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十条规定

作者&投稿:道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甘肃省委十条规定~

(一) 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的情况。
1.加强调查研究方面。重点是:严格执行调研论证、联系群众等各项规定,减少陪同人员,简化现场安排等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重点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群众兴办实事好事情况和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现场调处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情况;
3.精简会议活动方面。重点是:精简各类会议庆典活动和会场布置,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时间和经费,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活动效率、质量等情况和以任何名义向与会人员发送礼金、礼品、纪念品以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况;
4.精简文件简报方面。重点是:执行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压缩篇幅,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实效,推行网上办公等情况;
5.改进新闻报道方面。重点是:改进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规范重大专项新闻报道等情况和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情况;
6.简化公务接待方面。重点是:在考察、调研点和途经地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铺设迎宾地毯,摆放鲜花,赠送各类纪念品、土特产情况和上高档菜肴、烟酒等情况;执行区内不吃请、乡镇公务灶、村级零接待情况;
7. 规范行政行为方面。重点是:严格控制外出考察人员、时间和线路等情况;执行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工作纪律情况;
8.厉行勤俭节约方面。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通知精神,执行经费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等财经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9.加强廉洁自律方面。重点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等情况。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廉政建设的本质是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廉政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监察机关在上级监察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内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廉洁从政责任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第三章 廉洁从政规范第八条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中搞权钱交易。第九条 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会计管理监督,严禁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第十条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民主评议等制度,坚决反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制度,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第十二条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财物。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住房标准,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住房或超标准装修住房。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严禁超计划生育或弄虚作假骗取生育指标。第十五条 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评比、达标的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庆典活动应按规定有组织地进行,庆典单位不得摊派活动费用。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禁借考察、学习、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没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活动。第十九条 坚决制止非公务性的公款宴请,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购买小汽车,不准利用职权长期占用下属单位的小汽车。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省内公务接待制度,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员和车辆。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第四章 廉洁从政监督第二十三条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国内外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对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第二十四条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重大事项,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第二十五条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收入申报制度,按规定及时申报个人收入。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在任期内工作变动,都要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七条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除国家机密外,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权、财权、人权和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事项,都应当向群众公开。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白银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六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市纪发〔2013〕1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八项规定”是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是指《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是指《中共白银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区委“十九项规定”是指《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 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注重实效、惩教结合的原则,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促进工纳漏昌作作风转变。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上述单位领导干部。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及方法步骤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 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的情况。

1.加强调查研究方面。重点是:严格执行调研论证、联系群众等各项规定,减少陪同人员,简化现场安排等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重点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群众兴办实事好事情况和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现场调处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情况;

3.精简会议活动方面。重点是:精简各类会议庆典活动和会场布置,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时间和经费,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活动效率、质量等情况和以任何名义向与会人员发送礼金、礼品、纪念品以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况;

4.精简文件简报方面。重点是:执行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压缩篇幅,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实效,推行网上办公等情况;

5.改进新闻报道方面。重点是:改进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规范重大专项新闻报道等情况和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情况;

6.简化公务接待方面。重点是:在考察、调研点和途经地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铺设迎宾地毯,摆放鲜花,赠送各类纪念品、土特产情况和上高档菜肴、烟酒等情况;执行区内不吃请、乡镇公务灶、村级零接待情况;

7. 规范行政行为方面。重点是:严格控制外出考察人员、时间和线路等情况;执行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工作纪律情况;

8.厉行勤俭节约方面。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通知精神,执行经费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等财经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9.加强廉洁自律方面。重点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等情况。

(二)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洞扒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的情况;

(三) 各纪工委,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部门单位纪检组加强对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搜拆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监督检查的情况;

(四) 对群众反映本部门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

(五) 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 自查自纠。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情况作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问题与不足。

(二) 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可与“效能风暴”行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纠风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机制,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还可派员参加与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和活动,听取被检查部门、单位的汇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财物账册等。

(三) 明察暗访。暗访检查组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派人参加。暗访不定期进行,地点随机确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巡查、询问、录音、录像。

(四) 专项检查。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进行集中检查,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五) 信访受理。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信访举报电话“12388”和网络举报邮箱,受理和办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处置、及时回应。

第七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步骤:

(一) 拟定监督检查方案,成立检查组;

(二) 向被检查的部门、单位下发通知(暗访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 开展现场检查;

(四)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五) 检查组及时撰写检查报告。

第八条 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必要时可指派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或交叉开展监督检查。

第九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公开曝光、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

第三章 责任追究及处理

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

(一) 对违反改进调查研究规定的处理。对调查研究中违规去名胜古迹、风景区游玩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在接待、安排上级单位和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虚作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对陪同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二) 对违反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处理。对不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实行定期接访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脱离实际,利用职权,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给予诫勉谈话。

(三) 对违反精简会议活动规定的处理。对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次数、规模和时间召开会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对违规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典活动的,给予出席领导诫勉谈话。

(四) 对违反精简文件简报规定的处理。对文件简报数量比上年增加的,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违规发文的,给予文件签发人批评教育。

(五) 对违反改进新闻报道规定的处理。违规播发新闻报道,或新闻报道超过规定字数,或对不符合规定报道要求的会议活动进行报道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签发责任人批评教育。

(六) 对违反外出考察规定的处理。对违规增加出访次数、时间、随行人员数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对违规封路、清场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七) 对违反厉行勤俭节约规定的处理。对违规超过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的,以开会、考察、会议、培训等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的,不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单位“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的,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对违规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

(八) 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工作和生活待遇等规定获取的不正当利益,限期追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公共资金浪费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赔用公款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个人对监督检查处理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申诉,有关组织要按规定进行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组织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等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对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可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组织要注重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区委“十九项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不得泄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礼品、礼金和宴请。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与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镇作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的要求,万家镇党委政府联合万家镇纪委对全镇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实现了“工作作风的明显改进、服务水平的明显提升、办事效率的明显提高”,现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六条意见,县正风肃纪二十条的人和事是指那些...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中央作出“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为全党做出了表率。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

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发言稿
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精神,对照省委脱贫攻坚“十条举措”,科学研究制订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采取扎实有效举措,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要将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坚持在建设青山绿水中带动农民增收脱贫,确保全面建成小康“...

违反工作纪律通报?
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增强对纪律的敬畏心,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区委“两不一要”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的一系列纪律规定,作为无条件遵守的红线、雷线、高压线。要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二、充分认识落实...

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措施(两篇)
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参加任何吃请活动。在用车、住房等方面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不能办的事坚决不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五)坚持正本清源,净化政治生态。 省委把“净化政治生态”摆在活动目标首位,就是要全方位、多角度,不...

正风肃纪自查自纠报告,正风肃纪自查自纠范文
一、正风肃纪总体要求 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为着力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严明纪律规定,弘扬新风正气,在全县教职工中牢固树立“政令畅通,守住底线,纪律严明,行风纯正,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

党员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总结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雁过拔毛”、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省委七次全会决定明确的16种情况,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三是财物监督。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找准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项目...

正风肃纪自查报告范文
8、针对违反 财经 纪律方面的问题,我局没有过违反收支两条线、巧设收费名目、私建“小金库”,违规使用、挤占、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9、针对违反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方面的问题,我局没有进行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违反规定新建或翻盖楼堂馆所。 二是及时制定公开承诺制度,理解社...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有哪些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1、职工奖励≤800元;2、节日慰问≤“总额”的30%;3、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总额不得超出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30%;4、生日慰问≤300元;5、餐费补助≤每餐60元;...

街道领导班子“四风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纪要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区委“十四条办法”等制度的落实。逐项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考核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用制度来固化教育...

武安市13161929248: 甘肃省委地让邮编 -
丙彭抗骨: 甘肃省委的地址是: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南昌路1648号 ; 邮编是:730030 .

武安市13161929248: 甘肃省清水县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
丙彭抗骨: 1,出生证明(出生的医院或医疗管理机构办理);2,准生证(一般有女方户籍管理单位依据结婚证负责办理);3,准予入户证明(有女方户籍地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必须要有上环证明或者上环保证金);4,双方户口本身份证;5,落户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武安市13161929248: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
丙彭抗骨: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武安市13161929248: 甘肃天水秦安有哪些特产? -
丙彭抗骨: 秦安密桃和一些蔬菜吧`两种水果的话可能还有苹果吧.秦安有个省级蔬菜园. 1秦安辣子面 编辑 秦安辣子面以面条煮熟后拨上油辣子而得名.面条茜用当地梢细面粉,揉成面团,拼成片,切麦秆细的条.用褚水煮熟,柔软适度,不粘不糊.油辣...

武安市13161929248: 按照《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 - 上学吧
丙彭抗骨: 去兰州甘肃省人民医院普外科就可以看囊性肿瘤及囊肿,该科室专家有:姚继彬、侯亦康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