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包拯的相关资料以及故事

作者&投稿:长孙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包拯的简介及事迹?~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包拯的事迹:
他在庐州府做官的时分,有个亲戚犯了法,被人告到官府。包拯依法处置,照样打他一顿板子。有些亲友原本想应用包拯做靠山,胡作非为。这一来,他们再也不敢为非作歹了。
后来,包拯调到京城里做官。有个张尧佐,他的侄女在宫内当贵妃。凭这点关系,他竟同时担任了三司使等好几个重要官职。三司使是主管全国财政赋税的官员,包拯以为依照张尧佐的才干,不适合担任三司使,更不适合同时担任几个重要官职。
于是,他一连写了五道奏疏,弹劾这个既有后台、又有势力的大人物。为了这件事,有一次,包拯在朝堂上竟和宋仁宗当面争持起来。在包拯的再三反对下,宋仁宗终于免去了张尧佐的两个官职。
包拯铁面无私,任何皇亲国戚、权贵大臣,都没有方法在包拯那里走路径,通关节,所以,当时传播着这样一句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人们曾经把他和传说中阴间的阎罗相提并论了。
不但如此包拯本人处处安分守己,而且家里的生活仍旧十分简朴,跟平常百姓一样。他平生最痛恨赃官污吏,包拯的清廉刚直,长期以来不断遭到人们的赞扬和敬重。

扩展资料: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後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数来劝勉。
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裏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
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於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
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高抬贵手。
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後期之忧。
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餱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
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包拯

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生平事迹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 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
  官场生涯
  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弹 劾包拯“素少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而是认为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 更合适、恰当的官职。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由于家乡父老的劝告,包拯才离开家乡,离开父母灵地,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这时,包拯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
  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被大臣们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
  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而无权。包拯又叫包待制,不过是对他的尊称。然而,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却十分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可惜的是,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这也是个虚衔(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等官职,上升为当时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但是,年过六旬的包拯,这时已经夕阳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肃。 他晚年在家里立了一块石碑,上刻《戒廉家训》道:"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非吾子若孙也。"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过去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元杂剧已有《陈州粜米》等作品。以后流传日广,形成丰富的传说。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主张改革
  包拯所处的仁宗时代,已经不象宋初那样生气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害,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形势,包拯从忧国忧民出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应当说,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就在这里。
  北宋庞大的官僚机构,冗官成灾,包拯认为必须加以整顿和革新。他不但主张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而且不畏风险,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在政府无所建明”的平庸之辈,不论其官职有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他揭露不愿离职的官僚,是不知廉驻,“贪冒相尚,但顾子孙之计”。他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即使是恩赐即由父亲的功劳而录用的子孙,也要通过考试。这些,都是为了解决冗官问题。包拯其实并不反对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新政失败,许多官员受到处分,包拯全力为这些敢作敢为的官员呜不平,主张起用他们。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当时有一种政策,由政府向城镇百姓强行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这就成了剥削民众的一种手段。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害民政策。他列举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前后人户破蔼家产不少”,因而要求废除这种办法。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置场收买”,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这一建议,无论对减轻百姓负担,还是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运城解盐问题,也是由于包拯极力支持改革,使解盐的生产与销售,由原来官方垄断,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这一改革,不仅解除了百姓为政府搬运官盐之苦,而且同样有利于食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种“通商法”,“行之几十年,至今以为利,”此外,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他还曾鼓励民间采矿炼铁等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目的在于“宽国利民”。
  在宋朝的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样主张民富国强,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出使辽国时,辽国刁难他,他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回国后,他立即将在辽国的所见所闻,报告朝廷。他说,辽国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聚集粮草,其意图不可不防。他建议,一定要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 代州(代县)、应州(应县)、雁门关一带的战备,以前,辽国蚕食 边境领土,是由于边防之臣胆小怕事,不敢对抗,如今应该下令边臣,让其严加防守,不能丢失一寸土地.另外,原来这里的守将,在军事上是外行,现在必须派懂得军事的人去领导指挥。朝廷采纳了包拯的意见,加强河北,山西的防卫.更重要的是,包拯对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减“老病冗弱”的主张,以利于训练及加强战斗力。同时,他还提出加强边境民间义勇的训练。宋朝将士经常调动,以防武将专权,但造成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弊病。包拯认为要改变这种政策,使将官有职有权,不要轻易调动。可贵的是,包拯建议加强国防与军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负担为前提。当时中原地区,尤其是河北、山西的农民,苦于运送军粮,包拯曾提出,在丰收之年,可以购买当地农民粮食,储备起来,作今后军粮,减少运输困难。 包拯之主张改革朝政以利国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础的。他始终认为,普通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过了,不受 贪官酷吏欺压了,国家才能富强和太平无事。如果过分榨取,使天下苍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么,不但国家不能富强,而且会造成官逼民反,动摇封建统治.他之所以主张改革,成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渊源就在于此.尽管包拯的出发点和动机,是为了宋朝天下的长治久安,而不是全然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对被剥削者尽情欺压的“贪官”来,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民,总要好得多.那种认为清官比贪官更狡猾,对老百姓更有害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刚正不阿
  一个人的功过历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谱写。一旦自己的行为被实践证明对社会、对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恐怕不会以一些暂时的贬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由于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不少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之处。
  首先,他为人刚直,既不两面三刀,更不会搞阴谋.他从不趋炎附势,看颜色行事,更不说大话,假话。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讳,不怕冒犯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谏,公开对皇帝说,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儿子,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紧,反正不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发财.幸而宋仁宗倒也过得去,没有处理包拯,反而说,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这当然要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招来不测之祸。还好,皇帝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包拯总算碰上了一位比较开明的宋仁宗。 否则,早巳人头落地了。这种刚正不阿的大无畏气概,使当时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臣僚,对包拯都很钦佩。欧阳修就钦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不顾有关规定和 礼节,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们下不来台。欧阳修不赞成包拯这种作法,认为包拯刚直有余,“思虑不熟”。其实,因循守旧、无所视事的宋仁宗时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这对于纠正时弊,总有好处。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终究认为包拯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当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职。 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他既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他的脸上很少有笑容,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却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道他“刚而不复,此人所难也”。
  其次,他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家训的全文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就是说,包拯严厉要求后代不贪不好,不要欺负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孙,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坟。这一著名的家训,体现了包拯不谋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这种情操,并不是包拯故意做出来,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动准则.早在庐州家乡做官时,包拯就以无私而远近闻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亲戚乡里都很高兴,认为从此有了靠山.然而,铁面无私的包拯秉公办事,即使是自己的亲戚犯了法,他也是执法如山.这样,包青天的名声大震,包拯死后,其威名传播四方,有一个官员,是少数民族,归顾了宋朝。这个官员对宋神宗说,他听说包拯是忠臣,我没有别的要求,请准许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将他改姓名为包顺,传说边境士兵抢了一位妇女。那位妇女急了,说自己是包拯的孙女。那妇女病了,有一个巫女听说之后,装模作样地折腾一番,便大骂是谁欺侮了我的孙女,并且要限十天之内将那妇女放了。人们认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头跪拜之后,立即将那妇女放了。
  维护法制
  在小说、戏曲中,黑包公是法律与正义的典型形象。这是由历史上的包拯演化、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不过,历史上的包拯 确实爱民如子,不畏权贵,执法严明,因而博得当时和后代人民 的颂扬,把他作为受苦受难的救世主。包拯严明法纪,当然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众的领袖,反抗封建统治的先锋。但是,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中有远见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认识到,对于人民群众,应该爱护,不要对他们横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办事,对百姓任意欺压。否则,其结果必然反过来动摇甚至摧毁封建王朝的统治,因而从根本上来说,暴政显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这样的人.他 之所以为人们千古传颂,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执法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愿望.比起贪赃枉法来,两袖清风,依法办事 总要好一些,对广大人民有利些。
  尽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个被欺压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很多,而且根本见不到官员的面.这样,官吏豪强狼狈为奸,既可以敲诈勒索,又可以将法律作儿戏。
  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无论从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讲,还是从有助于审理案件上讲,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这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进步意义。 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权势,二是为民申冤。两者结合起来,便是包公。 不怕权势,敢于顶风办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权的绳索,把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联系在一起。要冲破这个已经编织好的、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网络,谈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难而上,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这里举一个突出的例子。
  开封城里有一条惠民河,河的两岸,既有平民住着,也有达官贵人的住宅。包拯任开封府尹时,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泛滥成灾呢?包拯经过调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于大官僚和贵族们在河上筑起了堤坝,将坝内的水面据为已有,种花养鱼,并且同自己的住宅连在了一块,成了水上花园.因此,要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将这些堤坝挖掉,挖掉堤坝,冲走水上花园,贵族们能答应吗?包拯画了地图,拿 了有关证据,下令将所有堤坝与花园拆毁。有人自恃权大位显,告到宋仁宗那里。包拯拿出证据,证明他们非法建造水上花园。这样,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为皇亲贵戚们说话了。 包拯不畏权势,反对以权代法,客观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也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社会上的一批无赖,偷盗者,这些人虽无权势,却同样危害人民。包拯对他们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开封的一条小街上发生火灾。有些无赖竟然戏弄起包拯来。他们追到包拯面前,问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现在要来破坏救火工作,下令把他们统统杀了。
  早在天长县时,包拯就处理过一件偷牛案.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农民告到官府,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宰杀吃了。那农民真的回家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无赖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惊:你包拯怎么会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实,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人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打击权贵与罪犯,维护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减轻农民负担。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的是陈州(今属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在当时人心目中,任中师廉洁,王逵贪卑,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所以要派人去调查。许多人都畏惧王逵的权势,不愿前往。包拯为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并且掌握了证据,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报告,向农民任意搜括,引起农民不满与无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戏曲《陈州放粮》,就是依据包拯这一事迹,加以渲染、虚构而成的。 包拯办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当时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众更把包公传为救世主。他们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关节就是打通关节,如果你找不到打通关节的路,也不要着急,因为有包拯替我们做主。 不过,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尽管他办案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但他也有失误的时候。在开封府时,有一个囚犯买通了执法吏人。吏人欺骗了包拯,让囚犯从轻发落了。这说明包拯也可能犯错误,并且勇于改正错误。
  历史上的包拯,不愧为值得肯定与歌颂的政治家、改革家与律专家。他为民请命的一生,将永远使人怀念。

  有关传说
  明代短篇小说集。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安遥时编,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10卷。今通行本有繁简二种,繁本100则,简本62则、63则、66则不等,均有听五斋(或题李贽)点。记述宋代包拯审案断狱的故事。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采自史料,或转抄《海公案》,或取自时事近作。内容大都是包公明断谋财害命、仗势凌人以及奸盗诈骗等案,塑造了一个刚直正义的清官形象,同时夹杂了大量封建伦理道德说教和因果报应思想。故事情节较为生动曲折,但语言呆滞平庸。对后世公案小说有一定的影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书分十卷,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不题撰人。

  传说中的包公最辉煌的功绩是审出了发生在宫中的一件大案——狸猫换太子案,替仁宗皇帝找回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三侠五义》中用了好几个回目大肆渲染了这件事。
  那是宋真宗第一个皇后死后的事情。当时,刘妃和李妃都怀了孕。很显然,谁生了儿子,谁就有可能立为正宫。刘妃久怀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了儿子被立为皇后,于是与宫中总管都堂郭槐定计,在接生婆尤氏的配合下,趁李妃分娩时由于血晕而不省人事之机,将一狸猫剥去皮毛,血淋淋,光油油地换走了刚出世的太子。刘妃命宫女寇珠勒死太子,寇珠于心不忍,暗中将太子交付宦官陈林。陈林将太子装在提盒中送至南清宫抚养。再说真宗看到被剥了皮的狸猫,以为李妃产下了一个妖物,乃将其贬入冷宫。不久,刘妃临产,生了个儿子,被立为太子,刘妃也被册立为皇后。谁知六年后,刘后之子病夭。当刘后行知李妃生的儿子并未死时,乃将他收来抚养,并让他补了太子之缺。一日,太子在寒宫与生母李妃见了面,母子天性,两人都面带泪痕。刘后得知后,拷问寇珠,寇珠触阶而死。因此,刘后在真宗面前进谗言,真宗下旨将李妃赐死。小太监余忠情愿替李妃殉难,放出李妃。另一太监秦凤将李妃接出,送往陈州,秦凤也自焚而死。李妃在陈州无法生活,只落得住破窑、靠乞食为生。幸亏包拯在陈州放粮,得知真情,与李妃假认作母子,将李妃带回开封。此时,真宗早已死去,李妃的儿子已经做了皇帝,史称宋仁宗。包拯又趁进宫向仁宗狄皇后贺寿之机,将李妃带进宫中,李妃才得以与自己的亲生儿子仁宗见面,并道出了真相。
  后来,包公又设计让陈林供出真相。已做了太后的刘氏知道阴谋败露,惊厥而死。
  由于包拯在这一案中立了大功,被仁宗任为首相。
  整个故事生动曲折,有头有尾,于是有人把它编成戏剧,搬上舞台,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
  之所以出现狸猫换太子这个故事,就是因为历史上仁宗确有认母一事。

  包拯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长县。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庆历三年(1043年):监察御史里行,勾当东排案司。
  庆历四年(1044年):监察御史,权度支判官,三司户部判官。
  庆历六年(1046年):京东转运使。
  庆历七年(1047年):直集贤院,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
  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
  皇佑二年(1050年):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知谏院。
  皇佑四年(1052年):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
  皇佑五年(1053年):知扬州(后知庐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宁府(后权开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
  嘉佑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历史上真实包拯的生平简介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于官僚家 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 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 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

宋朝的包拯是怎么死的
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

狄青和包拯是一个朝代吗?
相关简介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虽然地位高贵,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曾著家训:“后世子孙仕安者有犯...

包拯头上的月牙是真的吗 讲讲有关包拯头上月牙的传说
包拯是中国古代清官的代表人物,包拯也是北宋非常有名的大臣,影视剧中给大家呈现的包拯形象,额头上是有月牙的,那么在历史中,包拯头上的月牙是真的吗?包拯为什么被称为包青天呢?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有关包拯的那些事吧。实际上,在真实的历史中,包拯的头上是没有月牙的,而且通过包拯古代的...

有关包拯的故事有哪些?
包拯说:“你们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2、嘉祐四真:宋仁宗嘉祐年间,富弼为相,欧阳修任翰林学士,包拯任御史中丞,胡瑗在太学为侍讲,集天下之望。当时士大夫相传道:“富公真宰相,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扩展资料:...

包公文学包公
《龙图公案》中的包公神通广大,但元曲至明代的演变中,包公的故事开始出现色情、荒诞等不适宜的内容,这导致《龙图公案》在清代被查禁。相比之下,《三侠五义》中的包公形象更为深入人心,它以包拯为主角,描绘了他审案断狱、除暴安良的故事,体现了底层人民的正义理想和斗争精神,开启了公案小说与...

包拯和岳飞哪个早些?
包拯比岳飞早,包拯所处朝代是北宋,而岳飞所处朝代则是南宋。包拯 字号:字希仁 所处时代:北宋 出生逝世时间:999年-1062年7月3日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被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岳飞 字号:字...

有关包公的故事有哪些?
李城南数次传讯胡西霸不果,他告诉包拯胡西霸经营一家名为念奴娇的妓院为生计。胡西霸将包拯、公孙策和平儿私下关押,随后赶至周家,欲杀王母灭口,见到王母宽容待人,和周青松互亲互爱,心下动容。念奴娇的朱丽儿到牢房探望包拯,道出十多年前自己的父亲被一名叫做张银花的女子以铁钉贯顶的真相,包拯请...

有关包拯的故事
有关包拯的故事 快 展开  我来答 5个回答 #热议# 消费者维权的正确姿势,你知道吗? 百度网友9994f86 2006-05-26 · TA获得超过196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74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展开全部 包拯(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

包拯的故事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

武山县18684933741: 包公的故事 -
聂矿复方: 民间传说人们都说包公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狄青是天上的武曲星下凡.可是文曲星包公长了一张威武的黑脸;武曲星狄青却长了一张清秀的白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说北宋末年,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玉皇大帝特派赤脚大仙下凡...

武山县18684933741: 关于包公的资料 -
聂矿复方: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武山县18684933741: 包青天真人资料 -
聂矿复方: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

武山县18684933741: 关于包拯的故事 50个字以下的 -
聂矿复方:[答案] 巧断牛舌案: 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

武山县18684933741: 关于包拯的故事 -
聂矿复方: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当天长县知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说:“(你...

武山县18684933741: 关于包拯的三个故事 -
聂矿复方: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

武山县18684933741: 包拯的故事 -
聂矿复方: 传说中的包公最辉煌的功绩是审出了发生在宫中的一件大案——狸猫换太子案,替仁宗皇帝找回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三侠五义》中用了好几个回目大肆渲染了这件事. 那是宋真宗第一个皇后死后的事情.当时,刘妃和李妃都怀了孕.很显然,...

武山县18684933741: 包拯的事迹有哪些?
聂矿复方: 包拯(999年一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 肥(今属安徽•)人,宋代廉官.包拯历任州县 官、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知府、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他为人为官刚直不 阿,对内严修武备,精选将才,广开言路,整 顿吏治,减轻赋役;对外主张抵御外侮.包拯 执法铁面无私、务德慎利、赏罚分明,敢于折权贵而为民沉冤昭雪.包拯断案的故事被后世 广为传颂,民间称他为“包青天”.

武山县18684933741: 求一个关于包拯的小故事传说也可以,书上写的也行,反正主人公要包拯,言简意赅的.最后一定要有看过这个故事之后的感受.最好不要超过300字昂 -
聂矿复方:[答案] 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

武山县18684933741: 包拯的小故事 -
聂矿复方: 有一次,有两个妇人为一个小孩而闹上公堂,包拯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妇人含着泪,先放了手,于是包拯把孩子判给了这个妇人.包拯说:"没有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的.''于是把孩子给了这位妇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