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组织序列

作者&投稿:革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具体的行政组织包括哪些?~

第一、 中央行政机关及中央领导的权限

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机关”。
中国是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共同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及国务院,也称中央人民政府,是管理国务和政务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各省级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除少数落后地区实行省、县、乡三级行政体制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体制。
地方行政机关的两种属性从法律地位看,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两重属性。
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后,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特别行政区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一)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明确界定了国务院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即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从属和被监督的地位;在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高地位。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务院担负着繁重的行政领导、组织和管理任务,其实际政治地位要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得多。国务院总理的职位也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职位更为重要。国务院总理是一个拥有重大实权的职务,它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决策工作。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则是一个具有荣誉性的职务。在中国当前的政治实践中,不仅国务院总理由中国共产党内重要人物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和各部、委负责人一般也都由中国共产党高层人士担任。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则有一部分是由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的。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总之,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局、行、署、办等组成机关。它保证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

(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


2003年的行政改革。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主要涉及七个方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推进流通体制管理改革,组建商务部;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如下:
(1)国务院组成机构
其行政首长的产生,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机构共有28个。

(2)国务院办公厅
如协助总理密切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联系,为国务院领导提供信息、反映情况、传达政令、办理文电和会议事务,承办不属于部委业务范围交办事项,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等。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与各部、委、行、署同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

(3)国务院直属机构
与国务院组成机构相比,直属机构的工作量较小或比较单一,其行政级别一般为副部级,称为“总局”的直属机构则为正部级。

(4)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设有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分别与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5)国务院特设机构
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由改革后设立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6)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设有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等几十个国家局。

(7)国务院管理的其他机构
除上述列入国务院行政序列的机构外,国务院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有一些法律上未作明确规定的机构。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在制度上经历了从合议制向总理负责制的转变历程。建国之初,国务院的前身政务院实行合议制。总理负责召集政务院会议,重要决策须经全体政务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负责制。政务院发布的决议和命令,并不全由总理签署,有些还需要有相关部委的首长签署。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配置
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18项,归结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立法权。

提案权。

领导权。

监督权:即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方面内容的不适当的命令、决定、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

人事权:即国务院有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励行政人员。

其他权力。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地方行政机关及各级领导的权限
(一)行政建制沿革

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是对历史的继承和发展。秦统一中国后,把全国划分为36郡,推行郡县制,奠定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行政建制。此后,中国的地方行政建制虽历经变动,但其中央集权的特性基本不变。1949年成立以后,行政区划和行政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概括地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949年至1954年,地方政府机关实行大区、省、县、乡四级体制。第二阶段自1954年至1966年,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人民公社)三级体制。 第三阶段自1966至1976年,行政区划和各级地方政府遭受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一元化”的革命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召开。第四阶段自“文虎大革命”结束至今,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三级制和省、市、县、乡四级制同时并存。

(二)省级人民政府

1、省制的沿革与现状

2、省级政府的地位、组成与任期
中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们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服从国务院。这就是说,地方各级政府具有双重从属性质:它们既对选举产生它们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又必须服从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

省级政府的组成与任期

3、省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
省级政府的机构设置与国务院具有一定的类似之处。根据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的原则,省级政府参照国务院职能部门的设立情况,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设置与国务院基本相应的行政机构。省级政府所设行政机构的名称不一,比较常见的是“厅”、“局”、“委”等。这些机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不列入省级政府的行政序列,但省级政府应当协助它们开展工作,在某些事项上拥有监督及综合协调权。
省级政府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大体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4、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但在实践中,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机关职能,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机关的职能,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对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而决不仅仅只是“监督检查”。

(三)市级人民政府

1、市制的沿革与现状
截至1997年底,全国的建制市增加到668个,其中:直辖市(省级)4个,副省级和地级市222个,县级市442个。在城市规模上,按辖区内非农业人口数量,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

2、市级政府的组成、机构和职权
市级政府的组成。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级政府全体会议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组成(县级市政府的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
地级以上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多于同级其他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而言,地级以上政府所设机构称为“委”、“厅”、“局”,县级市政府所设机构称为“局”、“委”、“科”。
市级政府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与省级政府的职权基本相同,大体可以归纳为6个方面:就是行政执行权、行政领导与管理权、行政指令权、行政监督权、人事行政和行政保护权。

3、市级政府的分类
中国当前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四个层次。

(1)直辖市政府。中国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直辖市政府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与省、自治区相同。由于城市管理的特殊性,直辖市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多于省、自治区政府。直辖市政府以下设区、县政府。

(2)副省级市政府。
(3)地级市政府。
(4)“市管县”体制。
市管县体制是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相对于地区行署来说,“市管县”体制的优越性。“市管县”体制将作为省级政府派出机关的地区行署转变为省县之间的一级政权,使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层次由虚变实,优化了中国地方行政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为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四)县级人民政府

1、县级人民政府的地位、组成与领导体制
县级政府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旗、自治旗政府。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的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等组成。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均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级政府每届任期5年。县级政府分别由县长、市长、区长主持本级政府的工作。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经有关会议讨论,最后由行政首长决定。
2、县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
县级政府设立的工作部门,一般称之为“委”、“办”或“局”。其设立、增加或者合并,由本级政府报请上一级政府批准,并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政府的职权共有10项,与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基本一样。需要说明的是,县级政府没有行政立法权,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3、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县级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派出机关。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街道办事处,在一些偏远地区还设有区公所。
(1)街道办事处
地方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机关,因此也就不存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副主任由市辖区或者县级市政府委派。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
(2)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政府在必要时,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它的派出机关。区公所设区长一人,副区长、秘书和助理员若干人,由县政府委派。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向县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4、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居民委员会

(五)乡级人民政府

1、乡镇建制的沿革与现状
乡,1982年宪法规定,乡、民族乡政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

镇的建制,新中国成立后,镇的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1984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规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建制镇的发展。
2、乡级政府的组成、机构与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政府设乡长一人、副乡长若干人。镇长1人,副镇长若干人。其中民族乡政府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公民担任。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每届任期3年。

乡级政府机构,它们既是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或指导。

乡级政府的职权

3、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与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皆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体制,使广大农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选举“社区领袖”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实现了乡村自治及其民主化的制度创新。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
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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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

中国各级官员的权力并不是指代其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而是由其所在行政机关的权限所决定的, 因此玲s先生你所要了解的各级官员的权力其实也就是各级政府机关的权限。各级政府机关的权限都是由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的,下面给你简单介绍一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官员的权限:
第一、 中央行政机关及中央领导的权限

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机关”。
中国是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共同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及国务院,也称中央人民政府,是管理国务和政务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各省级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除少数落后地区实行省、县、乡三级行政体制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体制。
地方行政机关的两种属性从法律地位看,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两重属性。
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后,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特别行政区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一)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明确界定了国务院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即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从属和被监督的地位;在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高地位。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务院担负着繁重的行政领导、组织和管理任务,其实际政治地位要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得多。国务院总理的职位也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职位更为重要。国务院总理是一个拥有重大实权的职务,它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决策工作。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则是一个具有荣誉性的职务。在中国当前的政治实践中,不仅国务院总理由中国共产党内重要人物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和各部、委负责人一般也都由中国共产党高层人士担任。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则有一部分是由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的。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总之,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局、行、署、办等组成机关。它保证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

(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

2003年的行政改革。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主要涉及七个方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推进流通体制管理改革,组建商务部;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如下:
(1)国务院组成机构
其行政首长的产生,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机构共有28个。

(2)国务院办公厅
如协助总理密切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联系,为国务院领导提供信息、反映情况、传达政令、办理文电和会议事务,承办不属于部委业务范围交办事项,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等。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与各部、委、行、署同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

(3)国务院直属机构
与国务院组成机构相比,直属机构的工作量较小或比较单一,其行政级别一般为副部级,称为“总局”的直属机构则为正部级。

(4)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设有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分别与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5)国务院特设机构
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由改革后设立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6)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设有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等几十个国家局。

(7)国务院管理的其他机构
除上述列入国务院行政序列的机构外,国务院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有一些法律上未作明确规定的机构。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在制度上经历了从合议制向总理负责制的转变历程。建国之初,国务院的前身政务院实行合议制。总理负责召集政务院会议,重要决策须经全体政务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负责制。政务院发布的决议和命令,并不全由总理签署,有些还需要有相关部委的首长签署。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配置
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18项,归结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立法权。

提案权。

领导权。

监督权:即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方面内容的不适当的命令、决定、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

人事权:即国务院有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励行政人员。

其他权力。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地方行政机关及各级领导的权限
(一)行政建制沿革

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是对历史的继承和发展。秦统一中国后,把全国划分为36郡,推行郡县制,奠定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行政建制。此后,中国的地方行政建制虽历经变动,但其中央集权的特性基本不变。1949年成立以后,行政区划和行政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概括地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949年至1954年,地方政府机关实行大区、省、县、乡四级体制。第二阶段自1954年至1966年,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人民公社)三级体制。 第三阶段自1966至1976年,行政区划和各级地方政府遭受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一元化”的革命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召开。第四阶段自“文虎大革命”结束至今,地方政府机关实行省、县、乡三级制和省、市、县、乡四级制同时并存。

(二)省级人民政府

1、省制的沿革与现状

2、省级政府的地位、组成与任期
中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们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服从国务院。这就是说,地方各级政府具有双重从属性质:它们既对选举产生它们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又必须服从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

省级政府的组成与任期

3、省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
省级政府的机构设置与国务院具有一定的类似之处。根据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的原则,省级政府参照国务院职能部门的设立情况,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设置与国务院基本相应的行政机构。省级政府所设行政机构的名称不一,比较常见的是“厅”、“局”、“委”等。这些机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不列入省级政府的行政序列,但省级政府应当协助它们开展工作,在某些事项上拥有监督及综合协调权。
省级政府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大体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4、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但在实践中,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机关职能,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事实上行使一级政府机关的职能,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对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而决不仅仅只是“监督检查”。

(三)市级人民政府

1、市制的沿革与现状
截至1997年底,全国的建制市增加到668个,其中:直辖市(省级)4个,副省级和地级市222个,县级市442个。在城市规模上,按辖区内非农业人口数量,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为小城市。

2、市级政府的组成、机构和职权
市级政府的组成。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级政府全体会议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组成(县级市政府的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
地级以上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多于同级其他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而言,地级以上政府所设机构称为“委”、“厅”、“局”,县级市政府所设机构称为“局”、“委”、“科”。
市级政府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与省级政府的职权基本相同,大体可以归纳为6个方面:就是行政执行权、行政领导与管理权、行政指令权、行政监督权、人事行政和行政保护权。

3、市级政府的分类
中国当前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四个层次。

(1)直辖市政府。中国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直辖市政府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与省、自治区相同。由于城市管理的特殊性,直辖市政府的机构设置一般多于省、自治区政府。直辖市政府以下设区、县政府。

(2)副省级市政府。
(3)地级市政府。
(4)“市管县”体制。
市管县体制是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相对于地区行署来说,“市管县”体制的优越性。“市管县”体制将作为省级政府派出机关的地区行署转变为省县之间的一级政权,使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层次由虚变实,优化了中国地方行政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为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四)县级人民政府

1、县级人民政府的地位、组成与领导体制
县级政府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旗、自治旗政府。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的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等组成。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均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级政府每届任期5年。县级政府分别由县长、市长、区长主持本级政府的工作。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经有关会议讨论,最后由行政首长决定。
2、县级政府的机构与职权
县级政府设立的工作部门,一般称之为“委”、“办”或“局”。其设立、增加或者合并,由本级政府报请上一级政府批准,并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政府的职权共有10项,与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基本一样。需要说明的是,县级政府没有行政立法权,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3、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县级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派出机关。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街道办事处,在一些偏远地区还设有区公所。
(1)街道办事处
地方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机关,因此也就不存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副主任由市辖区或者县级市政府委派。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
(2)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政府在必要时,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它的派出机关。区公所设区长一人,副区长、秘书和助理员若干人,由县政府委派。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向县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4、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居民委员会

(五)乡级人民政府

1、乡镇建制的沿革与现状
乡,1982年宪法规定,乡、民族乡政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

镇的建制,新中国成立后,镇的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1984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规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建制镇的发展。
2、乡级政府的组成、机构与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政府设乡长一人、副乡长若干人。镇长1人,副镇长若干人。其中民族乡政府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公民担任。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每届任期3年。

乡级政府机构,它们既是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或指导。

乡级政府的职权

3、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与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皆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体制,使广大农民第一次获得了自由选举“社区领袖”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实现了乡村自治及其民主化的制度创新。


国家行政机关有那些,因为有些不属于行政部门?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是我国行政组织序列中的一种。所谓派出机关是指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

公务员行政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

国家分几个部门,都有哪些机构
中国国家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有26个,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分行政和什么级别
副省级城市、副省级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受省(直辖市)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副省级新区的区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

行政组织结构的特征
5、系统性 系统性是说国家行政组织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具有极强整体性的有机系统。该系统表现出结构性和有序性两个特征,结构性是指行政组织根据社会分工建立起来的机关权责体系的特征,有序性是指由行政组织系统内一定的序列和等级体系所显现出来的特性。6、发展性 发展性是指行政组织适应社会历史的进步...

什么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

中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机构有哪几个?
10. 监察部:监察部是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授予行政监察权力的国务院监察机关,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1993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11. 民政部:民政部成立于1978年,其基本职能是...

行政机关包括哪些
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职权 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在执行方面,...

我国中央一级国家组织体系的基本构成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1个)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档案局* 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

中国政府部门有哪些
中国政府部门有中央和地方之分:1.中央政府部门——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2.地方政府部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以下四类:①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如监查、民政、公安、司法、国家...

龙里县15732009159: 我国的行政级别有哪些
聊项盐酸: 第一级(最高级):国务院 第二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三级:市级人民政府 第四级:县级人民政府 第五级:乡(镇)级人民政府

龙里县15732009159: 南宁星光大道230号管委会是政府机构么 -
聊项盐酸: 南宁星光大道230号是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所在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南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开发区由某一个地方政府规化一个专门的区域,开发区由某一个地方政府规化一个专门的区域,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龙里县15732009159: 级别中国行政级别共分24级 -
聊项盐酸: 1、行政1--3级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大元帅(国家级正职). 2、行政4级是十大将,国家副职. 3、行政5--7级涵盖大军区,部,省,兵团,司级的正副职,对应上将,中将军衔. 4、行政8--10级为少将正,副军级,正厅,正地级. 5、行政...

龙里县15732009159: 解放时期行政二十三级是什么意思?
聊项盐酸: 政级次,即行政级别.中国在新中国成立后,行政级别:从大到小为行政1--23级.1987年国家取消行政级别.现在的国家行政级别:(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龙里县15732009159: 我国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划分
聊项盐酸: 行政机关是依找宪法和法规设立的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其编制有中央编制办和地方编制办决定. 事业单位分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和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实行某具体目的而设立的机构.其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但可享受公务员待遇.

龙里县15732009159: 国家政府/机构各分为哪些部分 -
聊项盐酸: 中国国家政府机构从职能类别区分有行政(目前有二十多个部门:例如农业部、卫生部、交通部、铁道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司法(各级人民法院);监察(各级人民检查院、政协委员会)总属国务院!

龙里县15732009159: 政府组织机构有哪些特性政府组织机构有哪些特性 -
聊项盐酸: 关于政府组织机构有哪些特性?,政府组织机构有哪些特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政府组织的含义 政府组织是静态组织结构和动态组织活动过程的统一.2、就动态讲,政府组织指...

龙里县15732009159: 属于地方行政组织层级的是?????省,县,乡,村 -
聊项盐酸: 省(市)、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政府及工作部门属地方行政组织,村是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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