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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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扩展资料
起源:
黑格尔指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实”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马克思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而创造出“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哲学中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理论 。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在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一文,我总结了马哲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其内容又可总结为:“一二三四五”。再回顾下:

一为一个主义:“唯物主义”。二为两种观点:“发展和联系的观点。三为三大规律:“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四为四对思维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五为五大范畴:“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必然性和偶然性”。

以上内容是整个辩证唯物主义的所有内容,把这些内容学透了,马哲大部分内容就掌握了,剩下一部分是历史唯物主义。

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是按马哲的特征来定义的,具有完备性,他的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相区别。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还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运用,用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是马克思的另一大发现和创造,有了历史唯物主义,就可以科学,彻底唯物地而不是唯心的,认识历史和社会机制。

了解了唯物辩证法,再去看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就比较容易,它们本质上是一致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运动的反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对物质就有能动的反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先有社会存在,后有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客观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不难发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者的世界观是一致的,本质上还是辩证唯物主义,只是运用在社会历史的解释和认识上,即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正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用在社会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了社会的发展规律,社会的发展由两对矛盾组成: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这两对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这部分就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是马哲的第二个系统分支,主要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社会结构运行机制是如何运转的。

如果把辩证唯物主义吃透了,对历史唯物主义就能轻松掌握,如果辩证唯物主义没搞懂,历史唯物主义就更不可能了。把唯物辩证法掌握了,读毛选就已经够用了。

今天就来总结下这五大范畴的内容:

一、内容和形式

从我们的生活经验也可以看出来,内容和形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几乎找不到没有内容的形式或没有形式的内容。内容决定着形式,形式是具有内容的形式,是服从内容的。

内容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这些内在要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的外在表现方式。

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这说的是既不能重视内容而忽视形式,也不能忽视内容而只注重形式。只有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起来了,才会有利于事物的发展。同时形式和内容也是对立矛盾。如果内容脱离了形式,不利于内容的发展,如果形式脱离了内容,形式对内容有阻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内容活跃,形式相对稳定,两者既相适合又不绝对适合。

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内容决定了外在的形式,形式必须符合内容,才有利于事物的稳定发展。我们经常说,形式主义,说的是只注重形式而忽略内容的人。

如,一个人只注重穿衣打扮,只注重外在的仪表和容貌,而忽略了内在的修养和人品,不充实自己的精神,这就叫形式主义,这是不利于个人发展的,给人的感觉就很空洞,再好的外在形式,如果没有了内容的填充,都是昙花一现。

反之,如果一个人只注重人品,精神充实,而忽略仪表,穿衣邋遢,不重形式,那他也不利于发展,在职场上会失去很多机会。

所以,内容和形式必须统一起来,而且两者还需要同步发展,内容更新了,形式就应该跟着改变,保持一致性。

二、本质和现象。

本质是根本的性质,现象是外部的表现。两者也是辩证统一关系,本质和现象必须统一起来。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趋向的东西。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

本质和现象是即对立又统一。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不表现现象的本质,也没有离开本质而存在的现象。

本质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是看不见的,而现象是外部的表现,是可以观察到的,所以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现象,而本质很抽象,需要思考观察现象而推理出其中的本质。

我们经常说:“透过现象看那本质”。说的就是本质的隐形特征,难以被发觉,这也叫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现象属于感性的,本质属于理性的。这也是我们深入认识事物的方法。因为有现象,才会有感性的认识,进而才会有理性思考。

本质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而现象又有服从本质。本质决定了现象,现象离不开本质,两者辩证统一。

我们既要重视本质,也要重视现象。多去参加实践,多去调研,多实地考察都是大量的接触现象,而后才有透过现象看本质。

本质的往往是一件事物的规律,是稳定的,具有唯一性,而现象是复杂多变的,有真象,有假象,不容易分辨。抓住一个事物的本质,往往也就抓住了事物的要害。

三、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亦称“因果联系”。是揭示客观事物或现象前后相继、相互作用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原因是产生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所以,因果关系的特点之一,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前后相承的现象又不都是因果关系。例如,春天在前,夏天在后,但春天并非夏天的原因,夏天亦非春天的结果。

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事情的发生总有原因在前,而后才会有结果,没有无缘无故凭空的事物出现。即便是大自然的灾害,也会有地壳运动,地质变迁等各种原因而引起的。

佛家有“因果轮回”之说,万法皆空,因果不空。这个因果和哲学这个因果,本质是一样的,只是佛家把一切看成是轮回的,有前世今生,有来世有过去世。

佛家说因果在六道生生世世转化轮回,前世因会造成今生的果,因果的确是存在的,不空的。至于有没有前世来世,这我们无法验证,暂且不论。我们只论今生今世,在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来观察,你还能找到没有因果的事物吗?

哪一件事情找不到前因?只要发生的事情一定有因在前,才会引发现在的果,只是有没有找到因果联系的问题。

事物的因果联系是客观的,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有其产生的原因,任何原因也必然要引起一定的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可以互相转化。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关系中又是结果。

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在这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来说是结果,对上层建筑来说又是原因。原因和结果还可以互为因果。如革命实践是产生革命理论的原因,反之,革命理论又可转过来成为推动革命实践发展的原因。

因果联系的复杂性,还表现为“一因多果”和“一果多因”的情况。因此,在分析事物的复杂因果联系时,一定要从多种原因中找出根本的原因,从多种结果中看到最主要的结果,才能正确地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


四、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立统一关系。可能性是尚未实现的现实,现实是已经实现的可能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说的是,可能性和现实性互相依存,没有可能性也就没有现实性,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而来的,可能性的根据存在于现实性之中。

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性和现实性互相转化,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另一方面,转化为现实性也意味着出现新的可能性。

这在《论持久战》中,教员经常用到,他会估计各种可能性,对中日双方的强弱、优劣等特点分析,估计可能出现的情况,也对现实的问题加以分析,评估新的可能性。

可能性具有潜在的现实性,现实性也会产生新的可能性。可能性能不能转化为现实性,这要看:客观条件。

如:我说我三年内会成为百万富翁,对于现在来说,这叫可能性,但是这个可能性能不能成为现实,要看三年实现百万的条件而定,如果我做生意开了一家珠宝店,这个条件有可能让这个可能性变成现实。如果条件是普通上班族,这个可能性就不太可能转化为现实性。

同时,现实的条件本身就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可能性。如果我做生意的,我说我三年实现百万这个可能性就带有了现实性,如果我是普通上班的,我这个现实条件就不具有实现这个可能性的现实意义。

所以,可能性能不能成为现实,关键在条件,条件具备现实性,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就有可能,如果条件不具有现实性,可能转向现实性就不太可能。

这一对范畴很好用,可以让我们认清自我和现实,对设立目标和理想,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我们的目标能不能实现一定要立足我们的条件,这个条件也可以是现实具有的,或者自己去促成,叫创造条件。总之条件要带有现实性。如我说,我五年内成为中国首富,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但是从我自身条件判断,这个可能性的实现不可能的,这就超出了自身条件的现实意义,这样的目标毫无意义。设立目标必须要结合具有现实意义的条件而为之。

五、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也是一对辩证统一,对立又统一。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

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和纯粹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必然可以转化为偶然,偶然也可以转化为必然。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起支配地位,一定会贯彻下去的趋势,它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过程只起着加速或延缓作用。

如:不吃饭,一定会饿,这是必然;吃什么饭,吃多少,这是偶然。如:种下苹果种子,一定会结出苹果,而不会结出梨,这叫必然,结多少苹果,大小,这叫偶然。

如果你读到这里,就会发现,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严密性,这中间的逻辑关系十分微妙,环环相扣,如果我们的思维能做到这么严密科学,复杂的问题也难不倒我们。掌握这些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能帮我们处理各种复杂的事物。

把唯物辩证法掌握了,再去读毛选,就能跳出毛选读毛选,而不是困在内容里,很多人读,只是学会教员的一些基本方法如:调研、矛盾的观点,战略等。要想系统的掌握教员的思维框架、思想结构、分析逻辑,这是一要学马哲的,然后有结合毛选领悟他的哲学思想,就会看到贯穿全文的清晰的辩证思维,充实的内容,把马哲运用的烂熟于心,而且让马哲的原理的框架有了血肉。反过来又加深了我们对马哲的领会。

有了这五大范畴作为我们思维的框架,再处理复杂的事物的时候,就不会轻易出错,关键还是看掌握的程度如何。

马哲是一个科学完备的体系,还需要我们终生学习,再接再厉!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原理以及对应的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运动和物质关系原理:
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三个基本规律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采纳了黑格尔的定义,并应用于他们对社会和经济过程所作的解释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和理论——它把世界理解和描绘为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把发展理解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在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变化的结果”,即内因决定、外因影响(促进或延缓)。

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物质世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唯物辩证法就是对物质世界的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的反映。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要认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原因,而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因此,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断,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实质。辩证法是关于普通联系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复杂多样的。但不论是什么样的联系,其根本内容都是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既对立又统一。所以,联系就是矛盾,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说明事物的联系,了解联系的内容和本质。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区别于形而上学
发展观的根本标志。辩证法是永恒发展的科学,只有从
对立统一中,才能了解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本内容和实在过程;才能从根本上同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区别开来。
(3)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把握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作为完整而严密的科学具有丰富内容,它是由三个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和若干范畴所组成。在全部辩证法的内容中,唯有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它贯穿于一切其他规律和范畴。只要以它为指导,其他规律和范畴便可获得深刻的解释和正确的规定。
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对立统一规
律对于唯物辩证法具有根本性意义。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实践概念的科学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伟大变革的关键。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即以实践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它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提出了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的解释,构筑了统一的、彻底的、科学的哲学体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离开了实践观点,就不可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思想体系。

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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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终复尔:[答案]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原理 一、 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2、方...

交口县15679052956: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
官终复尔: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说简单点吧,唯物就是不唯心,认为物质决定意识. 辨证呢就是一种科学的方法.

交口县15679052956: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官终复尔: 唯物辩证法总说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

交口县15679052956: 通俗的说,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
官终复尔: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交口县15679052956: 唯物辩证法包含哪些内容? -
官终复尔:[答案] 唯物辩证法包括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否定之否定规律、质变与量变.其中矛盾的观点是根本.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使辩证唯物论的内容,而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交口县15679052956: 唯物辩证法包含的内容和它的特征 -
官终复尔:[答案]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进一步从各个方面揭示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普遍规律和范畴的科学体系.

交口县15679052956: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
官终复尔:[答案]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发展观,联系观,矛盾观,辩证否定观(既是联系的环节,又是发展的环节).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它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要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入手,不能只看到一个个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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