向公司领导举报并说明情况和建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求解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如何对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

某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经查明属于善意取得,主观上没...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

虚开增值税发票证据指引
本文虽然主要规定的是特定情形下对开具发票企业是否虚开的定性,作为一体两面,也必然要涉及到下游企业的能否抵扣问题。本文第一次抛弃了上游定性为虚开下游必须转出这个前提,直接规定受票方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是有别于传统的表述的。我非常希望本文的弦外之音是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罚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适用?
文 | 白雁军 陈斌 在我国金税系统建立和完善后,是否还存在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本文试图通过对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和背景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当前在适用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到的问题。一、善意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政策依据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依据...

从他人处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当纳税人是善意的取得对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的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

关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报告怎么写
1、说明取得该发票的时间、地点;2、说明该票的金额、认证时间、抵扣金额;3、后附付款的银行凭证和购进的货物照片,证明是真实交易;4、说明自己不知道的情形。5、最后保证自己的所述和提供的附件真实可靠,否则甘愿接收税务机关的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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