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关于农村土地 急! 急!急!

作者&投稿:原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急!急!急!~

对那部分土地没有权利,你不允许货车通过也不违法,因为你修的路负载小不能通行大车,对路几乎没有权利,应该设立警示标志,警告告大车不要通过。池塘可以填一部分,但是你恐怕是填的太多了,没有追究责任就继续那样吧

土地仲裁委员会可以处理。
你的几个问题,只要把握住一点就可以,所有你们村的土地池塘山林都是集体所有,是所有的户口里的农民所有,不是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是你们选出来办事的。另外, 承包的事情也是要公开的,同样的鱼塘,两个人都要承包,那就要公开竞价了,至于承包款,是分给村民还是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修路或者其他用途,都要公开,财物公开,用途公开,总之,村委会不是你们头上的人,是给你们办事的,他们没有任何理由隐瞒任何跟村民利益相关的信息。

  土地法 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法或土地法规是国家调整土地所有、占有、经营、使用、保护、管理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土地经济利益,稳定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统治。
  古代奴隶制国家就制定有关于土地所有和使用的法律。公元前20世纪,《苏美尔法典》、《中亚述法典》都有田园继承权等土地关系的法律规定。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中也有许多关于土地占有、租佃的规定,如第45条规定:“自由民以其田租与农人佃耕,并将收取其田的佃金”。公元前451年-前450年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第七表是专门的“土地权力法”。公元前3世纪,印度《摩奴法典》之八也是专门的土地关系法。在中国,《周礼》记载,西周奴隶制国家的法律规定,周天子拥有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只有天子才有权将土地分给诸侯,诸侯再分给大小贵族占有和使用,不准买卖和自相授受。
  封建社会,许多国家的法律都确认和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法兰克查里大帝颁布《查里曼庄园敕令》,推行采邑分封制度。1215年英国大宪章重新确认了封建贵族和教士的权利,保证贵族和骑士的封土继承权。在东方,土耳其、印度、朝鲜、日本的封建帝王也都是通过颁布法律、诏书、敕令等确认其封建土地制度。中国是土地立法最多的国家之一。如春秋战国时期,鲁国的“初税亩”、齐国的“相地定籍”、秦律的“废井田,开阡陌”等,都是确认以经营“私田”开始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以后的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颁布了大量关于土地的律、令、诏、敕等,进一步确认了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如秦始皇下令“使黔首自实田”。《秦律十八种》中的《田律》,详细规定了国家对农田、水利、山林、苑囿的管理制度。《汉律》规定:官田(皇室占有的土地)禁止买卖,民田(地主占有的土地)允许买卖和继承。公元280年西晋公布有《占田法》。从北魏太和9年(公元485年)到唐初(公元7世纪),各封建王朝都颁布有均田令,规定地主可依奴婢和耕牛数量受田。以后的《元律》、《大明律》、《大清律》对土地制度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各国先后制定了有关土地法规。17-18世纪,英国发布了一系列圈地法令。1775年美国取得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了一系列关于土地的法令和条例,确定了美国的农业资本主义道路,特别是1862年,林肯签署的著名的《宅地法》和1866年公布的《南方宅地法》,都促进了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土地关系的确立和发展。日本明治维新以来也颁布了许多土地法案。为了消灭封建土地关系,促进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亚非拉许多国家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都通过土地立法,推动土地改革运动。
  中国为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1853年太平天国曾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宣布实行一切土地为太平天国所有,平分给农民耕种的土地制度。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曾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口号。1926年国民党政府通过的政纲,提出了“二五减租”(即减轻佃农田租25%)。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政权为了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曾先后制定一系列的土地法。如1928年12月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4月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和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1947年9-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宣布“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土地改革实践和立法经验,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3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11月,政务院公布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列》和《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对大城市郊区和华侨的土地改革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了保证国家建设用地,1953年政务院公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7年修订)。195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3章(第17条至24条),对土地使用制度作了专门的规定。1956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3章规定了入社的农民必须将私有的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同时,还规定了“抽出一定数量的土地分给社员种植蔬菜”。
  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后,1975年和197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规定了农村土地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集体所有。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古代土地法的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奴隶制、封建制的土地关系。封建社会末期,土地法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在确立有利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土地制度以后,越来越多的内容是关于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和征用等问题。
  总括起来,土地法主要有以下内容:①关于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规定。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土地买卖、租赁、转让、继承和典当等法律规定。这些都是土地法的核心部分,是其他土地立法的前提。②关于土地规划、利用和保护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经济发达国家都有这方面的立法,特别是现代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立法普遍引起各国的关注。③关于公共设施和现代化占用和征用土地方面的规定。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日趋尖锐,特别是人多地少的国家更重视这方面的立法。④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包括土地管理机关和土地测量、登记、统计、发证、档案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关于菜地应该属于自留地,发生在1980年以前的变更,包括建农机站,属于历史沿革问题,在土地确权时都是视为合法的,不管是否办理过征用手续,也就是说,农机站使用的土地应归他们的主管部门所有,交给你们使用,并没有改变权属性质,只是托管,当然你们现在种植的菜地应还属于你的自留地,1980年以前被占用的,你们不再拥有使用权。至于几位村民所说的他们的祖宗地是没有依据的,如果没有经过农机局同意就拆除农技站是破坏国有财产的行为,在上面修建社庙如果没有经过批准也是非法的。你们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并举报。

可以


乐山市18881588444: 【求助】关于村子土地的~
上妮替普: 你的反对是无效的,集体土地是农名集体所有权,村委会是集体所有权行使的组织.你有权力要求予以补偿,包括你重新起地基建房,村里也会予以你建房的资金补偿.好好去解决,不要闹僵,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和死扛的结局是不同的.

乐山市18881588444: 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 -
上妮替普: 你好!首先,你邻居的女婿在没有经得你家同意并给予适当林的补偿的情况下建猪场、盖房子是违反农村土地管理和侵犯了你家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以及财产所有权.同时农村竹林受《森林法》保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我建议你首先上访区县林业部门和土地部门反应情况,如果经过批准的情况下你就要求两部门协助解决竹林赔偿和土地划拨等有关事项.仅供参考.

乐山市18881588444: 农村的土地,在没有土地承包证书的前提下,怎么确认土地是自己的?急 -
上妮替普: 农村的土地,如果没有该土地承包证书的,就没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据依法与发包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申请办理土地承包证书.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乐山市18881588444: 关于农村土地问题我很急,请知道的好心人告诉我,谢谢 -
上妮替普: 乡产权的房子是没有什么公摊面积的.乡产权的房子一般来说没有土地出让权的.也就是说,你要是盖房是可以的.直到你把自己的房子拆了,不在那里住,政府就有权利收回自己的土地.所以很不幸的,这个只能说是通过你们去协商,没有法律途径的.但你可以找人把土地证件办下来.这样你们就有权利去争取自己的合理土地占有权了.

乐山市18881588444: 关于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在线等,急、 -
上妮替普: 1、承包的时候需去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用途变更审批 .2、审批通过后,可以在承包合同期限使用土地.如果对方未到期就要收回土地,是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前期投入及相关损失.也可以不管他,让他去起诉你.3、假如使用耕地没有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是违反土地法的.土地管理部门就可以责令改正或者罚款.

乐山市18881588444: 问一个在农村有关土地的问题.. -
上妮替普: 你所提出的这个现象属于民法中的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是完全合法的.

乐山市18881588444: 求助:农村土地法律问题 -
上妮替普: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1、村集体所有.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4、依据土地法给出生的小孩和嫁来的人.任何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乐山市18881588444: 求助,土地30年不变的政策???? -
上妮替普: 30年不变,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但,这不是绝对的.一要看本集体的承包经营方案确定的承包经营期是多少,集体约定俗成的承包地调整惯例如何等;一要看你是否仍为本集体成员;还要看承包后,是否未持续经营而将土地抛荒等等. 享受补助的前提,取决于当事人是否仍然对土地有承包经营权,如果没有了,也就不能享受补助. 关于你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是你的户籍是转到设区的城市(如是,不能保留承包经营权)还是城镇,二是看你户籍转出前是否有承包土地,如有,要看你当年的承包期多少,三是看你户籍转出后,土地是否经集体重新发包处理.... 如今,事隔近二十年,你要主张承包经营权,要求补助,基本已缺乏依据.

乐山市18881588444: 关于农村土地问题
上妮替普: 农村有两种土地形式,1、国有土地;2、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使用一定要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批准;集体土地要乡一级政府同意.

乐山市18881588444: 农村土地继承权的问题!!!!!急 -
上妮替普: 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即不能成为遗产,更不能继承.所以无论是哪个儿子,对老头的承包地都没有继承权,当然,也包括老二. 但农村的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承包单位的,即“家庭联产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当承包人去世后,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发包方村委会就无权收回土地,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使用到承包期结束. 这个“家庭”是指在该村有农业户口的在土地使用证规定人数之内的人.而老二不在此列,没有他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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