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3.1

作者&投稿:俞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住建部正式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的最后一天,一则重磅消息为建筑行业送来了新年“大礼”: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历经两年时间、两次征求意见,“靴子”终于落地。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工程总承包,即设计、施工及采购一家全包才叫“总”,分而治之则不是“总”。尤其确立了我国工程总承包新的设计和施工“双资质”制度,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业内专家分析,未来将引发设计施工行业兼并大潮,“合”是未来大势所趋。
本次文件发布的影响力在行业内持续发酵,其中以“工程总承包实施双资质”为主题入选2019年度工程设计行业十大事件。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20年3月1日,也就是农历春节过后即落地,留给企业准备和过渡的时间并不多,目前已有机构开始组织相关培训。
━━━━重新定义“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三条指出,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早在1984年,工程设计企业就开始了工程总承包的实践,不过集中在工业工程领域,尤其是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建筑领域的总承包还是在国务院19号文《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下发之后,尤其是2016年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工程总承包市场才重新活跃起来。
据行业统计报告显示,从2014年到2018年,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营业额和新签合同额逐年增加,平均复合增长率近30%,工程总承包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的比重也逐年递增,从2014年的34.6%增加到2018年的50.2%。
业内资深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之前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基本是工程设计企业“一枝独秀”,房屋建筑领域是在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包模式后才开启设计、施工同台竞争的局面。
实际上,工程设计企业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进行的工程建设总承包试点确切地说是“设计管理模式”,设计管理模式的本质是“设计+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而不是“设计+施工”总承包。
随着工程总承包被明确定义“设计+施工”,因此专家预测,2020年必将是建筑业变革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会成为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元年,工程设计企业可能会转型成为工程咨询的核心力量,施工单位会转成工程总承包的核心力量。
━━━━设计、施工“双资质”时代来临
要做工程总承包,必须拥有设计、施工“双资质”,这在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中被明确,被业界热议的也集中在下面两个条款: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十二条)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上述条款赋予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具有同等业务延伸的权力,即设计单位可以向下游施工延伸,施工企业可以向上游设计延伸,但现实情况可能对工程设计企业不利。
据不完全统计,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共有7000多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占到十分之一近700家,并且大部分已申请了甲级设计资质,至少已具备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条件。而设计院则不同,只有极少的设计企业有少量的施工力量储备,或收购了施工二级、一级资质企业。
虽然本次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提出“设计、施工”资质可以互认,但必须符合企业资质条件。众所周知,施工企业是重资产行业,有极其严格的标准,目前看大多数设计企业欲通过审批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的成功率较低;另外虽然兼并施工企业是一个快捷路径,但“蛇吞象”难度极大。
施工向上游延伸则不同,设计企业是轻资产行业,施工企业通过兼并设计企业获得资质较容易,而且不少施工企业就有设计资质和人员。
一位业内做装配式钢结构的大型施工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目前他们很多装配式项目都采用了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双资质是一个很好的方向,目前我们是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正在申报特级,同时也正在升级甲级建筑设计资质”。
未来行业也有一个预判,2020年是强基建保增长之年,建筑行业必将又迎来新一轮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兼并大潮,行业边界越来越模糊,企业多元化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绝大多数工程设计企业或许会退出工程总承包市场,从而专注于自己擅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成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力量。
━━━━2020年EPC发展之路
什么样的项目适合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是否必须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六条提出:“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而在上一版征求意见稿中则要求“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与之前相比,针对装配式建筑并没有强制推行工程总承包的意思。在此之前国务院、住建部以及各地相关文件中对装配式建筑要求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还有些省份提出未来50%的项目都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相比之下,体现了政策导向希望通过工程总承包自身的优势而非行政规定将其推广。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是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并且目前国内外很多装配式建筑项目都是采用EPC模式。住建部原总工程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宜明提出装配式建筑“一体两翼”协同发展思路中,“两翼”就指的是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建装配式建筑和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一体化设计。
上述业内做装配式钢结构的大型施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重点推进装配式建筑与EPC、BIM的深度融合发展。
按照目前要求来看,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对设计、采购、施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BIM等技术手段对项目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控变成了必须实施的工作,可以预测之后工程总承包企业更有动力采用新技术来提升利润。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是终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设计企业还是施工企业,都要放大自己的格局,积极应变,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工程建造质量。

2020年建筑行业的十大关键词,与你息息相关!-工保网



1、装配式建筑加速发展

2020年,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及各个方舱医院的快速落成,引得国外震惊和热议。

中国快速组织力量和高效施工体现了硬核的中国建造能力,之所以创造这样的奇迹,装配式技术在其中尤为关键。

装配式建筑具有模块化、定制化、高效化、绿色化特点。

火神山医院利用当地施I单位的现有库存,用集装箱进行模块化拼装成一个个病房,针对有特殊高要求的ICU等场地采用轻钢结构加钢制复合板结构,大大地加快了医院的建造进度。

这次疫情也给建筑业带来深刻的启示,紧急时刻只有装配式建筑能做到如此快速的建造。未来在政策和环境的双重作用下,装配式建筑将不断的成熟,行业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



2、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3、监理工程师考试改革

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 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之前取得的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效用不变 。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 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效用等同 。

2.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l 参加 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 成绩有效期顺延 ,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l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l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3个专业类别。
l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l 考试成绩实行 4年为一个周期 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l 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 免考基础科目 。
l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4、农民工工资保障

2020年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


5、二建考试延期

受疫情影响,原定于在5月30、31日举行的二建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暂未公布,此举无疑打乱了不少考生的复习计划,也让很多原本不打算参加二建考试的人加入到了备考行列中,但是总的来说对大家还是有一些好处:

1. 复习时间增多
尤其是对上班族来说,有更多时间去攻克二建考试中的疑难点。

2. 更好的进行职业规划
疫情推迟了多个省市的二建考试,报名工作也相应推迟,大家也有了更多时间,去认真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选定自己要考的实务科目。

6、工程造价改革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1.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l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 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 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
l 因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
l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 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l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l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l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l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

2. 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l 鼓励 施工单位 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 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单位 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l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 可以直接申请 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 一级资质。

3. 招投标:
l 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l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 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 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l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4. 关于合同:
l 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
l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l 采用 总价合同 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 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
l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5. 项目经理:
l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l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7、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协同发展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未来5年建筑业大方向敲定。

10个关键词:
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内需、装配式、智能化装备、机器代人、智能控制造楼机、全产业链、工程总承包企业、CIM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8、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国务院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日内支付 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60日 。
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 ,将对机关、事业单位 追究责任 。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 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 中小企业款项。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 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 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 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 。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禁止 本行业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 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 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 不得违约拖欠 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 。

9、企业资质改革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改革后: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施工资质分为 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分为 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
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文件还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1. 建筑资质类别的变化,建筑资质已经取消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之分、取消了数量限制、打破资质序列的变化,企业可以自由申请资质,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细化了项目业绩指标。

2. 资质标准主要指标的变化,针对目前空壳化严重现象的建筑施工企业,对注册建造师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了项目业绩等具体指标、添加对现场经理和关键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细化了项目业绩指标。

3. 施工资质范围的变更,取消了施工劳务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限制,承接范围不在于注册资金挂钩;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简化建筑资质。虽然在政策的实际实施中有些困难,但对于具有良好信用额度的建筑企业来说,放宽其业务范围无疑是一项技术和财务挑战,给建筑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10、电子化证书普及

虽然2019年就已经有一些省市发放了二建电子证书,但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许多相关工作都转移到了线上开展,一级建造师也有了自己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的办理省时省力,查询起来方便快捷,有效减少了假证现象的产生,电子化证书未来会成为建筑行业的一大趋势。

1、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而制订的。
2、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适用于住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3、工程总承包活动,应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拓展资料:鉴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特殊性,业主在发包时尤其是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未批复时,业主对项目的要求、规模、标准、功能等尚未清晰确定,且在各地均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情况下,发承包双方均对该种情况下固定总价的风险范围难以进行清晰的界定。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3.1
1、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而制订的。2、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适用于住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3、工程总承包活动,应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办法分为四章,共28条内容,包含总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等内容。与此前的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变动。一、工程总承包监督和管理 办法在征求意见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工程总承包活动,由投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基础上,...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而制定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八个亮点,读懂《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亮点一、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规定,工程总承包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或者设计、施工(DB)等阶段总承包。《管理办法》没有将“勘察”纳入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发包人控制投资额度、承包人控制工程造价。 亮点 二、规定不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前应具备的不同条件 体现在两个方面...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分包项目除暂估价外,可直接发包。工程总承包项目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发包,承包人准确报价...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工作程序中...
【答案】:B 项目总承包方的工作程序如下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包括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

总承包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序?
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生产科(组)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

工程总承包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序?
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生产科(组)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或者联合体)按照与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

金溪县15921784103: 工程总承包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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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15921784103: 违法分包活动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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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15921784103: 国家发改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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