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

作者&投稿:犁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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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的部门规章。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特制定《煤矿安全规程》。

煤炭工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贯彻执行本规程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煤炭工业各级管理机关、矿务局(矿区建设指挥部、基建公司、地质公司地方煤矿公司,以下各条同)、矿(工程队、地质队,以下各条同)以及其它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各级总工程师(包括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以下各条同)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行政和技术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搞好业务保安;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条:煤炭工业部、省(区)煤炭局(煤炭厅、煤炭工业公司,以下各条同)、矿务局都必须建立安全监察局。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向矿派驻安全监察处站。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局长由省(区)煤炭局任免,驻矿安全监察处(站)处(站)长由矿务局任免。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是代表上级所辖范围内执行有关安全的方针、法令和本规程行使监察权。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应根据规定配备安全监察员。

安全监察员必须由不低于中等技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经常下井并取得监察证的区、科级干部担任。

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执行本规程,并按照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行使监察权: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有权参加设计、措施的审查;有权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对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在限期内予以解决;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第四条: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一职工都必须积极支持群众安全监督岗(网)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每一职工都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并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对威胁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的工作地点,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危险地点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工作,企业照发工资。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本班组的业务安全检查工作。

第五条:矿务局每半年、矿每月必须由矿务局局长、矿长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建立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矿务局和矿都必须按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矿还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必须指定人员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矿必须建立安全业务机构。

第六条:矿务局、矿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由矿务局、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本企业财务、供应计划,由矿务局局长、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务局局长、矿长应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批准。

第七条:新建矿井必须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组织验收。改扩建矿井应由省(区)煤炭局(或部直管矿务局,以下各条同)组织验收。生产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应由矿务局组织验收。回采工作面移交生产前,应由矿组织验收。

不符合本规程规定的工程、设备或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未竣工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得移交生产。矿务局、矿必须对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通风防尘设施质量、巷道维修质量和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和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限期达到标准;

严重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对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保证安全运转。

第八条:每一矿井,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在每季末,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订补充措施,并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九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携带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每一矿井必须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人员入井前挂牌出井后取牌的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考勤人员和区、队、班组长必须确切掌握当班实际出勤人数。每次换班后两小时,有人尚未出井,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发展理论,以煤矿企业长期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为指导思想以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建立符合规章制度的安全管理体制,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装备水平,全面增强矿井的抗灾防灾能力。




煤矿三大规程是指什么
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本书主要介绍了开采、通风、防火等多个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2、《作业规程》在进行某一单位工程前,针对现场条件、预期目标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包含有该工程施工的起...

煤矿安全规程的主要内容?
第四篇职业危害,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到保护。法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

煤矿安全规程的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是第13次修订本,它构成了我国煤矿安全管理领域的基础,详尽地规定了煤矿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该规程的制定旨在通过明确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它不仅是煤矿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对实现国家...

三大规程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1、《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本书主要介绍了开采、通风、防火等多个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2、《作业规程》:在进行某一单位工程前,针对现场条件、预期目标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包含有该工程施工的起因、过程、相关系统、实施步骤、安全技术措施等。3、《煤矿...

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的意义是什么?
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的意义:(1)《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2)《煤矿安全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的关系。(3)《煤矿安全规程》同其他安全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观念...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依法取得安全标志、制订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1、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

煤矿安全规程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精选】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共同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工作。4.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一个矿井同时回采的采煤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3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9个。严禁以掘代采。(2)在采动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同时回采。(3)严禁任意开采非垮落法管理顶板留设的支承采空区顶板和上覆岩层的煤柱,以及采空区安全隔离煤柱。(4)严禁开采和毁坏...

煤矿安全三大规程 分别是什么
安全规程、操作规程、 作业规程

柞水县17146981310: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规章) - 搜狗百科
彭宜康乐: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柞水县17146981310: 《煤矿安全规程》共计四编多少条? -
彭宜康乐: 《煤矿安全规程》有四编及附则,共20章7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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