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作者&投稿:艾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具体怎么算~

  最迟交单日,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就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必须向银行交单要求兑付的日期。一般来说,L/C对交单期都有明确的规定,合理的交单期的长短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到商会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申领检验证明书,如SGS验货报告等所需的时间;缮制、整理、审核L/C规定的文件所需的时间;单据送交银行所需的时间包括单据送银行后经审核发现有误退回更正的时间等。
  通常交单期规定为运输单据出具后的7-15天.
  L/C对交单期的规定是为约束受益人,促使其在货物出运后及时交单,避免由于受益人迟交单据而使得单据“过期”,如晚于货物抵达目的地,从而会给进口商带来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风险(如滞港费等),也会影响进口商及时提货转售,贻误商机。当然受益人尽早交单对其自身也有好处,如果单证相符,则受益人可早日收款,加速资金流转;如果单证不符,在不符点是被议付行发现的情况下,可以有较充裕的时间更正单据;即使单据已经寄到了开证行,开证行发现不符点并提出拒付的情况下,若时间允许,受益人也会有可能补交更正后的单据,以确保收款安全。

  当然,L/C也可以不规定交单期,《UCP600》第14条c款规定:“如果单据中包含一份或多份受第19条—第25条规定的正本运输单据,则须由受益人或代表在不迟于装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对此,《UCP500》第43条a款有类似规定,只是《UCP600》把过去的“21天”明确规定为“21个日历日”(21 calendarays)。也就是说,如果L/C中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最迟交单期就是装运日后的21个日历日之内,此时受益人的交单要受到L/C的到期日与交单期这两个日期的约束。不过21个日历日的规定仅适用于要求提交的单据中包括一份或多份正本运输单据的情况。在L/C没有要求提交正本运输单据时,受益人只需在L/C的有效期内交单即可。
  为保证收汇安全,受益人可采取两次交单方式,即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取得运输单据再向银行提交运输单据要求兑付。另外,在电子信用证业务中,关于受益人交单问题,《eUCP1.1》第e3条a.ii款规定:“„单据‟应包括电子记录”。
  第e5条b款规定: “电子记录可以分别提交,无须同时提交”。c款规定:“若eUCP信用证允许提交一条或多条电子记录,受益人有责任向接受交单的银行提供表明交单完毕的通知。该通知可以电子记录或纸制单据的方式做出,同时必须注明有关的eUCP信用证。如果银行未收到受益人的此项通知,将被视为未曾交单”。 c款的规定值得注意,因为当提交纸单据时,《UCP600》并未规定受益人要提交交单完毕的通知。
  信用证的到期日
  信用证的到期日在业务中常被称为有效期(Expiry Date)(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组织翻译的《UCP600》中文本中翻译为“截止日”)。 《UCP600》第6条d.i.款规定:“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交单的截止日。
  规定的承付或议付的截止日将被视为交单的截止日。”( 《UCP500》第42条a款中对于L/C的到期日有类似规定)据此,如信用证未规定到期日,则该证无效,不能使用。信用证的到期日是银行承担兑付责任的最迟期限,同时也是约束受益人提交单据的最晚期限,如受益人交单晚于到期日,此信用证也就失效了,银行有权拒付。L/C的到期日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便在装运货物后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通常到期日规定为装运日后的第15天.
  有时有些L/C的到期日规定得不够明确,如规定L/C有效期为“一个月”、“三个月”等,此时需注明起算日期,否则按照《UCP500》第42条C款的规定,以开证行的开证日期视为起算日,从而确定该证的到期日。不过这种做法有些绕圈子,《UCP600》已删除此规定,这提醒银行以后不要再采用这种方式注明L/C的到期日。
  信用证的交单地点
  关于交单地点(Place for presentation),《UCP600》第6条d. ii.款规定:“可在其处兑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地即为交单地点。可在任一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任一银行所在地。
  除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地点。”此条规定有实质性的修订,《UCP500》第42条规定:“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议付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议付交单地,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由于此前不少L/C就交单地点的问题存在相互矛盾的做法,比如一份自由议付的L/C却规定交单地点或到期地点为开证行所在地,因此《UCP600》明确了交单地点应在指定银行及开证行所在地,而且按照《UCP600》第6条a款 “信用证必须规定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或是否可以在任一银行兑用。
  规定在指定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的规定,即使存在指定银行,开证行不得拒绝受益人直接向其提交的单据,也就是受益人(包括交单行)可以自由选择向指定银行还是开证行交单,但是受益人必须清楚此种选择潜在的风险,比如受益人要承担交单时间延误造成逾期交单的风险。
  如果采用电子交单方式,按照《eUCP1.1》第e3条a.iii款的规定,电子记录的交单地点意指电子地址。第e5条a款规定:“eUCP信用证允许提交:i. 电子记录,则必须注明电子记录的交单地点;ii. 电子记录和纸制单据者,还必须注明纸制单据的交单地点。

是的,必须是交单日前搞定,不搞定你就要更改交单日期,或客户可以接受这个不符点。2样都要拿钱。

信用证如果单独规定有交单期,那么,首先要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如果提单上的装运日是8月3日,那么最迟交单日为8月24日。

定义为:信用证在交货日的前一天完成信用证的日期即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是的,必须是交单日前搞定,不搞定你就要更改交单日期,或客户可以接受这个不符点。2样都要拿钱。

信用证条款有规定在出运几天内交单么?如果没有默认21天,就是8月24日前交单。


信用证有如下规定:开证日期:2004年4月1日,信用证到期日:2004年5月31日...
5月22日——信用证如果没有规定具体的交单期(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那么,受益人不能够迟于提单日后21天交单,且还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对于本案例而言,最迟装运期是5月1日,那么,受益人必须在5月22日之前交单。因为,开证行不接受迟于提单日后21天的提单。

假设根据信用证条款计算出最迟交单日为3月2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3月26...
如果开证行所在国家每周为5个工作日,即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而如果单据是3月20日(星期五)交到开证行,那么开证行最迟应该在3月27日确定是否接受单据。如果开证行所在国家每周为6个工作日,即周日为休息日,而如果单据是3月20日(星期五)交到开证行,那么开证行最迟应该在3月26日确定是否接受...

提单的签发日期为2005年6月3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规定为2005年6月26日...
24号,交单不仅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和规定的交单时间内,还要符合提单后21天的规则!

信用证交单日问题,待高手指点
1、是的,你的最迟开船日不能晚于9月27号,否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2、我觉得应该是10月11日包括这天都算是有效;3、交单日期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限内,但是不得晚于信用证有效期,这个对你这个信用证来说没有影响。是你交单的日期,和客户银行收到信用证的时间无关。

急!!!信用证问题!!!
银行不会付款!!!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的最迟交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日后的二十一个公历日,并且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这就是所谓的“21天原则”。本案中出口方在8月4日装船,并在当天取得提单,也就是提单日期为8月4日,按照“21天原则”出口方必须在装运日21天内交单,即交单日期...

信用证的最后交单日 一般比 最后装船期晚多少天啊? 我们这个客户是埃及...
信用证的最后交单日要看信用证有没有48条款,即信用证的48条款是信用证的交单期限条款,该条款规定交单期是提单日后多少天,那么,受益人就必须在这个规定的日期内交单。如果信用证没有46条款,即信用证没有规定具体的交单期,那么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以上无论是那一种情况,除了看交单期...

转让信用证交单期要求是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没有写具体多少天。
无论是什么信用证,如果没有规定具体的交单期,那么受益人应该尽早交单,最迟不能迟于提单日后21天。但是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即从提单日到信用证的有效期少于21天,那么要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前交单;如果提单日到信用证的有效期大于21天,那么受益人交单不能够迟于提单日后21天。

提单日期为2月15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4月1日,那最迟交单日期为多少?
这个信用证效期为双效期,一个是信用证上显示的有效期,一个是开船后21天之内有效。你的最迟交单日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以你的情况最迟交单日为:3月8日。

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规定为2001年6月26日...
如果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而信用证没有单独规定具体的交单期,那么受益人不应迟于6月24日。即在信用证没有个具体交单期的情况下,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否则超过提单日后21天的提单被叫做“陈旧提单”。而根据《跟单信用证国际惯例》的规定,银行不接受这种迟于提单日后21天的“陈旧...

信用证有效期、最迟装船期是怎样算的?
信用证的有效期是开证的时候固定的时间,最迟装运期也是固定的,但是交单时间却是不固定的;交单的最迟期取一下3个时间最近的时间:(1)提单后21天;(2)规定交单时间;(3)信用证有效期。以上3个时间哪个时间最短,则交单时间需要在这个时间之。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关于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
缑包靖顺: 信用证如果单独规定有交单期,那么,首先要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交单,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受益人必须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如果提单上的装运日是8月3日,那么最迟交单日为8月24日.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的定义?
缑包靖顺: 定义为:信用证在交货日的前一天完成信用证的日期即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限,那么如何确定最迟交单日期?
缑包靖顺: 通常信用证会规定发运日后15天的交单期限.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6月30日,有的效期为7月15日,交单期限为15天.如果在5月30日装运,最迟应在6月14日交单.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限的话,则按发运日后的21个日历日来确定最迟交单日期,即最迟应在6月20日交单.另外,中国从日本进口,航程很短,对第14条c款中的不迟于21个日历日内交单,可修改成5个日历日内交单,以避免产生货到而提单未到无法提货的情况.这条不适用于只有的副本运输单据的情况.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最迟交单日 -
缑包靖顺: 是的,必须是交单日前搞定,不搞定你就要更改交单日期,或客户可以接受这个不符点.2样都要拿钱.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最晚交单怎么算?
缑包靖顺: 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交单均无事.但超过信用证规定时间,则有些许麻烦: 1. 客户可根据信用证时间要求该批货物拒付(如果当地行情不好,可退货,拒付款) 2. 开证行(客户)可以以不符点为由,扣除一定的违约金(金额L/C 中规定的不符点标准) 3. 客户可以要求扣除由于晚交单导致所谓提货或者单据晚到而造成的损失(金额可协商)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向银行交单最晚几天
缑包靖顺: 信用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失效期,也就是说在过了LC上规定的EXPIRY DATE后,信用证就实效了.所以,你在向银行交单的时候注意必须在有效期内,也就是失效期前. 同时,你要注意失效地点,一般是在受益人所在国,这样的话没什么问题.如果在开证申请人所在国,你还要把寄单据的时间留出来.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规定交单日期的条款,一般说明在提单日期后XX天交单. 所以,在交单的时候,要同时符合上面的两条.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关于信用证的最晚交单日 - ---请教...
缑包靖顺: 1. 从20号开始算.2. COVERING INSTITUTE CARGO CLAUSE (CLAUSE A) 指投保险别,投保伦敦协会货物A险.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最晚交单期可以开到多久?可以不可以把交单期改为30天,这个银行有规定吗? -
缑包靖顺: 如果信用证里没有明确规定交单期限,根据UCP600(跟单信用统一惯例),应在提单日期21天内交单,同时还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中最晚交单期是以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急急急! -
缑包靖顺: 这个是买卖双方通过谈判得出来的呀,装船后买得在船到港前拿到提单以便能办理清关提货手续.所以他考虑的是船在海上航行的时间以及卖方或银行通过快递寄单的时间,这两者之差就是理论上它能允许的卖方最晚交单时间,而卖方要考虑的是装船后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提单,还有其他单据的准备需要多长时间,这样双方就能约定出一个最晚交单时间出来,在合同时约定好,开证时就搬到了48栏位规定,最晚装运日也是合同中约定好的,开证时搬到44C栏位,这样就可以得出信用证的有效时间填在31D里,即31D=44C+48

城子河区13979328619: 信用证中的最迟装运期和交单期限怎么理解? -
缑包靖顺: 最迟装运期就是指提单的签单时间的最后期限交单期限,信用证里有条款规定是14天或者21天或者多少天你要在最迟装运日期+14(21或者其他)天之内交单到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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