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简介

作者&投稿:何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文种~

13种;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可划分为十三种: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第四十四条 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第四十五条 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第四十六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第四十七条 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八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第四十九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第五十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第五十一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第五十二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五十三条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公文的常见错误
  (一)文件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以下简称《办法》)发文办理规定,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但有些文件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
  (二)行文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1.报送渠道不规范
  按照《办法》关于各种公文适用范围的规定,上行公文(请示、报告)应当主送上级机关,而不是上级机关的内设机构。如果办理上级机关内设机构可以自行处置的事项,可以直接向有关内设机构行文,但应当使用函。有些报告、请示的主送单位打印上级机关的办公厅或其他内设机构,或以本机关办公室的名义向上级机关的办公厅请示、报告单位的工作。
  2. “请示”主送上级机关并领导个人
  按照《办法》的规定,“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但有些单位将“请示”主送上级机关并署领导个人。
  3. 在主送给上级机关的同时,又抄送给某内设机构
  按照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公文发送给一个单位后,都由收文单位的办公厅(室)负责分发给本单位的相关领导人和业务主管部门,发文单位不应再多头抄送给收文单位的领导人或内设机构。但有些单位在主送给上级机关的同时,又抄送给某内设机构。
  (三)行文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报告”在行文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事项,应用上行文格式;须有主送单位,注明签发人姓名;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下行文不应署签发人姓名,不能用上行文格式。但有些单位用下行文格式印制报告;报告无主送单位,无签发人;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结尾出现“请阅示”字样,混淆了与“请示”的用语规范;有些下行文使用上行文格式。
  2. “请示”在行文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文件结尾应当使用“请批示”等规范的请示用语。但有些单位用下行文格式印制请示;有些没有以附注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有些虽然标注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但附注位置不规范;有些文件结尾没有使用“请批示”等规范的请示用语;还有在请示中“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求批准”一句为结束语后,又接着写了一段文字也是不对的。
  (四)公文要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文份数序号
  按照保密要求,机密级以上秘密公文应在每份文件上标明份数序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具体执行中出现报告是机密等级,却未标明份数序号的情况。
  2.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中的年度括号应使用“〔〕”,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但有些文件中发文字号中的年度括号却使用“()”或“[ ]” 、还有编虚位、发文字号错误现象。
  3. 签发人
  国家标准规定:上报的公文标识的“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有些文件中“签发人”未用3号仿宋体字;有的将“签发人”标识为“签发”;有的未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4. 公文标题
  《办法》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行政公文标题中的文种部分,必须与国家规定的13个法定文种一致。有的单位以“报告”文种报送业务或其他事项时,往往在标题中的文种部分出现《……的业务调查报告》、《……的专项报告》、《……的专项分析报告》等提法,形成文种不规范现象。应当统一表述为《……**调查的报告》、《……(某专门事项)的报告》。还有的文件标题末尾将“请示”写作“申请”,将“通知”写作“方案”,将“报告”写作“汇报”。有些文件公文标题中滥用标点符号。
  5. 主送机关
  《办法》规定,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但有些单位将主送单位“上级机关”写为“国家上级机关”;有些简报、信息在正文前打印了主送单位,不符合简报的行文格式。
  6. 公文正文
  《办法》规定,正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文章各部分同等层次段落的标题体例应当统一;公文中多次出现某单位的名称时,应当首先引用其全称,同时标注其规范简称,然后均使用规范简称。
  有些文件段落序号不连贯、缺序号、序号不符合“一、”、“(一)”、“1.”、“(1)”的层次规范,尤其是第三层序号数字后面常常用“、”,而没有用“.”;同一文件内层次序号用法不统一;页之间文字不衔接、出现断行、缺页;正文内对同一审计对象先后使用了多种不同称谓。
  7. 附件
  国家标准规定:公文如有附件,正文后应标识“附件”;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页码连续编排;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公文附件如果是表格,仍标识为“附件”,而不能将所附表格标识为“附表”或“表”。
  有些文件带附件,但没有在正文结尾处作附件说明;有的附件说明与附件的实际排序、标题内容不一致;有些文件附件称谓比较混乱,有的写作“附”,有的写作“附表”;附件标识的序号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混用。
  有些附件与正文印在同一页,不符合附件与正文分页印制的规范;有些附件没有与正文统一编排页码;有些表格排版装订时朝向不规范;有些文件仅在左上角订一钉;有些文件附件与正文脱离且正文无附件说明。
  8. 成文时间
  成文日期应当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误将“○”写为“零”英文“O”或数字“0”。
  9. 印章
  《办法》规定,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在实际运用中,出现联合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加盖了印章。
  按照公文排版规定,印章须与正文安排在同一页内,印章所在页不得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印章上边缘与正文结尾行之间不得超过一行字的间隔。如果印章与正文在同一页安排不下时,应当增加或减少正文最后一两页的字间距、行间距,以使印章与正文同页,即在此种情况下正文最后一两页可不受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的排版规范限制。
  9. 版记应当位于文件封底,最后一个要素应当置于版面最后一行。有的文件没有版记,有的版记没有位于封底。
  (五)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排版规格
  国家标准规定,公文纸张规格为A4型纸,一份公文纸张规格应当保持一致(有些表格例外)。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但有些单位的文件A4型与16开纸张混用,文件封面与正文纸张规格不同;排版有的每面为20行或21行、每行有的26个或29个汉字。还有的行距过大或过小。
  2. 印刷、装订
  国家标准规定,公文双面印刷,页码套正,左侧装订,不掉页。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一份文件应统一顺次编排页码。
  有些单位的公文为单面印刷,有的还在左上角装订;有的公文页码标识的位置不对,有的没有一字线或一字线字号不规范;有些公文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标识了页码;转发几份文件的通知,全文未统一顺次编排页码,而是被转发的几份文件页码自成体系。
  3. 标题字号
  国家标准规定: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置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公文一级小标题字型使用长城小标宋体或黑体。
  有些单位的公文标题使用仿宋体或黑体;字号使用小二号或者三号;字体被加粗;与红色反线之间未空出两个行距。公文一级小标题字型没有使用长城小标宋体或黑体,而是与正文其他部分一样使用仿宋体或仿宋体加粗。
  (六)数字及标点符号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数字。《办法》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但使用过程中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却用汉字、数字写法不规范等现象存在。
  数字精确到某一单位的个位数时,其小数点后数字的省略表述“余”字应置于单位词之后。另外,同一份文件里对同事项的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位应统一。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2. 标点符号。 国家标准中关于标点符号用法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用顿号;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
  有些文件在对有关部委所属二、三级单位进行审计的表述中,将其写作“二三级单位”,“二三”之间缺少顿号,使得两个预算级次与概数的概念相混淆;“二、三十个”,属于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中间不应用顿号隔开。
  如使用书名号,其内应写全称。例如:《会计法》,如用书名号就写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如用“会计法”,则不应加书名号。
  波折号长度应为两个汉字宽度,但是有的文件里只有一个汉字的宽度,容易与“一”字混淆。
  (七)文字方面存在的问题
  文字方面存在用词重复、概念交叉、词语不搭配现象;有些单位行文用语口头化,导致概念不准确或不规范现象在公文中出现;有些出现错字、别字、用词不当现象。


...是否包含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内容?_百度...
在办公室日常工作中,公文写作扮演着关键角色,是衡量文书工作专业度的重要指标。我们理解提升这一技能的重要性,因此特别推出最新公文写作速成: 最新版本,旨在帮助办公室人员提升写作效率和正确运用公文格式。此书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编写,旨在确保内容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司法部机关公文的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司法部部机关公文是司法行政系统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司法行政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强调规范性和约束性,突出逻辑性和严密性,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符合税务系统党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际,体现了税务机关对公文处理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一、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

按照2000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公文有哪几种...
【答案】: (1)命令(令);(2)决定;(3)公告;通告;(4)通知;通报;(5)议案;(6)报告;(7)请示;(8)批复;意见;(9)函;(10)会议纪要。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

行政机关的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
【答案】:A 解析: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 卷)、归档。故本题答案为A。

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公文处理体现在行政机关的工作决策、部署及抓落实、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等各项工作中,涵盖了行政活动的全过程,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机关的工作作风, 直接影响着行政效率。 一、公文处理中的常见问题 (一)...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的格式是如何规定的
自己看看,参考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发文办理
第二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三)公文的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公文格式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

西秀区18718111382: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席士氨糖: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西秀区18718111382: 简述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
席士氨糖:[答案]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四章 行文规则 规定: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

西秀区18718111382: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实施时间 -
席士氨糖: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是办法,不是方法哟!

西秀区18718111382: 最新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哪一年 急 -
席士氨糖: 国务院 国发〔2000〕23号文件(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 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施行时间是2001年

西秀区18718111382: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行文规则有哪些要求?
席士氨糖: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 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

西秀区18718111382: 国家公文写作格式 -
席士氨糖: 原发布者:daphy123木头人常见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大全常见的公文有:函、通知、报告、请示、通报、规定等 函的写作格式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

西秀区18718111382: 下行文怎样做 -
席士氨糖: 下行文格式法定公文在格式上都还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来写作,该文件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1999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10条至第12条对...

西秀区18718111382: 公文管理名词解释 -
席士氨糖: 公文处理:依据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规定: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西秀区18718111382: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席士氨糖: 在正文中不是一定要写明具体签发人.但在底稿(签发稿)中一定要写明具体签发人.

西秀区18718111382: 上级对下级询问情况等时用什么公文? -
席士氨糖: 下行文:上级机关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如同其他的下行文一样,对下级机关具有规范作用和行政约束力.这一点上,“意见”同“命令”、“决定”和“通知”等下行文具有相同的特点.不过,“命令”往往是宣布实行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