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怎么处理

作者&投稿:姬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1、进行协商解决。
2、进行行政解决。
3、通过司法解决。

农村宅基地占用林地处理方式如下:
1、进行协商解决。
2、进行行政解决。
3、通过司法解决。
各地对于农民建房占用林地审批程序不同。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农村、城镇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应分别经乡镇林业工作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占用林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任职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批文(发展委立项批复、核准批复、采矿许可证等。项目建议书不能作为项目批文,采矿企业必须同时提供采矿许可证和项目立项文件)。
4、列入省重点工程文件(已列入的则提供)。
5、环评批复文件(工业、矿山、养殖等相关项目)。
6、需征占用林地范围红线图(标有大地2000拐点坐标)。
7、建筑布局示图(标有西安2000拐点坐标),面积30亩以上提供。
8、该项目符合规划的相关材料(具体规划)。
9、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第三方编制,乔林地0。4元/平方米)。
10、需征占用林地林权证(非公益林的为林地所有权,属公益林的提供所有权和使用权)。
11、属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要与用地单位签订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复绿协议。
12、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13、配合市、县林业部门完成需征占用林的现场查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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