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进口水果在检验检疫方面需要办哪些手续?

作者&投稿:戴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进口水果报关:国外进口水果需要准备哪些文件以及需要注意哪些?~

进口水果标签申请需要资料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6、食品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7、饮料或红酒,如产品的配料未“纯天然”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限说明材料
水果进口清关时间
1、食品收发货人备案(发货前办理2-3工作日)
2、备货(贵司安排)
3、准备单证(贵司安排)
4、发货到港(贵司安排)
5、换单 (1个工作日)
6、报检(商检部门操作)(1-3工作日)
7、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1-2工作日)
8、交税(1个工作日)
9、抽样检测(商检部门操作)(7个工作日)
10、出卫生证(3-5工作日)(新鲜水果不同于其他食品)
11、货物放行(1个工作日)
进口水果报关具体流程:
1、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
2、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应判断该水果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如果从其它口岸进口,请咨询当地检验检疫局。
3、进口水果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水果报关流程是什么样的?
1、国外需要提供单证:主要为出口国的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这三个证书缺少,那要办理进口水果手续就无所说起了。其他的生产日期说明、生产商成分说明、自由销售证明而显得没有这么重要,当然该提供的单证资料还是不能缺少的;
2、国内办理手续:首次进口水果的企业,首先是要去到进口口岸商检局做企业进口水果的备案的;办理水果进口检验检疫证书,而对于新品种水果的进口,商检也是要求对于进口的水果做一个标签的备案审核的。
这两个环节是商检部门对于水果进口之前的监管,而对于进口清关之后的食品,商检部门还有作出抽样检验的要求。由专业的鉴定部门,检测出水果的成分,以确保水果的成分与国外生产商提供的成分比例是一致的。
3、水果进口清关:目前海关部门对于新进口的水果审价不一,因为对于而言,是分为四个等级的。所以在审价上的区别也是比较大,而且没有一个定量标准。故此,目前海关更多的是采取一种保证金的形式,以确保货物的快速通关运作。
4、水果进口抽样化验:进口水果都需要做抽样化验的,确定成分是否与申报的一致;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进口水果的最低要求。

海关法律:《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责任编辑:报关员考试培训中心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水果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境外输入的新鲜水果及茄科蔬菜中的番茄、茄子、辣椒的检疫。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境水果的检疫审批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水果的检疫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 禁止输入地中海实蝇发生国家或地区生产的水果。来自疫区以外的第一次对中国输出的水果品种,必须经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并须与输出国家签订检疫议定书后,方可进口。

第五条 禁止携带、邮寄水果进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六条 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输入水果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应当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无重大疫情;

(二)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含检疫协议、备忘录等)

第八条 进境水果检疫审批的程序是:

(一)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事先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向国家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

供展览用的进境水果,必须经展览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署意见;供直通车船、关前免税店、涉外酒店等使用、销售的进境水果,必须经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署意见。

(二)经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核,对符合审批要求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签发,并告知申请人不予签发的理由。

第九条 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一)变更进口水果的品种或增加数量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的;

(四)超过检疫许可证有效期的。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条 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水果进境前或进境时向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及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等单证。

第十一条 进境水果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的,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在港澳地区采购的水果,如确实无法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的,凭国家检验检疫局确认的有关港澳农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上述有关单证报检。边境小额贸易进境水果,因贸易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应事先征得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
第十二条 进境水果的检疫依据包括:

(一)中国有关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

(二)中国政府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定的双边协议;

(三)国家检验检疫局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部门签署的协议(含议定书、备忘录等);

(四)检疫许可证的检疫要求;

(五)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

第十三条 水果进境时,必须符合以下检疫条件:

(一)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

(二)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不带有枝、叶和土壤;

(三)以原包装进口,有明确的产地标记;

(四)符合双边协议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现场检疫时,应当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根据载货的情况进行检查,按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抽查和取样,并按实际检查的品种和数(重)量分别进行核销。

第十四条 室内检疫应根据水果的产地、品种、可能携带病虫害的情况和有关程序或标准进行检疫。检疫结束后,应填写《实验室检疫报告单》。

第十五条 进境水果经检疫后,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准予进境。

(二)经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必须作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发现重大疫情的,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并立即报告国家检验检疫局。

第四章 检疫监督

第十六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对向中国输出水果的国外果园、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检验检疫局根据检疫需要,并商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有关机关同意,可以派检疫人员到产地进行预检、监装或者产地疫情调查。

第十七条 供展览用的疫区水果,必须事先向国家检验检疫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在展览期间,必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赠送、销售或调离。遗弃的水果,要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供港澳直通车、船上销售的进境水果,经检疫合格后分装于经检验检疫机构监制的密封袋中。旅客携带进境时,凭上述包装验放,检疫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九条 供关前免税商店销售的进境水果,经检疫合格后分装于经检验检疫机构监制的密封袋中方能销售,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国际航行船舶、列车、飞机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间,交通员工和其他人员不得将配餐用的水果带离交通工具;配餐使用后的果皮果核等废弃物,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发现有禁止进境水果的,必须封存或者销毁处理;作封存处理的,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启封动用。

第二十一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批准过境或转口的水果实施检疫监督。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机场、港口、车站、仓库、加工厂等场所实施疫情监测,有关单位应予配合。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疫情监测器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1988年9月12日发布的《进口水果检疫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进境水果检疫审批的程序是:

(一)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事先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向国家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

供展览用的进境水果,必须经展览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署意见;供直通车船、关前免税店、涉外酒店等使用、销售的进境水果,必须经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署意见。

(二)经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核,对符合审批要求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签发,并告知申请人不予签发的理由。

第九条 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一)变更进口水果的品种或增加数量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的;

(四)超过检疫许可证有效期的。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条 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水果进境前或进境时向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及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等单证。

第十一条 进境水果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的,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在港澳地区采购的水果,如确实无法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的,凭国家检验检疫局确认的有关港澳农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上述有关单证报检。边境小额贸易进境水果,因贸易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应事先征得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
第十二条 进境水果的检疫依据包括:

(一)中国有关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

(二)中国政府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定的双边协议;

(三)国家检验检疫局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部门签署的协议(含议定书、备忘录等);

(四)检疫许可证的检疫要求;

(五)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

第十三条 水果进境时,必须符合以下检疫条件:

(一)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

(二)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不带有枝、叶和土壤;

(三)以原包装进口,有明确的产地标记;

(四)符合双边协议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现场检疫时,应当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根据载货的情况进行检查,按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抽查和取样,并按实际检查的品种和数(重)量分别进行核销。

第十四条 室内检疫应根据水果的产地、品种、可能携带病虫害的情况和有关程序或标准进行检疫。检疫结束后,应填写《实验室检疫报告单》。

第十五条 进境水果经检疫后,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准予进境。

(二)经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必须作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发现重大疫情的,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并立即报告国家检验检疫局。

第四章 检疫监督

第十六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对向中国输出水果的国外果园、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检验检疫局根据检疫需要,并商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有关机关同意,可以派检疫人员到产地进行预检、监装或者产地疫情调查。

第十七条 供展览用的疫区水果,必须事先向国家检验检疫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在展览期间,必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赠送、销售或调离。遗弃的水果,要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供港澳直通车、船上销售的进境水果,经检疫合格后分装于经检验检疫机构监制的密封袋中。旅客携带进境时,凭上述包装验放,检疫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九条 供关前免税商店销售的进境水果,经检疫合格后分装于经检验检疫机构监制的密封袋中方能销售,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国际航行船舶、列车、飞机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间,交通员工和其他人员不得将配餐用的水果带离交通工具;配餐使用后的果皮果核等废弃物,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发现有禁止进境水果的,必须封存或者销毁处理;作封存处理的,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启封动用。

第二十一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批准过境或转口的水果实施检疫监督。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机场、港口、车站、仓库、加工厂等场所实施疫情监测,有关单位应予配合。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疫情监测器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1988年9月12日发布的《进口水果检疫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01、贸易合同02、商业发票03、装箱清单04、载货清单05、提(运)单06、代理报关(报检)授权委托书07、合格保证08、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09、原产地证,10、植物检疫证书
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备注:上述报关单证中原产地证、植检证是由国外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俗称批文)在国内办理。
注意:
1、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进口水果需要那些证件和办理流程
3.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 4.合同 5.提单 6.箱单 7.发票 8.包装声明 9.特殊检疫所需的文件(冷处理或热处理证书)二、水果进口报关流程1.收发货人备案 2.标签审核 3.标签备案 4.换单D\/O 5.报关报检 6.查验\/抽样 7.海关放行 以上内容可供参考,详细根据进口水果种类,海关编码而定。

...公司想做从美国进口水果,请问都需要在海关,检验检疫
5.2.6需对外索赔的,出具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如《植物检疫证书》(证书9-5)。 6. 检验检疫监管 6.1 对除害、销毁、转口或退运等检疫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必要时对除害、销毁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 6.2 检验检疫机构对在检验检疫期间水果暂时存放的场所实行核准制度。 6.3 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输出水果的国外果园、加工包装...

老挝进口水果注意事项有哪些?
1:食品收发货人备案 2:货到港口安排换单 3:中英文标签备案 4:进口报检出通关单 5:进口报关出税单 6:商检、海关查验抽样送检 7:缴税 8:海关放行 9: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 水果进口审批流程:拟从某口岸进口水果的审批工作,初审由宁波局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终审。审批在网上进行,整个工作...

进口车厘子检出新冠阳性,进口水果还能吃吗?
每年到这个时候都是热带水果和进口水果的销售旺季。就在22日,江苏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通报称,1月21日,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进口食品开展常态化监测中,发现一份进口车厘子内表面核酸检测呈阳性。江苏无锡一份进口车厘子内表面核酸检测呈阳性 经查,该批次食品基本都流往市内梁溪区、...

进口水果清关是怎样的操作的
进口水果清关操作,要备好相关资料,熟悉水果进口清关报关流程,专业关务知识。找专业水果进口报关公司代理,省心省力省事;提供进口报关清关,备案,运输,中英文标签设计等一条龙服务。一、水果进口清关所需单证资料 1.原产地证书 2.植物检疫证书 3.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 4.合同 5.提单 6.箱单 7....

水果检疫在哪做
(一)变更进口水果的品种或增加数量的;(二)变更输出国家或地区的;(三)变更进境口岸的;(四)超过检疫许可证有效期的。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条 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水果进境前或进境时向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

首次进口水果怎么报关,进口水果的流程
4:进口报检出通关单 5:进口报关出税单 6:商检、海关查验 抽样 送检 7:缴税 8:海关放行 9: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二、水果进口报关流程前,企业要办理以下单证:1.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国内):在进口口岸办理《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冷冻水果除外)2.原产地证(国外)3.卫生证(...

从国外进口水果到国内清关报关,需要注意什么
其次要收发货方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具体如下:发货方准备 卫生证书\/植检证、产地证(有产地要求的)、发货人备案 收货方准备 收货人\/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海关十位数编码、商检十位数编码、发票,箱单,合同,提单 标签样张、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清单、收货人备案 以上就是水果进口清关需要注意的以及需要准备...

进口水果报关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水果进口报关流程-海运事先:1)办理企业仓库备案登记2)向国家质检总局办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3)国外提供原产地证和植物检疫证书事中:1)发货运输至海运口岸2)到岸后船公司申请换单3)检验检疫申报,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4)海关申报付税5)口岸检疫抽样事后:1)货物放行后...

有人从国外旅游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水果,通过我国海关检查时,这些水果全 ...
我国海关检查时,水果全部被扣留最大的可能是涉及到生物入侵.中国将其公布为进口植物检疫一类危险性害虫,对其检疫极其严格.规定“禁止国外生产的水果、蔬菜(仅限蕃茄、茄子、辣椒等)进口,入境检查发现带有水果、蔬莱者,由口岸检验检疫人员没收销毁处理.”所以与水果的口味不纯、携带的重量或与我国水果...

樟树市19425138745: 水果进口报关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吗 -
庞急克拉: 亲,需要办理的,没有检验检疫许可证是无法按照正规途径上市销售的,食品类的进口很多都是需要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因为专注所以更专业.

樟树市19425138745: 申请办理进口水果检疫许可需提供哪些材料?
庞急克拉: 办理进口水果许可证主要需提供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2)许可证申请单位与经进境口岸分支局考核合格的检疫存放地签订的存储协议(许可证申请单位与检疫存放地不属同一部门时).(3)第一次使用的检疫存放地所在地分支局出具的考核报告.第二次及以后使用的,提供第一次考核报告的复印件.

樟树市19425138745: 进口食品报检验检疫需要哪些资料? -
庞急克拉: 进口食品报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有:1、国外产地证2、产品标签样张(食品成品,原材料类的一般不需要)3、标签内容中文翻译4、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出口检验检疫文件,其他文件为合同、箱单、发票、关单、海洋运单. 进过进出口检验...

樟树市19425138745: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呢?
庞急克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水果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樟树市19425138745: 进出口贸易需要到检疫局办理什么证件和需要什么材料? -
庞急克拉: 办理商检流程1、商检局办理:首先进行电子报检,先在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拿单证去商检,商检局有一定工作人员会进行查货,已经通过的可以出证.2、需要准备商品检验的文件:如报检委托书、外销合同、纸箱证等单据,并填写出口商...

樟树市19425138745: 进口水果需要什么资质 -
庞急克拉: 新鲜水果进口都需要检验检疫许可证(如果是冷冻水果,温度必须达到大于等于-18度,这种是不需要检验检疫许可证)

樟树市19425138745: 进口食品需要办理那些文件及手续? -
庞急克拉: 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

樟树市19425138745: 水果进口需要办理什么单证
庞急克拉: gintercn | 分类:贸易分享到:2011⑴0⑴9 16:57发问者采用、进口到北京地区的空运鲜活产品流程: 从国外发货之日起,国内客户开始准备单据:如是鲜活产品(活的鱼、蟹、虾等水产品,活的或冰鲜养殖的3文鱼,水果,蔬菜),请提早到检...

樟树市19425138745: 水果进出口怎么清关 -
庞急克拉: 这个问题要分出口还是进口.水果出口生产企业需要在海关备案. 企业在进口水果先查询是否在允许进口的目录里面,在海关的网站可以查到,还有你指定的进口口岸是否可以进口. 然后,做收发货人备案,向海关递交相关文件. 接着申请进...

樟树市19425138745: 不同的产品报关需要办的手续有何不同?请问:从外国进口的水果,农产
庞急克拉: 从外国进口水果,必须先向国家质检总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在水果进境前报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及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等证单.报关无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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