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作者&投稿:茹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广东市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发了吗?~

广东市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是在户籍所在地镇街进行生存认证,然后县区人社局审核,最后由银行代发。审核完了自然会发放,每个地方的发放时间都不一样。
1、发放范围: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2、补助标准: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3、执行时间: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当时为证实是民办教师和年限, 有不少七、八十的老教师辛苦奔波数百、千公里回到原来的学校、找到原来的同事写证明,那么大的年纪还要舟车劳累,那个辛苦只有当事人才知, 还花费了不少钱……。 两年了,希望有个结果给当年的老师一个安慰吧

广东省在2016年9月份进行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自查工作,主要是摸清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数量,分布年龄,以及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具体细则如下,大致分为两类

1. 已经转正的民办代课老师:民办代课老师,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转正的民办代课老师,退休就按正式职工退休计算退休基本养老金。

2. 被辞退的民办代课老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拓展: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指在公立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开始,教育部为提高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但不少偏远贫困山区因财政困难而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这些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他们转而被称为"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虽然没有任何"名分",且没有完全享受教师的待遇,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据报道,西部地区代课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20%。教育部宣布,在短时间内,将清退仍然存在的44.8万中小学代课教师。在大中城市,他们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到职称评定、业务培训等各种评优活动,均无法与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甚至连每年教师例行体检这种福利代课教师也没有资格享受,他们是实实在在的"铁人"。代课教师也集中在那些公办教师不愿意去的偏远地区,通常是那些"一个老师,一所学校的"。他们的工资不可以超过在编教师1/3,但获得的报酬却仅仅是在编教师的1/3不到。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代课教师补助对象确定:

(一)本人申请。

(二)乡级初审。

(三)县级审核。

(四)市州核准。

拓展资料:

相关规定: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

广东省教育厅  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在2016年9月份进行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自查工作,主要是摸清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数量,分布年龄,以及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对象范围:

1.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2.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

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乡级初审。

(三)县级审核。

(四)市州核准。

扩展资料:

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在特殊的背景下,为农村中小学教育作出重大的贡献,相信各地区不会忘了他们;

除了广东省,对民办教师有很大的补贴,重庆市针对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有养老保险一次性补助和医疗补助补助;

职教满一年(不满一年算一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助600元,医疗补助为120元;

参考资料: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以市教育局为主体,成立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小组,负责市级审核认定

早就该补偿了。第一这些人确实是为国家出过力,因为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离不开高科技的发展,而高科技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如果国家没有高科技的发展,就会被别的国家当作是菜鸟。高科技是需要国家的人才来发展,而高科技人才必须要有文化技术。而这些人的文化技术是通过人民教师慢慢的培养而来。当时作为教师,工资代遇大家有目共睹。多少教师想为国家出份力,怎奈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忍心疼痛的离开学校。现在国家的兴旺发达,祖国的繁荣昌盛,这些都是与老民办代课老师有着不可埋莫的辛勤付出的劳动成果。


原来代课的民办教师有新政策吗?
202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新政策包括以下方面:落实待遇保障政策。中央财政通过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地方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认定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

2023年原民办代课老师最新政策
2023年原民办教师政策:1、民办教师在辞退时,按照本人的代课或者民办教师的时间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2、纳入社会保险:将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注意除以上三点外,还有其它的补助新政策。

原民办教师待遇新规定一到9年
您好原民办教师待遇新规定一到9年: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将可申请领取每月200元、300元、400元不等的生活困难补助。《方案》自2019年12月5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工作年限1-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4-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工作年限7-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原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山东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补贴政策出台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鲁教人发(2014)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 *** ,各市(市、区人民 *** ,省 *** 有关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

原老民办教师教龄补贴会有增加吗
会有增加,根据广东省《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

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贴
1. 安徽省政府针对原民办教师,根据其教龄长短,设定了相应的补助标准,旨在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并肯定他们在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2. 教龄补助的认定与申请:安徽省原民办教师的教龄补助,首先需要确认教师的原民办身份及教龄长度。这通常需要教师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教学档案、任教证明等,以证明其...

原民办教师的最新政策
原民办教师的补贴是按照国办发( 1997) 32号文件的精神由各地发放的。原民办教师享有有一补贴,两保险,国家的政策是好的,深得民心。可是好的政策一到地方就走形变样。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当地的财政情况决定,这样就出现发给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全国不一样的情况,有的地区低到每年教龄8元钱,...

陕西省对原代课老师补偿方案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陕西省原民办教师补助标准每个老师因为教龄和文凭等不同,所以补偿也不尽相同。陕西省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男60岁,女55岁)有退休养老补助。即教龄乘以8元(国家规定教龄津贴最高是10元),这实际是教龄补贴,而不是养老金。养老金应该是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80元)+教龄补贴。...

河北省原代课老师的补贴什么时候开始发放的
4. 原民办教师定义为曾在公办学校任教满一定年限,离职后未被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人员。原代课教师则是在特定时期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人员。5.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并强调了教育部门的管理和自主性。河北省的决定旨在提高教师工资,促进教育公平,为...

原民办代课教龄补助
2.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另外有些地区,下发了《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下达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1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

鞍山市13476482799: 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
和诚益香: 广东省在2016年9月份进行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自查工作,主要是摸清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数量,分布年龄,以及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具体细则如下,大致分为两类 1. 已经转正的民办代课老师:民办代课老师,成为...

鞍山市13476482799: 广东民办代课教师是否有补偿 -
和诚益香: 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农村原民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以市教育局为主体,成立市原民、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小组,负责市级审核认定.

鞍山市13476482799: 广东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
和诚益香: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鞍山市13476482799: 对代课教师有哪些养老补贴,不知这3条亏大了 -
和诚益香: 一般被辞退的原名办教师,代课教师有三种补贴方式. 教龄补贴 第一种按教龄补贴,一般按教龄补贴,补贴标准在60元到20元不等,领取补贴的条件必须满60周岁才可以领取教龄补贴,如果没到规定年龄是没有教龄补贴的.比如陕西,甘肃就...

鞍山市13476482799: 代课老师2023最新政策 - 百度问一问
和诚益香: 202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乎宴新政策如下:1. 发放教龄补助:对在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且仍在职、离(退)休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教龄补助(不计算为社保缴费年限),从2018年1月起计发.2. 允许择优进入教...

鞍山市13476482799: 原代课教师补助政策是一次性吗 -
和诚益香: 一、要求 3、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

鞍山市13476482799: 老民办教师的补助政策 -
和诚益香: 国家对老民办教师的最新政策具体有以下方面: 1、为民办教师制定特别入户政策 2、提升民办教师待遇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3...

鞍山市13476482799: 国务院教育部对原民办教师有何新政策 -
和诚益香: 主张提高原每月补贴金额事情朝着利向发展.民办教师中可以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人:1、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

鞍山市13476482799: 2017年原民办教师政策
和诚益香: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代课教师补助对象确定:(一)本人申请.(二)乡级初审.(三)县级审核.(四)市州核准.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