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像权的一些法律明文

作者&投稿:雷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都有什么法?~

部门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 当代中国法律部门包括: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想知道趣味心理测试:你个性有多叛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你看新商标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编辑于 2020-03-25
代账服务
企业财税服务
立即预约
公司注册
一对一精准服务
0元注册
代理记账
专业安心代账
立即办理
招商加盟
获客从未如此简单
火速申请
查看更多
查看全部17个回答
法律援助_2020年新政策
关注法律咨询的都在看
崇法法律援助,真实律所执业律师24小时不限时咨询法律问题,找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委托专业律师,比找熟人更靠谱的法律服务平台
app.chongfa.cn广告
— 你看完啦,以下内容更有趣 —
法律和法规有什么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是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省人大通过了《预算审批监督办法》,是用“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预算。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够准确的。按照法律规范,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应称为“行政规章”,而某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应称“地方法规”。
5赞·961浏览2017-12-26
法律的要素是什么?法律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男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有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 (1)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2)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3)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其中(2)和(3)又称为义务性规范。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所应承受的结果。法律后果分为两种: 一个是肯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从而导致的一种积极的结果,包括国家承认行为合法、有效、应予保护甚至奖励。 另一个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规定而行为,从而导致的一种消极的结果,包括国家不承认行为合法、行为无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 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
1赞·228浏览2019-08-06
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
法是包括法律,法则,国际法,法理,法度等意思。 法律则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其他普遍性规定。 拓展资料法,fa,从氵从廌(zhi)从去,以水之平、廌触不直者去之。后简为法。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解廌具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 “清平公正”的象征。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 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246赞·68,016浏览2019-10-13
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是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省人大通过了《预算审批监督办法》,是用“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预算。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够准确的。按照法律规范,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应称为“行政规章”,而某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应称“地方法规”。
533赞·52,809浏览2017-09-13
中国的法律都有什么?
277赞·331浏览2019-05-22
【官】「九游游戏中心」免费下载!

根据文中提到的法律为您推荐
九游游戏中心2020新版免费下载,超人气游戏APP九游免费礼包领取,刷好游,上九游!下载登录领礼包!
a.9game.cn广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解答

根据文中提到的法律为您推荐
崇法法律,真实律所执业律师24小时不限时咨询法律问题,找法律法律咨询,委托专业律师,比找熟人更靠谱的法律服务平台
app.chongfa.cn广告
皮肤油,出痘,黑头,用什什么牌子护肤品好呢
1、病情分析:皮肤油性,一般与皮脂腺分泌过多,毛囊出毛孔粗大,内分泌失调有关。油性皮肤保养的关键
16条回答·540人在看
为什么枪毙死刑犯时,会蒙上他们的眼睛?
那些犯下滔天罪行而被判死刑的人,虽然他们以前犯过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他们也应该害怕,在死亡的那一刻也可
18条回答·8,100人在看
什么眼霜好用?
辰辰yuki
关注我,只会让你变得更美
关注
17,609播放
《如懿传》为什么比不过《延禧攻略》?
如懿传更符合历史,首先嫡皇后不是跳楼死的,而是和皇帝出巡的时候病死的,话说回来,延禧攻略的皇帝都没出
43条回答·4,265人在看
为什么说射手座思维厉害?
深度解析射手座的爱情思维,想不到射手座是这样的射手座是个不折不扣的行动派,他们不会过多的准备什么。有
28条回答·5,397人在看
为何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买社保了,那老了以后该怎么办?
相信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社保,知道社保对我们的重要性,但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每月支付几百元的社会保险。如
15条回答·793人在看
刘恺威出轨了吗
个人认为,刘恺威在与杨幂的婚姻期间出轨了。2011年,杨幂与刘恺威在拍摄电视剧《如意》时,因戏生情,
128条回答·14,413人在看
养老保险交不起了,能全额退回吗?
不可以全额退回。如果要退款的话,您的总费用中只有约三分之一可以退款,因为只有这三分之一会进入您的个人
15条回答·847人在看
哪些话是鸡汤不会告诉你的真相?
这是因为心灵鸡汤当中所说的大部分东西,一般情况下都是作为正能量来鼓励别人,相当于给别人打了鸡血,但却
188条回答·11,128人在看
为什么学校老师都欺负父母离婚的孩子?
并非所有老师都会欺负父母离异的孩子,大多老师都是一视同仁或者特别关心有家庭问题的学生。反而应该关注离
195条回答·2,738人在看
正在加载
在线客服
下一条回答部门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 当代中国法律部门包括: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想知道趣味心理测试:你个性有多叛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你看新商标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编辑于 2020-03-25
代账服务
企业财税服务
立即预约
公司注册
一对一精准服务
0元注册
代理记账
专业安心代账
立即办理
招商加盟
获客从未如此简单
火速申请
查看更多
查看全部17个回答
法律援助_2020年新政策
关注法律咨询的都在看
崇法法律援助,真实律所执业律师24小时不限时咨询法律问题,找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委托专业律师,比找熟人更靠谱的法律服务平台
app.chongfa.cn广告
— 你看完啦,以下内容更有趣 —
法律和法规有什么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是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省人大通过了《预算审批监督办法》,是用“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预算。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够准确的。按照法律规范,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应称为“行政规章”,而某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应称“地方法规”。
5赞·961浏览2017-12-26
法律的要素是什么?法律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男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有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 (1)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2)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3)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其中(2)和(3)又称为义务性规范。法律后果是指行为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所应承受的结果。法律后果分为两种: 一个是肯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从而导致的一种积极的结果,包括国家承认行为合法、有效、应予保护甚至奖励。 另一个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规定而行为,从而导致的一种消极的结果,包括国家不承认行为合法、行为无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 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
1赞·228浏览2019-08-06
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
法是包括法律,法则,国际法,法理,法度等意思。 法律则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其他普遍性规定。 拓展资料法,fa,从氵从廌(zhi)从去,以水之平、廌触不直者去之。后简为法。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解廌具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 “清平公正”的象征。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 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246赞·68,016浏览2019-10-13
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是以“立法”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某省人大通过了《预算审批监督办法》,是用“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预算。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够准确的。按照法律规范,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应称为“行政规章”,而某省人大通过的法规应称“地方法规”。
533赞·52,809浏览2017-09-13
中国的法律都有什么?
277赞·331浏览2019-05-22
【官】「九游游戏中心」免费下载!

根据文中提到的法律为您推荐
九游游戏中心2020新版免费下载,超人气游戏APP九游免费礼包领取,刷好游,上九游!下载登录领礼包!
a.9game.cn广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解答

根据文中提到的法律为您推荐
崇法法律,真实律所执业律师24小时不限时咨询法律问题,找法律法律咨询,委托专业律师,比找熟人更靠谱的法律服务平台
app.chongfa.cn广告
皮肤油,出痘,黑头,用什什么牌子护肤品好呢
1、病情分析:皮肤油性,一般与皮脂腺分泌过多,毛囊出毛孔粗大,内分泌失调有关。油性皮肤保养的关键
16条回答·540人在看
为什么枪毙死刑犯时,会蒙上他们的眼睛?
那些犯下滔天罪行而被判死刑的人,虽然他们以前犯过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他们也应该害怕,在死亡的那一刻也可
18条回答·8,100人在看
什么眼霜好用?
辰辰yuki
关注我,只会让你变得更美
关注
17,609播放
《如懿传》为什么比不过《延禧攻略》?
如懿传更符合历史,首先嫡皇后不是跳楼死的,而是和皇帝出巡的时候病死的,话说回来,延禧攻略的皇帝都没出
43条回答·4,265人在看
为什么说射手座思维厉害?
深度解析射手座的爱情思维,想不到射手座是这样的射手座是个不折不扣的行动派,他们不会过多的准备什么。有
28条回答·5,397人在看
为何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买社保了,那老了以后该怎么办?
相信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社保,知道社保对我们的重要性,但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每月支付几百元的社会保险。如
15条回答·793人在看
刘恺威出轨了吗
个人认为,刘恺威在与杨幂的婚姻期间出轨了。2011年,杨幂与刘恺威在拍摄电视剧《如意》时,因戏生情,
128条回答·14,413人在看
养老保险交不起了,能全额退回吗?
不可以全额退回。如果要退款的话,您的总费用中只有约三分之一可以退款,因为只有这三分之一会进入您的个人
15条回答·847人在看
哪些话是鸡汤不会告诉你的真相?
这是因为心灵鸡汤当中所说的大部分东西,一般情况下都是作为正能量来鼓励别人,相当于给别人打了鸡血,但却
188条回答·11,128人在看
为什么学校老师都欺负父母离婚的孩子?
并非所有老师都会欺负父母离异的孩子,大多老师都是一视同仁或者特别关心有家庭问题的学生。反而应该关注离
195条回答·2,738人在看
正在加载
在线客服
下一条回答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想知道趣味心理测试:你个性有多叛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肖像和肖像权的辨析
  《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我国法律有肖像权这个概念,但没有用法律的形式准确界定肖像权的内涵和外延,其在法律上的含义还没有权威的解释或者规定。什麽是肖像,按照辞海或者专家的意见,比如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博士导师,我国民法典人身侵权部分起草人之一),肖像,肖者“相似、象”,“像”者比照人物制成的形象也。通俗地说就是“比照人物而制成的与人物相似的形象”[1];就是指通过绘画、照相、雕塑、录像、电影、电视等艺术形式,使公民的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
  肖像权是公民的具体人格权。什麽是肖像权?肖像权就是公民以在自己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与其他人格权相比,肖像权的客体本身具有一定的财产利益因素,即可因使用而产生经济效益,在肖像的人格利益上,有精神利益,也有财产的利益,尤其是财产的利益甚为明显。通常来说,一个人长得美,有美的价值,一个人长的丑,有丑的价值,但是长得不丑不俊的一般人,很少有人请他去做广告,这里涉及到肖像的美学价值问题。
  权利,拉丁文为“jus”,既指权利,也指法律,包含有公平正义的含义[2]。权利,又称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3]。分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民事权利按照有无财产内容为标准,分为财产权(分为物权和知识产权)和人身权,人身权是指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也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4]。人身权以其客体是人格利益还是身份关系,分为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产生享有,如配偶权、亲权、监护权等)和人格权。人格权指民事主体为维护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人格利益指民事主体就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名称、名誉、隐私、肖像等享有的利益总和[5]。肖像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
  肖像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标识,反映的是自然人的外貌属性,其基本内容包括三项:一为制作专有权,表现为自己可以随时通过任何形式制作肖像,他人不得干涉,还表现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制作自己的肖像;二为使用专有权,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这里还附属包含了肖像权的使用权的转让权;三为利益维护权,除权利人之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在肖像权概念上,提醒大家注意的几点:1、法人没有肖像权,因为肖像反映的是自然人的外貌属性,尽管语言上,如“□□□机关的光辉形象”有法人的形象描述;2、肖像权中的肖像在于“像”,认为仅仅是指面容、五官的形象、“面子”。这是不准确的。肖像之像,不能仅仅指的是“五官”、“面子”,而是指的自然人外貌形象在物质载体上的再现,当然主要是指人的面部形象,但是,不能仅仅理解为“面子”或者“五官”。当一个照相所承载的形象足以认定为何人形象所再现的时候,就应当认定这个肖像就是该人的肖像。当然如果不能判断是谁的肖像,当然不能认定侵害了谁的肖像,海南省举行的首届人体摄影艺术巡回展,所印制的门票上使用了一位女模特的照片,这则照片是该模特的一张写真,题目叫《美姿》,门票上使用的是将这个照片人物的唇部以上部分剪掉,引发诉讼,争议的焦点是,擅自使用这种“不露脸”的照片,是不是构成侵害肖像权,所有认识并和原告比较熟悉的人均认定这张不露脸的照片是原告的,这是原告就应胜诉。3、文字描写,不属于人像的再现,如某某,尖嘴猴腮,一制鼻子常年不通,臭气难闻,一对甲虫眼闪出令人讨厌的眼光。这需要经过大脑再加工,不属于肖像权的范畴,如有侵权的可以使用名誉权侵权解决。4、建筑物没有肖像权,但根据新的《著作权法》,有著作,是作品的一种。5、与肖像权紧密相连的著作权,一物有二权,肖像权为基本权,著作权为派生权。
  二、侵犯肖像权的构成以及肖像权的行使
  在肖像权侵权的确认上,根据民法通则100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只有两个构成要件,第一个条件在实务上有时保护过宽,似乎任何时候都要经本人同意,增加一条不具“阻却违法事由”三个。关于“阻却违法事由”,它是指虽然实施了法律原则上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但是却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不构成违法的事由,因而使实施的该行为成为合法的行为,因而阻却了违法性。主要包括:
  ①公益性:为维护社会需要,如先进任务照片展览,不文明行为拍摄并公布批评,通缉逃犯;
  ②本人利益:刊登寻人启事;
  ③新闻性:新闻报道,肖像权淹没于集合、队列、仪式中,不得主张肖像权,同理集体照片中的个人不得主张照片肖像权;
  ④为记载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予者肖像,参予就等于承诺肖像权被人使用。
  相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件,但这一观点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时太窄。例如有的人非法使用他人肖像(如:故意使用广角镜照嘴“獠牙”与野猪像放在一起),并不是为了赢利,同样构成侵权行为。所以可以在加上“但有侮辱性使用肖像例外”这一限制。总结肖像权侵权的实务上构成要件为: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侮辱性使用除外),不具“阻却违法事由”。

  三、侵犯肖像权损失的民事责任
  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法官意志比较大。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怎样确定,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主要是由法官通过以上因素去自由酌量,同时,应区别对待原则和适当限制原则。不同地区、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影响范围、不同的案件性质,很难用一个标准来推行。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掌握赔偿标准:(一)对加害人要起到的惩诫作用;(二)对受害人要有抚慰作用;(三)对社会有教育作用。符合以上三项要求的赔偿数额,都是正确的。各地区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人均收入水平制定适当的限额,但是原则上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应当统死,要有法官的自由裁量。

  例1:屈臣氏搜身:上海一位19岁女大学生在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一间超市遭搜身后愤然起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被告在十日内登报向原告钱缘赔礼道歉,并赔偿25万元精神损失等费用。2001年7月8日,原告钱缘在离开屈臣氏四川北路店时,门口警报器突然鸣叫。被告不顾原告反对,强行将其带入办公室作脱衣检查,结果一无所获。原告强烈抗议并要求被告道歉和赔偿,未获被告同意。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50万元。一审判决赔偿精神损失25万元。“屈臣氏”上诉说,消费者没有拿出自己被逼迫脱裤的证据,所以侵权事实不能予以认定。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屈臣氏”没有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模糊了“是否被迫脱裤”的细节,实际上支持了“屈臣氏”的部分主张,改判1万元。这也说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大。
  例2:人狗同餐:上海租界使领馆区,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腐败无能,这个区域竖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据报载,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判决“人狗同餐”的案件,原告败诉。该案的案情是:1999年8月1日中午,王某与妻子到宝鸡市向阳餐饮有限公司所属的向阳阁饭店就餐。正在用餐中,有两名妇女带着京巴狗,在桌上用餐厅买来的饭菜喂狗,用的是餐厅的公用餐具。王某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遂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要求餐厅赔偿2.5万。《消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在“人狗同餐”案件中,涉及的就是人格尊严精神赔偿问题。遗憾的是法院以餐厅没有故意驳回了原告的诉讼。

  四、一些关于肖像权方面的案例
  案例1、刘嘉玲与汕头雅丽丝化妆品
  汕头市雅丽丝实业公司未经香港影星刘嘉玲同意,将其肖像印刷在化妆品的包装袋上,刘嘉玲在上海取证后,在上海起诉雅丽丝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赔偿道歉,赔偿损失100万。调解结案,赔偿10万,听说大部分给了希望工程。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综合上述,在摄影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主要是后者),基于若干特定情况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因,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即合理地使用其肖像:
  一般而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但在某些情况下,虽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仍可使用其肖像,并不构成侵害肖像权,这便为使用他人的肖像的人提供了抗辩的事由。这些抗辩的事由为使用人提供了合理使用的条件,阻却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违法性。

  我国虽未在这方面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有:
  1、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社会公众人物肖像。如对于国家领导人、政治活动家和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的肖像使用。
  公众人物,是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并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一般多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他们的活动往往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因此,为报道其事迹而使用其肖像,应为合理使用。 第一,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需要,对社会公众人物的肖像进行使用。公众人物是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并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一般多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他们的活动往往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文化娱乐等方方面面,因此,为报道其事迹而使用其肖像,应为合理使用,如国家主席、政治家、外交家、学者、发明家、作家、艺术家、演员、运动员、成功的实业家等,具有新闻价值,为报道其活动而使用其肖像,虽未经其本人同意,但并不构成侵权。例如,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某和公安大学教师李某诉中远威药业公司侵犯二人肖像权纠纷一案,即为其例。2000年7月5日,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陈某和李某二人败诉。该案案情是,由于原告在中远威摄影展上的留影出现在了被告的广告宣传画册上,并且照片被作了淡化背景的处理,陈、李认为山西中远威公司侵犯了其肖像权,因而告上法庭。经调查后,法院认为,陈、李合影留念的中远威摄影展是属于公益性质的社会活动。完全可以向社会公开传播,而且照片上的技术处理也未影响和歪曲其主要内容的表达。此外,中远威公司编印的广告宣传画册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不具有直接的营利目的,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每个公民都享有肖像权,但肖像权的行使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法院判定,陈某、李某两人的肖像权并没有受到侵犯。
  2、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如参加各种集会、游行、仪式、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这类活动往往具有新闻报道价值,参加者身处其中,已说明其已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其肖像权,任何人参加此类活动均不得主张其肖像权。对利用这些特定场合形成的肖像,应不属构成侵害肖像权,而属对肖像的合理利用。
  3、在风景区的摄影创作,将人物作为点缀,或者拍摄照片将他人摄入照片内,在这些场合并不以人物为主体;
  4、为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为批评某种不文明的行为、举止,以谴责行为人的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教育公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等,登载其不文明行为而使用公民肖像。如拍摄破坏社会公共财物、环境污染的行为等;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其他自然人利益和其他社会公益目的需要而使用其肖像。如为寻找下落不明的人而在报刊、电视上刊登寻人启事时所用的本人照片。
  6、在诉讼活动中,作为证据(在刑事或民事,在诉讼阶段过程中)而使用公民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为追捕逃犯或其他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制作通缉令等。
  7、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而使用公民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主要是指社会公开的范围),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目的,而在特定场合或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使用公民肖像。

  因此,我个人认为,目前使用公民肖像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理解文章中的“插图、配图照片”与新闻图片、摄影报道的不同。
  二、规范图片说明词。(如作品的命名等。)
  三、不要相信“口头协议”。
  四、谨慎将图片用于杂志封面。
  五、投稿时(报刊杂志、各种影赛),要注意在说明词的后面,加上使用作品授权的限制。
  六、参加各种有雇用模特的摄影活动,要注意组织者与模特之间的协议内容。
  七、关键是要取得肖像权人的书面协议。

  法律虽然已经有了对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的界定,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对于摄影作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摆脱不了“利益”的影响,尤其是经济因素的渗透。因此,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法律关于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仍然比较原则。比如,如何界定何为“营利性”,新闻媒体上的配图是否属于营利;公众人物的肖像权,特别是政治家、娱乐业等肖像使用权;对死者肖像使用权的界定等。而我们在处理摄影肖像作品时,遇到的问题往往是非常具体的,所以,当我们凭借这些抽象的名词,来处理我们所遇到的具体事情时就非常困难,这里最难办的就是“营利目的”。鉴于此,作为一名摄影师在拍摄涉及人物肖像时,尤其是使用时,更应当要注意:谨慎、依法、有据——这三点十分重要。我的意思是每一个人都有肖像权,如果你要使用别人的肖像权,要经过别人的同意——这是最为保险的(所以我今天特意带了几份关于“肖像使用”、“作品代理”等方面的合同、协议书样本,仅供大家参考)。

  一些常见的有关“肖像权”问题:
  1、企业有权使用员工的肖像吗?
  回答是肯定的:没有!
  2、肖像权只是关照到“脸”吗?
  不!每当人们看到肖像时,总会联想到被记录的法律主体的人格特征,这种人格特征是人类社会中一项重要的资源,其潜在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尤为现代商业社会所重视(如近期的TCL手机广告,请的韩国女影星。)
  具有明显特征的其他身体部位的视觉形象也会让人联想到被记录的法律主体及法律主体的人格特征。因此,具有明显特征的其他身体部位的视觉也属于肖像,也在肖像权保护范围之内。
  是否构成“肖像”是以自然人的正面面部为中心,同时还应考试社会一般人的认知程度,予以全面综合判断。可见,判断但如果表现侧面或者其它部位,而一般熟知的人也已能够判断得出其所表现的是谁,那么该侧面或其他部位也构成“肖像”。
  3、集体照片中有肖像权问题吗?
  有。大家知道,个人的肖像之肖像权人的人格权是独立存在的,一旦被侵权,肖像权人即可依法向侵权人主张其权利。但集体肖像之肖像权却有其自身特点,集体肖像是各权利人独立肖像的集合体,具有独立性与同一性相统一的特征。一是各肖像权人在照片中均享有独立的人格权;另一方面,在物理上集体肖像又具有不可分的特质(每个人都有权独立主张权利)。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是:使用人如果是针对集体肖像中特定人,有恶意毁损、沾污或丑化等行为,此特定人的人格权的比重程度足以涵盖全体肖像权人,其肖像受到侵害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在判断使用集体肖像的行为是否侵害了集体肖像中特定个人肖像权时,使用者是否为营利目的、是否有商业性使用?应该是一个基本依据。

  可见,集体肖像的法律保护程度要低于个人肖像,就是说:集体肖像中之个人肖像权受到一定的的限制,此种限制以确保全体合影者对合理使用为限度。(只因为目前法律没有完善)
  4、拍摄他人争吵的照片是否构成肖像权侵权?
  这要看有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的存在。如商店的售货员与顾客发生争吵,且态度十分的恶劣。这种情况从社会效益上看,售货员的恶劣态度、与顾客不讲道理等,违背了售货员的职业道德,也是社会的消极现象。对这样的消极现象进行披露,对于社会的进步是有利的。因些,这样一个事件无疑是一件社会新闻,任何公民都有进行新闻报道的权利,而拍摄新闻照片,正是新闻报道的手段之一。拍摄这种场面照片,属于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害售货员的肖像权。
  但是,如果是两兄弟在争吵,你也。。。那一般的说,就不是。。。。
  5、行政机关或有关单位是否可以对公民的肖像进行“照片曝光”?
  如,某汽车站抓了几个小偷,但又构不成犯罪,就与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把其肖像张贴在商场,进行“照片曝光”,以期提醒乘客注意。这看来本意是好的,善意的,“小偷事件”也存在违法事由,但是。。。。
  随意使用他人的照片,特别是将他人的照片张贴在公众场合,并因这种张贴以及相关的文字说明引起不特定多数人对该人的否定性评价,就极有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上述的“小偷事件”只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加以解决。即使是犯罪,也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告示。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能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这里有一个原则:即就行政机关而言,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机关就不能做;就公民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就可以为。
  因此,查遍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找不到公安机关可以以将公民的照片,在公开的场合张贴的形式来进行惩罚。所以,公安派出所的行为是属于一种任意的侵权行为。
  6、已知被“侵权”后,受害人的的保护期限?
  记得有一张很有名的照片,是《倒闭后的滋味》(新闻照片)。该照片配的文字是:“正在抽闷烟的是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厂长石永阶。”照片拍摄于1986年,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曾经在全国轰动一时。以后该幅照片也经常见诸于报端等媒介。1999年4月,石永阶将作者和有关媒体告上了法院,认为:报道实际贬低、丑化了原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也就是说:当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2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的,该权利人即不再享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也即权利人的胜诉权归于消灭。所以,实际上,石永阶的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已经没有了胜诉权。
  7、诚实信用原则 !
  我记得在《人民摄影》报上,有一位作者写了一篇“对付肖像权纠缠的一种方法”,阐述自己如何取得肖像权人的所谓“授权书”之秘诀。即在给对象拍照后,请被拍摄者在一张空白纸上,留下姓名、地址,将给被摄者寄去放大照片,而实际上该空白纸的另一面是折页,上面有同意发表之类的声明。这类做实不可取!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作了“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如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视为无效合同。
  同时,我国《民法通则》还规定了相应的原则,有一条是:“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其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之为“帝王条款”这里是指:一是民事主休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得,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即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合同解释时,应依诚实信用的原则,判定是非,确定责任。三是以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这重要的是在最后这第三点上,“诚实信用”原则赋予了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人称之为帝王条款。也就是说:在出现法律漏洞的情况下,诚实信用原则可对法律进行解释和填补。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属于侵权行为,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法规:1、《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2、《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侵犯肖像权怎么判定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街拍侵犯肖像权吗
街拍是一种摄影方式,通常是指在公共场合拍摄人物的肖像。在街拍过程中,拍摄者可能会拍摄到人物的面部特征、穿着、行为等,这些信息可能包含个人隐私。因此,街拍是否侵犯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进行分析,探讨街拍是否侵犯肖像权和个人隐私,并提出一些保护个人...

肖像权的权利内容
(2)公民可以允许别人更改自己的肖像,必须是自己自愿无偿的允许他人制作、编辑。如:去照相馆照相,使用专业软件进行p图。二、使用自己肖像权:(1)公民可以用自己的肖像来获取精神或者钱财上的充裕,在此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比如,法律规定不可以利用自己的肖像来制作淫秽的一些事情,等等。(2)...

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

侵犯肖像权的条件
所谓的“财产利益”并非产生于自然人外貌特征本身、而是基于肖像产生的人格利益所派生的,并体现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对自然人的肖像权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人格利益保护的需要。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

个人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另外,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2、以营利为目的。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

刑法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未经他人的同意就将她们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以获取相当的利润。而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相关当事人的不满意,他们会寻求一些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刑法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侵犯肖像权是犯法吗 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一种...

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
法律分析:肖像权法律规定有自然人享有肖像上体现的人格利益的一种人格权,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

兴海县137194513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哪部法律有规定肖像权的? -
艾乐复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兴海县13719451372: 法律对公民的肖像权有哪些规定?
艾乐复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兴海县13719451372: 法律对公民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做了哪些规定 -
艾乐复方: 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兴海县13719451372: 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艾乐复方: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兴海县13719451372: 关于照片法律的 -
艾乐复方: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 肖像拥有权指公民有权...

兴海县13719451372: 侵犯公民肖像权法律如何处理?
艾乐复方: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兴海县13719451372: 肖像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
艾乐复方: 肖像权是一种专有权,《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

兴海县13719451372: 法律上对肖像权的解释是什么?怎样算是侵犯肖像权?
艾乐复方: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兴海县13719451372: 人像肖像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艾乐复方: 您好!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