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行政处罚办法

作者&投稿:邵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违反《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行政处罚办法(97修正)~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除其他市容环境卫生规章另有规定的外,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组织按照规定的职权执行。第四条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围挡的,责令其限期设置,并自开工之日起至设置围挡之日,按应围挡的面积,处每平方米每天5元罚款。第五条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水流溢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清除污水,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处5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或未清除污水的,每逾期一天,对施工单位处200元罚款。第六条 对施工车辆未保持车体整洁、车轮带泥行驶的,责令其将被污染路面清扫干净,并按污染面积,处每平方米1元罚款。第七条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设置的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出现外形破损、漆皮脱落等现象而不及时修饰,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1天处以20元罚款。第八条 对未经批准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和在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的,责令其清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第九条 对在城区和近郊居民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的,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 对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元罚款。第十一条 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或者配置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处20元罚款。第十二条 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对其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改正。第十三条 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直接责任人50元罚款,处责任单位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镇地区,是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新城、建制镇。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使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依法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条 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区为主、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第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第七条 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第八条 本市提倡和鼓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村)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村)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第九条 本市对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授权的范围,依法对本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一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第十二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对于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投诉的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第十四条 本市按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确定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专业作业服务体系,健全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应当逐步实现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专业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第十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市的环境建设规划、容貌景观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市容环境卫生有特殊要求的道路和地区,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本市规定的容貌景观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并公布实施。第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作业条件,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除其他市容环境卫生规章另有规定的外,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组织按照规定的职权执行。第四条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围挡的,责令其限期设置,并自开工之日起至设置围挡之日,按应围挡的面积,处每平方米每天5元罚款。第五条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水流溢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清除污水,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处5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或未清除污水的,每逾期一天,对施工单位处200元罚款。第六条 对施工车辆未保持车体整洁、车轮带泥行驶的,责令其将被污染路面清扫干净,并按污染面积,处每平方米1元罚款。
  经七条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设置的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出现外形破损、漆皮脱落等现象而不及时修饰,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处以20元罚款。第八条 对未经批准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和在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的,责令其清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第九条 对在城区和近郊居民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的,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 对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元罚款。第十一条 对从事施工或者其他作业,未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或者生活废弃物清运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处100元罚款。第十二条 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或者配置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处20元罚款。第十三条 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对其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改正。第十四条 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服务公司不遵守有关服务规程和标准、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 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直接责任人50元罚款,处责任单位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巩固、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城区和郊区城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与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任务书》,在门前划定的地段,按以下规定承包“...

北京市最新消防法内容是什么啊?
北京市最新消防法就是2011年北京人大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其内容前一部分是:《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占道经营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
法律分析:城市占道经营,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14条和第36条中的规定,违反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

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
(六)其他妨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对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城管监察组织按照《北京市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丢弃废弃物管理规定》责令其擦净所污染的地面或者清除废弃物,并处50元罚款。对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城管监察组织按照《北京市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管理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

请问城管不允许小商贩沿街摆卖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
城管不允许小商贩沿街摆卖根据的法律是: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以及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 市、区行政执法部门按下列规定,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行使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居民区楼上养鸽子违法吗?
居民在自家阳台饲养信鸽,一没占用公共空间,二不是非法放养,而社区和物业方面不是执法单位,倘若居民不听劝阻,即使投诉再多也无权强行制止。楼顶养鸽子,其行为首先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次,占用公共的楼顶,也是侵权行为,可以向当地居委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房子住了进去,不供暖可以吗?国家有没有强制供暖的规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一定数量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当地采暖供热期,明确供热期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权力有多大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目前,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

小区别墅把铁围栏改建为砖墙,违法吗?如果违法,违反了哪个条例。_百度知 ...
这些要求,购房业主均须无要求遵守,且在未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行改变,未经过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会面临拆除的风险,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

墨脱县17651458222: 校园内乱贴广告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
官柳基瑞: 一般来讲,是可以对随意乱贴广告行为,采取警告和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依据如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

墨脱县17651458222: 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禁止饲养宠物? -
官柳基瑞: 物业公司可以约束饲养宠物的行为,但没有权利禁止饲养宠物. 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房改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业主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以罚款.” 从以上规定看,物业有权制定关于饲养宠物的条例,但是无权将拒绝业主养宠物的权利,只要业主不违反制定的条例影响到他人的生活等,物业没有权利禁止业主伺养宠物.

墨脱县17651458222: 装修算不算建设工程 -
官柳基瑞: 属于建设工程,我以前也犯过这种错误. 但就是 限期整改 没有罚款 我是南京这边的

墨脱县17651458222: 城管能对发传单的人进行怎样的处罚? -
官柳基瑞: 城管能对发传单的人只是交罚款,或者教育,没有其他影响.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发传单是犯法的.在街上发传单,只有传单内容涉嫌反动宣传,根据传单内容、违法程度进行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仅仅是宣传产品,工...

墨脱县17651458222: 小区别墅把铁围栏改建为砖墙,违法吗?如果违法,违反了哪个条例. -
官柳基瑞: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0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二)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第二十九条 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照本市容貌景观标准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很难界定为违法,先和业委会、社区沟通吧.

墨脱县17651458222: 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多少钱 -
官柳基瑞: 罚款数额,条例没有具体数额.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城市管理千差万别,本意是给各地制定实施办法时留个自由裁量幅度,由各省实施办法做出一个具体数额.比如《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了具体规定.例如: (...

墨脱县17651458222: 在墙上张贴小广告 违法吗?违反什么法律规定 -
官柳基瑞: 违法,违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墨脱县17651458222: 为什么安装铺面门头广告牌城管要收钱? -
官柳基瑞: 只要是市区.都要收费的.如果没人管.街上每层楼都挂个超大广告牌子.装门头收费的标准你都理解错了.首先.城管管的最重要的就是乱占街道问题.你装门头.挂广告牌.肯定要搞个椅子什么的.他们收的是占地用的.最好找好票据去执法局看看.不管城管什么理由罚的.没票据就不交钱.

墨脱县17651458222: 在墙上张贴小广告 违法吗?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呢? -
官柳基瑞: 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张贴小广告等宣传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墨脱县17651458222: 小区摆摊占道经营违规怎么处罚
官柳基瑞: 便利,小区里也出现了很多占道摆摊占道经营的现象.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小区的外... 违反了《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小区内的摊贩...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