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三省六部制主要官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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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三省六部制主要官职有哪些?~

主要官职有:同中书门下二品、尚书仆射、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宰相等。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

贞观十七年,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

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部门: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2、各自职责: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至隋唐时职责功能得以完善和清晰,《资治通鉴》记载:“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从中可看出它们的职权关系。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即负责政令的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属决策机构,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即负责审核政令,有驳回的权力),属审核机关,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执行,尚书省属执行机构,长官尚书令一人,副官左、右仆射各一人。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理各种政治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行宰相之权,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务,职为宰相。 一言以蔽之“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 3、评价: 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政治的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大都品级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度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4、发展过程:三省分工原则并没有始终贯彻。唐初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在政事堂议事;但皇帝又命其他官员参加议政,也是宰相。此时,决定政事之权己不全由三省长官,其后又有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名的其他官员参政。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才是真正的宰相。三省长官却先后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为荣誉职位,无实权。玄宗以后,中书舍人(官名)起草诏敕之权又为翰林学士所分割;尚书省各部司的职权,在安史之乱后也大部分为各种官职所瓜分。故唐中叶后,三省六部制名存实亡。 宋承唐制,设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但北宋前期除刑部尚保留审核天下重案的职权外,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己转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另派升朝官分别主判,以处理残留事务,三省六部制仍是名存实亡。王安石变法时,以三省取代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与枢密院掌管文武大权。除正、副宰相外,门下、中书省分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后又分设门下后省、中书后省,为门下省及中书省下属机构。尚书省下领六部,由各部尚书、待郎(即尚书的副官)主管。 北宋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使三省合一,习惯上仍称三省。南宋1129年之后,除三省合一外,二十四司也时有合并。辽代南面官系统(即管理汉族的官僚体系,设于皇帝宫帐之南)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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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官职有:同中书门下二品、尚书仆射、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宰相等。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

贞观十七年,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发展史: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唐代中央官职的一些考证!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太师——周代设置。古文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春秋时晋、楚等国沿置。秦废,汉复置,位在太傅之上。《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年皆初置,金印紫绶。”隋朝又废此职,唐贞观十一年复之。为正一品。
太傅——周代设置。汉代复置,次于太师。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位在三公上。”《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辄省。”为正一品。隋朝废,贞观十一年复。
太保——周代设置。汉代复置,次于太傅。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汉书.平帝纪》:“王莽为太傅,是为四辅。”隋朝废,唐贞观十一年复。
太师、太傅、太保古称三公,北魏以后称为“三师”,品能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衔,无实职。《新唐书.百官志一》:“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这里要说的是三师也有别的意思,为太子教育之职,此处不论。在唐朝时,三师已经是一种象征性的职位,没有权利了。
太尉——秦时的中级武官,汉初为最高的武装力量领导。但是是虚衔,有事就用,无事即省。很少处理军队实际事物。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位最尊,历代亦多沿置,但渐变为加官,无实权。唐时为三公之一。
司徒——西周始置。春秋时沿置。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西汉哀帝时丞相改称大司徒,东汉时改称司徒。三国、晋、南北朝时,司徒又为丞相的称呼。唐时为三公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置,掌管工程。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世用作工部尚收的别称,侍郎则称少司空。
三公这个称呼历代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书 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唯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唯其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西汉时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是东汉时期的事情,唐袭隋制,那么隋朝的三公也就是这个内容了。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三省并相说的是“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此宰相职也。”(新唐书-百官一)。也就是说唐没有宰相这个官职而是三省和议一些事情,一起履行宰相的职责。
尚书省——东汉设置,称尚书台,或中台。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分各曹,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时曾改名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尚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其副职为左、右仆射(从二品)。另有左丞一人(正四品上),掌管吏部、户部、礼部。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管兵部、刑部、工部。又有郎中,主事等个名目,分槽治事,虽历有沿革,因其小而不论。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其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门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随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掌大部并入。
吏部——东汉始将尚书常侍曹改为吏部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时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员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本吏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入,为之注拟......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户部——三国魏以后,常置度支尚书,掌财用,隋始改称民部尚书。唐避太宗讳,改称户部,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礼部——东汉置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分掌藩国朝聘之事,魏晋以后沿置。东晋又设祠部,掌祭祀之事。北周始设礼部。隋唐沿其称,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礼仪、祭享、贡举等职,长官为礼部尚书。《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记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通志.职官三.礼部尚书》:“唐虞之时,秩宗典三礼。”
兵部——三国魏置五兵尚书,掌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晋代又增驾部、车部、库部,掌车马兵械等。隋唐因北周兵部旧名,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器、军令之政,长官本兵部尚书。《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
刑部——西汉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主断案。魏晋以后,以三公、比部主刑法,以都官主军事刑狱。北周始设刑部。隋唐沿其称,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掌管法律、刑狱等事务,长官为刑部尚书。后代相沿不改。《旧唐书.职官志二》:“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通典.职官三.刑部尚书》:“刑部尚书。唐虞之时,士官以正五刑。《周礼.秋官》:”大司寇之任也。汉成帝时,尚书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曹,主断狱......魏青龙二年,置尚书都官郎,佐督军事。晋复以三公尚书掌刑狱。宋三公、比部皆主刑法,又置都官尚书主军事刑狱。”又“后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国,其属官又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开皇三年,改都官为刑部尚书。”
工部——隋唐因北周工部旧名,设为尚书省六部之一,兼有前代诸曹之事,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长官为工部尚书。后代相沿不改。《新唐书.百官志一》:“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门下省——东汉末设有侍中寺,至晋代或称为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唐代与中书、尚书合称三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旧唐书.职官志二》有言:“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自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
中书省——魏晋始设,梁陈时规模益备,为秉承皇帝意旨,掌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逐渐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避杨忠讳,改为内史省、内书省;唐代曾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与门下、尚书合称三省,中书决策、通过门下,交尚书省执行。其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与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代曾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其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旧唐书.职官志二》中说:“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历代但云中书。后周谓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炀帝改为内书省。武德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开元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关于其功能。新唐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是比较详尽的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古代的三省六部相当于现在的哪些部门
吏部,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户部,相当于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礼部,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兵部,相当于现在的解放军总政治部。刑部,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工部,相当于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除了三省六部还有一个大理寺:相当...

秦汉六部制的中央官职都有哪些?
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至隋代演变并确立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

古代时期的三省六部制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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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的“六部”分别掌管什么职务?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兵部,掌武将选用、兵籍、军械、军令等...

三省六部制是什么?有何内容?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内容:1、三省 (1)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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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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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三省六部制的职能及运行机构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丞相、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2、门下省: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中办和国办。宰相“门下”七品官,近水(皇上)楼台先得月(官位)...

三省六部制源于哪个朝代
12、 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13、 元、明为中书省。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以上的就是关于三省六部制源于哪个朝代的内容介绍了。

中国古代的六部是指的哪六部,主要是干什么?
门下省是魏晋至宋朝期间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初名侍中寺,只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直到隋朝才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的三省之一,门下省这个称呼始自西晋。在门下省中一般设有:侍中二人,官居正三品,负责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尚书省前身为“尚书台”,是由汉代皇帝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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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海银得: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六部 三省的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 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

昌黎县15661696986: 唐代官阶制度 -
焦海银得: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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