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作者&投稿:春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1、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储备。从现实情况看,苛求领导干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样,系统掌握法律体系,熟练使用法律条款,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是难以实现的。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要重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其次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成为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平安中国、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2、在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养成法治思维不是简单的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要注重优化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同时,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
  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把握多种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及原因
  主要特点:
  一是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纠纷。而现在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则比较突出。部分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遇到矛盾躲避、推诿,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和矛盾,而是干一天算一天,将矛盾留给下一届。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因此,不少单位、企业、村组织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分析近几年来矛盾纠纷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拆迁安置补偿、城市管理及拆违、居民住房及福利待遇、企事业单位改制及职工社会保障、大规模建设与开发、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干部办事不公而不满等问题。

三是群体性纠纷突出。在出现的矛盾纠纷中,往往是群众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集资无法偿还等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的事情。这些矛盾纠纷调解难度较大,多数形成集体上访。案件比较复杂,政策规定不明晰,问题棘手,对社会的稳定,危害也较大。
  四是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偏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集体访。部分上访群众抱有“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上访的人越多,政府越重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动辄就组织集体上访,以此向政府施压,提出过高要求。这部分案件在企业职工求社保、农村土地征用、房产证办理等涉及面较广的信访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二是越级访。近年来,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参与意识明显加强,对自己不满的事情到乡镇以上部门反映,而不用村级解决,对村干部明显不信任,这就无形中加大了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工作量。从调查情况看,群众不愿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原因是对某些官司没有把握,怕花钱,而直接向政府反映则不用花钱,成本低。另外,即使赢了官司,那些法律白条也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方面。三是择机上访。分析今年信访案件的发生,越是各级政事、要事较多的政治敏感期,越是信访案件的多发期。一些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上级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期间上访,以此引起各级重视,向政府施压。
  五是对抗程度增加。上访当事人一次两次上访未达到自己的目的,情绪就越来越激烈,对抗的程度加剧。有的上访群众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反映问题。比如,一些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上访,围堵党政机关,扰乱正常办公秩序。还有一些群众采取穿打横幅、静坐等极端方式,滋事丢丑,严重影响了我县形象。
  产生原因:
  1、客观方面的原因: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企业军转干部、对越参战退伍战士等方面。有发展过程中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园区建设、项目推进带来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有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农村换届选举过程中,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2、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少数部门和单位对矛盾纠纷工作重视不够。有的认为发展是第一位,稳定是次要的;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很少过问稳定工作,不了解情况,不研究办法,得过且过;还有的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稳定工作情况不明,措施不力,一旦发生上访案件,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导致群众集体访、越级访。二是工作不深入,作风漂浮。有的单位处理矛盾纠纷,抓不住要害,虽处理多次,但没有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导致群众反复上访;个别单位甚至要等群众越级访或重访10多次,才开始下决心解决,增加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成本。三是思路不活、办法不多。当前,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有的部门和单位在解决问题时,习惯沿用老办法、老思路,而不能积极想办法,出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导致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加大了问题的处理难度。四是部分单位配合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处理问题时,一些单位不是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而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互相“踢皮球”,给案件化解造成很大的被动。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对策
  社会矛盾纠纷构成因素复杂,涉及领域广、突发性强、群体性高、极易激化,是构成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调解纠纷是治标,预防纠纷才是治本。预防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通过上法制课,宣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办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坚持定期上法制教育课,普及《宪法》、《民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针对具体情况,提前在公民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帮助群众理解政策,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领导包案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抓,亲自过问,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直接与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各项工作纳入依法运行的轨道。现在我国的立法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依法管理已具备了基本的前提条件。为了形成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把对社会生活的管理纳入依法进行的轨道,既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公务人员违法或不当行政造成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各行业、各单位也要依据各项法律和法规依法管理,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觉履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即问题发生在哪,就由哪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处结这些纠纷与个人政绩挂钩。建立离任和调离查纠制度,对在任期间的矛盾隐患离任或调离时必须处结。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政治责任。
  (四)建立反应快捷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从三个方面建设:一是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增强基层调委会的整体功能放在重要位置上,不断加强组织网络建设。二是大力加强对从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调处能力。定期调整调解队伍,把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来。三是要继续完善形之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定期开展各类纠纷排查活动,层层梳理辖区内的纠纷苗头和隐患,将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掌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人员发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工作预案,把疏导和预防工作做在前头,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乱,防患于未然。
  (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由于当前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的原因很多,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等诸多方面。因此,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搭建跨区协作平台。一是依托县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对重点矛盾纠纷,确定案件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协调各单位上下配合、左右联动,共同做好调处工作;二是发挥乡镇、单位调解中心和调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纠纷。乡镇、单位调委会要定期对复杂疑难的民事纠纷进行专项治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及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解不成的,可引导上法律程序,杜绝越级上访的发生。
  (六)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实行案件督办销号制度。对每一起有影响的矛盾纠纷,要提前预见、超前介入,建立专门档案,并由专人办理、逐一化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情况,跟踪回访当事人,从而形成一体化的矛盾排查新机制。
  三、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日益错综复杂,加大了调处难度。因此,在做调处工作时,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干部依法管理与群众依法办事的关系。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并不意味着是用法律来对付群众、整治“刁民”的。它一方面要求社会的管理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通过深入普法、严格执法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要求管理者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做到依法管理。在两者的辩证统一中,后一方面始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频发,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确实有一些干部不依法办事,办事不公,甚至欺压群众,腐败堕落等引起群众不满。因此各级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规范、制约与引导、保护的关系。在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中,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对合法权益的保护两者也是辩证统一的。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申诉、控告、检举以及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又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我们反对的是不按法定程序的上访行为,而对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则应注意保护,对他们的正当要求应及时解决和处理,即使群众坚持要求上访,也不应强行禁止,而要引导他们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当前矛盾纠纷较多,上下沟通渠道还不是很通畅的情况下,要注意保护公民的上述权利并正确加以引导。
  三是法律手段与经济、行政、舆论宣传等其他手段的关系。法律是现代法治国家管理社会的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但是,由于社会矛盾纠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国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还不可能全部运用法律手段来调处。因此运用多种手段调处和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社会管理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种手段是不行的,各种手段都有其优势,不能相互代替;另一方面,在法治不断加强的现代社会中,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调处手段都会涉及到相关的法律问题,都与法律手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共同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四是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与其它工作的关系。要把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防止多种矛盾纠纷的汇合,使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在研究工作时,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内容;布置工作时,有任务;检查工作时,有项目;总结评比时,有奖惩。对因工作失职,调处不力,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的,要追究责任。对社会矛盾纠纷较多,又不能有效调解的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

(一)准确定位,规范信访秩序,实现信访工作理性回归
坚持规范信访事项和规范信访秩序相结合,规范信访事项是规范信访秩序的前提,要想规范信访秩序,必须规范信访事项。凡是明确有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的诉求,都不应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登记。
拓宽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的渠道,告知其选择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如果把不是信访的问题引入信访渠道,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误导了群众。在畅通信访出口上做实做强,使大量被误导进入信访渠道的上访人,通过教育引导、法律告知引导其退出信访渠道,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二)强化法治,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
破解信访难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逐步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依法解决问题。
具体来讲,一要依法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符合解决条件的,一定要做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二要依法教育疏导,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化访为诉、进入程序、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涉访人群导入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三要依法惩戒处理,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上访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对把上访当成诬告、陷害、诽谤渠道的,要强化法律告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四要依法终结信访,坚决维护三级终结的权威;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律按法律规定,通过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程序处理,并结合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监督、法制工作监督,强化纠正错误,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制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三)正确引导舆论,淡化信访宣传误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对信访群众的导向作用,客观报道宣传信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信访的正确认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
淡化对信访特别是越级信访促进问题解决的宣传,不过分夸大和渲染信访的作用,大力营造依法解决问题的舆论氛围,从思想上消除涉访当事人对信访渠道过高的价值预期,引导其自觉选择司法解决途径,在法治程序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通过对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效震慑违法,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宣传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的全过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强化法律告知、释疑解惑,教育警示群众防范违法犯罪,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源头治访,把涉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县级以下
信访问题的解决和防范关键在基层。要紧紧抓住县级以下有关部门这个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和防范源头:一是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解决在源头。二是增加县级以下有关部门化解矛盾、依法解决问题的层级,从村组、社区到乡镇、办事处、县区有关部门来真正了解实情、层层化解矛盾。三是对涉访违法行为也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县级以下。要坚持法制原则,以“合法”还是“违法”作为定性标准,不要纠结于是否为“上访人员”、“特殊群体”,防止违法行为的逐步升级。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从源头上发现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如何培养法治思维
培养法治思维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必须做到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守法习惯和守住法律底线。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1)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2)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要有一定的知识储备,知识是基础。2、在一定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多分析案例与社会中出现的问题,要以“社会学的想象力”,以问题为中心,进行深入地思考。3、当然,这种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要急。

通过学习,如何运用新的法治思维融入法治社会?
2、其次,我们需要运用新的法治思维来解决实际问题。这包括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权益,以及推动社会公正和公平。同时,我们也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3、再次,我们需要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这包括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

如何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坚持学法、尊法。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主导作用十分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的认识自己的地位、作用、影响,通过自己带头学法用法来促进全社会的法治教育蓬勃开展。二是坚持职权法定。人民是权力的本体。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白职权是法定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

培养法治思维方式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有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推动政务公开、养成守法习惯等。1、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2、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过程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如何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能力
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法治思维是以法律规范为基准,对社会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判断的思维方式。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具备法治思维不仅有助于依法行政,更能维护社会公正,促进和谐。为提升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法律学习。公职人员应系统...

教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5、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法治思维强调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要求在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时依法进行调解和处理。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动荡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生。6、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需要公众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再次,要把握多种思维方式的合理运用。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二是要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首先在于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的长效机制。在学习形式上...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1、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

洛南县17140256583: 谈一谈如何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
宥子孚来: 一是要培养法治思维理念.首先,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要通过各种途径,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使其认识到什么是法治思维,为什么要运用法治思维,怎样运用法治思维,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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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子孚来:[答案]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是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根本依据,也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有效手段.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的现实,领导干部应更加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

洛南县17140256583: 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
宥子孚来: :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执政者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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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子孚来: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能够从源头上影响和促进法律执行者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度建设包括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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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17140256583: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 -
宥子孚来: 法治思维是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们所面临难题的根本途径.但发展只能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而不是拼资源、竭泽而渔的盲目发展,如果为了追逐“政绩”急功近利,蛮干式发展,甚至不惜以牺牲...

洛南县17140256583: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和行?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
宥子孚来: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

洛南县17140256583: 怎样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
宥子孚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体现了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敢担...

洛南县17140256583: 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
宥子孚来: 1、重视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2、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3、要高度重视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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