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府”、“州”、“县”的行政级别高低次序是什么,各行政区的官员是如何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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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行政级别和军事级别是怎样划分的?~

六部:由于过去只有六部,所以其职能往往等于现今多个部门职能的综合。其长官尚书相当于部长,副长官侍郎相当于副部长;各司主管称郎中,相当于司局长,副主管称员外郎,相当于副司局级;至于主事权力、地位上比处长要高一些。
吏部:相当于组织部+人事部。
兵部:相当于国防部、、公安部、交通部(驿传)、军委等部门。
刑部、大理寺:相当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
礼部:相当于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等部门。
户部:相当于财政部、民政部、商务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计署、(造币)、税务总局等各部门。
工部:相当于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
殿阁大学士:从人数和地位上看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局常委,因为这些大学士一般都是军机大臣或是兼任尚书、都统之类的职位,都是独当一面的人物。一般来说,三殿三阁(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共六名大学士,都是当到退休(休致)才空出,由协办大学士递补,除非该人被革职或是死亡。协办大学士就相当于政治局候补。
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等:就品级上来说现在似乎没有那么高的侍卫官;就职能来说,可以相当于ZY警卫局。 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
理藩院:相当于外交部(清末以前的外交一般指对蒙古各部、西藏、新疆、俄罗斯、日本、朝鲜、越南等,主要还是管理蒙古)。
翰林院:相当于党校+中科院、社科院。
国子监:相当于清华、北大之类的学校的综合体兼有教育部高教司的职能。
顺天府:京都。
步军统领:相当于现在BJ警备区兼公安厅的职能。
内务府:为皇室服务的机构
总督:军事职能相当于的大区书记。
巡抚:相当于省委书记、省长。
驻防将军:相当于警备区司令员。
各省军事:总体来说,清代的武官品级上较历代有了较大的提高。
提督:为一省最高军事长官
总兵:相当于军分区司令员或军长副将:相当于副军长。
参将:相当于师长。
游击:相当于副师长或是旅长。
都司、守备:相当于团级。
千总:相当于营级。
把总:相当于正连级。
外委千总:相当于副连级。
外委把总:相当于正排级。
额外外委:相当于副排级。
有些部门只是为某一时代或是统治阶级的需要,现在并不存在相关的部门。
清代官职表如下(不包括光绪改制后的职务)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这里的太师、太傅、太保……只是对大臣的一种荣誉加衔,或死后所赠。右都御史是总督的加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加衔;总督和巡抚是地方最高长官,兼了都御史的头衔,就可以有弹劾权。这些都是空衔而不是实职。

1、府:
府,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称,明清时期二级行政区划,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唐至清代都有这一行政区划的名称。
2、州:
明代的州有直隶州和属州之分。直隶州上隶于京师或各布政使司,地位视府;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属州上隶于府,地位视县,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县级。
清承明制,直属于布政使司(省长)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是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隶属于府的州,称散州、属州,是相当于今天的县级。
3、县:
明清时期的“县”和现在的“县”等级一样。行政区划级别与地级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通常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管辖,也有少部分县由省直接管辖。

扩展资料:
明朝行政划分;
明代的行政区划设置大体符合山川形便之处,但仍有一些不合理之处。
如南直隶就地跨淮北、淮南、江南三个地区。而嘉兴、湖州、杭州三个太湖流域的府却被划入浙江省,与同为太湖流域的苏州府分离。
而河南省也占据了局部的黄河以北土地。贵州省呈现中间窄两边宽的蝴蝶状。根据《明史·地理志》记载,终明一朝有府140,州193,县1138。
而根据《明史·兵志二》记载,明有卫493,所359。此外,明还设置了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道。道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明代并改元的路为府,以税粮多寡为划分标准。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
明朝大致上继承元朝行政区划,其一级地方行政区分置承宣布政使司(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按察司)与都指挥使司(都司)的都布按三司制度,分别掌管行政、司法与军事等三种治权,防止地方权力集中。
布政司通称省,底下依序有道、府与县。道是明朝特别设置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行政单位,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府原为元朝的路,以税粮多寡为划分标准。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
军事区划有卫、所两制。明代宗、明英宗时设有中央派出管理行政的巡抚与管理军事的总督,地位在布政司与都司之上。为限制巡抚与总督的权力,又设有都御史制衡之。明朝最后有140府,193州,1138县,493卫,359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明朝行政区划
百度百科_府
百度百科_州
百度百科_县

“府”最大由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官吏治理,官名—知府。往下依次为“州”和“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

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

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

扩展资料:

清朝的行政区划:

在行省设置方面,基本沿袭了明代所置的两京与十三布政使司,即南北二京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湖广、四川、云南、贵州。1644年(顺治元年)定鼎北京,以盛京为留都  。

1645年(顺治二年)改北直隶为直隶省,改南直隶为江南省。1664年(康熙三年),分湖广为湖北、湖南二省。

1667年(康熙六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1668年(康熙七年),陕西省正式分为陕西、甘肃二省,自此形成了所谓「内地十八省」的格局。分别为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1885年(光绪十一年),分福建省台湾府置“福建台湾省”。两年后台湾正式建省,正式称「福建台湾省」。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因甲午战争战败,台湾省被割让予日本,遂被废除。

1905年1月(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分江苏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隶州置江淮省,旋即裁撤,仍为江苏省。此後至清末,内地仍为十八省,与东三省、新疆省合为二十二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科举院试——由各省的学政(别称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已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院试。录取者既为生员,入府、州、县学,习惯称秀才。

乡试——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几省举行,由皇上钦命主考官、副主考,录取者即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即集中举人考试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举行,共分三场。三场会部通过者还要进行殿试。殿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第一名称状元。

一榜——考中举人者。

二榜——考中举人后再取中进士者。

●官署翰林院——掌编修国史、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等事。最高长官为掌院学士(从二品),属官有侍读学士(从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侍读(从五品)、侍讲(从五品)、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等。

都察院——是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从一品),属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给事中(正四品)、御史(从五品)等。右都御史(从一品)例由地方总督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抚兼。

大理寺——为最高法庭性质。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评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掌马政。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掌宗庙祭祀事务。最高长官为太常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员外郎(从五品)、太常寺满汉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协律郎(正八品)等。

詹事府——是文学侍从、词臣迁转之阶。原归翰林院,后单设。最高长官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属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赞善(从六品)、詹事府主簿(从七品)等。

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最高长官称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领,属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从五品)
、宗人府经历(正六品)等。

吏 部——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考课、黜陟和封授。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属官有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户 部——掌财赋户籍等事。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礼 部——掌礼仪、祭祀、贡举、教育。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工 部——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兵 部——掌全国武官黜陟、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刑 部——掌全国刑狱。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官名殿阁大学士——为正一品,相当于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地位低于殿阁大学士高于各部院尚书。

总 督——掌一省或几省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兼殿阁大学士者为正一品,兼协办大学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者为从一品。总督侧重于军政。

巡 抚——掌一省的军、民、吏、刑各项,为从二品,地位略低于总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礼部侍郎者为正二品。巡抚侧重于民政。

布政使——督、抚属官,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按察使——督、抚属官,管一省刑名。

●官员的称呼大学士——中堂。

总 督——制军、大帅、制台、制宪或督宪。

巡 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或部院。

提 督——军门或提台。

总 兵——军门、总镇或镇台。

副 将——协镇或协台。

吏部尚书——天官。

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或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

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史——总宪。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称部堂。

布政使——藩台。

按察使——臬台。

学 政——学宪或学台。

道 员——观察或道台。

知 府——太守、府台、黄堂或太尊。

通 判——别驾。

知 州——州牧。

州 同——州驾。

知 县——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爷或侍御。

●官员的服饰及轿饰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九级。

一品——红珊瑚顶戴(纯红),九蟒五爪蟒袍,仙鹤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二品——红起花珊瑚顶戴(杂红),九蟒五爪蟒袍,锦鸡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顶戴(亮蓝),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顶戴(暗蓝),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鹇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鹭鸶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七品——素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补服。

八品——起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九品——镂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未入流——镂花金顶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黄鹂补服。

监察御史、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的顶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级,但补服的图形却一律绣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科举院试——由各省的学政(别称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已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院试。录取者既为生员,入府、州、县学,习惯称秀才。

乡试——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几省举行,由皇上钦命主考官、副主考,录取者即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即集中举人考试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举行,共分三场。三场会部通过者还要进行殿试。殿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第一名称状元。

一榜——考中举人者。

二榜——考中举人后再取中进士者。

●官署翰林院——掌编修国史、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等事。最高长官为掌院学士(从二品),属官有侍读学士(从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侍读(从五品)、侍讲(从五品)、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等。

都察院——是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从一品),属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给事中(正四品)、御史(从五品)等。右都御史(从一品)例由地方总督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抚兼。

大理寺——为最高法庭性质。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评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掌马政。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掌宗庙祭祀事务。最高长官为太常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员外郎(从五品)、太常寺满汉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协律郎(正八品)等。

詹事府——是文学侍从、词臣迁转之阶。原归翰林院,后单设。最高长官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属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赞善(从六品)、詹事府主簿(从七品)等。

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最高长官称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领,属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从五品)
、宗人府经历(正六品)等。

吏 部——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考课、黜陟和封授。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属官有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户 部——掌财赋户籍等事。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礼 部——掌礼仪、祭祀、贡举、教育。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工 部——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兵 部——掌全国武官黜陟、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刑 部——掌全国刑狱。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官名殿阁大学士——为正一品,相当于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地位低于殿阁大学士高于各部院尚书。

总 督——掌一省或几省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兼殿阁大学士者为正一品,兼协办大学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者为从一品。总督侧重于军政。

巡 抚——掌一省的军、民、吏、刑各项,为从二品,地位略低于总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礼部侍郎者为正二品。巡抚侧重于民政。

布政使——督、抚属官,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按察使——督、抚属官,管一省刑名。

●官员的称呼大学士——中堂。

总 督——制军、大帅、制台、制宪或督宪。

巡 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或部院。

提 督——军门或提台。

总 兵——军门、总镇或镇台。

副 将——协镇或协台。

吏部尚书——天官。

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或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

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史——总宪。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称部堂。

布政使——藩台。

按察使——臬台。

学 政——学宪或学台。

道 员——观察或道台。

知 府——太守、府台、黄堂或太尊。

通 判——别驾。

知 州——州牧。

州 同——州驾。

知 县——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爷或侍御。

清沿袭明制,从高到低大致分省、府、县三级。

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另外,提供一些资料,供参考:

清代官员等级
http://post.baidu.com/f?kz=103490841

清制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提督等官
http://post.baidu.com/f?kz=100155435

清代八旗驻防将军兼统绿旗的问题http://post.baidu.com/f?kz=93106660

《清代八旗驻防研究》
http://post.baidu.com/f?kz=93244729

晚清绿营军制及其变迁
http://post.baidu.com/f?kz=103564057

清代的理藩制度
http://post.baidu.com/f?kz=9883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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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相当于今天的省辖市,知府既市长。
州相当于今天的地区,知州既是地委专员。
县与现时的县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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