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作者&投稿:桂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司收购方式有什么~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公司收购常用的收购方式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一)收购资产。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二)收购股票。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收购常用的收购方式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一)收购资产。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二)收购股票。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 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开收购 它是指 要约 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在公开收购中,“公开出价”是一个至为关键的因素,对于收购公司来说在其正式公开收购要约后,只能以该要约作为购买该股票的价格,而不得在此要约有效期间内,另在公开市场上或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购买任何其他股票。所以,要约公布之前的保密工作也是至为重要的。 (二)杠杆收购 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所谓“杠杆”,是指公司通过借进资本或发行优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由于 债权人 并不要求参与日后的经营利润,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且公司支付 债务 利息又无需计入公司应税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图通过买卖公司股权来获利的收购者,自然愿意选择举债高的融资方式,以期达到所谓的杠杆效果。其本质上是一种投机活动,它不仅是股权的转移,而且将对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使目标公司由一家低负债比率的公司变成一家高负债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级别也将随之降低。 (三)协议收购 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的行为。该形式适用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其优点在于对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级市场来说,协议收购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较小,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在信息公开、机会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协议书范本 年 月 日签订于 北京 · 区 本协议由下列二方于二零零七年 月 日在北京市 区签署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 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 公司转让 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 股东权利 。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 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 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 承担连带责任 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 债权债务 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本页以下无正丈)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是可以进行收购的,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收购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走,不同的方式收购的方法也会不一样,双方也必须要签订收购的合同,在收购的过程中一定要公平、公开、公正,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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