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救 发一下赞美傻子的作文

作者&投稿:舟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紧急求救 发一下赞美傻子的作文~

终于能够静下心来,把《阿甘正传》完完好整的回忆一遍。我再一次被他打动了!更精确地说是被他震动了!
阿甘,一个智商只要75的低能儿,但在母亲的悉心培育下,他取得了无数正常人都难以获得的成果——大学毕业,一级奖章,国会勋章,亿万富翁......而当他具有了一切的财富后,他没有任何变化,不!他变得更爱施舍,他把渔船生意交给了丹中尉,本人为村子义务除草;他把虾厂的股份给了包布的母亲;捐款修缮了教堂,盖起了新的渔民医院......这一切的一切,是一个低能儿的所为吗?是的!他发明了正常人都无法发明的奇观,他是天才!一个知善恶的天才,有时分我也会以为他是天使落入凡间。
阿甘的终身,有无数的迂回,或许身体的残缺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但他却从未放弃,他遇到了许多人,那些人改动着他的人生。
首先是母亲,毫无疑问,阿甘的母亲是一位英雄,由于他培育了一个天才,她为阿甘争取到了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时机,她让阿甘懂得了他和他人一样,她不许他人讪笑阿甘,她在阿甘取得荣誉时幸福的流泪,阿甘总是将母亲的话挂在嘴边,似乎母亲是一位哲人,总有讲不完的人生道理,而且每一句都是至理名言。

珍妮,阿甘一生的挚爱,他总是形容他们在一同,就像秤不离砣。在校车上,没有人让阿甘坐下,大家都规避而且讪笑他,但珍妮却让阿甘坐在了本人的旁边,阿甘当时形容珍妮是一个天使,从此他们开端了秤不离砣的日子。是珍妮鼓舞阿甘不断跑下去,run,just run改动着阿甘的终身。虽然他们总是分分合合,迂回跌宕,但我却看到了人世间最纯的爱,近乎童话般圆满的爱。当影片将近序幕时,我看到小阿甘,看到了阿甘和珍妮的婚礼,我晓得此时的阿甘成为了世界上真正的最幸福的人。虽然这幸福来得忽然而短暂......
包布(Bob),黑人兵士,世世代代从事虾酱生意,他和阿甘的初次相遇也是在车上,和珍妮一样,他也是独一一个给阿甘让座的人,从那时起,他们的命运便交错在一同了。阿甘本人形容他在军营是如鱼得水,当然,无论多么困难的日子,身边总有包布相伴。在一次战役中,他们的军队遭到了偷袭,兵士伤亡沉重,阿甘记住了珍妮的话,run,just run。他躲过了敌方的炸弹,而当他逃离出来的时分,他想起了包布,他口中大喊着包布的名字,四处寻觅着他最好的朋友。当阿甘把好友救出来的时分,那次交谈却成了他们的诀别。包布就这样分开了这个世界,分开了阿甘......而阿甘继续实行着当初的诺言,退役后,他来到了海边,用本人一切的积存买来了渔船和渔网,开端从事虾酱生意。
丹中尉,军人世家,他的祖辈全都是在战争中死亡的,他以为本人也会像祖辈一样,在战役中牺牲,而阿甘却救了他,他保住了生命,却失去了双腿。退役后,他开端自暴自弃,过起了混沌的生活,每天喝酒喝的烂醉,直到他再次遇到了阿甘。阿甘改动了他,或者是解救了他,丹中尉不再与天作对,其实那只是他在和本人作对。丹中尉来到了海边,和阿甘一同捕虾,一同做虾酱生意,他不再自暴自弃,他开端感激阿甘,虽然他从未说过,但是能够感遭到他的改动。他踏踏实实的做生意,他找到了未婚妻,安上了假肢,正常的行走,他还会经常进教堂祷告,他置信圣神的力气。这一切使我愈加置信,阿甘是落入凡间的天使......
有人说《阿甘正传》讲述了一个凄美的近乎天堂般的爱情故事,也有人说它给我们描画了一段感人至深的亲情,更有人说它挖苦了政治的阴毒与人们的无法,还有人说这是一部笨鸟入林取得胜利的斗争史......我不敢妄下结论,由于我晓得,即便再看一百遍,我也无法体会导演的深意,也不能及阿甘美妙质量的万一。3lian.com
《阿甘正传》,一部永久的经典。阿甘,一个天才。他跑出了人生,跑出了爱情,跑出了整个世界,但为什么要跑呢?"You’ve got to put the past behind you before you can move on. That’s what my run was all about!” “要行进就要忘掉过去”是的,阿甘在永远前行,永无止境的在路上。阿甘的青春里似乎没有什么遗憾,由于他很少回头来估量本人的损失,关于他的人生,或许能够用两段话来概括,“生命在于运动”“永不中止尝试!”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

  镇子里有个傻瓜,不是天生的那种,5岁那年在一次煤气中毒事件中,只有他活了下来,和他同在屋里睡觉的父亲用尽最后的力气将他推到门外撒手而去了,从那以后,他就只会傻傻的笑,不管是开心还是伤心,据说是大脑受到了损伤。
  傻瓜还有个美丽的妈妈和可爱的妹妹,他总是问妈妈,他的爸爸去哪了,妈妈告诉他:爸爸死了,他变成星星到天上去了,他在天上看着我们呢。
  傻瓜每天晚上都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看星星,边看边傻傻的笑。
  傻瓜11岁的时候,疼爱他的妈妈因肾病死了,临死前告诉傻瓜要照顾好妹妹,那时他妹妹6岁。傻瓜只会傻呵呵的笑,每天晚上还会去看星星,他说天上的星星多了一个,那个是他的妈妈,紧挨着他的爸爸。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傻瓜摆起了简陋的快餐摊,做三明治,摊点离妹妹的学校不远。
  傻瓜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敢进妹妹的房间,因为妹妹讨厌他,妹妹很介意有这么一个傻瓜哥哥,但他喜欢趴在妹妹的门口看着妹妹读书,每次妹妹发现他的时候,他就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躲起来,然后傻傻的笑,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伤心。
  傻瓜每天早上都是早早的起来给妹妹做好早餐后再到快餐摊上去工作。晚上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星星……
  傻瓜的手艺很好,三明治做的像饭店里的一样,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喜欢到他的摊子上买早餐,但谁都不知道傻瓜有个漂亮的妹妹在学校上学,因为妹妹很介意别人知道傻瓜是她的哥哥,傻瓜只会傻傻的笑,不论伤心还是开心。
  傻瓜工作很努力,但他从不花钱,谁也不知道他那么拼命挣钱为什么。傻瓜工作的时候经常伤到手,脚上的鞋子也经常是缺少一只,妹妹看了就会说:切个菜也会伤到手,鞋子也会丢,怎么不把你自己丢了!真是个蠢货!傻瓜听了还是傻傻的笑,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伤心。。
  傻瓜每天晚上回家睡觉之前都会在一个小本子上写些字,妹妹好奇想看,傻瓜却总是不给她看,写完了就藏起来,妹妹试了几次都没有找到……最后也不在理会他在写些什么了
  傻瓜17岁了,那时妹妹已经上初中了,傻瓜的摊子也搬到了离妹妹学校不远的地方,每天卖完早餐,就在学校周围走来走去,身上总是穿着件很破旧而且很脏的衣服,脚上的鞋子总是少一只,但他工作的时候也会像模像样的穿上围裙,仍旧只会傻傻的笑。
  一天,在摊自上卖早餐的是候听到两个女学生说起他妹妹的名字,说她早上到班上后脸色不好,腰疼的厉害。傻瓜听到后呆了一会,然后突然大声叫着妹妹的名字,扔下手里的工作向学校跑去,他就这样大声喊着妹妹的名字,冲过学校门卫和老师的阻拦跑到妹妹的教室里,看到妹妹趴再课桌上,脸色蜡黄,冷汗淋漓,傻瓜这次没有傻傻的笑,脸上竟是焦急,喊着妹妹的名字背起妹妹就往医院跑。路上遇到学校的老师质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快放下她!傻瓜因为愤怒脸憋的通红:她……是我妹妹,我……是她哥哥。傻瓜一路上就重复着这句话背着妹妹跑到学校附近的医院里,学校了老师和学生都很惊异,因为从没听说她有哥哥……
  傻瓜在病房的门外看着妹妹,她已经醒过来了,而傻瓜已经在病房外熬了3天3夜。那个给她治病的医生跟她说:不要担心,你的医疗费你哥哥已经都准备好了。妹妹艰难的抬起头看向门外的傻瓜哥哥,眼中不眠有些疑问。傻瓜这时候又恢复了常态,傻傻的对着妹妹笑,却不敢进门。
  医生对妹妹说,他很早以前就经常到傻瓜的摊子上买早点,他知道傻瓜工作一直就很努力,也知道傻瓜从来就不花钱,曾经一直弄不明白傻瓜挣这么多钱干什么,直到今天他终于明白了。因为傻瓜背着妹妹找到他的时候喊着:妈妈……就是这样死的……求你……救妹妹……我……不要妹妹死!原来傻瓜的妈妈活着的时候告诉过傻瓜,他妹妹也有很严重的肾病,要他一定要照顾好妹妹……

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儿,生活过得很糟糕。我很笨很笨,上学的时候,我很用功,众所周知,可就算用功学习了也仍然拿不到好成绩,于是,上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大学,毕业后自己也没有找到工作,在家人的费心安排下,进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单位,在一个还算不错的岗位上领着一份还不错的薪水,在外人看来我应该是知足的了。可我每天工作时都很辛苦,心里很累很累。在单位,我不知道如何和别人相处,我和每个人都无法走近,因为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和他们说些什么,该如何沟通,我的性格使我在单位中形单影只。而且对于工作我总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我是很想做好它,可是我总是想不明白我工作是怎么样一套流程,总是每一步别人教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有时教也不会,我能感受到别人很困惑的眼光,我也知道自己实在是太笨了,但我也不想这样,我每天都在不停的学习,学逻辑学,看其它市面上说可以提高智力的书,但我仍然这么笨,也很单纯,在单位因此免不了被别人欺负,有什么不好的活都找我干,但我没有怨言,因为太需要用智力的活儿,能管理别人的活儿我真的无法胜任。。

关于感情方面,我长得还算秀气,工作也还好,冲这些别人给我介绍过几个男朋友,见第一面也都还好,有的第二三次也有联系,但我总归就是个没有自信,没有魅力,很沉闷的女孩,我想得到我的爱情,可总是在我爱上对方的时候对方抽身而退,家人还在帮我安排相亲,但我真的不想再见了,一次次将我本来就不多的一点点自信消磨殆尽。。。。我没有男朋友,我连朋友也都很少很少。。

我真的觉得自己活的太失败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以一切代价换回一个聪明的我,我总是看起来木讷,反应也很慢,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还有勇气活着,,,,我用书上的方法对着镜子鼓励自己,可我发现这些方法在面对生活中的小小挫折时都起不到丝毫作用,自己无论怎么培养自信,到最后总会有事实告诉我你的自信是虚假的,因为你没有条件自信。。。
谁能帮帮我,我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让自己活下去,如何爱自己,如何相信自己????

选自阿甘正传影评

终于能够静下心来,把《阿甘正传》完完好整的回忆一遍。我再一次被他打动了!更精确地说是被他震动了!
阿甘,一个智商只要75的低能儿,但在母亲的悉心培育下,他取得了无数正常人都难以获得的成果——大学毕业,一级奖章,国会勋章,亿万富翁......而当他具有了一切的财富后,他没有任何变化,不!他变得更爱施舍,他把渔船生意交给了丹中尉,本人为村子义务除草;他把虾厂的股份给了包布的母亲;捐款修缮了教堂,盖起了新的渔民医院......这一切的一切,是一个低能儿的所为吗?是的!他发明了正常人都无法发明的奇观,他是天才!一个知善恶的天才,有时分我也会以为他是天使落入凡间。
阿甘的终身,有无数的迂回,或许身体的残缺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但他却从未放弃,他遇到了许多人,那些人改动着他的人生。
首先是母亲,毫无疑问,阿甘的母亲是一位英雄,由于他培育了一个天才,她为阿甘争取到了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时机,她让阿甘懂得了他和他人一样,她不许他人讪笑阿甘,她在阿甘取得荣誉时幸福的流泪,阿甘总是将母亲的话挂在嘴边,似乎母亲是一位哲人,总有讲不完的人生道理,而且每一句都是至理名言。

珍妮,阿甘一生的挚爱,他总是形容他们在一同,就像秤不离砣。在校车上,没有人让阿甘坐下,大家都规避而且讪笑他,但珍妮却让阿甘坐在了本人的旁边,阿甘当时形容珍妮是一个天使,从此他们开端了秤不离砣的日子。是珍妮鼓舞阿甘不断跑下去,run,just run改动着阿甘的终身。虽然他们总是分分合合,迂回跌宕,但我却看到了人世间最纯的爱,近乎童话般圆满的爱。当影片将近序幕时,我看到小阿甘,看到了阿甘和珍妮的婚礼,我晓得此时的阿甘成为了世界上真正的最幸福的人。虽然这幸福来得忽然而短暂......
包布(Bob),黑人兵士,世世代代从事虾酱生意,他和阿甘的初次相遇也是在车上,和珍妮一样,他也是独一一个给阿甘让座的人,从那时起,他们的命运便交错在一同了。阿甘本人形容他在军营是如鱼得水,当然,无论多么困难的日子,身边总有包布相伴。在一次战役中,他们的军队遭到了偷袭,兵士伤亡沉重,阿甘记住了珍妮的话,run,just run。他躲过了敌方的炸弹,而当他逃离出来的时分,他想起了包布,他口中大喊着包布的名字,四处寻觅着他最好的朋友。当阿甘把好友救出来的时分,那次交谈却成了他们的诀别。包布就这样分开了这个世界,分开了阿甘......而阿甘继续实行着当初的诺言,退役后,他来到了海边,用本人一切的积存买来了渔船和渔网,开端从事虾酱生意。
丹中尉,军人世家,他的祖辈全都是在战争中死亡的,他以为本人也会像祖辈一样,在战役中牺牲,而阿甘却救了他,他保住了生命,却失去了双腿。退役后,他开端自暴自弃,过起了混沌的生活,每天喝酒喝的烂醉,直到他再次遇到了阿甘。阿甘改动了他,或者是解救了他,丹中尉不再与天作对,其实那只是他在和本人作对。丹中尉来到了海边,和阿甘一同捕虾,一同做虾酱生意,他不再自暴自弃,他开端感激阿甘,虽然他从未说过,但是能够感遭到他的改动。他踏踏实实的做生意,他找到了未婚妻,安上了假肢,正常的行走,他还会经常进教堂祷告,他置信圣神的力气。这一切使我愈加置信,阿甘是落入凡间的天使......
有人说《阿甘正传》讲述了一个凄美的近乎天堂般的爱情故事,也有人说它给我们描画了一段感人至深的亲情,更有人说它挖苦了政治的阴毒与人们的无法,还有人说这是一部笨鸟入林取得胜利的斗争史......我不敢妄下结论,由于我晓得,即便再看一百遍,我也无法体会导演的深意,也不能及阿甘美妙质量的万一。3lian.com
《阿甘正传》,一部永久的经典。阿甘,一个天才。他跑出了人生,跑出了爱情,跑出了整个世界,但为什么要跑呢?"You’ve got to put the past behind you before you can move on. That’s what my run was all about!” “要行进就要忘掉过去”是的,阿甘在永远前行,永无止境的在路上。阿甘的青春里似乎没有什么遗憾,由于他很少回头来估量本人的损失,关于他的人生,或许能够用两段话来概括,“生命在于运动”“永不中止尝试!”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

采纳吧^_^

我固值得认为大智若愚是对傻子最好的诠释,现在的社会,钢筋水泥,是那麽的冰冷无情,而傻子,永远不会无情,总是那末执著,那麽的奋不顾身,正是因为他们的傻,我们的世界才会有感动,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傻子?

傻子很单纯很快乐,不用想那么多的问题~~

也不会被世俗所侵扰

他们的世界是单纯的白色,不会被别的颜色污染~~

至少他们无忧无虑

傻子就是好,他们就像不懂事的小孩,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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