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的商标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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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圈人气爆满的《非诚勿扰》居然在深圳中院重重跌了一跤。江苏卫视这档金牌节目一问世就打破了湖南芒果台对综艺节目的垄断,多年来牢牢占据全国综艺节目榜单前两位,超高人气也使节目成为第一个入选哈佛商学院教材的中国电视行业案例。然而人气和成就都不能阻止深圳中院二审判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栏目名称,终审则意味着孟爷爷从判决发布之日起就不能再向观众宣布这一期非诚勿扰开始。

故事当然很有趣。

持有“非_勿_”注册商标专有权的金阿欢先生的维权之路

本案一审原告、持有第45类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指定项目的“非_勿_”注册商标专有权的金阿欢先生,介绍自己是在《非诚勿扰》电影热映的2009年参照电影海报的繁体字样申请注册“非_勿_”商标。2010年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后金先生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家婚恋连锁实体的非诚勿扰交友网站,然而就在金先生“迅速启动自己的创业计划、准备做大做强品牌时,烦恼也接踵而至”,原因正是“《非诚勿扰》电视节目的收视率持续上升”。

来自温州永嘉的金先生并没有提到韩束品牌为《非诚勿扰》一年就砸下的5亿元人民币冠名费,相反认为“非诚勿扰“严重制约了品牌的运作、招商加盟的向前发展。金先生愤然认为“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人还以为他们公司在利用《非诚勿扰》的名气进行商业活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拿起来了法律武器”。

不论金先生是不是在利用《非诚勿扰》的名义,金先生的维权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在2012年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引发一段媒体跟进后,金先生悄然撤回起诉,转向深圳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南山法院依然没有支持原告,一审败诉后金先生向深圳中院上诉,却终于赢得二审翻盘的奇迹。

江苏电视台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

深圳中院在刚刚做出的终审判决中认为,在判定本案被上诉人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时,不能只考虑《非诚勿扰》在电视上播出的形式,更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客观判定两者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非诚勿扰》电视节目从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判定,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上诉人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且被上诉人江苏电视台的知名度及节目的宣传,而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使用与被上诉人产生错误认识及联系,造成反向混淆。深圳中院在这份(2015)深中法知民终字第927号判决书中撤销南山区法院一审民事判决,改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包括使用“非诚勿扰”进行广告推销、报名筛选、后续服务等所有侵害金阿欢注册商标的行为。

深圳中院的二审判决使用一连串法学术语表述出一个看似严密的形式逻辑。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二审判决有两个关键词,混淆和反向混淆。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和司法通说,混淆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前提,换句话说消费者不发生混淆就没有商标侵权。反向混淆并没有听上去那么玄,其实就是指未经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由于在后使用商标的品牌或市场成功使消费者误以为商标属于侵权人而不是商标注册人。反向混淆和混淆的区别仅在于消费者是把被告使用的商标误认为是原告的商标,还是把原告的注册商标误认为属于被告。

商标必须注册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指定商品和服务类别共分45个大类,一般情况下不同类别中的相同或类似商标也可以并存和独立注册。混淆和反向混淆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原告和被告的商标属于相同或近似类别。江苏卫视主张,《非诚勿扰》节目属于华谊兄弟公司授权自己使用的第41类的娱乐和节目制作类别的注册商标。

深圳中院二审判决认为从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判定,《非诚勿扰》落入一审原告第45类注册商标指定的‘交友、婚姻介绍’,进而推翻了南山区法院“《非诚勿扰》电视节目虽然与婚恋交友有关,但终究是电视节目,相关公众一般认为两者不存在特定联系,不容易造成公众混淆,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的一审判决。

但是,恰恰根据深圳中院的思路分析,终审判决的是错误的

既然深圳中院认为认定商标类别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就不应该认定《非诚勿扰》节目属于婚介服务,而应该明确的承认《非诚勿扰》的目的不是婚介,而是通过婚介形式制作节目。不论《非诚勿扰》的相亲场面多么热烈,嘉宾都不是节目的用户。《非常勿扰》的用户是观众,嘉宾仅仅是参加节目的随机表演者,或者说是道具。不论主持人还是嘉宾,其实都是在共同表演一档节目,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和魔术师与助手并无区别。

把节目的具体内容和节目的服务类别混在一起还会产生更多奇异现象,例如以下:

《鉴宝》是不是属于第35类拍卖或替他人推销?

《国家地理》和是不是属于第39类的旅行安排?

《奔跑吧兄弟》是不是属于第41类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

《百家讲堂》是不是属于第41类教育?

《舌尖上的中国》是不是属于第43类提供餐饮?

《养生堂》是不是属于第44类医疗诊所服务?

《今日说法》是不是属于第45类法律服务?

《今日军事》…属于哪一类?

《非诚勿扰》商标到底属于45类婚介服务、41类节目制作服务甚至是第38类电视播放服务,关键判断依据是相关消费者/用户。只有从相关消费者的习惯和认知来判断,才能对商评类别得出正确的结论。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说的很清楚“……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消费者是商标的最终用户,中国商标法第一条也把消费者利益置于生产、经营者利益之前。如果以法官个人的意志凌驾消费者的认知,得出的判断必然南辕北辙。以非诚勿扰商标二审判决为例,深圳中院如何能让那些结婚数十年的大叔大妈相信自己全家每期都通过电视收看非诚勿扰时不是在看节目而是在参加婚姻介绍?

把娱乐节目和婚介服务混在一起就像是咖啡兑啤酒一样的奇异混搭,这种混搭的结果对一个历经观众考验的优秀节目来说是灾难,对于商标法的适用来说是悲剧。我们可能以为自己是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却忽视了对抢注的纵容,无原则的把权利扩大到不应有的边界。

太阳照常升起,哪怕你把太阳注册成商标。




非诚勿扰漂流瓶注册过商标吗?还有哪些分类可以注册?
非诚勿扰漂流瓶商标总申请量1件其中已成功注册0件,有1件正在申请中,无效注册0件,1件在售中。经八戒知识产权统计,非诚勿扰漂流瓶还可以注册以下商标分类:第1类(化学制剂、肥料)第2类(颜料油漆、染料、防腐制品)第3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第4类(能源、燃料、油脂)第5类(药品、卫生用品、...

商标侵权“混淆”类型解析
反向混淆是售中混淆的一种,是指侵权商标将导致反向混淆,损害注册商标权人利益。近年来随着商标侵权案件的复杂化,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传统商标混淆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反向混淆理论逐渐被提及并开始发挥功效。“新百伦”商标侵权案、“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等均为反向混淆的典型...

非诚勿扰马诺被一位男嘉宾骂哭的是哪一期?
2010年4月3日播出的第15期。骆磊,28岁,来自上海,酒吧老板,选择13号马伊咪为心动女生,首轮13盏灯;骆磊热爱表演,客串过电视剧角色,不喜欢拜金的女生,理想女生是肤白清纯会做家务的女孩,和11号马诺互喷,逼马诺愤而离场。骆磊灯全灭后遗憾离场。非诚勿扰节目中有24位单身女生以亮灭灯方式来决定...

请问相亲网站和相亲电视节目的商标申请属于哪个类别?
作为电视节目,申请41类中的电视文娱节目等项目;如果申请相亲网站,申请45类中的婚姻介绍、交友服务、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等项目。

行业不同能否可以申请同一商标?
关于这个问题八戒知产这里特别提出和大家介绍。根据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分类原则,行业不同是可以申请同一个商标的,除非是是不行的。比如说商标“非诚勿扰”,有人在35类上申请注册了这个商标,其他行业包括化妆品、服装、食品类等都是可以注册这个商标的。

2022年江苏台非诚勿扰4月2号晚8:30的怎么不播了
叫停整改。《非诚勿扰》停播原因是因为造假、拜金、浮躁等引发争议,而使《非诚勿扰》被叫停整改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所以原本于四月二号的晚上八点半不播出非诚勿扰了。

如何看待格力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件事?
在很久之前我们国人的产权意识是很淡薄的,经常出现自己的成果被别人窃取,自己想要用的时候还需要花钱来买这种事情。商标也是特别重要的东西,曾经有一个很有名气的节目叫做《非诚勿扰》,但是因为有一个婚姻介绍所也是注册了《非诚勿扰》的商标,所以两家就对簿公堂,为了争取《非诚勿扰》的商标大打出手。

非诚勿扰为什么改成缘来非诚勿扰
昨晚,江苏卫视官方微博发消息称,《非诚勿扰》暂时改名为《缘来非诚勿扰》。该声明中称,“作为主流媒体单位,我台一贯尊重法律、尊重司法、尊重知识产权,对于深圳中院二审判决,我台此前已按司法程序申请再审,并已依法申请暂缓执行。因电视综艺节目生产周期长,制作要求复杂等原因,该节目多期已提前录制...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被告商标侵权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2、如果不是真正的侵权,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如使用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自己...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明确的商标侵权索赔,通常包括:1.停止使用它。这是所有侵权案件的必然要求,也是起诉的基本要求。2.损失赔偿。大部分都会索赔,只是多少的问题。特殊情况下,如果原告不投入使用,或者认为反向侵权的情况就像非诚勿扰,一般不会要求赔偿。因为这样的补偿往往得不到支持。3.由于知识产权维权可以主张对方的诉讼...

中卫市18420881089: 看新闻说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结果到底怎么样? -
水蔡帕利: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法院终审判侵权,不得再使用“非诚勿扰”这个品牌,不知道非诚勿扰节目组如何应对这个危机.他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商标持有人购买或者租借“非诚勿扰”商标,拥有或者得到授权使用,还有就只能更名了. 这个系国内家喻户晓,在中国及世界华人圈中极有影响、收视率最高的一档婚恋交友电视节目名称要停止使用了,看来以后我们再也不能听到孟爷爷说“欢迎收看本期非诚勿扰”这一句话了.

中卫市18420881089: 我们注册了商标,但别人有个节目和我们的商标名重了,能通过法律手段让别人用再用这个商标名么? -
水蔡帕利: 首先呢,商标是按类别注册,保护的,要先看看你注册的是哪个类别,还要看对方节目是什么性质的节目.比如非诚勿扰现在改名为缘来非诚勿扰,这个是属于侵权,所以才改名的.你问的太笼统了,无法详细作答.

中卫市18420881089: 非诚勿扰栏目名与婚介所的商标名是有区别的,不能归为 -
水蔡帕利: 非诚勿扰作为商标的类别上我认为作电视节目名没有违反商标法,非诚勿扰作为栏目名与婚介所的名是有区别的,它们的获利形式不同,非诚勿扰栏目虽然看上去也是在给男女在作介绍,但它是完全免费的,没收男女佳宾钱的,它的获利方式是以栏目的好坏吸引企业来做广告获利的,它也不是以吸引男女佳宾的多少来获利,因此,非诚勿扰栏目应该看成是电视类的商标才对.

中卫市18420881089: 咨询法律问题,非诚勿扰.如果有某团体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了名人或领袖的名字为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
水蔡帕利: 你的问题包含了几个法律关系,第一个是著作权署名的法律关系,网络游戏在法律上的界定是一个知识产权出版物,由版署管理,他取名叫成吉思汗,在法律性质上和写一本书叫成吉思汗传是一样的.不存在侵权责任.但是如果你胡编乱写,那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这里不展开了. 第二个你说能不能起诉的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起诉只有具有法律关系上的利益相对人才有起诉的资格,不然你连立案庭立案都不通过.我国没有公益诉讼这一概念.

中卫市18420881089: 非诚勿扰为什么要改名?非诚勿扰要改名叫什么名 -
水蔡帕利: 2012年温州小伙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一案被广泛报道.在第二次庭审时江苏卫视认为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事隔三年此事最终有结果.温州小伙的辩护律师肖才元律师所在的律师所公布了此案的最终结果:江苏卫视被终审判决判令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非诚勿扰》很有可能将改名.

中卫市18420881089: 缘来非诚勿扰为什么又改成非诚勿扰 -
水蔡帕利: 因为有个傻*看到非诚勿扰这个节目火了,但是发现他们没有注册这个商标,于是就去注册了这个商标想去讹一笔,但是江苏卫视没搭理他,但是又不想改节目名字,毕竟大家都深入人心了,所以直接就在前面加了个缘来.

中卫市18420881089: 如何评价「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诉讼案」的终审判决结果 -
水蔡帕利: 首先,商标权和我们所说的综艺节目的命名权也就是著作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而且在我国来说,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权和著作权上,在侵权判定的时候,都有可能会运用到一种权利的优先权来对抗领一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商标的判决也要参考实际的商标的应用情况.该判决的一审和二审两种不同的审查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判断商标的使用服务是否构成类似上.一审认为是不类似,但是二审认为商标的使用范围是类似的,所以造成了判决的不一致.终审判决在商标商品和服务的解释上有所突破,在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一种进步的.

中卫市18420881089: 非诚勿扰马诺被一位男嘉宾骂哭的是哪一期? -
水蔡帕利: 2010年4月3日播出的第15期.骆磊,28岁,来自上海,酒吧老板,选择13号马伊咪为心动女生,首轮13盏灯;骆磊热爱表演,客串过电视剧角色,不喜欢拜金的女生,理想女生是肤白清纯会做家务的女孩,和11号马诺互喷,逼马诺愤而离场....

中卫市18420881089: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咋回事 -
水蔡帕利: 如果你需要注册商标或者购买商标这类商标的话建议你可以去金典商标网上看看 参考一下哦......

中卫市18420881089: 缘来非诚勿扰的冠名商是 -
水蔡帕利: 《非诚勿扰》四个字早已被温州小伙金阿欢于2009年2月申请注册.一场关于商标“反向混淆”的商标侵权纠纷就此拉开序幕.此案经一审二审程序,跨三年之久,深圳中院二审以“反向混淆”为由,判决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非诚勿扰》暂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在周六原时段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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