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健康证的要求是什么?什么病不能办健康证?

作者&投稿:祗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病不能办健康证?~

办健康证需要哪些证件

健康证是健康检查证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有下列疾病是不能够办理健康证的:
1、活动性肺结核,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播,对周围的人群造成危害,所以不能够办理健康证。因为健康证针对的是餐饮行业的服务人员,制水行业、制药行业、美容服务业的工作人员。
2、有肠道传染性疾病的时候不能够办理健康证,尤其是携带伤寒杆菌、霍乱弧菌、副伤寒杆菌的时候,会对周围人群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从事餐饮行业的人群。
3、转氨酶两倍以上升高的人是不能够办理健康证的,要进一步检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戊型肝炎、甲型肝炎的情况,等转氨酶治疗达到正常范围以内以后,再办理健康证。

●申办对象资格(申办条件):无限制

●申办材料: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

●办理指南1.买体检表、填表、贴相片;2.办理编号、领取化验单;

3.透视、抽血、男检、女检、卫生知识培训;

4.七日后,凭体检表取化验结果、交照片一张,领取健康证

●办理依据(参考文件):《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收费:体检费75元

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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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10 10:39:13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六章食品卫生管理第七章食品卫生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食品的卫生

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人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十条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经营、使用。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

第十二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

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

第十四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中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容许量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

第十五条国家未制定卫生标准的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卫生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中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屠宰畜、禽的兽医卫生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章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本法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改进食品加工工艺,促进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二十条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提出该产品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所需的资料;利用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提出该产品卫生评价所需的资料。上述新品种在投入生产前还需提供样品,并按照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审批程序报请审批。

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第二十二条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其卫生标准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份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

第二十四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专用于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及其他用具,其生产者必须按照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实施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各类食品市场的举办者应当负责市场内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并在市场内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第二十九条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进口前款所列产品,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海关凭检验合格证书放行。

进口单位在申报检验时,应当提供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药、添加剂、熏蒸剂等有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进口第一款所列产品,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检验,尚无国家卫生标准的,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输出国(地区)的卫生部门或者组织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审查检验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海关凭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证书放行。

第七章食品卫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铁道、交通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三十五条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

食品卫生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条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八条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不标明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规定事项的,或者违反规定不标注中文标识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本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本法规定的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权的其他机关,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涂料。

食品用工具、设备:指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食品生产经营: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

第五十五条出口食品的管理办法,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卫生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同时废止。

当然是去当地部门指定办理健康证的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如检查肝功,胸透等。如果没有传染病就没问题。有些地方还会要求打乙肝疫苗针。


健康证需要什么材料
健康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2、用人单位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并加盖鲜章,三者任意一种,鲜章需与单位名称匹配一致;3、如暂未取得公章的用人单位在组织员工体检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尚需出示卫生许可证或营业...

办健康证的检查项目都有什么?具体一点
办健康证所要检查的项目根据您职业的不同,检查略有不同。 健康检查项目主要涉及肝功能,胸透,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压,心肺听诊,皮肤。健康证的目的就是检查是否有某种传染性疾病,证明你在某年某月进行了健康检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证办理一般流程如下:1、...

健康证照片要求
健康证照片要求是照片尺寸应为二寸,即3.3厘米×4.8厘米。照片底片为彩色照片,照片中的头像应为正面头像,面部表情自然,双眼睁开,不露齿,无遮挡,不带帽子或头饰,照片中不得出现其他人或物品。申请人在提供照片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拍摄和处理。如果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影响证件的办理进度,甚至...

如何办理健康证,需要哪些东西
Tips:不同行业的健康证明的检查项目略有区别,请以当地疾控中心要求为准。办理须知 1、体检前需准备个人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2、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3、预防性健康检查需每年进行一次,证件有效期为自体检合格之日起的一年;4、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

办理健康证的要求
办健康证一般需要带身份证和照片,还需要做健康体检,包括血常规和肺部功能检查以及乙肝,还有身高和体重以及胸透等等项目,通过这些检查,能够了解出患者的身体健康状态。若身体比较健康,才可以办健康证。健康证主要是针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以及餐饮行业人员,还有保育员等人群的一种健康证明。

健康证办理需要什么
健康证办理是比较简单的,只要准备好相关的办理资料,然后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即可。下面具体说一下健康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同时了解一下健康证办理流程。健康证办理资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2、《用工证明》需加盖公章,内容要求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复印无效。3、两张同底一寸照片。4、有效期...

办理健康证需要什么手续
6.完成体检后查看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给予办理健康证,经卫生监督机构核实后,提供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办健康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办理食品卫生健康证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卫生...

办健康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办健康证需要什么材料 1.带上身份证在健康证办理处领取健康检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项填写清楚,贴上本人照片。2.凭健康证办理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费,并将该通知单返回到办证处。3.参加卫生知识培训。4.健康检查、抽血、肛检、胸透。5.健康证办理:自健康检查一周后,带本人一寸照片2张...

办理健康证需要什么材料
各个地方对于材料的要求可能有微小的差异,这里我以武汉市和北京市为例,为您带来讲解。 五、武汉市办理健康证要带什么材料? (一)材料 带2张两寸的登记照、身份证、柜台取登记表 问题:若办理健康证时因故缺失二代身份证怎么办? 回答:可以携带本人户口、临时身份证、派出所证明或持单位证明,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即可办...

安平县18717851185: 办理健康证的标准是什么? -
曲厕广东: 办理健康证的标准:没有结核、肝炎(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等传染病. 上去体检,必须空腹.价格在80左右 健康证必须到当地的疾控中心检查并办理.医院是无权办理的 照片现在都不需要了,但是要带身份证或有效证明 当天下午一般就可以拿到了

安平县18717851185: 哪些疾病办不了健康证 -
曲厕广东: 健康证一般用于餐饮制作和经营,一般是一些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精神病不能办理健康证.

安平县18717851185: 什么传染病不能办健康证 -
曲厕广东: 1、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目前要办理健康证比较困难.但是,不同的行业,对体检合格的标准是不同的.所以,很多行业,即使是 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肝功能正常,体检都算合格.少数行业(食品行业、幼儿教育等),要求从业者这不得有乙...

安平县18717851185: 什么病不能办健康证? -
曲厕广东: 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安平县18717851185: 什么病不传染但不能办健康证 -
曲厕广东: 您好,不能够办理健康证的都是传染病,比如急性期的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伤寒和肺结核等,以及明显的皮肤病.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病的说法,也就是说,精神病不作为不合格项目的.

安平县18717851185: 有哪些疾病不能办健康证
曲厕广东: 急慢性传染病不能办,如: 肺结核,艾滋,麻风病,等. 乙肝的话,只要不食从事医药,食品卫生等专用工作,也可以办.

安平县18717851185: 办健康证需要怎么办?需要哪些过程?哪些疾病不可以?
曲厕广东: 1.带上身份证在健康证办理处领取健康检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项填写清楚,贴上本人照片.2.凭健康证办理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费,并将该通知单返回到办证处.3.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能办健康证.

安平县18717851185: 有什么病不能办健康证?
曲厕广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能办.

安平县18717851185: 请问办理健康证需要哪些条件 -
曲厕广东: 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注意事项: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来行;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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